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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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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绩 效自评报告 桃江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 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 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 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 《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 理办法》(湘财绩〔2020〕7 号),按照《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21]14 号) 的部署,认真组织进行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 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分 98 分。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及 2020 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 标通知单的文件,2020 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 10299.3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 1029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1.16 万元,主 要包括人员经费 252.36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18.80 万元;项 目支出预算 9928.14 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 别为:工资福利支出 251.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46 万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828.73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64.34 万元。以上支出合计 10299.3 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 2020 年度项目资金预 算绩效目标为 9928.14 万元。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 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 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 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 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0 年,县财政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为 371.16 万元。按经 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决算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 251.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4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59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0.39 万元,合计 371.16 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支出。我局 2020 年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为 9928.14 万元, 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分配到各项目,已由县财政局安排落实及 时拨付到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预算项目 可及指标数(万元) 实际使用数(万元) 差额 使用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8075.11 8075.11 0 10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 260.00 260.00 0 100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 1526.03 1526.03 0 100 优抚事业单位维修经费 65.00 65.00 0 100 2.00 2.00 0 100 9928.14 9928.14 0 100 驻村扶贫第一支书工作经 费 合计 项目支出预算 9928.14 万元,决算数 9928.14 万元,收支 相符。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0 年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 10.17 万元,公务接待 费支出 3.98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6.19 万元。 (四)公用经费情况 2020 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 118.8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办 公费 6.9 万元、印刷费 4.97 万元、水费 1.39 万元、电费 4.35 万元、邮电费 1.77、物业管理费 7.09 万元、差旅费 12.13 万元、 维修(护)费 5.96 万元、租赁费 0.45 万元、会议费 2.97 万元、 培训费 2.46 万元、公务接待费 3.11 万元、劳务费 9.9 万元、 工会经费 11.58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38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 务支出 30.99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0.39 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我局根据《会计法》、 《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 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 责》、《出纳岗位职责》,对会计和出纳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退役军人 事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支出范围、程 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基本做到了财务制度健全、会 计核算规范。 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 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 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 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 发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 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 效率。班子成员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 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抓牢抓实常态化管理。严格规范 “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和“失联”党员组织处理 工作;落实对党员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对特困党员的关怀机制, 开展对生病住院党员和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三是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打造规范标准的党建工 作前沿阵地。根据《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 案》要求,局机关党支部作为第一批争创达标单位,对照《县 直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要求,制定局机关党支部标 准化建设问题查摆“四个清单”。按照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标准 化“六有”建设指导要求,对活动场所、党组织标志、党员活 动室设施、党旗、书报、制度进行全面补充,确保党组织场所 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四是推进党建工作促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扶贫联系 点为沾溪镇,20 名干职工结对帮扶 77 户贫困户,每月进村入户 进行走访,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帮助尽早脱贫。 派出 3 名长驻队员驻村扶贫,随时了解贫困户思想动态和生活 情况,适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搭建与贫困户之间的 “连心桥” 。 (二)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 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 织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自觉性。 加强对全体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的光荣传统、优 良作风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认真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在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规定, 各项优抚、救助等资金严格按标准落实到人。 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意识, 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 “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权 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制度,认真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全面推行政务 公开。 (三)切实抓牢意识形态引领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是第一责 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党组和领导干部个人增强了抓 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达到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目的。 定期听取各股室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最新工作反馈,确保第 一时间辨析退役军人思想文化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实时 预判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情。将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 、民 族宗教等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研究课题,积极推动文明创建工作 和普法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意 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制度》《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 局关于印发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方案的通 知》《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络宣传管理制度》等体制机制性 文件,建立了网络舆情处置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等工作 制度,构建了用制度促工作、用制度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广泛 开展谈心谈话,实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动向,听取干部 职工心声,解决干部职工疑惑,化解干部职工矛盾,真正将谈 心谈话的成果转化为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的基础。 三是理论武装头脑。以宣传思想工作为载体,通过中心组 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学习强国”app,深入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九大、脱贫攻坚等相关精神及知识,积 极探索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了意 识形态领域工作方法。 (四)强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信访攻坚年”活 动,制定工作预案,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和多 方联动机制。 认真接待来信来访, 共接待涉军人员个访 35 批次 37 人次,接待企业军转干部、79·3 临战入伍人员、企业伤残军 人等群体代表 11 批次 63 人次,办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访 信息系统、市长热线、县长热线书面交(转)办的涉军信访件 36 件,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 8 件,处置网络舆情 1 起。全县涉 军群体未发生进京赴省上访事件,保证了“两会”期间的社会 稳定。 二是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坚持重点联系与普遍联系相结 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县 15 个乡镇实行分片 包干负责,乡(镇)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 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目前, 局机关与 15 个乡镇服务站干职工共结对联系各类别困难退役军 人 64 人。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上门联系与通讯联 系相结合,经常性地进行政策宣传、谈心谈话、帮扶慰问,主 动搭建党委、政府与退役军人之间交流沟通的桥梁。 三是全面加强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通过借鉴浏 阳先进经验、领导小组研究部署、退役军人分类动态管理、试 点现场会推进等举措,扎实开展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全县 15 个 乡镇中,灰山港、修山打造成精品示范型服务站,其余 13 个乡 镇建成标准型服务站,247 个村(社区)服务站均已按要求建设 到位。 四是表彰宣扬模范退役军人。联审联评县级模范退役军人 10 名,于全县退役军人事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进行表彰奖 励。制作省、市、县模范退役军人宣传展板,在党政大楼、县 局办公楼、大汉假日广场分别进行展示。与融媒体中心联合开 展采访拍摄,录制《优秀退役军人》专题片,于“八一”节前 后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多渠道着力,在全社会倡导尊崇 军人的良好风尚。 五是认真做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培训。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对 48 名退役士官进行量化评分并公示,于 9 月底完 成安置。接收 2020 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99 人报到。军休 人员服务保障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推进社保接续工作,办结养 老保险 919 份,办结率 99.35%。11 月 9 日,发布《关于做好以 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集中补缴收官 工作的公告》,新办理社保接续 33 人,至 11 月 30 日,全县共 受理社保接续资料 958 份,初审 958 份。举办退役军人就业专 场招聘会,45 人当场达成就业意向。27 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 加驾驶员培训,合格率达 100%。 六是深入开展拥军褒扬工作。组织对驻桃部队官兵、退役 军人开展了春节、“八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关 爱功臣”“双拥在基层”二等功臣、边海防官兵走访活动,共慰 问伤残军人 417 名、烈军属 233 名、越战退役军人 595 名、老 复员军人 247 名、困难退役军人 4650 名,发放慰问金 145 万元。 倡导清明节期间文明网上祭扫,隆重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完 成桃花江烈士墓园等 4 处烈士墓的修缮。 七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今年一、二、三、四季度共 发放优待抚恤资金 5525.5 万元,按时足额发放 1-8 月份价格临 时补贴资金 334 万元。做好了评残、评烈等申报工作,新增伤 残军人 2 人、烈士遗属 2 人、带病回乡 38 人、60 周岁农村籍退 役军人士兵 562 人、烈士子女 2 人。光荣院全面深入做好 9 名 集中供养老兵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工作布置要求,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 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 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和二 级机构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自评,经自评得分为 98 分,最 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 价报告上报县财政局。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服务保障体系的基础仍比较薄弱。县、乡镇、村(社区)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成立时间不长,是个新生事物,工作 机制尚不健全,工作制度尚不完善,职能职责尚不十分清晰。 上级出台的文件虽对县、乡镇、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的 工作经费有要求,但属指导性文件,比较抽象,尤其是财力比 较紧张的县市乡镇村(社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难 以得到充分保障,严重影响和制约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正常 开展。 为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上级出台政策 文件,根据辖区内退役军人人数,安排区县市、乡镇、村(社 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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