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本科学生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办理办法(试行).docx
三江学院本科学生 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办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生办理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 服务学生的管理理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 可办理证明清单 证明名称 成绩证明 在读证明 百分制和等级分制换算证明 学分绩点证明 复学证明 毕业证明 学位证明 面向对象 所有学生 在校生 在校生 在校生 在校生 (仅限退役学生) 获得毕业证书学生 获得学位证书学生 类型 中文/英文 中文/英文 中文/英文 中文/英文 中文 中文/英文 中文/英文 二、办理方式 1、在校生办理成绩证明和在读证明 由学生本人持校园一卡通,至行政楼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2、在校生办理证明清单中的其他证明 由学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和《三江学院 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附件 1),至教务处教务科现场申请。 3、往届生办理证明 由申请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 (附件 1) ,至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办理。 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由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模版见附件 2) 《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附件 1) 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教学周工作日,办结时间需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 价费[2007]270 号,苏财综[2007]68 号,苏教财[2007]36 号)中相 关规定,学校根据工作量和低于市场价的原则收取一定服务费,收费 标准:中文证明 5 元/份,英文证明 10 元/份。 五、其他 1、凡不在清单之列的证明,原则上不予出具。 2、如确有需要出具清单之外的证明,可经本人申请,教务处负责 人审批,以事实为依据出具相应证明。 3、本办法由三江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2019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 1: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单 附件 2:委托书模版 No.: 附件 1: 三江学院各类中英文证明申请表 学 号 姓 名 电 学 院 话 辅导员 专 业 学籍状态 □毕业离校 □在校生 □求职 单位: 证明用途 □求学 院校: □其它 申请项目 □成绩证明 中文: 份,英文: 份 □毕业证明 中文: 份,英文: 份 □学位证明 中文: 份,英文: 份 □学分绩点证明 中文: 份,英文: 份 □百分制和等级分制换算证明 中文: 份,英文: 份 □其它证明 , 份 中文证明 5 元/份,英文证明 10 元/份。 费用及 支付方式 以上证明共计: 元 支付方式: □校园一卡通/支付宝(仅限通过完美校园认证的在校生) □现金/银行卡(请办理人员开具《缴费单》至财务处交费) 是否加盖 □是(现场密封盖章,信封自带) 密封章 □否(材料带离教务处后不补盖章) 注:中文证明请下一小时后取件,英文证明请一周后取件,如有特殊需 要,请写明原因 , 希望取件时间 。 申请人: 日 期: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人因 别: 别: 原因,不能亲自办理 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 权代表我办理以下相关事项: 1.办理 申请。 2.领取 。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 月 日 经与委托人联系,授权委托情况属实。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年 注:1.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证明人须为我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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