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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湘教通〔2018〕66号 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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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18〕66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湖南省 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为做好 2018 年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 2018 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18 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申请认 定程序及有关事项均已通过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于 2018 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 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湘教资办字〔2018〕1 号)向社会发布,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参加各类教 师招聘,今年春季批次网报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具体时间是: 3 月 15 日-3 月 30 日;秋季批次时间为 10 月 15 日-10 月 30 日。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认定工作相应提前,严格按照 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认真执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受理、专家 审查、审核批准、颁发证书的工作流程,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师 资格条例》的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各类教师资格的认 定工作。严格教师资格申请受理范围,市州、县市区教育(体) 局不得受理非本地户籍或本地工作单位人员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 可在学校所在地)对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受委 托高校不得受理非本校拟聘人员的申请。 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 请人员所提供材料的审核工作。要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档案,收 集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全部相关材料, 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 档案管理。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审核师范生身份,依 法认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依据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 (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 招生录取名单及所学专业变更情况对拟 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审核。 (四)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师资格 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教师字〔2002〕9 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 2018 年教育 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五)非受委托高校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 由其所在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携带《2018 年湖南省非受委托 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 1)和按《高 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附件 3)整理的材 料到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路 16 号)进行现场确认。 受委托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校《2018 年湖南省受委托 高校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 2)和本校申 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省中小学教师发 展中心审查。 (六)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必 须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成立以各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信 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信息安全制度,指定计算机、 USBKey 钥匙、存储介质等物品的责任人,防止用户名、密码、 机构、数据、不应公开的文件等信息的泄露。 (七)严格执行工作计划。2018 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 间具体安排如下: 1.春季开放时间:3 月 10 日至 7 月 21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 日的 7:00-24:00。 2.秋季开放时间:9 月 11 日至 12 月 22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 日的 7:00-24:00。 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内,安排并完成 -3- 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现场确认、审批及数据管理等工作。各级 认定机构应将现场确认的有关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过多种 渠道进行全面、明确的公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完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教师资格 认定各个环节的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从源头上把好教师入口关。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所辖县 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确保教师资格认 定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全省 2018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2018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湖南省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湘 教发〔2015〕39 号)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 实施细则》 (湘教发〔2015〕43 号)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湘教通〔2015〕539 号)等文件执行, 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事项,我厅将根据教育部及教 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及时公告。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各 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做好政策衔接和解释、宣传等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及各市州教育(体) 局要认真总结 2017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笔试、 面试 组考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解决措施,部署安排 好 2018 年的组考工作。 针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特点 -4- 和要求,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及各市州教育(体)局要特别注 重加强面试考官和技术员队伍的建设,做好面试考官和技术员的 遴选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切实提高面试工作质量。 2018 年下半年我省将迎来大规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参 加国家统考。请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以确保考 生备考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全省 2018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2018 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 1.全省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 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 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 再次申请注册。 2018 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书》核查 时间安排:4 月-6 月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完成定期注册工作部署、 -5- 注册机构设置、人员培训。 2.向辖区内所有的学校布置定期注册工作;向教师宣传、 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 3.清理、核查所有 2018 年注册范围内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证书和申请表遗失或损坏的填写《湖南 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 5) ;对证书和申请表所 载信息不完全或信息错误的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 备案表》 (附件 6) 。附件 5 和附件 6 由市州教育(体)局注册机 构审核、汇总后,报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备案。 对无证书、申请表及其他证明资料的,今年暂缓办理定期注册。 4.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对附件 5 和附件 6 的信息按教 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的规定,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 统”中做相应处理。由市州教育(体)局统一领取空白证书,县 市区教育局制作新证书并发放给相关的教师。 (二)第二阶段,定期注册 时间安排:9 月-12 月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18 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 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2018 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 资格人员花名册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 -6- 4.2018 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工作日 程安排表 5.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6.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 年 2 月 9 日 -7- 附件 1 2018 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申报学校(公章): 序 号 姓 名 -8- 性 出生年月 别 联系人: 民 族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最高 学历 联系电话: 最高 学位 所学专业 申请任 教学科 填报时间: 专业技 术职务 思想品 德鉴定 意 见 身体和 健 康 状 况 普通 话 水平 面 试 试 讲 备 注 附件 2 2018 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申报学校(公章): 序 号 姓 名 性 出生年月 别 联系人: 民 族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最高 学历 最高 学位 所学专业 申请任 教学科 专业技 术职务 思想品 德鉴定 意见 填报时间: 身体和 普通话 健康状 水 平 况 面 试 试 讲 -9- 备 注 附件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种类及整理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说明:申请表上的单位名称须跟学校行政公章上的名称 一致;面试试讲一栏须体现结论和组长的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复印件上面须加盖单位人 事部门公章,并标明“原件已核”字样。 3.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①在职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和本校缴纳社保的证明。 ②拟聘教师提供学校聘书、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两年教 学任务证明和外聘单位的聘用合同。 ③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 律效应的合同凭据,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 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没有注明的提供合同期内一个 学年的课程表。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 说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可不提供。 6.体检合格证明 说明:体检须为当年进行,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 格”结论。 7.《思想品德鉴定表》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 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说明:仅师范类专业提供 《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说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 师职务(含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可不提供。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理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应依次装订成册(第 1 项材料 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 一致,不得漏项。 -11- 3.第 1 项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用 A3 纸正 反面打印,不准使用装订针。 4.所有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须在首页 上面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且在每一页上面加盖“原件已核” 的印章。 5.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6.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12- 附件 4 2018 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 确认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3 月 19 日—20 日 单 位 长沙地区高校 湘潭地区高校 3 月 21 日 永州地区高校 株洲地区高校 3 月 22 日 张家界地区高校 3 月 23 日 衡阳地区高校 娄底地区高校 3 月 26 日 常德地区高校 岳阳地区高校 3 月 27 日 湘西州地区高校 郴州地区高校 3 月 28 日 怀化地区高校 邵阳地区高校 3 月 29 日 益阳地区高校 3 月 30 日 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 -13- 附件 5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照片 原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原发证时间 □证书遗失需补发 申请事由 □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经办人 审核意见 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备注:1.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 2.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 -14- 附件 6 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认定机构名称:××××××教育局 变更前证书信息 姓 名 有效身份 证件类型 出生日期 教师资格 种 类 发证日期 性 别 AAA 身份证 ××××- ××-×× 幼儿园教师 资 格 ××××- ××-××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 任教学科 女 民族 汉族 照 ×××××××××××××××××× ××××××××××××××× 片 (若无变更前 照片,可留空) 幼儿园 发证机关 ××××××教育局 变更后证书信息 姓 名 有效身份 证件类型 出生日期 教师资格 种 类 发证日期 性 别 BBB 身份证 ××××- ××-×× 幼儿园教师 资 格 ××××- ××-××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教师资格 任教学科 男 民族 满族 照片 ×××××××××××××××××× ××××××××××××××××× 幼儿园 发证机关 ××××××教育局 变更内容 姓名;性别;民族;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变更类型 认定历史数据变更/定期注册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未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 本人确认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无误。 持证人签字:年月日 已完成信息变更,重发证书。 认定机构 处理情况 已完成信息变更,在原证书上备注页注明变更信息。 经办人:年月日公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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