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不归档文件范围及处理办法.doc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不归档文件范围及处理办法 为了提高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使档案室所保存的档案对学院和 社会真正具有查考利用价值,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 范》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不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及处理 办法。 一、不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 (一)党群、行政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4、重份的文件材料; 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6、未经会议讨论,未经学校领导审阅、鉴发的未生效文件、 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学校 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7、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8、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 提出一般性建设性意见的人民来信: 9、学校内部单位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由制发单位归档); 10、本校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校无关的文件材 料; 11、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包括校外)收集的文件材料; 12、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13、参加非主管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 值的文件材料; 14、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15、下级单位抄送备案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16、越级抄送的一般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17、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二)教学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教学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不需 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有关教学的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重份的文件材料; 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5、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6、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7、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三)科研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科研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不需 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有关科研的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 4、重份的文件材料; 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6、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7、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8、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四)基建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基建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不需 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图纸; 3、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 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5、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6、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五)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仪器设备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 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 3、仪器设备广告、宣传材料,定货会、展销会宣传品; 4、重份的文件材料; 5、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6、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7、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六)出版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出版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不需 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 3、不退、不用的稿件; 4、非定稿的稿件; 5、重份的文件材料; 6、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7、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七)外事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外事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不需 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 3、重份的文件材料; 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5、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6、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八)财会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上级有关财务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高职或中职)、不需 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2、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单据; 3、重份的文件材料; 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5、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6、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九)声像类文件材料不归档的范围 1、不能反映本校工作、活动的声像材料; 2、音响、画面严重失真,内容残缺无使用价值的声像材料; 3、重份的声像材料; 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材料; 5、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文件材料。 二、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处理办法 (一) 各单位每年在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时,要同时处理不归档的 文件材料。 (二) 经鉴定,确认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于两年后由各部 门按要求和规定集中销毁。如有些文件材料需要作资料保存,应填写 目录,单独保管,不要随便堆放,以防丢失或泄密。 (三) 销毁带密级的不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 对于一般性文件材料,只登记收发文号码和题名,或在收发文薄上加 盖“销毁”戳。 (四) 经鉴定,凡需销毁的文件材料,应经本部门有关领导批准 后才能销毁,销毁时,应由两人监销,并于销毁后签名,保证不丢失、 不漏销。在销毁文件材料过程中,为防止泄密,应禁止无关人员介入。 学院办公室综合档案室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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