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doc
质评办字〔2022〕11 号 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评教、评学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教 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 2022—2023 学年第 1 学期评教、评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评学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 00:00——2022 年 12 月 16 日 24:00。 二、评教、评学主体及对象 1.评教主体: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2.评教对象: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 3. 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4. 评学对象:教师本学期所教授的教学班。 三、工作要求 教师评学、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通过教师对班级同学学习情况的评价,督促学生自 觉学习,主动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建设;通过学生对教师 教学水平的评价,促使教师总结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为维护网上评教评学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评教评学 结果的可信度,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认真做 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每位教师和学生,确保 教师、学生全员参与,参评率要达到 95%以上。对尚未及时 参与评教、评学的师生,要督促提醒他们以严肃认真的态度 对待评教评学工作,确保评教评学工作达到基本要求。 2.对学生的要求 ⑴提高对评教工作意义的认识,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 责、对教师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 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 果的真实有效。 ⑵参与网上评教活动是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每位学生要 自主完成评教,严禁“包办代替”评教。全体学生教学信息 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主动地组织本班开展评教工 作,具体指导同学参加网上评教。 ⑶评教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及 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网上评教”工作的开展, 凡恶意攻击、报复、侮辱教师或肆意破坏系统安全者,一经 核实,学校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4)本次评教本着分类评价的原则,系统按照不同课程类 型设置了三类评价指标:课堂理论教学;实验、实训、课程 设计教学;艺术、体育技能教学;学生登录系统后根据课程 类型不同会自动跳转到相应评价指标页面,按要求完成评教 即可。 3.对教师的要求 ⑴教师评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组织 本部门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按要求开展评学工作,保质保 量完成。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 授课班级进行各项指标的等级评价,并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 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议。 ⑵教师未评学或未按要求对全部班级评学者,将视情况 列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 作评优的参考依据。 四、结果引用 评教、评学结束后,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汇总评教、 评学结果反馈给校领导和各学院,各学院要将结果反馈给任 课教师和任课班级,并针对评教、评学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 施,强化持续改进。 五、网上操作流程 学生和教师在校园网环境下, 可直接使用网页端浏览器登录, 登录地址如下: http://210.37.144.134/tqc/login 注: 浏览器建议用火狐(Firefox), 360 的极速模式,谷歌(chrome),IE10 版本以上浏览器 出现用户登录界面(如图 1),选择院校后输入用户名和密 码: 图1 学生用户名为自己的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11 教师用户名为自己的工号,初始密码为:111111 如之前已经修改过密码,请按照新密码登录。 学生进入后点击左侧菜单栏“学生评教”---“我的任务”, 开始评教(如图 2,任务状态根据自身完成的进度显示): 图2 填写评教评价表界面,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如图 3) 图3 教师进入后点击左侧菜单栏“教师评学”---“我的任务”, 开始评学(如图 4,任务状态根据自身完成的进度显示): 图4 填写评学评价表页面,完成后提交即可(如图 5) 图5 六、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评学结束后,质评办将向学院公布学生评 教、教师评学参评率,并以此作为院系教学工作评估的参考 依据。 2.学生未评教或未按要求对全部课程评教者,将无法实 现本学期网上成绩查询和网上选课。 3.每位学生本学期对每门课程的上课教师仅有一次评教 的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对某一课程全 选“优”或全选“差”的评教信息无效,视作未评教处理。 4.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教评学或评教评学过程中出现问 题的教师及同学,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登记,并及时与质量管 理与评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98-88380590。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