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政策标准)关于做好2019年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Dear °心裂2 页 13.5 KB下载文档
(政策标准)关于做好2019年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doc(政策标准)关于做好2019年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当前文档共2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政策标准)关于做好2019年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 2019 年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 通知 各街(镇)社会事务办、龙岗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有序做好 2019 年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根据《瑶海 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细则》(合瑶民〔2017〕19 号) ,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年审 每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户籍所在地社居委受理高龄 津贴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户原件。委 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 已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由社居委负责年审确认。 申请人(代办人)应当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负责。 对无身份证明或有异议的年龄信息,以户籍所在地公安 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申报方式 实行“智慧合肥一站通”系统网络办理,新、老户均需 审核录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存折原件。委托办理的, 同时录入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审批公示 5 月 31 日前,社居委将高龄津贴对象名单在社区公示栏 等醒目位置公示 3 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 汇总申请初审材料(附件 3-6)报街镇开发区审核。其中, 附件 3、4、6 需按要求注明新增、迁出(死亡、增龄)等动 态管理情况。 6 月 10 日前,街镇开发区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高龄津贴 申请审批材料报区老龄办审批。 四、建立档案 社区建立高龄津贴对象档案,使用“智慧合肥”系统网 络办理的,纸质保存花名册、公示资料。其他各级民政、老 龄部门需保留年度发放花名册电子档。 五、动态管理 在本区行政区域迁移的,应当在 60 日内到原户籍所在地 社居委办理变更手续,已完成当年度申请(年审)手续的, 享受的津贴继续由迁出地发放,次年由迁入地按规定发放。 死亡或迁出本区的,及时停发高龄津贴。 当年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申报的对象,由街镇开发区负 责解决。 区老龄办 2019 年 3 月 27 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