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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漳州市基本服务公共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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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漳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一、基本公共教育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 除国家和省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含字 1 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生 书、作业本;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 典)由省级财政负担外,其余由市、县 市财政局、教育局 费基准定额。 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的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 2 农村义务教育学 寄宿生及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 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的寄宿生及城乡义务教育 生营养改善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市教育局、财政局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教育局 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 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教育局 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家庭寄 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家庭寄午餐学 午餐学生 生提供每生每年 1000 元的营养餐补助。 对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 3 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难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 2000 元(省定标准 每生每年 1000 元)、初中每生每年 2250 元(省 定标准每生每年 1250 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全市平均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 3%确定,可 结合实际适当向贫困和老少边岛地区倾斜。资助 4 普惠性学前教育 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 标准分两档:第一档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含 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 2000 元标准予以资助; 第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每生每年 1000 元标准予以资助。 5 中等职业教育国 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2000 元,受助对象为:中等职 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 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市财政局、 教育局、人社局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 10%确定。 涉农专业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2400 元,一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 中等职业教育免 般专业补助资金标准为每生每年 2100 元;市属公办 6 二、三年级在校生(含民办中职学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除学费 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分专业一律按每生每年为 校) 4200 元拨付。 市财政局、 教育局、人社局 普通高中国家助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 资助标准分两档,第一档每生每年 3000 元,第二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学金 难学生 档每生每年 1700 元。 市财政局、教育局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 免除普通高中建 在校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 档立卡等家庭经 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 8 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济困难学生学杂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 1600 元。 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符 费 合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生 市财政局、教育局 7 二、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9 基本公共就业服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务 10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 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 市人社局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 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所需经费由市级 市人社局 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财政予以补助,其余由县级人民政府负 等服务。 责。 提供项目选择、开业指导、融资对接、岗位信息 等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 财政局、 贷款扶持。 人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11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 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等服务,使城镇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难人员 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12 就业见习服务 组织有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导 离校 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安排指导老 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将见习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和所 师,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单位和 市人社局、财政局 对象范围扩大至离校未就业的中 在地县级政府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 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 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助,其中地方政府发放的见习补助不低于当地最 市人社局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财政局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财政局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 低工资标准的 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 上(含 50%)的见习单位,地方政府可适当提高见 习补贴标准。 提供大中城市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招聘服务, 13 大中城市联合招 聘服务 有求职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 人才以及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 单位 方便服务对象登录用人单位需求库和求职简历库; 提供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估、简历(岗位)筛查和 需求分析、预就业创业体验、双向定制推荐岗位 (人才)信息、就业创业指导、实用基础课程培 训等就业服务。 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 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 漳务工人员),参加经我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 14 职业技能培训和 城乡各类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 机构、技工院校、企业(经工商登记,培训计划 技能鉴定 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 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组织的职 业技能培训,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 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提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 “12333”人力资 15 源和社会保障服 所有单位和个人 务热线电话咨询 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 查询服务。人工服务为 5×8 小时,自助语音服务 为 7×24 小时,综合接通率达到 80%以上。 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劳动用工指导、获得劳 16 劳动关系协调 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 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劳动纠纷调解、集 劳动者 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 持在 95%以上。 序 号 17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劳动人事争议调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 解仲裁 18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者 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推动劳动人 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 60%以上,仲裁案件结案率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 达到 90%以上。 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 三、基本社会保险 企业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 18%,企业 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 职工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 8%;机关事业 19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 老金,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参保人 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 20%,职工缴纳本人 员增发过渡性养老金,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 缴费工资的 8%。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 机制。 市人社局 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时财 政给予补助。 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省级 20 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 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 118 元,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市、县级人 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 民政府负责。 市人社局、财政局 理调整机制。 21 城镇职工基本医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 疗保险 22 生育保险 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即时结报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 7%,职工缴纳 本人缴费工资的 2%。 市医保局 自收自支、财政差额拨款或财政经费包干 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支出。 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及企业的生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市医保局 团体等所有用人单位 育保险缴费费率 0.5%;机关、财政核拨的 工资计发。 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 0.35%。 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3 城乡居民基本医 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 疗保险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 中、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原经 即时结报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市医保局、卫健委、 财政局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省政府同意纳入当地新农合保障 范围的驻县(市、区)武警官兵; 在漳州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 从业的港澳台人员,以及持有居住 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按照《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单位按 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 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农民合同 制工人),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 1% 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按 照《关于阶段性调低福建省失业保险费 24 失业保险 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 疗保险费、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等。对符合条件的 企业给予各类稳定岗位补贴。参保人数 46 万人。 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 195 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在 2015 年 由 3%降至 2%的基础上,从 2016 年 5 月 1 市人社局 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再降 0.5%。按照《关 于阶段性调低福建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闽 人 社 发 〔 2017 〕 2 号),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失业 保险总费率从 1.5%降至 1.0%(即单位缴 费由 1.0%降至 0.5%,个人缴费 0.5%不 变)。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 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 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劳动能 25 工伤保险 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 复。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医 力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依法由 市人社局 体工商户的雇工,机关和参公事业 疗和康复费用、伤残津贴和补助、生活护理费及 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四、基本医疗卫生 工亡补助等。参保人数 2020 年达 99 万人。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26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27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服务指导标准 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 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 90%。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 支出责任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 28 预防接种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牵头负责单位 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 市卫健委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逐步达到 95%及以上。 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 传染病及突发公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 29 共卫生事件报告 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 和处理 员及相关人群 事件伤病员及时得到发现、登记、报告、处理, 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 传和咨询服务。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达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到 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 100%。 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 30 儿童健康管理 0~6 岁儿童 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65 岁及以上老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康指导等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 90%。 31 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 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早孕 建册率、产后访视率逐步达到 90%以上。 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 32 老年人健康管理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 年人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 70%。 33 慢性病患者管理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34 严重精神障碍患 确诊的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 提供登记管理、随访指导服务,在册患者管理率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Ⅱ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 序 服务项目 号 者管理 服务对象 患者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食安办 逐步达到 85%及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逐步达到 80%及以上。 35 36 卫生计生监督协 管 肺结核患者健康 管理 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城乡居民 等服务。逐步覆盖 90%以上的乡镇。 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药、结案评估等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率逐步达到 90%。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 65 岁以上老人提 37 中医药健康管理 65 岁以上老人、0~3 岁儿童 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 0~3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病人提供随访服务。感染者和病人规范管理率逐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卫健委 岁儿童提供中医饮食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逐步达到 65%。 艾滋病病毒感染 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 38 者和病人随访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理 39 40 社区艾滋病高危 行为人群干预 免费孕前优生健 康检查 41 基本药物制度 42 计划生育技术指 导咨询 步达到 90%。 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 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综合干预措施。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 90%。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市卫健委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等孕前优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 80%。 市卫健委 城乡居民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 率销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市卫健委 育龄人群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 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市卫健委、财政局 序 服务项目 号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 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一定 部分计划生育家 作人员年满 60 周岁、只生育一个 数额的奖励扶助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43 子女或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计划 庭奖励扶助 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生育家庭夫妇 44 45 计划生育家庭特 别扶助 食品药品安全保 障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 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 人员 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适当扶助,并根据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牵头负责单位 市卫健委、财政局 市卫健委 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 城乡居民 现并消除风险。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实 市、县级人民政府分类负责。 市市场监管局 施风险分类管理,提高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强度。 五、基本社会服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 46 最低生活保障 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 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市民政局、财政局 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 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 47 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 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 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 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 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职)、普通高等教育阶 未成年人 市民政局、住建局、 教育局、财政局 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教 育救助。 第一类: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 48 医疗救助 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 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 四类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享受医 疗救助待遇 市医保局、民政局、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扶贫办、卫健委、残 联、财政局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 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 扶养能力的人员);第二类:城市 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 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持 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孤儿;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 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家庭对象: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严 重损失或人员伤亡,因交通事故、 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 员伤亡,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 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 残等原因,在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 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 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 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重伤病需长 期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 49 临时救助 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根据临时救助标准 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发放衣物、食品、饮 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用水,提供临时住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 低保和特困供养家庭;当地政府认 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 定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救 个人对象:与家庭对象一致。符合 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统筹考虑其他社会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 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 件的,由县级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 适时调整。 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 助返回等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 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 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 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 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非本地户籍的外来人员,有固定住 所且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 条件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的,参 照当地居民予以救助。 市民政局、财政局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财政局 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 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住房 50 受灾人员救助 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 的人员 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及时核实 予资金、物资等救助;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 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 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1 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 律服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财政局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财政局 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 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 52 老年人福利补贴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逐步给予护理补贴,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 接的准备。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 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 元标 准,以老年人服务券(卡)的方式发放护理补贴。 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 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 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 53 困境儿童保障 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 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等服 务,落实监护责任。各地统筹考虑困境儿童的困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财政局 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 16 周 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教育局 难类型、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完善落实社会救 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 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 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 胁或侵害的儿童 54 农村留守儿童关 爱保护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 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关爱保护力度;动员群团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推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财政局 市、县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 市民政局、财政局 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 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55 基本殡葬服务 执行国家殡葬政策的困难群众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 免除辖区内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优抚对象 及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或低收费提供骨灰节地生态 安葬服务。 按照贡献与待遇相一致、公民普惠待遇与抚恤优 待叠加的原则,将优抚对象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和 56 优待抚恤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他们在按规定享受公民 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以及残疾 人、老年人等方面待遇保障基础上,再享受相应 的抚恤优待;落实 3%自然增长机制 自主就业的,在领取退役金和一次性地方经济补 57 退役军人安置 退役军人 助后,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 市、县级财政共同负责。 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市民政局、人社局、 财政局 序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按照贡献与待遇相一致、公民普惠待遇与抚恤优 重点优抚对象集 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 58 待叠加的原则,依托优抚医院、光荣院,给予符 市、县级财政共同负责。 中供养 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中无法 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赡 市民政局、财政局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需要常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 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 军人;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 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 (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 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六、基本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 59 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 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 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60 城镇棚户区住房 改造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 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并逐步加大租赁 补贴发放力度。具体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 定。 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具体标准由市、县 级人民政府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 市住建局、财政局、 投入。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发改委、民政局 市住建局、财政局、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 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充分发挥农民在危房改造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投 61 农村危房改造 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以 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构建农民自筹为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住建局、财政局 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 主、政府补助引导和银行信贷等多渠道筹资机制。 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 七、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62 公共文化设施免 城乡居民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市文旅局、财政局 序 服务项目 号 服务对象 费开放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63 送地方戏 农村居民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为农村乡镇每年提供戏曲等文艺演出服务。 市文旅局、教育局、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 财政局 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通过直播卫 64 收听广播 城乡居民 星提供不少于 17 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 不少于 6 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 市、县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市文旅局、财政局 市、县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市文旅局、财政局 15 套广播节目。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 25 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 65 观看电视 城乡居民 电视提供不少于 15 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 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 5 套电视节目。提供的 电视节目基本达到高清标准。 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 66 观赏电影 农村居民、中小学生 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 2 年)比例不少于 1/3。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市文旅局、财政局 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 2 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行政村(社 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 67 读书看报 城乡居民 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在 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财政适当补助。市文旅局、财政局 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提供时政、“三 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68 少数民族文化服 务 通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提供民族语言广播影视 主要少数民族地区居民 节目;提供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的、价格适宜的常 用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和数字出版产品。提供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市级财政对部分事 市文旅局、教育局、 项予以补助。 财政局 序 服务项目 号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市、县级财政分别负担。 市文旅局、财政局 少数民族特色的艺术作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活 动。 69 参观文化遗产 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 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 疾人和低收入人群 化和自然遗产日免费参观。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依 70 公共体育场馆开 放 城乡居民 法推进符合条件的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 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民建民营体育场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体育局、教育局、 财政局 馆公益性对外开放。 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 71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所全民健身器材。 市体育局、教育局、 财政局 八、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 城乡低保标准 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 周岁 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 72 补贴和重度残疾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人护理补贴 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 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从 2018 年起,按困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财政局、 残联 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20 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 150 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0 元的 标准发放补贴。 73 74 无业重度残疾人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 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 最低生活保障 残疾人基本社会 保险个人缴费资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围。 贫困和重度残疾人 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非重 市民政局、残联 市人社局、民政局、 卫健委、医保局、残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度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 50%的最低标准养 助和保险待遇 牵头负责单位 联 老保险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 对符合基本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 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 75 残疾人基本住房 保障 残疾人 贫困残疾人家庭搬迁和危房改造纳入“造福工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部分资金个人 市住建局、农业农村 或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优先安排,并按照相 自筹。 局、残联 关政策给予补助,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 危房改造任务。 为 3000 人(次)残疾人开展机构托养、居家托养 76 残疾人托养服务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 给予补助,开展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 残疾人 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术培训、辅助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残联、财政局 性就业等服务。 实施精准康复服务,提供康复建档、评估、训练、 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辅具适配、咨询、 77 残疾人康复 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 疾人 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完善 0-6 岁残疾儿 童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务补贴制度;积极推进康复训练、人工耳蜗植入 市残联、卫健委、民 政局 手术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推广到 7-14 岁残 疾儿童。 逐步为残疾学生提供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 15 年免费教育;将残疾学生 78 残疾人教育 残疾儿童、青少年 纳入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就学资助全覆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盖。逐步实现公办康复教育机构的残疾儿童所需 康复教育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核拨。 市财政局、教育局、 残联 序 号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 79 残疾人职业培训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 和就业服务 疾人 规定为城镇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为 5000 名残疾人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 市人社局、农业农村 局、残联 训。 能够收看到有字幕或手语的电视节目,在公共图 80 残疾人文化体育 残疾人 书馆得到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为基层残 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残联、文旅局、体 育局 宜的器材器械。 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开展无障碍社 区(村)创建,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对有无障 81 无障碍环境支持 残疾人、老年人等 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推进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市住建局、通管办、 残联 并给予优惠照顾。 备 注 : 本 表 格 中 的 市 级 包 括 市 级 和 市 级 以 上 ; 县 级 包 括 县 、 县 级 市 、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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