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019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doc
2019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 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有关情况 (一)全区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9 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 我区当年政府债务总限额 29.85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0.92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8.93 亿元。 (二)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 2019 年底,全区政府债 务余额 29.79 亿元,比上年末净增加 9.49 亿元,增长 46.75%,其 中:一般债务 20.86 亿元,占 70.02%;专项债务 9.83 亿元,占 29.98%。从 政 府 债 务 来 源 看 , 地方政府债券 20.53 亿元,占 98.87%;政府存量债务 0.34 亿元,占 0.03%。从政府债务资金投 向看,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农林水利建 设、教育、公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项目。 (三)政府债券转贷情况。2019 年,市级转贷我区地方政府 债券 10.35 亿元,其中:置换债券 0.03 亿元(一般债券 0.03 亿 元,专项债券 0 亿元),占转贷总额的 0.28%。新增债券 9.67 亿元 ( 一 般 债 券 5.27 亿 元 , 专 项 债 券 4.4 亿 元 ), 占 转 贷 总 额 的 93.42%。再融资债券 0.65 亿元(一般债券 0.65 亿元,专项债券 0 亿元),占转贷总额的 6.3%。 二、全区 2019 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区 0 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汇报会,调度会, 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组织各部门全力做好防范 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并积极稳妥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将防 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二)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海勃湾区地方 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措、使用、偿还行为,防范 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 理的实施意见》《海勃湾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海勃湾 区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9 年海勃湾区地方政府 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9 年海勃湾区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等,转发了自治区关 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相关办法、规定,从制度上约束和规 范了举债行为。 (三)制定政府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化解存量债务。 按照自治区部署,依据财政部、国家审计署新确定的融资平 台公司等企事业的债务及政府支出事项口径,充分发挥监测平台 数据统计和管理分析功能,全面锁定全区政府债务存量。充分掌 握了债务结构、分布、资产等情况。制定了政府债务化解方案, 明确责任,通过预算安排、处置可偿债资产、债权转移、盘活存 量资金等方式,将本地区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范围内。树立过紧 日子的思想,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三 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筹措资金。通过统筹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权转移、审计核减等方式, 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 (四)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控债务增量。按照市委、 市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 只能在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依法举借政府债务。从严审批政府 投资项目,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未纳入预算或未落实资金来源的 项目不予审批,存在过度超前、未考虑偿还能力盲目举债建设情 况坚决不批,严控债务增量。批准后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建设标 准和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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