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

洫暗.Ⅱ lonely71 页 190.5 KB下载文档
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
当前文档共71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doc

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18 日 前 言 今年安阳市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党政机 关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理论素养,按照市委、市政府部 署要求,市创建办收集整理了《安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 范市创建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供大家学习。 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 1.“两个确立”: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 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确立习 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 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 齐意识。 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 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 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 兴而团结奋斗。 6.“三个务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党同志务必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 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7.三件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十八大召开至今已 经十年了。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 — 1 — 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 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 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 奋斗目标。 8.“六个必须坚持”: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首先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 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必 须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坚持胸怀天下。 9.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从现 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 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 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0.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 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 大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国 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走 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11.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 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 — 2 — 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 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 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12.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 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 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13.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济实力、 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迈上新的 大台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 局,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 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 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 健康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 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 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 条件,社会保持长期稳定,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 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 — 3 — 基本实现;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全面加强,基本实现国防和 军队现代化。 14.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 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 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15.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 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16.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 撑: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 础性、战略性支撑。 17.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的民主。 18.“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 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 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 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 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 行为区分开来。 19.“五个必由之路”:全党必须牢记,坚持党的全面 — 4 — 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 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 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 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20.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四个伟大成就”:党领导 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 就;党领导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 和建设的伟大成就;党领导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 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党领导人民 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 大成就。 21.归根到底是两个“行”: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 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 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拥有马克思主 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 本所在。 22.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 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 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23.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 — 5 — 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 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 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4.发展经济的着力点: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 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 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25.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26.坚持“三个第一”: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 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7.坚持“四个面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 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8.应有之义: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29.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 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 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 高技能人才。 30.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 — 6 — 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协商 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基层民主是全过程 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31.强大法宝: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 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 32.弘扬“五种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 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 新貌。 33.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江山 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 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 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 好生活的向往。 34.内在要求: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35.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 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 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 一行动,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建设马克思 — 7 — 主义学习型政党。 36.增强干部“三种本领”: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 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37.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 死存亡。 38.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 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 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 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39.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党用伟大奋斗创造 了百年伟业,也一定能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 40.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 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 — 8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2020 年 11 月 16-17 日,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 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 成就,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 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 问题,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一个坚持”。在这次会议 上,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 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 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五)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 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 民守法;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 9 —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定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是一 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 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 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 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 理论、21 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4.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目标: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 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 内法规体系。 5.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的关系:三者是 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 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依法治国要求必须坚持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不能做到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 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 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 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 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 — 10 — 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6.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三者相 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 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 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 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 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 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7.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 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8.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 从中国实际出发。 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 要讲话中,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 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 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 — 11 — 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 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教 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 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要加强法治人才培亲 10.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 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 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对依法治国的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 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 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 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2.中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含义:“四个全面”,即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 — 12 — 14.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 作用的是:全面依法治国。 15.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 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 国的关键。 16.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 17.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18.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 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 1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建设法 治政府。 20.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询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 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1.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 职责包括:(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 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 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 — 13 — 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 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 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 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 章程属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 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 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 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 氛围。 22.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 职责包括:(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 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 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 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 14 —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 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 作为、乱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 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 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2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的督察和考核:(一)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 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 查。 (二)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 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 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 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24.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分别由哪些机 关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 15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 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 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 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 定政府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对城乡建设 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规章。 25.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效力划分: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 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26.规章的命名规则: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 、“办法” 但不得称“条例”。 27.政府规章的制定、公布程序: 制定政府规章先立项, 进入立法计划,之后由政府一个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 工作.形成送审稿由政府法制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经 审查形成草案由政府法制机构( 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本级人 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研究决定, 通过后分别由省长、 — 16 — 设区的市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28.“1543”立法机制的含义:“1543”立法机制是指 “一个意见、五项制度、四合审查、三会两评”: 一个意 见是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对新 时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五项制度是省政府 印发的《河南省政府规章立项工作办法》《河南省政府立法 起草工作规定》《河南省政府立法审查工作规定》《河南省 政府立法征求意见规定》和《河南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 法》等五项制度,是对立法项目全过程的程序性规定; 四 合审查是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政府立法四合审查工作规 定》,是立法审查的实体标准;三会两评是省政府印发的《河 南省政府立法三会两评工作规定》,是立法审查的具体工作 方法。 29.《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中对于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 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 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 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 水平。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 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 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 问题。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 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修改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推进政 — 17 — 府规章层级监督,强化省级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 同立法,强化计划安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 同步制定修改。 30.什么是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以下简称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 国家的最根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机构组织 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 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 神。 31.新中国的宪法经历的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后,曾于 1954 年 9 月 20 日、1975 年 1 月 17 日、1978 年 3 月 5 日和 1982 年 12 月 4 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并历经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 2018 年五次修正。 32.宪法规定的内容: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国家的 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分配制度、 选举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 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的根本问题。 33.我国现行宪法包括: 包括 5 个部分。分别是序言、 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 34.谁有权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全国 — 18 —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 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 实施的职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5.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 年 11 月 1 日十二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 12 月 4 日为国家宪 法日。 36.宪法宣传周的由来: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中央宣传 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 2018 年“穿法宣传周”活动,2018 年 12 月 4 日的“宪法宣传周” 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 37.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38. 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 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9.宪法规定的国旗和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 — 19 — 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 40.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 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 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 有重大意义。 41.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对各级党 和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提出要求: 各级党 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 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 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能力和水平。 42.民法典经历的编纂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 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 事法律,为编篡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 — 20 — 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 5 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 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43.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和重大创新:人格权独立成编被认 为是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和重大创新,将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新高度。“人格权”在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 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 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权利。 44.制定民法典的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5.民法典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46.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民事主体在 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 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 8 周岁以上不满 — 21 —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 16 周岁以 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8.民法典规定的具体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 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 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9.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 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 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 信息。 50.《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的指导 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 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 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 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 22 —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5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 2021-2025 年)》的主 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 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 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 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 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52.《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的总体 目标:到 2025 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 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 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 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 现率先突破,为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53.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的关键环节:(-)推进政府机 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三)持 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54.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关键环节:(一)加强重要领 域立法;(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 定监督管理。 — 23 — 55.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的关键环节:(一)强化依法决 策意识;(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加强行政决 策执行和评估。 56.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关键环节:(一)深化行政执 法体制改革;(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完善行政执法 程序;(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57.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关键环节:(一)完善突发事 件应对制度;(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三)引导、规 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58.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的关键环 节:(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二) 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三)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四) 加强和规范 行政应诉工作。 59.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关键环节:(一)形成 监督合力;(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三)加强对行政执 法制约和监督;(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五)加快推进政 务诚信建设。 60.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一)加 快 推 进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 二 ) 加 快 推 进 政 务 数 据 有 序 共 享;(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61.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关键环节:(一)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 — 24 — 机制;(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四)加强理论研究和 舆论宣传。 62.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定位: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 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 范带动作用,要重点推进、率先突破。 6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提出, 要如何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提 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 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到 2021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 事一次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 下深度融合,增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 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 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 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64.什么是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 就是把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 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 监督。责任清单制度就是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 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 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同时,要建立 — 25 — 有效的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 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6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 年)》对全面 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具体要求: 2022 年上半年编制完 成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 衔接规范等配态机制和办法。调整完善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 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66.《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对完善 立法工作机制的要求: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 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 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完善 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 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 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丰富立法形式,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 证、民意调查机制。修改法规规童备案条例,推进政府规章 层级监督,强化省级政府备案审查职责推进区域协同立法, 强化计划安排街接、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 定修改。 67.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一)上一年度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 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 — 26 —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 关情况;(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五)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68.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时间节点要求以及向社会 公开的途径:每年 3 月 1 日前,市县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 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县 政府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每年 4 月 1 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 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 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69.“放管服”改革的含义:“放管服”改革是指简政放 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 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 务,营造便利环境。 70.公共法律服务的含义: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统筹 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 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具体 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 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 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 27 — 7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 制度要推进什么法定化: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 任法定化。 72.什么是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 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 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 “年检”发放证照 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 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对于直接 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 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7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要求最大程度减少什么许可: 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 营活动的许可。 74.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最大限度缩小什么范 围: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 75.通过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后,对保留的行政审批 事项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76.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要全面推行行 政审批的什么办理方式: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 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 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77.什么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 28 — 事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 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 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78.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 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 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 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 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 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79.清理证明事项的目的是什么:清理证明事项就是要求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 机构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索要证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就 是要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80.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的三证是指:“三证合一”的 “三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81.什么是“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就 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 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82.如何理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法治架起 “防 护网”。法治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 29 — 而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就是保护 生产力。 (二)法治竖起“边界线”。法治能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 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 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三)法治托起“公平秤”。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 正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欺诈、违约、制假售假、投机 取巧等不规范行为, 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83.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 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依法平等保护各 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 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 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 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 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 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84.什么是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指政府要对社会、 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发挥 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取信于民,这既是法治 — 30 — 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主要内容 是:通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务公开 透明、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方式、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 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举措,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政府 公信力。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 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 表率和导向作用。 85.如何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 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 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 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 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86.优化公共服务,对便民服务热线的要求: 市级政府 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除 110、119、120、122 等紧急热线外,按上级政府部署将其 他非紧急类政务热线整合,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 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县级政府对涉及本级 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 87.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的办法: 除依法需要保密 的外地方政府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 不少于 30 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 — 31 — 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 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 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 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关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提案,按时 回复率应达到 100%。 88.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 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 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 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 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8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行 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必须要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 文数量。为防止文件制发的随意性,出台重要行政规范性文 件要把握好“严格制法程序、认真评估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集体审议、及时公开发布”等 6 个环 节。为了确保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还需健全责任机制、 强化备案监督、加强督查考核等。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 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 32 — 90.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具体审 核的相关内容:要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9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时间规定: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9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 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 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 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 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 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93.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包括: 公众参与、专家论 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其中合法性审 查、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 94.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不得提交讨论的情况: 决策草案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 论。 95.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三)有利于 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四)有 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 33 — 96.建设法治政府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相关规定:重大 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 会议讨论,由决策机关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 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 录、完整存档。 97.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的含义: 决策机关应当通过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 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 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说明公众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 式进行宣传解读。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98.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 含义: 决策机关违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造 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 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 追究,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99.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00.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含义:(一)严格执法, 就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 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这是执法的基本要 — 34 — 求;(二)规范执法,就是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 定程序办事,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循理有度,这是执法 的行为准则;(三)公正执法,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做到执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这是执法的价值取向;(四) 文明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防止粗暴执法、 过度执法、机械执法、促进执法和谐,这是执法的职业素养。 10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 改革行 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 政执法保障。 10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要求,要注重推广运用的非强制 性执法手段种类:要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 诫、指导约谈等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我省从 2012 年以来持续推进 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强调刚柔并济、法情交融,柔性为主体、 刚性为后盾。既注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 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又注重指导、协调、帮 助和服务,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 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103.行政指导的概念: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 规授权的组织)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以引导、示范、提示、 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非强制方式,依法促使行政 — 35 — 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行政目的的行政行为。 104.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减 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坚持省(自治区)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 原则上只设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旗)一般实行“局 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 改革原则和要求。 10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06.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监督方式:(一)向 该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投诉;(二)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或上级 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救济渠道:(一)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 请行政复议;(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7.2021 年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 (一)明确了行政 处罚的概念;(二)新增了行政处罚种类;(三)赋予“乡、镇、 街道办”一定程度上的行政处罚权;(四)对特殊行政处罚案 件延长了行政执法期间;(五)扩大了听证范围,进一步明确 了听证程序的时间要求;(六)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七)新 增了首违不罚制度,推动“柔性执法”;(八)明确行政处罚案 件办理期限;(九)建立了电子送达文书、电子支付缴纳罚款 等制度;(十)确定了重大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建立了行政 — 36 — 处罚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108.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 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109.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1 修订)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 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 暂扣 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 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10.行政处罚中法制审核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 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 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 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 经过听证程序的;(三)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 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111.法制审核人员配置比例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原则 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 5%。 112.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履行告知 义务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 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 — 37 — 利。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 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 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 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 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 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 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 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当事人有证据 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 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115.行政强制的概念: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 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 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 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 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 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 — 38 — 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16.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一)限制公民人身 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四)冻 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117.什么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 定活动的行为。 118.如何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 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 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 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 相互协调。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 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 给予处分。 119.如何处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人民法 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应当 100% 按规定回厦。 120.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应当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 便民的原则。 121.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依法确定 — 39 — 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 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 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 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 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 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 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 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 规定。 122.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 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会被追究什么责任: 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由上一级行政机 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哪些措施:(一)健 — 40 — 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三)完善行政 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五)改 革信访工作制度。 125.什么是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职权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规定,通过沟通、说服、协调、劝导,促使各方当事人平 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纠纷的活动。 126.如何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 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 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 纠纷化解。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 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 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127.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 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制度。 128.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数量要求是多少:审查行 政复议案件应由 2 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129.如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 — 41 — 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 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 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 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县级以上各级 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 咨询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 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 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130.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 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俗称“民告官” 。 131.哪些机关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 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 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 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 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42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 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 政机关是被告。 132.《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哪 些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 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 人员出庭。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 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 益诉讼案件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必须达 100%。 133.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应当 在多久内发布权威信息:最迟在事件发生后 5 小时内发布 权威信息,在 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 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134.如何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 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强化 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 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 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 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 舆情应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 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 — 43 — 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135.如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 力:(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能不 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 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 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 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 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 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深入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 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 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 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 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 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136.如何理解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之间的关系:(一) 法治政府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 入法治轨道,是最低限度的行政准则;(二)服务型政府要求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执法为民,实现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根本宗旨,是法治政府的更高目标;(三)法治政府强调 — 44 — 的是政府行政的规范和方式,服务型政府强调的是政府行政 的宗旨和导向,两者是从不同角度对政府行政提出的要求, 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四)实现依法行政践行服务宗旨、 服务宗旨引领依法行政。 137.《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 年)》的重要 意义: 2020 年 12 月 7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 实施纲要 (2020-2025 年)》。 《纲要》提出,党的十九大把法 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 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法治 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信仰法治、公 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 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 要举措。 138.《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 年)》的指导 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45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 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 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 梦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139.《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 年)》的主要 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 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 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140.《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 年)》的总体 目标:到 2025 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 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 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 设生动局面,为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41.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的关键环节:(一)维护宪 法权威;(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三)健全普法责任制;(四)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42.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的关键环节:(一) 完善社 — 46 — 会重要领域立法;(二)促进社会规范建设;(三)加强道德规范 建设;(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43.加强权利保护的关键环节:(一) 健全公众参与重 大公共决策机制;(二)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三)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 务;(五)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144.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关键环节: (一)完善社会治 理体制机制;(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发挥人民 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四)增强社会安 全感;(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45.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关键环节:(一)完善网络法律 制度;(二)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三)保障公民依法安全 用网。 146.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组织保障的关键环节:(一)强化 组织领导;(二)加强统筹协调;(三)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 机制;(四)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 147.《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出台重要意 义: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 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 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对新时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 — 47 — 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加 快实现到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 想的重大成果。2020 年 11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 地位。规划的制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 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贯穿全篇的主题主线,切实将习 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规划各个方面。 148.《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 — 48 — 保障。 149.《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 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 标导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150.《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 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 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 成。 到 2035 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 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 本实现。 — 49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应知应会知识问答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 容。 2.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何种方式? 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3.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答: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 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 采取何种方式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答: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 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6.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 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 — 50 — 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 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 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7.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 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8.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笔试和面试。 9.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什么宣誓? 答:宪法宣誓。 10.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 公务员,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 办法。 11.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多少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予以审批? 答:30 日,90 日。 1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是否 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 51 — 答:不可以。 13.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多少时间? 答:一年。 14.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 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哪些内容? 答: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15.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哪几个等次? 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6.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是否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答:可以,但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 酬。 17.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哪种情形可以破格 或者越级晋升? 答: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 18.公务员是否可以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 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答:不能。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答:五年。 20.国务院设立什么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 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 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 52 — 答:审计机关。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什么机关? 答:监察机关。 22.《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 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开、公平、公正。 23.《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 可决定,是否应当予以公开? 答:是。 24.《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哪类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5.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 数量要求是什么? 答:不少于 2 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6.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因当事人、利 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答:不能。 27.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哪些原 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 28.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 — 53 — 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不承担。 29.《行政处罚法》 对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 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 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 证据。 30.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存在哪 些情形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答:(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 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 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 行的。 31.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2.行政机关公务员 2 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 处分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33.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如何处理? 答:给予开除处分。 34.《行政处罚法》中的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 54 — 答:(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 笔录、现场笔录。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 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根据。 35.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 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答:(1)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2)行政行为适用法 律、法规错误的;(3)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4)行政行为 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36.对哪些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 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 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 易程序。 37.我国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行为违法为前 提。 38.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可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答: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 — 55 — 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 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9.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准予许可的 决定应当以什么形式作出? 答:书面形式。 40.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 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对已取得的行政许可 应当如何处理? 答:撤销该行政许可。 4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行政机关不受理行政许 可申请,是否仍然需要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 证? 答:需要。 42.行政许可的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哪些属于例外情形? 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43.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 可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是否应当告知该利害 关系人? 答:应当。 44.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 当向谁提出申请? 答: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 56 — 45.地方性法规不得设置哪两类行政处罚? 答: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 46.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也可以委托几 名代理人参加? 答:一至二名。 47.除非紧急情况,行政机关不得在什么情况下实施行 政强制执行? 答: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 48.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 的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多少名以 上工作人员进行? 答:两名。 49.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 义实施行政许可,是否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 政许可? 答:不可以。 50.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方式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 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多少日? 答: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 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 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 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57 — 5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 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什么权利? 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2.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 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是否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可以。 53.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 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此享有什么权利? 答: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54.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可以采取 什么措施? 答:变更或撤回措施。 55.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 的,能否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答:不能。 56.《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 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2)有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 — 58 — 员;(3)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 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57.一般情况下,违法行为在多少时间内未被发现的, 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答:两年。 58.在行政处罚中,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将给 予较重的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怎么做? 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59.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多少日?情况复杂的,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多少日? 答:30 日,30 日。 60.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 法人员应当在多少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 准手续? 答:24 小时。 61.对不满多少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 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14 周岁。 62.行政强制措施权是否可以委托? 答:不能。 63.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 — 59 — 应当依法移送什么机关处理? 答:司法机关。 64.法律、法规、规章对对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办理 期限的,应当实行什么制度? 答:限时办结制度。 65.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 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如何处理? 答: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66.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是否可以自行向申请人 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答:不可以。 67.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作出 是否赔偿的决定? 答:两个月内。 68.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行政机关应当向哪里的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9.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在处罚规则上如何处理? 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除非法律另 有规定。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调解的案件包括哪些? — 60 — 答: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 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71.就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 定事项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答:不受理。 72.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什 么权利? 答: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73.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 当如何处理? 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7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 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 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 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如何处理? 答: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 行。 75.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 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书面 通知申请人补正? 答:5 日内。 — 61 — 76.治安管理处罚程序中,询问查证的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 8 小时,最多不超过多少小时? 答:24 小时。 77.只有本人陈述而无其他证据的,能否作出治安管理 处罚决定? 答:不能。 78.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强 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答:人民法院。 79.6 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再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如何处理? 答:从重处罚。 80.治安处罚依法给予多少元以下罚款,且当事人无异 议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50 元以下。 81.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在哪些情 况下应当提供证据? 答: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 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正当理由不 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 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 — 62 — 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82.行政行为具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答:(1)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 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83.哪些情形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4.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哪些? 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 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 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 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 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 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 63 — 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85.复议机关能成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吗? 答: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 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 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86.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 内作出赔偿决定? 答:两个月。 87: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 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88.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人身 权致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如何赔偿? 答: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 神损害抚慰金。 89.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 损害的,如何处理? 答:(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 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 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 36 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3)应 — 64 — 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 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4)应当返还的 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 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 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6)吊销许可证和执 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开支;(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 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90.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长? 答: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91.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应当征税吗? 答:不予征税。 92.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的,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93.行政复议的审理方式是怎样的? 答: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 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 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 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65 — 9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 行为所依据的哪些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 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 请? 答;(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 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95.申请行政复议是否需要交费? 答:不需要。 96.对于行政机关提供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行 政机关是否可以收费? 答:不得收取费用。 97.行政许可申请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如何处理? 答: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 行政机关申请。 98.加大哪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答: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 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99.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要进行宪法宣誓? — 66 — 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 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 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00.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标之一是要切实 保障人民群众的什么权利? 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 督权。 101.行政指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原则、增益止损原则、自愿原则、合理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02.行政调解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一是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 关之间的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裁量权作出 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争议。对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 议,其调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二是民事纠纷。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裁决或者调处的民事 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行政机关履行 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民事纠纷。 103.行政调解的条件包括哪些? 答:一是争议纠纷具有可调解性;二是争议纠纷的事项属 — 67 — 于本机关行政调解范围;三是各方当事人均同意接受行政调 解;四是当事人未选择其他法定途径。 10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的是什么? 答: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 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 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 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105.“放管服”改革“七张清单”是什么? 答:(1)网上办理事项清单;(2)当场办理事项清单; (3)承诺办理事项清单;(4)限时办理事项清单;(5) 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6)从严监管事项清单;(7)就近 办理事项清单。 10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答: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 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107.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公平竞争审查目的旨在约束政府行为,以确保今后 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都要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 公平竞争为前提。 108.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目标是什么? 答: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 — 68 — 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 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 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类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 制度保障。 109.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是什么? 答:(1)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 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 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 服务目录;(3)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实现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 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110.如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 答: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 起重大行政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 责任人的责任。 — 69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