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暂行办法.doc
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评选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和国务院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 在系统总结我国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的基 础上,在全国开展评选专业市场示范区(或市、镇、街、基地, 下同)的活动,通过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国商品交易市场快 速、持续、科学、规范发展。 一、评选目的 (一)通过示范工程,总结推广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扶持引 导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经验,推动全国商品交易市场科学发展; (二)培育专业市场区域品牌,提升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与 竞争力; (三)促进专业市场走集约化、现代化、信息化发展道路; (四)推动专业市场发展现代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五)规范专业市场秩序,引导专业市场健康发展。 二、评选原则 坚持区域优势与行业优势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相结合,坚持社会影响与公众认知度相结合,坚持历史与现状发 展相结合。 三、入选条件 (一)该区在发展商品流通中勇于变革、不断创新,专业市 场的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该区以产品批发与交易为主的专业市场具有明显的集 聚效应和规模优势,市场群落已经形成,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专 业市场数量不少于 10 家,且占专业市场总数的 40%以上; (三)该区具有一至两家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龙头市 场,有国际品牌进驻,国际采购商交易量逐年递增,市场年交易 额在 50 亿元人民币以上; (四)该区专业市场是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对当地 的 GDP 和税收贡献,地市级地区达 15%以上,县级地区达 20%以 上; (五)该区地域名称在专业市场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专 业市场辐射范围广泛,70%以上辐射全国; (六)该区积极推动现代物流技术在专业市场的应用,物流 配套和仓储配送功能齐全,运作成熟; (七)该区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在专业市场的应用,网上交易 量占市场交易量的 10%以上,并拥有多家成熟的专业网站和网上 交易市场; (八)该区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范,专 业市场现场管理、交易秩序良好,严厉禁止欺行霸市、黑市交易、 假冒伪劣、走私贩卖、黑社会强买强卖等不法交易行为,没有严 重违纪违规现象和损害消费者的事件发生; (九)当地政府已经制订相关的商业市场网点规划、现代物 流发展规划,已经并将继续出台培育与扶持专业市场做大做强的 政策、措施,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落实; (十)当地政府注重商业文化的培育,积极组织相关活动, 紧密联系国内外供应商、采购商和消费者代表,与商品交易市场 管理方共同营造和谐发展的商业氛围和交易环境。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协会填写《中国专业市 场示范区申报表》后,报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二)初审。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委托相关机构和专家 对所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与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三)终审。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获 得初审通过的区进行现场评审和终审,并报经联合会会长办公会批准。 (四)公告。获得联合会会长办公会批准的区,由中国物流 与采购联合会正式通知当地政府,并在联合会官网上予以公布。 (五)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当地政府联合举行授 牌仪式和新闻发布会,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官员及媒体参加。 五、管理与复评 (一)获得“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称号的行政区域要组成 由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管委会,并报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备案。管委会主要负责有关专业市场的统计、培训、规划 以及联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二)“中国专业市场示范区”非终身制,须每三年进行一 次复评。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 合会生产资料市场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