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依法行政考核细则.doc
附件: 桃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 100 分) 考核指标 一、贯彻《法治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和计分方法 1、专题研究依法行 5 月 20 日前召开一次股室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计 10 分。未召开的,扣 10 分。 政工作(10 分) 湖南建设纲要》3、组织依法行政知 组织 1 次股室会议学法以提高队伍素质和适应工作的能力,计 10 分。未组织的,扣 10 (20 分) 识专题学习和加强 分;不适应的,酌情扣 1-2 分。 法制队伍建设(10 分) 1、实行回避制度(10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需要回避的应实行回避,实行的,计 10 分。未实行的,扣 二、贯彻《湖南 分) 2、履行告知义务(2 省 行 政 程 序 规 分) 定》(20 分) 10 分;没有告知相对人申请回避的,酌情扣 1-5 分。 办案过程已履行,计 2 分。未履行的,扣 2 分。 3、调查人员不得少 于两人,且需出示执 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人,且出示执法证件,计 8 分;未出示执法证件的,扣 3 分。 法证件(8 分) 1 得分 三、贯彻《湖南 1、开展学习(10 分)开展学习,计 10 分,未开展的,扣 10 分;开展不力的,扣 1-5 分。 省 政 府 服 务 规 2、加强食品、特种 各股室根据本股室职能认真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计 10 分。未实施的,扣 10 设备、装饰材料、建 分;实施不力的,酌情扣 1-5 分。 定》(20 分) 材等产品质量监督 管理 (10 分) 四、贯彻《湖南 1、执行裁量权基准 在执行裁量权基准、证据等制度方面未发现问题的,计 10 分。发现问题的,酌情扣 0.5-5 省规范行政裁 (10 分) 分。 量权办法》(20 2、行政执法人员培 按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 10 分。未组织培训的,扣 10 分;逾期完成的,酌 分) 训(10 分) 五、贯彻《湖南 省 规 范 性 文 件 执行“三统一”制度 管理办法》(20 (20 分) 扣分 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 、有效期和申请审查等制度的,计 20 分。 未做到的,每件扣 1 分;报送“三统一”的材料不齐备的,每件扣 0.5 分;不配合审查 的,每件扣 0.5 分。 分) 六、特别加分和 情扣 1-5 分。 特别加分 特别扣分 法制工作有重要创新或者完成重要法制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在全市或全省有重要影响 的,酌情加 1-5 分。 1、每出现 1 次行政决策违法情形,或者每出现 1 次规范性文件违法情形(含被申请审 查)、每发生 1 起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的,酌情扣 1-3 分。 2 2、发生重大违法案件的,取消评优资格。 备注: 1、考核对象没有有关项目所涉及的年度工作任务的,经考核机关核实,对该项目以分值满分的 90%计分。 2、特别加分由被考核单位在报告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时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考核机关确认;违法行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等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确认,或通过信访、新闻媒体以及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等方式并经考核机关确认。 3、第一至第五项中扣分,以扣完该项总分为限。 4、加分后,考核所得总分不得超过 100 分。 3

2014依法行政考核细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