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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号 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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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号 项目管理办法.doc

益赫财综改〔2012〕61 号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局): 《赫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印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 1 - 附件: 赫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财综改〔2012〕1 号),加强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 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 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特制定《贺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 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 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 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对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 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 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 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 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工作,要 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 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关系, - 2 - 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均衡、有序开展。二是先议后 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确定要充分 尊重村民意愿,所有项目必须经村民民主程序议定后方可按湖南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筹资筹劳,在村民筹资筹劳到位、项目建 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三是因地制 宜,量力而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政府财力 及农民承受能力,建设的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相适应。四是公开公示,阳光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 议标等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县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 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五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分级管理,以区为主。区 级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 督促检查,并对乡镇实行年度单项考核。 第六条 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结合我区城乡规划和新农 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审批的 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 和年度计划,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核准。 第七条 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 取,优先选择群众急需、受益面大、村支两委班子得力、群众积 极性高的村组,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高项目的覆盖面和 受益面。 - 3 - 第八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年度计划实行村级申报、 乡镇初审、区级审批、省级核准的管理制度。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具体项目可由村民 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并通过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程序议定。 乡镇对村级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真实性、 可行性、 有效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 区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进行审核并拍摄项目建设前照片,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 管系统和书面两种方式上报省农村综合改革部门核准。 第九条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严格遵守湖南省人民政府规 定的上限标准,防止以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 农民负担。 第十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区乡财政、 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根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到位情况,督 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可由村支两委组织 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 筑单位施工建设。 第十二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中应发挥村民理财 小组、项目理事会、项目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 民议、民建、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 4 - 第十三条 区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 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成后,区财政、农村 综合改革部门及时牵头组织逐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拍摄建设后 照片。验收中严格实行量化考核记分和等级奖补措施:每个项目 的考核总分为 100 分,得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一等,按 核定村民人数和规定筹资总额的 3 倍进行奖补;得分在 80 分至 90 分为二等,按核定村民人数和规定筹资总额的 2 倍进行奖补;得 分在 80 分以下(不含 80 分)为不合格,财政不予奖补;随着国 家财政奖补资金的投入增加将不断提高奖补标准。 第十五条 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督促指导村级建 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 确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 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督促指导村级按 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对已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名称、资 金来源与使用、实施单位、竣工验收等情况,实行全过程公示制 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牌,广泛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重视一事一议财 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 筹资筹劳方案、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预决算、建设前后 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 5 - 第十八条 区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奖补 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省农村综合改革部门每 年一次的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 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未履行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程序,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 用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等问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 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 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工作经 费,保证项目规划、申报、查勘、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正常开展。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 期 2 年。 主题词:一事一议△ 项目 奖补 办法 通知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 35 份 2012 年 5 月 20 日印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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