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牡丹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 2 牡丹区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推荐单位: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按 公布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为: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 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中“姓名”及“出生年月”均应与身份证件信息 一致。 (三)表格中“工作单位”一栏应填写政府单位、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等官方名称,没有工作单位填写“无”。 (四)表格中“手机号码”一栏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 如申报人因特殊情况无手机号码,应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并注 明联系人姓名。 (五)表格中“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累计年限”应减去中 断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的时间。 (六)表格中“个人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填写申 报人的学习、工作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等情况。 (七)表格中“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应从申报人开始 至少上溯三代填写师承授徒情况,包括至少三代传承谱系情况 (注明师徒关系)、每代传承人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和技能艺能 情况、每代传承人同门人员简要情况等。 (八)表格中“授徒传艺情况”需简要介绍申报人徒弟情况, 包括其徒弟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艺能技能以及开展传艺活动等 情况,如有再传徒弟,一并简要介绍。 (九)“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栏目中, 应填写个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个人所获得的 奖励、表彰及成果; (十)“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栏目中,如无 相关内容,可不填。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应填写电子版本。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 填写(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提交纸质版 本时,签字(盖章)部分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捺印指纹,签字、 盖章部分不得复印或印刷。 (二)提供的照片资料以表格中“照片”一栏为模板填写, 插入图片即可。提交纸质版本时,照片可直接打印(彩色)在照 片页上。 (三)表格空间不足的部分可自行扩展,但应注意格式规范 完整。 (四)若某一部分内容需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可另附附件, 但应在相关栏目中标注“详见附件”等字样,每个栏目添加附件 不超过 10 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2 寸彩照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中国公民 证件类型/ (是/否) 证件号码 健康状况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从事该项非遗 传承实践累计年限 主要开展传承活动 地区 (建议 500 字以内) 个 人 简 历 (建议 500 字以内) 传 承 谱 系 或 师 承 脉 络 情 况 (建议 800 字以内) 授 徒 传 艺 情 况 (建议 1000 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可附件) 掌 握 项 目 知 识 、 核 心 技 艺 情 况 及 相 关 成 就 (建议 800 字以内) 开 展 公 益 活 动 情 况 (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建 为 该 项 目 保 护 所 做 的 其 他 贡 献 议 800 字以内) (插入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 1M 以上的图片,包括体现技能、技 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图片。需提交 10 张,以此 栏为模板填写,10 张照片按顺序整理,附在最后) 照 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 字以内): 本人申请(同意推荐)作为菏泽市牡丹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文化和旅游部门 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本 人 声 明 及 授 权 书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或 被 推 荐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图片插入) (从技能艺能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传艺情况等 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针对性推荐意见,200 字左右) 牡 丹 区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专 家 组 推 荐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专 家 组 名 单 牡 丹 区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姓名 性 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位 月 日 联系电话 签字 (从技能艺能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传艺情况等 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针对性推荐意见,200 字左右) 牡 丹 区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页等从此页开始依次附后)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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