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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新宁县林业局(本级)部门决算-财务信息 -新宁县林业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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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林业局(局本级)2020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 自 评 报 告 根据 2020 年门决算公开的要求,现对我单位 2020 年 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县林业局职责: 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 化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计划。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实施 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4)对国有林场、所、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 景观景点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实行管理。 (5)负责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 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 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 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的管 理并依法由县政府批准的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审核;监督林的开 发利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 (6)组织实施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 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 工作和队伍的建设,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植物资 源的重大案件。 (8)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 有关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 点林业建设项目。 (9)组织、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10)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搞好全县林 业队伍建设。 (11)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林业局编制人数 53 人,其中行 政编 11 人,事业编 42 人;实有人数 67 人,其中行政人员 16 人, 事业人员 51 人。 (二)2020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 年,林业部门在省市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 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旅游立县、生态优先、产业互融、 民生为本”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以精准扶贫工作为统揽,扎实开展“四边五年”及“联村建绿” 绿色行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全县共完成新 造林 2.3 万亩,育苗 0.04 万亩,义务植树 160 万株,村庄“四旁” 绿化 299 个;完成了 5 个乡镇公园和 100 个村庄绿地的规划设计, 并在麻林、安山、金石、崀山开展了乡村公园和村庄绿化示范点; 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900 万元,新建林区运材道 6.30 公里,鼓 励贫困户发展油茶、珍稀苗木、楠竹等林业产业 7320 亩;完成行 政立案案件 67 件,办结 62 件,移交刑事案件 6 件,森林防火工作 连续 8 年在市控指标之下;森林资源蓄积量稳步增长,达到 1027 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达到 69.93%,全县生态效益总价值达到 246.76 亿元。 1、突出涉林重点工作。年初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 议的统一部署,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科学谋 划、周密部署、抢抓时节,县委、政府各项涉林重点工作任务全 面完成。一是超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确保生态修复出成效。先 后出台了《关于下达 2020 年全县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新 宁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乡村绿化攻坚方案》、《新宁县创建省级 森林城市城区绿化攻坚方案》文件,对照创森各项指标情况将造 林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林场及相关单位,发动全县各方力量 积极开展“四边五年”、“联村建绿”、乡村绿化攻坚、乡镇公 园建设、城区绿化、通道绿化、生态廊道等工作;组织局机关林 业技术骨干进行分片负责,深入各山头地块进行造林指导,会同 县督查室、扶贫办对各部门、乡镇、村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造林 质量与总量。今年全县共完成新造林面积 2.3 万亩,为市下达计 划任务的 109.5%,其中重点工程造林 0.3 万亩,油茶造林 1.05 万 亩,其他造林 0.95 万亩,育苗 0.04 万亩,义务植树 160 万株, 完成村庄“四旁”绿化 299 个,建设乡镇公园 5 个。二是持续加 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按照“预防为主,积 极扑救”的方针,在清明前期及国庆等重点森林防火期召开专题 会议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利用各种方式多种形式加大森林防火 宣传力度,积极排查、清除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生态护林员与公 益林护林员管理,有序推进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全县今年接到一 般森林火灾报警 67 起、较大森林火灾报警 1 起,过火总面积为 26.8 公顷,受害森林面积 6.905 公顷,依法查处涉火刑事案件 1 起、违法野外用火行政案件 8 起,全县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森林火灾连续 8 年有效控制在市控指标内。三是认真做好油茶、 楠竹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兴旺。通过走访调研、积极汇报、 全力推动等一系列动作,促使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 加快楠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委托省林科院竹科所对我县楠竹 发展进行规划编制,邀请省湘西特聘专家服务团和省林科院专家 到麻林等楠竹主产区进行培训授课和实地调研。油茶产业方面积 极组织项目申报,获取 373.9 万元省级产业项目支持,推进油茶 低产林改造 6500 亩,新造 1.05 万亩;同时邀请国家油茶工程研 究中心许彦明博士等专家来我县实地培训与技术指导,获得全县 油茶农的一致好评。四是主动推进林业创建工作,打造崀山新名 片。截止目前,林业几大创建工作均稳步推进中,森林城市创建 工作乡村绿化攻坚基本全面完成,城区绿化攻坚相关部门正全速 推进中,待明年省级验收;崀山珍稀植物研究所提质改造与种质 资源库建设已完成征地测量工作,与相关乡镇村组协调达成征地 初步意见,纳入县十四五重大项目库,省级种质资源库已经申报 成功,国家级种质资源库相关申报资料已经上报国家林草局;崀 山康养基地项目已经完成省级申报,目前正在进行评审;新宁县 国家石漠公园机构设置报告已经上报编委,待机构成立后马上启 动建设。五是全面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确保决胜全面建成 小康新宁。先后出台了《新宁县 2020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 金修建林区道路项目方案》及《新宁县 2020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贫困人口林业产业奖补项目方案》等文件,整合使用财 政涉农资金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900 万元,新建林区道路 7.4 公里,发展楠竹低改 4485.5 亩、一般造林 1393.3 亩、珍稀苗木 705.5 亩、油茶 1406.9 亩,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603 名。有序关停清退如意源、湘江源等小水电 6 家,处罚与补办完 善林地审批手续 27 家,全县 124 家“小水电”涉林清理整改工作 全部完成。 2、狠抓森林资源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政 策,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认真执行森 林采伐限额制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全省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函 〔2016〕52 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林木采伐 管理的通知》(湘林资 〔2016〕1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2020 年下达森林采伐限额指标 71835 立方米,省林业局 增拔国有林采伐限额指标 24700 立方米,全部为人工林采伐限额 指标,其中国有林采伐限额 62135 立方米,集体林采伐限额 34400 立方米。各乡镇(场)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牢固树立限额凭证采伐意识和绿色发展理论,依法实行森林采伐 限额制度,严格采伐指标阳光分配政策,简化办事流程,严格采 伐办证审核审批,有效控制森林采伐消耗量。全县共办理采伐证 1036 份,办证采伐量 74380 立方米、出材量 52000 立方米。二是 全面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国 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 “ 放管服 ” 改革工作 的通知>》(湘林资函〔 2020 〕 1 号)、《新宁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成立新宁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 组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38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率先于 今年 5 月 29 日组织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林业副主 任及办证人员就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进行了业务培训,并与各乡 镇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明确了权利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 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 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了“办证难、办证繁、办 证慢”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公益林完善落界及分户核实工作。 根据《新森林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湖南省 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方案》及《湖南省公益林完善落界技术方案》, 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及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公益林完善落界及 分户核实工作,及时解决公益林分户核实完善落界工作中出现的 问题,确保了 2020 年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顺利发放。 3、强化生态安全保护。始终坚守森林资源保护红线,强化林 业资源监管,着力建设法治林业,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资源保护意 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一是全面加强林政执法力度。深入落实 “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探索林政执法新举措,针对全县各乡 镇实际情况,对部分林业执法权进行权限下放,增强林政执法力 量,更直接、更有效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我 局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67 宗,办结 62 件,移送森林公安案件 6 件,罚没收入 156 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林地审批管理。全县办 理临时用地 3 件,收取植被恢复费 80 万元;办理林业生产设施用 地(运材道)手续 12 件;办理永久用地手续 26 件,收取植被恢 复费 2000 万元。三是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调查防治。组织乡镇有 关人员进行防治安全培训,并抽调骨干技术力量深入开展森林病 虫害调查。全年调查松林面积 78.955 万亩,竹林 46 万亩,覆盖 全县乡镇和 7 个国有林场所,收到测报资料 130 份,累计发生黄 脊竹蝗虫及松毛虫灾害面积 7.72 万亩,暂未发现有松材线虫病害; 购买防治烟剂 30 箱,白僵菌 1200 斤等药物对全县 7.72 万亩病虫 害林进行无公害防治,全县虫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切实做 好野生动物管控与保护工作。年初新冠疫情发生,我局高度重视 野生动物管控与退养工作,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出动宣传车 10 余次,制作横幅 40 条,悬挂宣传标语 300 余条, 发放宣传资料 4000 余份,会同财政、电视台等部门举行野生动物 退养放生活动,第一批共计退养竹鼠 1259.05 公斤、豪猪 72 头、 王锦蛇、眼镜蛇、水律蛇等 1687 公斤、小麂 17 头,落实补偿经 费 38.3999 万元;第二批退养蓝孔雀 2024 只,落实补偿工作补偿 资金 83.601 万元。强化候鸟过境保护工作,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 保护“百日专项行动”,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了候鸟保护巡查制度、夜 间值班制度、站长及主要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五是深入开展 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乡镇人员对全县野生保护植物群落进行 了全面调查,出动宣传车 20 余次,印刷发放宣传资料 1 万份,在 重点地段设立保护牌 40 块,严厉打击黄龙、高桥、白沙等地破坏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种植脐橙行为。 4、其它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一是全速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 化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明确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完成我县自 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调整优化后新宁县自然保护地共有 5 个,4 个为国家级,分别为湖南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崀山风景名 胜区、新宁夫夷江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新宁国家石漠自然公园,1 个为省级,即湖南新宁野生宜昌橙原生境自然公园。截止目前, 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基本完成,相关资料已经上报上级 主管部门,待审核通过。二是积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 县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分疫情防控组、社会稳控 组、野生动物封控组(市场监管)三个工作组认真开展新冠疫情 防控工作,制定了秋冬季疫情防控方案,先后花费 6 万元采购疫 情防控物资,加强人员管控,确保林业防疫工作与中心工作稳步 进行。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多,不稳 定因素多,历史遗留问题多,为确保今年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采取领导包案,对野生动物退养、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 危旧房改造等重点矛盾按照既定方案全力化解,对陈中英、蒋小 勇等重点人员实行“五盯一”措施,先后开展进京重复越级专项 治理暨重点人员信访事项集中办理、信访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 全局今年信访维稳工作成效明显,没有发生一起去市赴省进京非 法事件。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纪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党 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围绕新宁生态靠党抓,抓好党建 促发展,实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 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意识 形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狠抓学习意识、责 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配合省委巡视组、县委巡察组完 成巡视巡察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党的引 领作用,强化责任担当与落实,积极整改,确保党的建设工作落 到实处。 (三)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等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6145.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20.33 万元,占总支出 29.62%;项目支出 4325.55 万元,占总 支出 70.38%;2019 年度支出合计 7629.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0.42 万元,占总支出 18.75%;项目支出 6199.53 万元,占总 支出 81.25%。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单位: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34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 五、教育支出 1.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28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7.57 九、卫生健康支出 10.55 十、节能环保支出 955.29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7.86 十二、农林水支出 3568.98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3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79.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二、其他支出 32.4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 904.4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6.0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 出 27.19 万元,资本性支出 0.00 元,其他对企事业补助支出 0.00 万元。(06 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我局 2020 年年初预算数为 3605.29 万元,决算数为 5302.21 万元,年末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了 1696.92 万元,预算控 制率为 147.07%。主要原因中央及省财政在年中下达了森林生态效 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天保林资金、生态护林员资金等林 业项目资金,这些资金在 2020 年部分形成支出,造成预算控制不 理想。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20 年基本支出 1195.04 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04.46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 190.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0.04 万 元,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我局人员经费及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的基本支出,支出在管理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开支,在基 本支出中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三)专项支出情况 2020 年上级下达我县的林业项目资金和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 资金在 2020 年形成支出 4121.99 万元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 偿资金、天保林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禁伐限伐资金、森林抚育 补贴、法开署项目贷款资金、生态护林员资金、国有林场改革经 费等。我县出台了《新宁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新政办发〔2016〕19 号)、《新宁县 2018 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 发放实施方案》(新林发〔2018〕16 号)、《新宁县公益林护林 员管理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8〕22 号)、《新宁县林业工 作规则》及《财政性项目资金审批操作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5.20 万元,决 算数为 2.0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 2.5 万元,决算数为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 2.70 万元, 决算数为 2.03 万元;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2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支出 2.27 万元,“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 0.24 万元。林业部门 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 公”经费。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 工验收等情况 我局的项目主要是林农参与的资源保护和森林培育项目,项 目经设计、林农自行组织实施、林业局组织验收等程序后造册公 示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的补贴项目,不需要招投标程序, 也没有项目预算调整情况,部分商品和服务购买按照采购相关法 律规定办理采购审批手续,项目设计与验收资料经相关业务股室 审核后装订存档。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 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我县出台了《新宁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新政办发〔2016〕19 号)、《新宁县 2018 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 发放实施方案》(新林发〔2018〕16 号)、《新宁县公益林护林 员管理考核办法》(新政办发〔2018〕22 号)《新宁县林业工作 规则》及《财政性项目资金审批操作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办法。 项目在设计阶段,需技术人员到现场设计,在实施阶段由相关业 务股室到现场督促进度,验收阶段由技术人员现场踏界划图计算 面积、查验成活率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的物质采购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业务股室的物质 需求向办公室申报后领取,资产与物质管理由办公室物质管理人 员建立专门台帐。资产处置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 续。 五、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依法、有效地使 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人、财、物,完 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分析和综合 评价本单位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 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1、成立评价小组。成立了由办公室、财务股组成的绩效评 价工作小组。 2、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财 务数据等各种资料,要求评价单位填报相关数据,询问有关情况。 3、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和 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 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4、评价小组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六、综合评价情况评价结论 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 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经认真 对照《2020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指标评分表》按照预算配置、 预算执行、预算职责履行、履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整体支 出绩效综合评分为 94 分,等级为优。 七、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2020 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性工作安排,围绕县委、 县政府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 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 下: 1、经济效益评价 (1)2020 年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 6.12 万元,上年 支出为 35.3 万元,本年实际支出为 2.18 万元,减少的主要是严 格遵循八项规定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结果。 (2)林业项目的实施,直接让林农增收或减少成本支出,2020 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林农补贴达 2202.84 万元,发放人数达 115021 人次,为增加我县林农收益、提高林农对林业投入的积极性 起到了关键作用。 2.生态效益评价 (1)全县共完成新造林 2.30 万亩,其中油茶新造 1.05 万亩, 珍稀苗木 0.04 万亩;完成油茶改培 0.65 万亩,楠竹低改 0.45 万 亩;完成村庄“四旁”绿化 299 个,建设乡镇公园 5 个,育苗 363 亩,义务植树 160 万株,超额完成上级下达造林任务。 (2)全县省级以上公益林蓄积量 546.20 万立方米,年生长 量 8.07 万立方米,2020 年度自然灾害及采伐消耗 3263 立方米, 年净增率 1.50%。森林碳贮量、释放氧气量、储能量、蓄水量、保 肥量、固土量稳定增长。 3、社会效益评价 (1)林业项目的实施,带动林区劳力就业达万余人。 (2)通过森林培育与资源保护,提高了我县的森林覆盖率, 改良了我县的空气质量。 八、存在的问题 尽管本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在部门 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 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求。细化 预算项目需要资金支撑,但预算体制有些资金保障力度不够,也 是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 九、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要加强预算编制 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 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 算,尽可能的将常年性项目在未下达前纳入财政预算,以避免预 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加 强预算执行与控制力度。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 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 核算,对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尽量争取财政支持, 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新宁县林业 局 2020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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