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新宁县林业局 2021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 自 评 报 告 根据 2021 年部门决算公开的要求,现对我单位 2021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职责: 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 化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计划。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实施 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4)对国有林场、所、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 景观景点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管理。 (5)负责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 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 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 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的管 理并依法由县政府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监督林的开 发利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 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 工作和队伍的建设,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植物资 源的重大案件。 (8)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 有关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 点林业建设项目。 (9)组织、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10)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搞好全县林 业队伍建设。 (11)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湖南新宁夫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职责: 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夫夷江国家湿地公园有关 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负责湿地公园保护、恢复和管 理工作,负责湿地公园科研和监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 作。 3、新宁县竹木流通事务中心: 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征占用林地(林木)、 竹木采伐、竹木经营加工及运输、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野生 动植物保护和林木种苗等方面的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与办理,林 政稽查;负责木材检查站的管理;组织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担 负全县的森林扑火任务。 4、原新宁县草山草坡管理站: 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县草地监测、草原的 管理、建设与保护利用.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林业局编制人数 53 人,其中行 政编 12 人,事业编 41 人;实有人数 65 人,其中行政人员 12 人, 事业人员 53 人;湖南新宁夫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编制人数 11 人,其中管理编 8 人,专业技术编 3 人,实有人数 11 人;新宁县竹 木管理总站定编 43 人,年未实有人数为 41 人。 (二)2020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 年,在省、市主管部门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 领导下,我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贯 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和“旅游立县、 生态引领、产业富民、文化兴盛”战略,以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 为抓手,积极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全力抓好生态保护、生态 提质、生态惠民,绿色、美丽新宁建设取得新成效,尤其是指导、 协调麻林乡成功获评“中国楠竹之乡”。 1.服务全县大局有新作为。一是全力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全年向省转报永久使用林地 23 件,办理临时使用林地 7 件、直接 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 13 件。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完成 全县 2021 年度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2020 年度森林督查及 2013—2017 年度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并销号。 三是认真编制新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四是全面 推行林长制工作。科学划定制定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县设立县、 乡、村三级林长 1697 人、护林员 894 人,每个乡镇设立监管员、 林长执法人员 2~5 人;设立林长公示牌近 400 块,发放传资料近 5000 份。五是努力创建森林城市。在城区、G207 国道、邵新等路 段补植各类树木 2939 株,建设脐橙旅游线路 12 公里,悬挂树木 标识牌 568 块、艺术广告 3 块、永久性宣传栏 82 块,对全县的 3161 株古树和 45 个古树群名木保护牌进行升级换代,发放宣传资料 2 万余份。 2.生态系统质量有新提升。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造林、种 草等任务 15.8 万亩和其他项目建设工程,其中:完成人工造林 2.1 万亩(包括生态廊道造林 0.15 万亩、美丽乡村造林 0.4 万亩、中 央财政补贴造林 0.6 万亩、油茶造林 0.2 万亩),完成封山育林 5.2 万亩、退化林修复 3 万亩、森林抚育 5.2 万亩;完成人工种草 0.1 万亩,草地改良 0.2 万亩;完成生态廊道建设 1500 亩。全县 16 个乡镇、151 个驻村帮扶单位,合计投资投劳近 5100 万元,义务植 树株数 165 万株,兴建义务植树基地 174 个。完成国家局规定的 3.109 万亩上图任务,对 2020—2021 年度重点工程造林任务全面 实行了上图入库管理。 3.生态保护管理有新贡献。一是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全年共办理采伐量 78534.4 立方米、出材量 53115.4 立方米,为 县下达 2021 年采伐限额的 87.2%。二是加强公益林管护。 制作了 200 多块宣传牌安装在相关乡镇,强化公益林保护宣传。三是做好森 林草原防火工作。制作大型防火宣传牌 4 块、中小型防火宣传牌 200 余块,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手册 3.2 万册、防火宣传信息 6 万余条。四是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开展了 “爱鸟周”宣传活 动,发放倡议书 1000 余份;联合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 法犯罪“清风行动”,陆生野生动物立案 3 起,水生野生动物立 案 2 起。五是认真开展病虫害调查与防治工作。防治越冬代马尾 松毛虫 0.63 万亩,全部为无公害防治,全县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 制。 4.生态惠民效益有新突破。完成油茶低改 6000 亩,油茶精细 化项目 500 亩;完成全县楠竹产业发展规划工作,高标准楠竹低 改 700 亩;争取油茶低改省级资金 200 万元,楠竹运材道 45 万元。 目前有楠竹 45.4 万亩,年加工 300 万根,产值 1.5 亿元;有油茶 6.5 万亩,产值预计 3500 万元。 (三)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等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8548.8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69.91 万元,占总支出 24.21%;项目支出 6478.9 万元,占总支 出 75.79%;2020 年度支出合计 6145.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20.33 万元,占总支出 29.62%;项目支出 4325.55 万元,占总 支出 70.38%。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单位: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2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防支出 3.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教育支出 9.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2.04 九、卫生健康支出 66.61 十、节能环保支出 56.27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64.92 十二、农林水支出 7479.52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00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4.33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6.64 二十二、其他支出 180.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 出 1250.9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68.3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 助支出 103.28 万元,资本性支出 0.06 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 2021 年年初预算数为 7435.04 万元,决算数为 8548.81 万元,年末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了 1113.77 万元,预算控 制率为 114.98%。主要原因 2020 年中央及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天保林资金、等部分林业项目资金,在 2021 年形成支出,造成预算控制不理想。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21 年基本支出 2069.91 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50.9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 150.6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68.32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06 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我局人员经费及 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支出,支出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审批和开支,在基本支出中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三)专项支出情况 2021 年上级下达我县的林业项目资金和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 资金在 2021 年形成支出 5895.87 万元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资金、天保林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禁伐限伐资金、森林抚育 补贴、法开署项目贷款资金、生态护林员资金、国有林场改革经 费等。我县出台了《新宁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新政办发〔2016〕19 号)、《新宁县 2018 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 发放实施方案》(新林发〔2018〕16 号)、《新宁县公益林护林 员管理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8〕22 号)、《新宁县林业工 作规则》及《财政性项目资金审批操作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2.67 万元,决 算数为 3.8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 0.00 万元,决算数为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 2.67 万元,决算数为 3.82 万元;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1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公务接 待费支出 2.18 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 1.64 万元。主要 原困是林业局 2020 年公务接待费 3.41 万元在 2021 年支付。林业 部门还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格 控制“三公”经费。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 工验收等情况 我局的项目主要是林农参与的资源保护和森林培育项目,项 目经设计、林农自行组织实施、林业局组织验收等程序后造册公 示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的补贴项目,不需要招投标程序, 也没有项目预算调整情况,部分商品和服务购买按照采购相关法 律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项目设计与验收资料经相关业务股室 审核后装订存档。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 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我县出台了《新宁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新政办发〔2016〕19 号)、《新宁县 2018 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 发放实施方案》(新林发〔2018〕16 号)、《新宁县公益林护林 员管理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8〕22 号)《新宁县林业工作 规则》及《财政性项目资金审批操作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 项目在设计阶段,需技术人员到现场设计,在实施阶段由相关业 务股室到现场督促进度,验收阶段由技术人员现场踏界划图计算 面积、查验成活率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的物质采购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业务股室的物质 需求向办公室申报后领取,资产与物质管理由办公室物质管理人 员建立专门台帐。资产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 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依法、有效地使 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 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分析和综合 评价本单位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 分析评价等内容 1、成立评价小组。成立了由办公室、财务股组成的绩效评 价工作小组。 2、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财 务数据等各种资料,要求评价单位填报相关数据,询问有关情况。 3、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和 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 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4、评价小组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六、综合评价情况评价结论 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 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经认真 对照《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指标评分表》按照预算配置、 预算执行、预算职责履行、履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整体支 出绩效综合评分为 94 分,等级为优。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1 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围绕县委、 县政府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 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 2021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 下: 1、经济效益评价 (1)2021 年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 2.5 万元,上年支 出为 2.03 万元,本年实际支出为 3.82 万元(2020 接待费列支 3.41 万元,当年实际支出 0.41 万元),增加的部分实际上是列支 了 2020 年的公务接待费。 (2)林业项目的实施,直接让林农增收或减少成本支出,2021 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林农补贴达 4468.21 万元,发放人数达 167592 人次,为增加我县林农收益、提高林农对林业投入的积极性 起到了关键作用。 2.生态效益评价 (1)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造林、种草等任务 15.8 万亩和 其他项目建设工程,其中:完成人工造林 2.1 万亩(包括生态廊 道造林 0.15 万亩、美丽乡村造林 0.4 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 0.6 万亩、油茶造林 0.2 万亩),完成封山育林 5.2 万亩、退化林修 复 3 万亩、森林抚育 5.2 万亩;完成人工种草 0.1 万亩,草地改 良 0.2 万亩;完成生态廊道建设 1500 亩。全县 16 个乡镇、151 个 驻村帮扶单位,合计投资投劳近 5100 万元,义务植树株数 165 万 株,兴建义务植树基地 174 个。完成国家局规定的 3.109 万亩上 图任务,对 2020—2021 年度重点工程造林任务全面实行了上图入 库管理。 (2)全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蓄积量 558.65 万立方米,年生长 量 12.45 万立方米,2021 年度自然灾害及采伐消耗 12000 立方米, 年净增率 2.01%。森林碳贮量、释放氧气量、储能量、蓄水量、保 肥量、固土量稳定增长。全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蓄积量 546.20 万立 方米,年生长量 8.07 万立方米。 (3)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全年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 45 台次,印发防火宣传资料 3.2 万份,确保我县森林生态安全。 (4)完成湿地公园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和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做好国家评估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湿地保护,开展日 常巡护管理;开展科研监测,抓好生态修复;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开展湿地宣传活动。完成标识标牌共 289 块(个)实现湿地公园 宣传全覆盖,编撰领导读本、管理者读本、大众读本、学生读本 等公众教育读本 4 套;保护鸟类、户外运动指南、湿地公园基础 知识、动物资源解析等解说手册 4 套;旅游宣传册和宣传折页各 1 套。会同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生中举办“我们心中的湿地夫夷江” 绘画比赛(征集作品 100 篇)和“爱我湿地、护我家园”“我眼中 的湿地”征文比赛活动(征集作品 130 篇)。在县政府旁和沿江 风光带湘水大桥东设宣传主题背景墙 2 块、横幅 10 条、展板 40 块,向过往群众发放保护湿地公园宣传册、倡议书、宣传海报等 资料各 1500 余份,40 余名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参加宣传活动。 3.社会效益评价 (1)林业项目的实施,带动林区劳力就业达万余人。公益林、 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得 894 位村民成为护林员,从而 增加了家庭收入。 (2)通过森林培育与资源保护,提高了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改良了我县的空气质量。 八、存在的问题 尽管本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在部门 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 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求。细化 预算项目需要资金支撑,但预算体制有些资金保障力度不够,也 是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要加强预算编制 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 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 算,尽可能的将常年性项目在未下达前纳入财政预算,以避免预 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加 强预算执行与控制力度。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 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 核算,对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尽量争取财政支持, 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新宁县林业 局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