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指南.doc
附件 2020-2021 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 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指南 专题一:科普教育与宣传 (一)重大科技成果普及宣传 1.申报内容 推动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的创新成果科普化,将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 突破等,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 模型和科学实验节目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 推广。 2.申报对象 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的第一完成单位;围绕重大科技成果开展科普产品开发或创作的 个人或单位;省内传媒运营单位等。 3.考核指标 重大科技成果普及宣传需利用国内知名媒体或新媒体平台 对公众发布;预期开发科普宣传影视作品、微电视、微电影作品 不少于 1 部,或编印科普图书、读物作品、宣传手册不少于 1 部 (册),或制作成果展板或实物模型参加大型科普或成果系列展 示活动,或制作科学实验节目公开演出 10 次以上。以上科普作 - 1 - 品内容应兼具科学性、创意性、新颖性、通俗易懂、内容生动。 上年度已完成开发或创作的作品,需为原创作品并成功推广,且 获得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4.资助方式 采取事前资助或事后补助方式,项目实施期 1 年,支持金额 不超过 10 万元/项。 (二)科学家精神与科技人才典型宣传 1.申报内容 对在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重大任务等 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主要研究 人员或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物或团队进行系列宣传、专题报道 或创作科普舞台剧展演,弘扬科学家精神,进一步改进学风和作 风,引导全省科研人员自觉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2.申报对象 获得国家和省级表彰的科研工作者、科普工作者;为国家、 省作出重大科研贡献的人才(团队)所在单位;围绕科学家精神 与典型科技人才开展宣传的单位;具备剧本或节目脚本创作经历 的单位;省内传媒运营单位等。 3.考核指标 需制定宣传或推广工作计划或方案,经省科技厅备案(在任 务书中明确)后组织实施;预期开发科普宣传影视作品、微电视、 微电影作品不少于 1 部,或科普图书、读物作品、宣传手册不少 于 1 部(册),或创作科普舞台剧至少公开演出 5 次以上;利用 - 2 - 国内知名媒体或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 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4.资助方式 采取事前资助和事后补助方式相结合,项目实施期 1 年,支 持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项。 (三)全民科普素质提升活动奖补 1.申报内容 围绕建立大科普格局,提升全民科普素质,强化协作共建、 资源共享,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引导各级各部门积极围绕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防震减灾、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环境保护、 优生优育、安全生产、消防知识普及、禁毒科普宣传、垃圾分类、 重大疾病防治、新药临床试验的认知误区问题、心理健康、自救 互救、安全用药与养生保健等热点问题深入广大企业、学校、社 区、农村等开展科普活动,分享科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典型做 法。 依托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介绍、模拟体 验、实践操作等科普教育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 众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加大科技创新平 台向全社会开放力度,特别是面向青少年,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开 展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的兴趣。 2.申报对象 针对公众关注的科学知识普及活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开展的科普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普宣 - 3 - 传教育活动的牵头组织单位;经认定的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创新 平台(含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普基地等各类创新基地) 的依托单位。 3.申报条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疫情防控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是运用微视频、PPT 等科普新手段, 利用抖音、快手和微视等线上平台载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与方 法、通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进展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被市州、省厅或科技部推荐,在学习强国、省级以上线上线下报 刊媒体平台采用的作品;含对前述作品提供创意、组织指导作品 制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对疫情防控科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 位。 开展公众关注的各类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牵头组织单位应 是深入广大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要求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集科学性、专 业性、趣味性于一体,贴近学生或百姓现实需求;年度组织活动 不少于 10 场,受众人员超 3000 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 认知度。 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报需平台配备有专(兼)职科普讲 解员,制作有科普专题宣传片、宣传手册,配备了数字化、专业 化的科普展示技术手段,每年教育、培训或接待人员 3000 人次 以上,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不少于 60 天,对中小学生和青少年 免费开放。 - 4 - 4.奖补方式 采取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项目实施期 1 年,支 持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项。 专题二:2020 年湖南科技活动周 1.申报内容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关于举办 2020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 号)文件精神, 组织承办 2020 年湖南科技活动周开幕式(科技列车怀化行)、2020 年湖南线上科技活动周、2020 年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第九届湖 南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科学之夜、光召 科普三湘行、《科技大发现》科普节目暨“湖湘科普行”系列活动、 人工智能与创新教育思享汇,做好相关活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圆 满成功。 2.申报对象 定向委托 2020 年湖南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承办单位。 3.资助方式 采取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方式,项目实施期按活动实 际运行时间计算。一般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项,重大活 动支持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项。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21 日印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