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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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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一期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编制时间:二○二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 一、基本情况 ......................................1 二、编制依据 ......................................3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5 四、政府配套 ......................................6 五、项目实施保障机制 ..............................7 第二章 项目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9 一、项目提出背景 ..................................9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1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3 第三章 项目选址条件与工艺方案 .....................15 一、项目选址条件 .................................15 二、污水排放量、水质要求 .........................20 三、项目污水处理工艺 .............................22 四、设计流量 .....................................23 五、工艺设计 .....................................23 第四章 项目特许经营运作模式 .......................24 一、实施目标及原则 ...............................24 二、运作模式 .....................................25 三、风险分配框架 .................................28 四、相关方职责 ...................................28 第五章 项目交易结构 ...............................31 一、投融资结构 ...................................31 二、回报机制 .....................................31 三、配套安排 .....................................33 第六章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5 一、风险识别 .....................................35 二、风险分配原则 .................................37 三、风险分配框架 .................................37 四、风险应对措施 .................................39 五、保险方案 .....................................41 第七章 特许经营协议 ...............................50 一、合同法律文件的组成 ...........................50 二、权利义务边界 .................................51 三、履约保障机制 .................................53 四、调整衔接机制 .................................54 五、运营维护机制 .................................71 六、绩效考核机制 .................................74 七、中期评估 .....................................78 第八章 项目合同体系 ...............................80 一、特许经营协议体系组成 .........................80 二、合同结构 .....................................80 三、边界条件 .....................................80 四、履约保函体系 .................................82 第九章 监管架构 ...................................84 一、授权关系 .....................................84 二、监管方式 .....................................84 三、授权范围 .....................................86 四、监管方式及内容 ...............................86 五、监管措施 .....................................88 第十章 采购方式 ...................................90 一、采购内容 .....................................90 二、采购办法 .....................................90 三、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 ...........................90 四、招标标的 .....................................91 五、采购程序 .....................................91 六、评审办法 .....................................95 第十一章 受权经营方合作方选定条件 .................97 一、特许经营方选择方式 ...........................97 二、受权经营方资格条件 ...........................97 第十二章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 ...................99 一、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 ...........................99 二、运营治理方案 .................................99 三、工艺治理方案 ................................105 四、工艺单元运行治理 ............................107 五、水质分析化验治理 ............................125 六、污水处理机械设备的运行治理 ..................127 七、电气设备的运行治理与维护 ....................136 八、自动化与测量仪表的治理与维护 ................142 九、平安治理规章制度 ............................145 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55 一、总投资估算 ..................................155 二、资金筹措方式 ................................156 第十四章 项目财务分析 ............................159 一、编制依据 ....................................159 二、基础数据 ....................................159 二、成本费用估算 ................................160 三、营业收入 ....................................161 四、财务分析 ....................................161 五、财务分析结论 ................................162 第十五章 其他政府承诺及建议 .......................163 一、其他政府承诺 ................................163 二、建议 ........................................164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 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址:菏泽市定陶区 4.项目建设单位: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26119 平方米(约 39.18 亩),总建筑面积 13232.95 平方米,绿化面积 18000 平方米,道 路面积 4500 平方米(含停车)。设计处理规模 3 万 t/d。 (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及风机房、M-VCER 生化池、 二沉池、污水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除臭系统、高低压配 电室、综合楼、大门及门卫、地下通道,以及配套的厂区道路、围 墙、绿化、供电、给排水、仪表、自控及通风设施等。 6.建设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 营期 28 年。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项目总投资 万元,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融资,资本金比 1 例为 100%。 8.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预计年平均补贴收入 均利润总额 万元,年平均成本费用 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万元,年平 %,投资回收期为 年 (2)社会效益 本工程建设后,将从根本上改变对周边流域的水质污染问题, 彻底改变流域内的环境质量,恢复水系的环境功能,提高水体的使 用功能,增加水资源的利用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污水处理和污水 收集系统,避免污水对河道及环境污染造成的严重污染,为定陶区 新区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减少水体的污染,将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水体的使 用功能,将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如: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的质 量,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就业人数、减少发病率等。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属于 非盈利性项目,其工程建设的目的在于生态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效益, 而并不在于处理本身的直接经济效益。 (3)生态环境效益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和加强生态 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始终坚持的 一项基本方针。随着水资源可利用量的逐渐减少,人们意识到水资 2 源的重要性。随着污水处理水平的逐步提高,使直排入河流污水量 大为减少,充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有效的保护了生态环境。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已逐渐认识到了 环境保护对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在我国, 环境保护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本工 程的建设正是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的具体行动。 9.特许经营范围 特许经营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服务,包括: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与维护,并 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 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 2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 2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 4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3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 (2)主要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 意见》(国发〔2014〕60 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若干意见》(2016 年 2 月 6 日);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26 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 令第 25 号)(下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87 号) 《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 9 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 知》(国发〔2019〕26 号)。 (3)主要前期文件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特 许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4 (3)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确 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4)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5)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 服务质量效率。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表 1-1 序号 项 目 单 位 指 标 一 处理规模指标 1 日均污水处理量 t/d 30000 二 项目建设周期 月 24 三 建设规模 1 占地面积 1.1 污水处理厂 平方米 26119 1.2 绿化 平方米 18000 1.3 道路 平方米 4500 2 建筑面积 3 建设内容 平方米 13232.95 预处理及风机房 座 1 M-VCER 生化池 池 1 二沉池 池 1 污水深度处理系统 套 1 污泥处理系统 套 1 高、低压配电室 座 1 综合楼 座 1 大门及门卫 座 1 除臭系统 套 1 5 备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表 1-1 序号 项 目 单 位 指 标 备注 地下通道 座 1 四 劳动定员 人 16 五 主要燃动力消耗 1 水 吨 5407.50 2 电 KWH 394.71 六 建设总投资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1 工程费用 万元 1.3 其他费用 万元 1.4 预备费用 万元 1.6 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七 财务评价指标 1 补贴收入 万元 平均 2 总成本 万元 平均 3 利润总额 万元 平均 4 财务内部收益率 % 税前 5 投资回收期 年 税前 6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四、政府配套 为保障本项目的效益最大化,政府为项目公司明确如下配套安 排,以利于项目顺利稳妥推进。 1、建设期与项目相关的土地、水、电、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由政府组织协调,土地以划拨的形式,由区政府划拨给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支付划拨的土地成本; 2、本项目建设范围外,与项目具有紧密关联的基础设施(如通 6 信设施、道路等)由政府与本项目建设同步提供保障。 3、本项目建设期间所需土地使用、进场道路、水、电、气、 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本项目运营维护期间涉及的交通、排水、路 灯、电力、园林绿化、供水、通信等相关机构或部门,均明确各自 的职责范围及分工衔接,为本项目提供相应保障。 五、项目实施保障机制 1.项目组织领导机制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 PPP 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项目 实施机构,指定代表政府的出资人,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批准 PPP 项目合同,将政府付费列入跨年度财政预算,并报同级人大批准。 根据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安排,区财政局为 PPP 项目归口管 理单位,负责审核 PPP 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区政府审批、协调 PPP 推进相关事宜,将本项目录入 PPP 综合信息平台,并将本项目列入 省级、部级项目库;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进行验证,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协助争取项目贷款、项目专项支 持或补助资金等项目优惠政策,参与项目绩效考核;将政府付费列 入跨年度财政预算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菏泽市定陶区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进入发改委项目库,协助争 取项目贷款、项目专项支持或补助资金等项目优惠政策,参与项目 绩效考核,负责项目可研批复。 本项目由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协调项目进入项目库,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 PPP 项目协议,协 7 助项目公司融资,争取项目专项支持或补助资金等项目优惠政策, 参与项目绩效考核。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前期融资、投资、建设、运营与移交。 2.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建议项目实施机构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 组,通过资源配置、行政推动(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现场办公、监 督检查)等,解决本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并通过任务 分解,将项目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或部门,协调各责任单 位高效协作,确保本项目积极、稳妥地推进。 (2)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等,统一思想, 提高政府各部门、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认识,营造良好 的环境氛围。同时,聘请专业咨询机构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财务、 法律、技术和商务支持,为本项目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3)争取政策支持。充分整合、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政策, 争取 PPP 项目配套政策支持;同时,积极申报 PPP 示范项目,争取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各类支持。 (4)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并完善本项目的监管体系,对本项 目进行全流程履约管理、行政监管,鼓励社会监督。 8 第二章 项目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提出背景 1.项目建设背景 目前,我国城乡经济正快速发展,随之不可避免的带来各种各 样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在“三废”污染治理中,水 污染治理成为重中之重。水是生命之源,而我国又是一个严重缺水 的国家,水资源分布不均,南多北少,东多西少,人均水资源占有 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面对我国水资源紧缺的现状,面对我国各大 河流、湖泊均不同程度的收到了污染的现状,我国推行了一系列旨 在节约用水,保护现有水资源的政策。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从 源头治理,无疑是保护河流、湖泊不被污染的最好的办法。同时, 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其中 BOD5,COD 等主要污染物指标都 得到了大幅度下降,排水符合国家规定,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经过进一步处理的污水,还可作为中水,可用于灌溉、浇花等市政 用水,也可用于洗车、冲厕所,可有效缓解我国水资源紧缺的现状, 同时保护环境。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污水排放量也在逐年增加,大量生活污 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使河流受到严重污染,致使河水中生物、 植物大部分绝迹,破坏了自然景观、污染城区下游地下水源,严重 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定陶区,隶属山东省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菏泽市中部, 9 介于东经 115°20'—115°47',北纬 34°57'—35°15'之间。总 面积 846 平方千米。定陶区属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冬冷夏热四 季分明,秋凉春燥,日照充足,四季变化分明。截至 2017 年,定 陶区辖 2 个街道、10 个镇,区政府驻天中街道。根据第七次人口普 查数据,截至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定陶区常住人口为 540016 人。 近年来定陶区市政建设发展突飞猛进,市容市貌焕然一新,但 随着市县工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突,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周边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致使周边水体受 到污染,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隐患。 2.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第四十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第四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 设中指出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 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 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 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 理率分别达到 95%和 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 境监测监控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十 九章加强重点污染防治中指出: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严格引用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源地。涵养区环境综合 10 整治,加强供水全过程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深化“治用保”流 域治污体系,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和湖泊生 态环境保护,严格城乡污水入河(湖、海)排放管理。深入推进印 染、造纸、化工等行业污染整治,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 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强化城镇 污水集中处理,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防治农村水产养殖 污染。严格防治地下水污染。 《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 四章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第四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指出: 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 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 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 95% 和 85%。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检测监控系统, 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1.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为污水 处理厂工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2.符合国家污染防治政策 11 2000 年 7 月,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共同发布了《城 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此举重在引导城市污水处理及 防治技术政策的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防治城市水 环境的进一步污染。《技术政策》提出了城市污水治理目标是:到 2010 年,全国城市和建制镇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不低于 50%,设市城 市的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60%,重点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70%。 《技术政策》规定,设市城市和重点流域及水资源保护区的建制镇, 必须建设二级污水处理设施。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建成后并没有进行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 设施的建设,不能很好的满足定陶区新区的发展。 3.是定陶区基础设施完善的需要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是污水系统环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菏泽市定陶区基 础设施完善程度和衡量现代程度的标准之一,是定陶区发展具有全 面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不仅反映了定陶区的经济实力和发 展程度,也增强了吸引外资的动力。污水处理系统的完善与否与定 陶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息息相关,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它 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率、环境效率和经济效率,可造福子孙后代。 4.持续建设规范标准污水处理厂是环境保护的要求 水资源是极其宝贵的,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先决 条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 考虑水资源的承受能力,对水资源实施切实可行且有效的保护,使 12 水资源得以持续利用,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就首先必须对城 市污水进行综合治理,进而实现流域治理,改善水环境和美化生活 环境,并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对城市和开发区的环境保 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与地方环保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生 活污水处理的技术规范和排污标准。为了符合环保标准的要求,菏 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 目是响应国家政策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定陶区的整体形象,保护 定陶区新区及其周边水资源环境,是做好生态与环境保护必然要求。 因此,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污水经处理后,将大幅度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可有效减 轻水环境的污染,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总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十分必要和非常迫切的。 三、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分析 本项目属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 设施。该类建设项目在国内实施技术较为成熟,不存在工程建设的 重大技术难题,技术风险低。 2.经济分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万元,单位建设成本与其他城市同等 项目建设成本基本相同。采用 PPP 模式后,政府前期可以用少量的 资金撬动整个项目。 13 3.环境保护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环节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采 取节能减排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 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将按程序由环保部门 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 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项目运营过程中能够严格控制生产和 生活污水的排放。 4.社会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乡镇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生产和生活 用水得到有效处理,能够显著改善乡镇及周边环境,为入驻企业生 产经营提供良好基础条件。 5.综合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够改善定陶区基础设施和投资环 境,提高招商引资成效,促进区域内外土地增值,对推动菏泽市定 陶区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极点、增强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 义。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 境效益。 14 第三章 项目选址条件与工艺方案 一、项目选址条件 1.建设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定陶区,东临京九铁路,西至青年 路。 2.社会经济概况 定陶区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菏泽市中部,是正在建设的菏泽新 区,辖 9 个镇、2 个街道办事处,面积 762 平方公里,93 万亩耕地, 53.2 万人。行政区域界线全长 250.4 公里,与牡丹区、巨野、成武、 曹县四个县区接边,共涉及 15 个乡镇,125 个村庄。是山东省最佳 投资城市,是闻名遐迩的玫瑰之乡、戏曲之乡、武术之乡。 2022 年,定陶区地区生产总值可比增长 6%左右;完成一般公 共预算收入 16.6 亿元,增长 10.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7.5% 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4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3%左 右;进出口总额增长 20%左右;实际利用外资 8189 万美元,引进总 量居全市第二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 5.5%、7%左右。 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位居全市前列。 3.气候条件 定陶属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秋凉春燥, 日照充足,四季变化分明。春季,多偏南风,气温回升快,降水少, 空气干燥,受寒潮侵袭时有出现霜冻和倒春寒天气;夏季,炎热多 15 雨,常有潮湿闷热天气,有时因暴雨成灾,有时也可能因降水稀少 而出现夏旱,适合大多数作物的生长;秋季天高气爽,日照充足, 常发生秋旱现象;冬季气候干冷,多偏北风,降水(雪)稀少,个 别年份出现冻害。 气温。定陶近 30 年的平均气温为 13.9℃,最热月 7 月份,平 均气温 26.8℃,最冷月 1 月份,平均气温-0.7℃,气温年较差 27.5℃,极端最低达-17.9℃,极端最高气温 40.7℃ ,近十年来气 候变暖趋势明显, 特别是冬季的气温近十年来较前三十年偏高 1.4℃ 左右。 降水。定陶降水量的分布极不均匀,但一般规律是夏季降水多, 占全年降水量的 60%,冬季降水量少,仅占全年降水量的 4%,秋季 多于春季而少于夏季。年平均降水量 663.0 毫米,最多 1188.4 毫 米,最少 357.1 毫米,无霜期 209 天。 日照。定陶年平均日照时数 2235.7 小时,年平均日照百分率 54%。一年中春、夏、秋季光照较多,冬季较少,光照最多月份在 5 月份。最少的在 2 月份。 定陶也是气象灾害天气的多发地区。旱涝是其中之一,尤其是 干旱发生频繁且影响范围大,危害最为严重。暴雨出现的机率也较 多,暴雨一般出现在 5-9 月份,7-8 月份最多,年平均暴雨日数一 般在 1.9-2.7 天之间,定陶属于平原地,暴雨往往引起内涝。其次, 霜冻也时有发生,秋季初霜冻平均出现在 11 月 1 日,最早 10 月 17 日,最晚 11 月 21 日。春季终霜冻期平均在 4 月 6 日,最早 3 月 17 16 日,最晚 4 月 25 日。大风、冰雹近几年出现的机率有变小的趋势。 4.地形地貌 定陶区为黄河中下游冲击平原, 属华北平原沉降盆地的一部分, 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便于发展陆运水运、水利设施、 工业项目的建设和农林牧渔业的综合开发利用。地势西南高、东北 低,自西南向东北呈簸萁形逐渐降低,海拔高度为 44—53.6 米之 间,高差 9.6 米。微地貌形态分高、平、洼 3 种类型,分别占总面 积的 17%、57%和 26%。 5、地质条件 参照山东卓达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附近工程地质详勘报 告,拟建项目地层构造及承载力特征值 fak(kpa)如下: 1)层杂填土(Q4ml):褐灰色,黑灰色,杂色,成分以粘性 土为主,含大量砖块、灰土等,局部为素填土,稍湿~湿,松散~稍 密。分布于场地顶部,厚 1.00~1.45 米,层底标高 48.46~48.83 米。 2)层粉质粘土(Q4al+pl):黄棕色,见少量裂隙,裂面上充 填有粉土,局部含少量砖屑等,可塑~硬塑。厚 0.40~0.90 米,层 底标高 47.70~48.33 米。fak≈110kpa; 3)层粉土(Q4al+pl):灰黄色,黄灰色,下部浅灰色,灰色, 土质不均,局部夹粘土薄层,湿~很湿,稍密。分布稳定,厚 2.00~2.70 米,层底标高 45.36~45.78 米。fak≈110kpa; 4)层淤泥质粉土(Q4al+pl):灰色,深灰色,刀切极易粘着 刀面,手粘腻感极强,局部夹粉质粘土,饱和,软塑~流塑。厚 17 0.80~2.00 米,层底标高 43.52~44.83 米。fak≈65kpa; 5)层粉土(Q4al+pl):灰色,浅灰色,黄灰色,土质均匀性 差,中夹粘土薄层(厚 0.05~0.2 米)多层,很湿,稍密~中密。分 由稳定,厚 2.60~4.50 米,层底标高 39.90~40.93 米。fak≈ 130kpa; 6)层粉质粘土(Q4al+pl):灰色,深灰色,刀切面稍光滑, 软塑~可塑。厚 0.10~1.10 米,层底标高 39.40~40.83 米,其中 3# 孔缺失该层。fak≈95kpa; 7)层粉土(Q4al+pl):灰色,黄灰色,很湿,稍密~中密。 厚 0.70~1.90 米,层底标高 37.90~39.22 米。其标准贯入试验锤 击数值为 7.0 击,双桥静探锥尖阻力平均值为 5.33Mpa,侧壁摩阻 力平均值为 60kpa。 8)层粘土(Q4al+pl):绿灰色,灰色,棕色,下部褐黄色 夹灰色,刀切面光滑,土质不均,下部为粉质粘土,可塑~硬 塑。该层仅 6#孔揭穿,厚 4.10 米,层底标高 34.83 米。 9)-1 层粉土(Q4al+pl):灰黄色,很湿,稍密~中密。厚 1.10 米,层底标高 36.66~36.92 米。fak≈160kpa; 10)-2 层粉土(Q4al+pl):灰黄色,灰色混杂,很湿,稍密 ~中密。分布不均,厚 0.40~1.60 米,层底标高 34.60~35.68 米, 该层仅 2#、3#孔见到。fak≈170kpa 6.抗震设防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 年版)》(50011-2010)的划 18 分,该区域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位于第一组。 7.市政设施配套情况 (1)基础设施 电力:本项目用电来源为定陶区供电网络,完全能够满足本项 目需求。 供水:本项目用水来源为定陶区市政供水,完全能够满足本项 目需求。 通讯:开通了宽带网,国际互联网,实现了传输光缆化,交换 数字程控化。 (2)交通运输 定陶区距菏泽市中心区 20 千米,已列入菏泽市新一轮市区规 划。京九铁路(北京西—九龙)穿越全境。规划中的菏徐铁路(菏 泽—徐州)将在定陶站与京九铁路接轨。 济广高速、济菏高速、日东高速、日南高速、菏徐高速在定陶 区呈“米”字形交汇。日(日照)—南(南阳)高速公路联通京福、 济青、京沪高速,在建的德商高速、菏徐高速、济菏高速纵横交错, 菏关高速—定砀路连接线纵贯城区,临(临清)—商(商丘)、东 (东明)—丰(丰县)、刘(刘口)—民(民权)、定(定陶)— 砀(砀山)四条省级公路连接区乡公路成网状分布,使定陶成为重 要交通枢纽。铺修了定陶—张湾、陈集—菏泽公路,定陶—砀山 公路。 19 8.施工条件 工程所需水泥、钢材、木材等均可在本地建材市场就近采购, 运输方便,距离较短;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可就近接入。施 工队伍具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雄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 誉,为按时、优质完成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污水排放量、水质要求 1.污水处理程度 (1)服务区域污水类型及主要污染物 1)污水类型 服务区域污水类型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 2)主要污染(物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BOD5、COD、 氨氮等。 (2)污水水质预测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生活污水 按照人均污染物指标和规划生活污水量排放指标进行推算,人 均污染物综合指标采用 BOD5=25g/人•d,CODCr=50g/人•d,SS= 40g/人•d,TN=5g/人•d,TP=0.8g/人•d。 人均用水量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 (DB37/T5105-2017)取 120 升/人•d,即人均综合生活污水量取 120 ×0.85=102 升/人•d,则综合生活污水水质见下表: 项目 COD(mg/L) BOD5(mg/L) SS(mg/L) TN(mg/L) NH3-N(mg/L) TP(mg/L) 生活污水 490.20 240 392.2 49.0 34.3 6.9 20 水质 其余指标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1962-2015)。 (3)进水水质确定 污水厂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对污水进行集中管理,控制面源污 染。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和《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执行。 生活污水进水水质如下表: 项目 COD(mg/L) BOD5(mg/L) SS(mg/L) TN(mg/L) NH3-N(mg/L) TP(mg/L) 生活污水 水质 490.20 240 392.2 49.0 34.3 6.9 (4)污水出水水质 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水质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 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山东省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水 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599-2006),同时结合菏泽市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 CODCr、 NH3-N 和 TP 的要求,确定本工程出水除 CODCr、NH3-N 和 TP 执行 菏泽市当地要求外,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要求。 项目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氟化物 出水水 6-9 ≤30 ≤10 ≤10 ≤1(2) ≤15 ≤0.3 ≤2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 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能够有效地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减 21 少政府投资,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增加服务供给;提高项目运营 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公共服务投资、运营和管理的传统风险配置; 增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实现区域土地增值。 3.受纳水体 服务区域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范阳河。 4.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污泥的处理和处置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 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污泥最终处置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 自然干化、焚烧、制砖、污泥的综合处理等方式。本项目污泥量很 小,结合当地实情,污泥不经过消化,仅进行机械浓缩、脱水减量 化处理后,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城市垃圾一并填埋处置或结 合园林绿化,作为绿化农肥。待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污泥消化、 干化造粒或污泥干化焚烧等污泥最终处置措施。 三、项目污水处理工艺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为新建项目,其工艺流程如下: 1.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池—生化 MBR 池—高密度沉淀池(除氟、磷)—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 排放 2.污泥处理工艺流程 二沉池剩余污泥及初沉池剩余污泥→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 22 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外运→无害化处理(填埋/作为农肥) 四、设计流量 设计总规模平均流量 Qave=300000m³/d=0.29m³/s,KZ=1.47, Qmax=0.43m³/s。 注:式中 Kz 为城市混合污水变化系数,根据《室外排水设计 规范(2016 版)》(GB50014-2006)中生活污水总变化系数内插法 计算取值。 五、工艺设计 23 第四章 项目特许经营运作模式 一、实施目标及原则 1.实施目标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实现公用事业投资跨越,提升菏泽市的投资环境。 (2)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方,引入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和管理 能力,提高存量公共资产运营效率和行业服务质量。 2.实施原则 (1)主动性原则 (2)价值最大化原则 在市场化招商之前应认真测算自身的预期价值,以使自身资产 实现价值最大化。另外,尽可能广泛接触有兴趣的投资者,比较各 种投资方案,使项目价值能得到市场化的体现。 (3)资源优势互补原则 在引进社会资本的过程中,除了充分考虑对方的资本实力外, 还应多方考察其运营管理、技术、服务等综合能力,以使今后项目 的长久稳定运营能发挥其在这方面的优势。 (4)有效监管原则 项目公司成立后,其日常的运营由项目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自行 负责,政府不应干预公司的正常运营,但是政府必须加强行业监管。 政府监管主要是通过签订相关合同完善政府监控体系,对市场化后 24 的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进行监管。 二、运作模式 1.运作模式 (1)PPP 项目特许经营的六种运行模式 1)BOT:建设、运营、移交 模式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 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 门的合作伙伴。 2)BOOT:建造、拥有、运营、移交 模式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 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部门。 3)TOT:转让、运营、移交 模式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 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4)ROT:改建、运营、移交 模式 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 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5)BLOT:建设、租赁、运营、移交 模式 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签订租赁合同,由私人部门在公共土地上 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并在租赁期内经营该设施。合同结束后将该 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河南省荥阳市人民医院整体建设 PPP 项目采 取了该种模式。 25 6)BLMT:建设、租赁、维护、移交 模式 是指项目由投资人与政府在当地成立的项目公司投资建成后, 租赁给特许经营公司。项目公司以租金方式收回投资并负责一定年 限的维护,期满后移交给政府部门。江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 线一期工程项目采取了该种模式。 7)LOT:租赁、运营、移交 模式 指将存量及新建公共资产的运营管理职责、维护职责以及用户 服务职责转移给社会资本的 PPP 运作模式,政府部门仍然承担公共 资产投资的职责并保留公共资产的所有权。 (2)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 PPP 项目中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即 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的受权经营方,在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的框架 下,对本项目的建设,并筹集资金建设完成,采购安装相关设备。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使用项目资产进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 将本项目资产全部、无损、无偿地向政府移交。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1)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授权,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 定社会资本,作为本项目的特许经营企业; 2)社会资本与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菏泽市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下称“特许经营协议”或“协议”), 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3)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中新建项目的投资建 26 设和运营,并通过政府方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及合理回 报; 4)特许经营期内,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相关职 能部门,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对社会资本的建设、运 营进行监管,并按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实施符合相关 环保标准及社会资本按协议履行权责; 5)定陶区财政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以及绩效考核结 果,核算污水处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特许经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按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材料等)完好无偿 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项目运作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其中新 建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存量项目运营期 30 年。符合相 关政策要求。 3.资产权属 项目资产包括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项目运 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在特许经营期 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新建及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形成项目资 产的使用权;合作期内项目的设施、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项目收 益权不得用于实施合作项目以外的用途。 本项目合作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项目公司应按照项目合作 27 协议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无负 担、无损的移交给菏泽市政府指定机构。 三、风险分配框架 本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专门组建机构及经营队伍, 负责项目规划、立项、设计、组织和实施。在经营管理方面将制定 行之有效的各种企业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确保本项目按照现 代化方式运作。 四、相关方职责 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相关方职责 (1)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 PPP 工作机制,授权 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批准区财政部门 验证过的 PPP 实施方案,将政府付费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并报同级 人大批准。 (2)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牵头编制 PPP 项目实施方案、VFM 评价报告,与中标社会资本 方签订 PPP 项目合同,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贷款、专项补助 资金等优惠政策。 (3)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PPP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 库建没,负责 VFM 评价报告的验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审核 PPP 实施方案,申请项目贷款、专项补助资金等优惠政策,申请、管理、 发放 PPP 方面的补贴,协助 PPP 项目进入上级项目库。 (4)菏泽市定陶区发改委:对项目可研进行批复,协助 PPP 28 项目进入上级项目库。 (5)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指定出资人出资设立,负 责 PPP 项目的前期手续报批、投融资等工作。 2.建设期相关方职责 (1)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受权经营方在合作期 内的 PPP 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派驻常设代表参与工程 建设管理,通过公开程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费用由项目实施 机构垫付,纳入项目总投资)。 (2)项目公司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建设进度进行融资、投资 以及监督施工方的工程建设。 (3)工程承包商根据项目公司委托,负责项目的施工、安装, 提供原材料,本项目工程承包商与社会资本投资人采用一体化招标 的方式确定。 (4)设计咨询机构根据政府、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委托, 负责项目的设计、咨询等,相关费用计入前期费用。 (5)政府派出的政府审计机构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 进行跟踪审计。 3.运营期相关方职责 (1)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受权经营方在运营期 内的 PPP 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派驻常设代表参与项目 运营管理。 (2)项目公司在运营期间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运营要求编 29 制运营手册进行项目运营,并配合项目绩效考核小组的工作。如聘 请专业运营商运营,则运营商根据项目需要,受项目公司委托,负 责项目的具体运营。 (3)政府方每年 1 月份组建项目绩效考核小组,对项目运营 维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考核小组提出项目 绩效考核初步结果报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根据最终考核结果核算上年度政府付费金额, 按照预算支出的规定,在最终考核结果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给项目 公司。 4.移交期相关方职责 (1)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指定接收项目资产的机构。 (2)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根据绩效考核标准付清政府付费费 用。 (3)项目公司针对项目移交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 进行维修,并承担其风险和费用。 (4)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日期十六个月前会谈并商定移交项 目资产清单和移交程序。 (5)运营商应在移交日期将届时使用的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所 必须的项目公司享有所有权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无偿移交给政 府方或其指定的接收入,并确保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接收入不因此遭 受损失。 30 第五章 项目交易结构 本项目的交易结构主要包括股权及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外 部配套安排三个方面。 一、投融资结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国发〔2019〕26 号)第二条中“(五)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 维持 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 20%不变。其中,公路(含 政府收费公路)、铁路、城建、物流、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 的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 5 个百分点。”本项目资本金设定拟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 35%,除 项目资本金外的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进行融资。资本金的出资方式 可用现金出资或经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评估其 价值并经政府认可的资产作价出资。 如果项目融资不能顺利完成,由社会资本承担融资责任,以确 保本项目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建设需求。政府可协助社 会资本获取融资,但不承担拟融资及融资担保义务。 二、回报机制 1.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1)收入来源 31 本项目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定陶区财政按污水处理服务实 际工作量及政府方对社会资本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 费,其中污水处理费是随自来水代收。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污水处理 服务费计量单价、实际处理水量核算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2)支付体系 ①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计量单价*实际处理水量*绩 效考核支付比例 本项目中污水处理服务费,由定陶区财政根据《预算法》等相 关规定,将该部分支出统一纳入定陶区财政预算,由定陶区财政进 行支付。 本项目自进入运营期开始,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定陶 区财政根据年度审计结论按年统一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具体支付 时间节点由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协商确定,最终以特许经营项 目协议的约定为准。 (3)基本水量 为使双方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并激励社会资本积极运营,在非社 会资本方原因导致的本项目处理能力无法达到基本水量前提下,本 方案中拟定根据每年实际的污水处理量与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进 行比较,确定具体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具体如下: 1)当基本水量>污水处理实际量时,以基本水量结算污水处 理服务费,并扣除未发生的变动性成本。 32 2)当本方案设计水量≥污水实际处理量≥基本水量时,以实 际处理量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3)当污水实际处理量>本方案设计水量时,以实际处理量结 算污水处理服务费,超出的部分补偿变动性成本。 4)污水处理厂调试期间,按照实际处理达标水量,执行《特 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计算。 2.激励相容机制 本项目中包含的激励相容机制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本需同时承 担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建设期内项目建设质 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社会资本在运营维护期的成本高低,以有效激 励社会资本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统筹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维护等。 三、配套安排 1.项目用地 本项目中涉及新建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中标社会资本方通 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不 得用于其他用途,为取得和使用本项目用地的相关费用由社会资本 承担。 2.污泥处置场所 本项目污泥处置场所由政府方统筹指定,满足项目污泥处置需 求,社会资本按要求和约定将污泥运送至指定场所进行处置,相关 运输及处置费用由社会资本承担。 33 3.工作协调与协助 对社会资本的合理诉求提供支持,协助社会资本关于本项目的 后续报建及施工准备工作,协助获得定陶区同期投资项目和国家、 省、市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定期组织 召开项目协调会。 4.日常监管 定陶区住建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监管。 34 第六章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一、风险识别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分析各个阶段存在的风险,以及各利益 相关者与各风险之间的关系,并对各风险等级进行预判,结果如表 下所示。 项目风险识别表 风险类型 系统 风险 风险描述 法律法规、政策变更 因法律法规、政策或行业标准变化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成本增加、 收益降低,可能需要重新谈判、修改条款 法律规范及监管体 系不完善 现有法律相互冲突、立法层级低、效力不足、可操作性差,监管体 系不完善等引起的危害。 税收风险 税收政策调整,政府部门可能对项目公司征收较高的税收,或者取 消项目公司应有的减免税待遇。 政府支持 地方的财政实力或融资政策不足以支撑政府补助,制约项目的发展。 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变动导致资金成本上升,使项目增加成本。 通货膨胀 因通货膨胀引起货币贬值造成项目资产价值和收益缩水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 汇率变动过大,导致项目融资、建设、运营成本增加。 公众反对 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影响了公众的利益而引起的反对,影响项 目的实施或进程。 信用风险 各个项目参与者是否有能力承担其职责,是否愿意并且能够按照法 律文件的规定在需要时履行其所承担的信用保证责任。 不可抗力 包括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如洪涝、地震等)和社会不可抗力(如战争等)。 合同风险 指合同在拟定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的合同不完善或权责分配不合理。 组织风险 合作者之间缺乏沟通或合作基础较差而导致的组织效率低下或者不 合作。 项目公司能力不足 项目公司组织不合理、技术、经验不足,融资能力差等,造成项目 运行不良。 受权经营方变动 受权经营方异常变更,影响项目稳定性。 招标竞争不充分 中标价格不合理。 规划风险 因规划变动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政府干预 政府过度干预影响项目的实施和进程。 35 准备 阶段 风险 施工 阶段 风险 项目审批和决策 项目审批和决策的可获得性和及时性不能保证,或决策失误给项目 造成损害。 融资风险 融资成本增加或融资失败,项目由于资金不落实,导致建设工期延 长,工程造价上升,使原定投资效益目标难以实现。 设计风险 设计不当,有重大缺陷或错误,出现大的设计变更等。 技术风险 由于承包商施工技术水平有限,项目要求的技术过高或者采用了尚 不成熟的技术而产生的风险。 土地获得风险 土地难以获得导致工期延误;征地费用高,导致项目投资增加。 完工风险 工期拖延、成本超支、投产后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现金流入不足, 不能按时偿还债务。 第三方延误/违约 其他项目参与者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约定的责任义务,造成工期延 误,成本增加。 原材料和劳动力供 应 原材料或者劳动力供应不及时或者供应不足,材料供应商无法履约 等。 环境风险 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或者达不到有关部 门规定的环保标准。 配套基础设施缺陷 风险 项目相关的公路、水、电、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致使项 目无法正常建设。 工程质量 运营 阶段 风险 移交 指工程项目质量不合格。 工程/运营变更 设计、标准、合同、业主变更等引发工程/运营变更,工期延误,成 本增加。 运营维护成本 项目运营期间,项目运营和维护的实际成本超出计划成 本。 经营管理风险 项目公司对综合管理经验不足,管理能力差,对项目造 成影响。 强制征收征用 政府强制征收、征用项目资产,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 维护事故 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在维护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收费变更 政府统一调整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使项目收费价格过 高、过低、收费调整不自由导致运营收入不如预期。 费用支付风险 项目用户(或政府)费用不能按时按量支付。 项目唯一性 市场竞争激烈,项目收入减少。 市场需求变化 项目收入减少或增加。 项目测算不当 项目测算不当,收入低于预期,严重影响项目公司运营。 财务监管不力 财务监管不力导致项目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服务质量不达标 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相关标准。 项目公司破产 项目公司运营不当导致破产。 资金缺口过大 项目现金流不足,资金缺口过大从而导致项目公司运营困难或破产。 残值风险 特许期结束后项目移交给政府后未达到约定的状态或无法继续正常 36 运营。 阶段 风险 提前移交 项目面临危机或者政府要求提前收回,导致项目在运营期提前中断 或特许经营期提前终止。 功能风险 项目设施在移交后功能不能满足正常运营的需求。 可维护性风险 在项目设施移交后,在给定条件下使用规定的程序和资源进行维护 时,在规定使用条件下设备无法保持或恢复能执行要求的功能状态。 可运营性风险 项目在移交后运营的难度大和投入水平高。 移交不齐风险 特许经营期满,投资人移交的设备、资料、权利等不齐或存在请求 权,致使项目难以继续正常运营。 二、风险分配原则 原则上,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受权经营方 承担,法律、政策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受 权经营方合理共担。分项风险分配原则是: (1)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 (2)承担风险的一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 (3)由该方承担风险最有效率; (4)承担的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相匹配; (5)如果风险最终发生,承担风险的一方不应将由此产生的费 用和损失转移给合同相对方 三、风险分配框架 总结本项目实际情况,得出本项目风险分担方案,方案成果在 项目合同文件落实,如下表所示。 37 系统 风险 风险类型 政府 受权经营方 法律法规、政策变更 √ √ 法律规范及监管体系不完善 √ √ 税收风险 √ 政府支持 √ 利率风险 √ 通货膨胀 √ 外汇风险 √ 公众反对 √ 信用风险 √ 不可抗力 √ 合同风险 √ 组织风险 √ 项目公司能力不足 √ 受权经营方变动 准备 阶段 风险 施工 阶段 风险 √ 招标竞争不充分 √ 规划风险 √ 政府干预 √ 项目审批和决策 √ 融资风险 √ √ 设计风险 √ 技术风险 √ 土地获得风险 √ 完工风险 √ 第三方延误/违约 √ 原材料和劳动力供应 √ 环境风险 √ 配套基础设施缺陷风险 √ 工程质量 √ 工程/运营变更 √ √ 运营维护成本 √ 经营管理风险 √ 强制征收征用 √ 维护事故 运营 阶段 风险 共同分担 √ 收费变更 √ 费用支付风险 √ 项目唯一性 √ 市场需求变化 √ 项目测算不当 √ 财务监管不力 √ 服务质量不达标 √ 38 项目公司破产 √ 资金缺口过大 √ 残值风险 √ 提前移交 移交 阶段 风险 √ 功能风险 √ 可维护性风险 √ 可运营性风险 √ 移交不齐风险 √ 注: (1)政府可控制范围内的法律规范变更风险由政府承担,超出 政府可控范围内的法律规范变更风险由受权经营方承担。 (2)政府可控制范围内的法律规范和监管体系不完善的风险由 政府承担,超出政府可控范围内的法律规范和监管体系不完善的风 险由受权经营方承担。 (3)政府可控制范围内的规划风险由政府承担,超出政府可控 范围的,由双方按照实际情况共同分担。 (4)政府提供的设计方案变更的,设计风险由政府承担;项目 执行过程中优化设计的风险按照“谁主张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分担。 四、风险应对措施 根据项目风险分配原则和方案,为防范和规避相应风险,提高 项目建设和运营效率,政府和受权经营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具体方 案如下表所示: 39 序号 风险因素 承担方 合同组织建议 1 政府干预 政府 在合同中明确政府监管内容和方法,不得干预项目公 司正常管理经营事务。 2 政府信用 政府 协议中要求政府进行相应声明和承诺。 3 公众反对 共担 当风险事件出现时,项目公司负责解释,政府负责协 调。如因项目公司运营不当引起,项目公司应尽快纠 正;如因项目规划原因,项目公司可以申请赔偿;如 因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共同承担损失。 4 税收调整 政府 受权经营方可要求政府部门尽量提供法律许可内的税 收优惠,如因税收政策调整,可申请相应补偿。 5 决策、审批延误 共担 尽量列明审批事项和公私各方应尽的职责。 6 环保风险 共担 协议中要求项目建设、运营中遵守环保法规规定;因 环保问题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等,根据一般原则,由 过错方承担。 7 法律变更 政府 因法律变更导致对项目建设或运营要求增加,从而增 加项目投资或运营费用,受权经营方可以申请补偿。 8 利率风险 共担 9 外汇风险 可以约定一定范围内的变动由受权经营方承担, 超出一定范围后,申请政府补偿。 10 通货膨胀 11 融资风险 受权经营方 明确政府部门需要提供的融资协助事项,对受权经营 方的融资进度做细化要求。 12 项目唯一性 受权经营方 约定在特殊经营期内,一定区域内禁止新建类似 项目,或明确新建项目条件。 13 第三方延误/违 约 共担 约定双方在第三方延误的申明和追偿责任。 14 土地获取风险 政府 协议明确政府对土地的供应时间、费用及地上物 要求,并配合办理土地手续。 15 完工风险 受权经营方 协议约定工程完工时间及验收标准。 16 供应风险 受权经营方 协议约定公共产品或服务供应时间、供应量及供应标 准。 17 技术风险 受权经营方 协议明确受权经营方负责提供技术。 18 运营成本超支 受权经营方 协议明确受权经营方负责运营的全部费用。 19 工程变更 受权经营方 协议明确受权经营方负责工程建设。 20 收费变更 受权经营方 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如政府面提出变更则应对受 权经营方做出补偿。 21 费用支付风险 受权经营方 协议中要求政府进行相应声明和承诺。 22 项目移交风险 政府 协议明确项目设施的维护要求和移交前大修标准 等事宜。 23 受权经营方变动 受权经营方 /政府 约定受权经营方的变更条件,并且需经政府部门同意。 24 招标竞争不充分 政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40 府和受权经营方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25 项目测算不当 共担 政府对其提供的项目条件负责,由受权经营方自 行判断的条件由其承担。 26 受权经营方能力 不足 政府 约定退出机制。 27 财务监管不力 共担 约定政府对项目财务进行监督的内容。 28 配套基础设施风 险 政府 明确政府为项目提供的配套条件。 29 合同文本不完善 受权经营方 明确争议协商机制。 五、保险方案 项目公司在充分评估本项目风险后,应根据中国的保险法等相 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购买项目建设 和运营期间的保险险种。在合理的商业条件下,应遵照可保风险均 应投保的原则进行投保。 1.建设期间的保险 项目公司应在整个建设期内自费投保并保持下列险种的保险。 但是,如果从保险公司处无法获得,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得 该等保险,则项目公司没有义务获得该等保险,除上述规定外,这 种情况不解除或限制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义务。 (1)建筑工程一切险 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 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 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a.建筑工程: 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 41 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 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b.其他保险项目:由投保人与保险 人商定的金额。 保险形式:本保险应以统保的合同为基础进行,并将不签发单 独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和项目公 司可能选择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他方拥有或可获得在此保险项下 的可保利益)。 (2)安装工程一切险 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 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 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安装 工程:保险工程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设备费用、原材料费用、 安装费、建造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 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其他保险项目:由 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 保险期间:从建设开始之日至最终完工日及其后的十二(12)个 月。 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顾问 (仅限于场地风险)、项目公司股东或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 42 件是该其它方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3)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责任范围: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 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 保险金额: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 运费、安装费、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 算。 保险期间:建工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 或自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经验 收时终止。 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顾问 (仅限于场地风险)、项目公司股东或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 件是该其它方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4)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 责任范围: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及 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或残疾,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 金。 保险金额:(l)接工程造价投保;(2)按人数投保:每人意外伤 害 20 万元:每人意外医疗 10000 元;每人意外住院津贴 50 元/天。 保险期间:从建设开始之日至最终完工日以及之后的十二(12) 个月。 43 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和顾问 (仅限于场地风险)、项目公司股东或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 件是该其它方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5)施工机具综合保险 这一保险通常是指在工程建设、安装、运营测试及调试期间, 就项目公司选定的承包商自有或其租赁的施工机具的损坏或灭失 的可保风险进行投保。具体承保的范围与除外责任,依具体保险合 同的约定可能略有不同,投保的范围也需要根据项目作业的类型, 以及关键设备的数量来定。 2.运营期间的保险 项目公司应在开始商业运行日或该日之前自费投保并在整个 运营期内保持下列险种的保险有效。但是,如果从保险公司处无法 获得,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得该等保险,则项目公司没有义 务获得该等保险,除上述规定外,这种情况不解除或限制项目公司 在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 (1)财产一切险 责任范围: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 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其他具有法律 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保险 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 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自然灾害: 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 44 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 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叮预料的以及被 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保险金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 1000 元,保险期间: 以年为单位,可续延。被保险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或项目 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它万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 保利益)。 (2)机器损坏险 责任范围:在保险期内,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 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 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 定负责赔偿:设计不当:材料、材质或尺度之缺陷;制造、装配或 安装之缺陷;操作不良、疏忽或怠工;物理性爆炸、电气短路、电 弧或因离心作用所造成之撕裂:除外责任以外的其它原因。前述原 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 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及被保险人为防止或 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不超保险金 额为限。 保险金额:保险单承保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应为该机器设备 的重置价值,即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 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输费和保险费、税款、可能 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保险期间:以年为单位,可续延。 45 被保险人: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他 方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3)公众责任险 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 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 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 万;每次事故赔偿限 额:人民币 500 万,其中:财产损失人民币 250 万,人身损失人民 币 250 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 20 万。保险期间:以 年为单位,可续延。被保险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东或项目公 司选择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他方拥有或可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 利益)。 (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范围: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 效期问,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付 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死亡或伤残每人保险金额 30 万元;意外伤害医疗 每人保险金额 3 万元: 保险期间:以年为单位,可续延。被保险人:项目公司、项目 公司股东或项目公司选择的其他方(条件是该其他方拥有或可获得 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46 (5)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责任范围:在受权经营方开始商业运行日期内,因一切可能的 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由污水处理厂造成并负责的事故,由环境污染 所引起的所有损失风险。 保险金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00 万元,保险事故次数不限。 保险期间:以年为单位,可续延。 3.联名保险及赔偿 项目公司股东应为本保险方案中所有适当注明的保险项下的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之一)。项目公司应促使保险商放弃在本保 险方案中规定的全部保险项下其可能拥有或获得的对项目公司股 东的任何及全部代位追偿权,无论项目公司股东是否为该等保险项 下的被保险人。 4.保险商及保险单据 项目公司应在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具有良好信誉并经 政府出资人代表同意的保险商处保持完全有效的保险,并向政府出 资人代表提供所有的保险证书,证明项目公司己按照 PPP 项目合同 要求获得了保险单据,同时向政府出资人代表提供全部保险单据的 复印件及保险费己付凭据的复印件。项目公司一旦收到续保证书和 保险批单凭据应及时提交给政府出资人代表。 保险单应包括保险商就以下各项作出的确认: (1)保险商已经获得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假设该等信息、不存 在实质性误导的前提下评估对保单项下所有风险进行承保的风险; 47 (2)就其同意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提供共同保险的决定而言,保 险商并未依赖或要求任何信息; (3)政府出资人代表没有授权任何人,就政府出资人代表成为 或作为共同被保险人代其作出任何声明。 5.未能获得和保持保险 如果项目公司未取得或拒绝取得本保险方案所述的保险或未 向政府出资人代表提供上述保险单、保险费付款凭据、续保证明及 保险批单凭据等的复印件,则政府出资人代表有权购买这类保险, 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在这种情况下,经政府出资人代表要求,项 目公司应及时支付给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购买该类保险艾付的款项。 项目公司未取得或拒绝取得上述保险并不解除或限制其在 PPP 项目 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6.索赔及协助通知 项目公司和政府方应遵守对其适用的保险单的条款及条件,并 应遵循与保险商订立的索赔管理程序。该索赔管埋程序应符合同类 项目的合理的和惯常使用的条款。在准备文件及就索赔进行谈判方 面,各方均同意向对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当本方案中任何保险单项 下的任何索赔可能超过万元时,项目公司应通知政府方并不时向政 府方表提供其合理要求的有关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任何信息。 7.修复及修理 在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财产一切险及设施故障损坏险项下, 项目公司可获得的索赔款项应用于对保险标的的灭失或损害进行 48 恢复及修理。业务中断险项下获得的赔款用于偿还贷款及项目公司 的规定常规费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款项应支付给有权获得赔偿 的个人或组织。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政府方不得无理拒绝同 意),项目公司及保险商不得就超过万元的任何索赔达成妥协。 8.通知政府方 就根据项目协议投保的所有保险,项目公司应促使保险商在保 险条件中规定,在任何保险责任的取消、终止、期满或中止和/或 保险的任何重大改变或保险金额的任何减少或责任限额的任何降 低生效之前至少三十(30)日通知政府方。 49 第七章 特许经营协议 一、合同法律文件的组成 1.项目参与主体 本项目运作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菏泽 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社会资本。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是本项目的实际采购人,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授权具体 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及监管工作。 表 7-1 项目参与主体及主体职能表 参与主体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社会资本 主体职能 授权实施机构。 特许经营权授予主体,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 项目运营的管理监督主体。 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全过程; 接受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2.项目合同体系 本项目合同体系包括:《特许经营协议》、《保险合同》、 《融资合同》及其他履约合同等。 (1)《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整个合 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项目边界条件是特许经营协议的核心内容, 主要包括权利义务、交易条件、履约保障和调整衔接等边界。协议 的具体条款会影响到社会资本后续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内容。其他合 同协议内容不得与特许经营协议相违背。 (2)《融资合同》:由社会资本与本项目融资的金融机构签 50 署。 (3)《保险合同》:由社会资本与保险公司签署。 (4)履约合同:其中包括社会资本与工程承包商签署的《工 程总承包合同》。其中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社会资本与其他利益相关 者签署履约合同,但相应的责任并没有因此发生转移。 二、权利义务边界 1.政府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 a. 有权对社会资本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 护、移交等过程实施监管、绩效考核; b. 协助有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成本,必要时提出价格调整 建议; c. 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影响公众利益时,依法对本项目进行 临时接管; d. 在社会资本发生违约情况,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进行违 约处理。发生严重违约时,有权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 e.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授予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主要义务 a. 依法授予本项目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依法制止和排除或 者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和排除侵害特许经营权的行为,维护特许 经营权的完整; 51 b. 协助社会资本完成与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 调报批等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及相关的财政、 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用地等; c. 按照本项目协议约定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 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d.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2.社会资本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主要权利 a. 享有在特许经营期内自主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本项目范 围内污水处理厂的权利,并获得项目收入,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 利润; b. 有权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提出调整申请; c. 在政府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提前终止特许经营 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金; d.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主要义务 a. 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等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 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符合项目协议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履 行普遍服务、持续服务义务,并按照规定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定期 更新; b. 按照协议约定筹措项目所需资金,进行必要的融资安排并 按期投入; 52 c. 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所需的全部批准和许可,并 承担相关费用; d. 接受政府方的监督考核,并为政府开展监督考核工作提供 必要的协助; e. 不得擅自以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担保等方式处置本项 目特许经营协议和特许经营权; f.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项目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履约保障机制 1.保险方案 特许经营期限内,社会资本应按合理和符合行业惯例的保险险 种、保险金额以及在保险市场上可以得到的合理价格和商业上可接 受的条款,自费购买和维持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一切险, 及其他通常的、合理的或者中国法律、法规要求所必需的保险。 2.履约保证 (1)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社会投资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 标人缴纳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未中选, 竞投保证金在规定时间日内无息返还。 (2)履约保函 1)建设履约保函 53 社会资本应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 45 日内向政府方提交本项 目的建设履约保函,金额为 3000 万元。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建设 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且提交运维履 约担保之日结束。最终金额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2)运维履约保函 社会资本应于本项目开始运营日前提交本项目的运维履约保 函,金额为 2000 万元。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开始运营日至提 交移交履约担保之日结束。最终金额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3)移交履约保函 社会资本应于移交日前 6 个月提交本项目的移交履约保函。金 额为 5000 万元,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移交日至项目移交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结束。最终金额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四、调整衔接机制 1.应急处置 社会资本应针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 等事件的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所有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和现 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 人员的职责,征求政府方意见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2.临时接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社会资本发生以下违约行为,政府方可临 时接管项目设施直至提前终止协议,收回已授予社会资本对该项目 的相关权益。 54 ①违反特许经营协议原则性条款,拒不履行协议义务; ②擅自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③擅自转让、抵押、质押项目设施及土地使用权; ④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⑤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⑥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情形。 临时接管前,社会资本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并继续履行项目 协议项下的义务,临时接管期间,社会资本须无条件服从政府方或 其指定机构的指令。 临时接管项目所产生的相应费用,由违约方单独承担,并从提 前终止补偿中扣减。 3.违约责任及赔偿 政府方或社会资本未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 应违约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 及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等。 (1)政府方和社会资本违约责任 ①政府方违约事件包括: a.未按协议约定向社会资本支付费用达到一定期限或金额的; b.违反协议约定转让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义务; c.发生政府方可控的对项目设施或社会资本股权、资产的征收 或征用的(是指因政府方导致的或在政府方控制下的征收或征用, 如非因政府方原因且不在政府方控制下的征收征用,则可以视为政 55 治不可抗力); d.发生政府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继续履 行的; e.其他违反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义务,并导致社会资本无法履行 协议的情形。 ②社会资本违约事件包括: a.社会资本破产或资不抵债的; b.社会资本未在约定时间内实现约定的建设的; c.社会资本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运营维护的; d.社会资本违反协议约定的股权变更限制的; e.擅自将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予以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 置的; f.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g.未按协议约定为特许经营项目或相关资产购买保险的。 (2)不可抗力违约责任 如果协议双方一方证明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则该 方不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违约赔偿 每一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持 和费用的赔偿,具体违约赔偿将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4.污水处理费 (1)污水处理服务费 56 在运营期内,甲方每月按各污水处理项目当月进水水量向受权 经营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量低于或等于基本水量 时,受权经营方全部处理,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基本 水量; 2)甲方提供进入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量超过基本水量时,污 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单价×实际处理污水水量。 甲方确定自商业运营日起即按上述标准向受权经营方支付本 项目相关的污水处理费。 (2)污水处理单价及调整 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单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再定。 1)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在上述价格基础上,对污 水处理单价予以调整。污水处理单价调整的前提是基于人工成本、 药剂成本、动力成本、物价指数、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变化以及投资 额的变化。污水处理单价调整幅度原则上以上述因素的变化对污水 处理项目运营成本带来的影响为限。 2)特殊调价机制 关于扶持、补助等政策性资金的处理:本项目获得的本级政府、 上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扶持、奖励、补助等政策性资金,有明确 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按以下方案执行:除由社会资本独 立申报的扶持、补助等政策性资金由社会资本统筹全部用于本项目 的建设和运营外,其他均由定陶区财政统筹,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 57 要求,在建设期用于冲抵项目建设投资成本,调整初始服务费单价。 在运营期用于扣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以及管网维护服务费的支付。 若因实际需要,本项目的投资额发生变动,或因政策变动导致 项目的经营出现严重亏损,则由社会资本向政府方提出启动特殊调 价机制,政府方同意后,则启动特殊调价机制,具体调价由双方另 行协商确定。 具体按照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执行。 (3)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受权经营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 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 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 情况。甲方在收到账单五日内支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 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 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三日内通知受权经营方, 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确定。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则甲方应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 污水处理服务费。如甲乙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应依照协议中争议相 关条款解决。 协议中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 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 协议中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4)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58 如果污水进水水质超过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受权经营方不能 履行其控制出水水质的义务,受权经营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下 列方法处理: 如果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进水水质超标,甲方应向受权经营方给 予适当补偿。 1)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有能力处理,则甲方应补偿因增加处理 负荷所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 2)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并持续五天,由甲乙双 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 用应由甲方承担。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协议的规定调整出水 指标,并豁免由此造成受权经营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 (5)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因执行甲方要求改变的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造成运行成本 的增加或资本性支出,受权经营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6)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金 受权经营方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受权经营方应按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出水水质不能达标时除外。 (7)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除非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受权经营方在设计处理能力之内 未能对全部污水进行处理时,按未处理水量 10 元/立方米交纳违约 金。 59 5.项目退出机制 项目的退出机制设置情况主要有经营权转让、提前终止、特许 经营期满正常退出等。 (1)特许经营权转让 未经政府方书面同意,社会资本不得转让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2)提前终止 ①提前终止的情形 a.一方存在违法违规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的提前终止; b.双方协商一致的提前终止; c.法律变更或上级政府行为导致的提前终止; d.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终止。 具体提前终止的认定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②提前终止补偿 考虑到本项目涉及到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为保证社会资本的 持续稳定运营,建议在发生以上情形需要项目提前终止的,由政府 采取支付提前终止补偿金的方式接管项目。除双方协商一致的提前 终止外,其他情形下的提前终止补偿金的计算公式初步设定如下表 7-3,社会资本按表 7-3 获得政府方支付的提前终止补偿(具体以 特许经营协议为准),将本项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 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材料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表 7-2 提前终止补偿表 60 序号 提前终止之情形 一 政府方违约导致的终止 终止补偿金 建设期终止:A1+B+E 运营期终止:A2 +B+E 二 建设期终止:A1-B+E 社会资本违约导致的终止 运营期终止:A2-B+E 三 法律变更或上级政府行为导致的 建设期终止:(A1+E)/2 终止 运营期终止:(A2+E)/2 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 (A3-C-D)/2 四 A1——社会资本尚未收回的投资额(以双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为 准); A2——项目总投资×运营期剩余年限/运营期总年限; A3——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社会资本经审计的账面资产净 值; B——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取值为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20%; C——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保险合 同,社会资本实际获得的保险赔款; D——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因社会资本投保不足,导致所获 保险赔款无法使项目设施恢复到出险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的恢复 性建设费用缺额部分(如有); E——终止后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社会资本应向政府方 移交运营维护所需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的合理评估值。 若按照对应公式计算的终止补偿金为负数,那么社会资本应向 政府方支付上述负数的绝对值。 61 (3)特许经营期满正常退出 特许经营期满后,本项目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建 构筑物、设施设备及材料等)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违约及提前终止补偿 (1)提前终止的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 2)法律变更或不可抗力提前终止; 3)政府违约终止; 4)项目公司违约终止。 (2)提前终止的补偿方式 鉴于本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保障项目的可持续稳 定运营,对于提前终止情形的处理及补偿的标准与方式,由政府与 中标受权经营方在特许经营协议中谈判确定。 (3)违约责任 政府或项目公司未履行项目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违责 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及解除项 目合同等。 1)政府违约事件包括: a.未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达到一定期限或金额的; b.违反合同约定转让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义务; c.发生政府可控的对项目设施或项目公司股权、资产的的征收 或征用的(是指因政府导致的或在政府控制下的征收或征用,如非 62 因政府原因且不在政府控制下的征收征用,则可以视为政治不可抗 力); d.发生政府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的; e.其他违反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义务,并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履行 合同的情形。 2)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包括: a.项目公司破产或资不抵债的; b.项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实现约定的建设的,且逾期超过一 定时限的; c.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运营维护,情节严重或造 成严重后果的; d.项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股权变更限制的; e.擅自将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工程项目 范围内有关设施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f.擅自将经营权或收费权予以质押的; g.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h.未按合同约定为本项目相关资产购买保险的。 7.期满移交 (1)移交范围 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社会资本应在移交日向政府或其指定机 构在无偿、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 63 移交项目设施和所有权益。在移交日,社会资本应确保本项目的资 产均处于良好状况(即移交委员会确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后资产所 应达到的运行状态),以使本项目在依适用法律和谨慎运营惯例运 行的情况下,能够继续稳定可靠地运行。 (2)移交内容 1)项目设施及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2)与项目设施相关的所有设备、机器、装置、零配件、备品 备件、化学品以及其他动产等附属物的所有权益; 3)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包括 以任何许可方式取得的,专利技术除外); 4)所有尚未到期的保证、保险和其它合同的利益(只要这些 是可以转让的); 5)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所有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等; 6)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合理要求的其它物品与资料(如有)。 上述移交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或违约、侵权责任。所有与移交的 设施、权益、文件等有关的负债或违约、侵权责任,应在移交日前 由社会资本全部清偿或赔偿完毕。 (3)移交程序 社会资本整理核对相关文档资料,编制交接清单;菏泽市定陶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或相关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就所交接文档 资料,按交接清单逐一核对,确认无误签署项目移交确认书。 1)移交委员会 64 不迟于项目特许经营期期满前 12 个月,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应 成立移交委员会,由社会资本三(3)名授权代表和政府方三(3) 名授权代表组成。移交委员会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举行会谈并商定 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和移交范围的详细 清单。 2)最后恢复性大修 在项目移交日前的 6 个月内,社会资本应按以下要求对项目设 施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 (a)最后恢复性大修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移交委员会根据 国家法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和届时设施、设备的实际 性状决定; (b)社会资本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和要求,编制最后恢 复性大修方案,并予以实施; (c)最后恢复性大修后,应当委托由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 的机构对本项目的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和性能测试。检验和性能测 试(性能测试时间为七十二小时)应当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要 求,其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测试,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进 行; (d)最后恢复性大修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测试机构确认合 格后,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予以确认。 政府方有权通过移交委员会对最后恢复性大修的全过程进行 监督。如果社会资本不能或不愿根据约定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视 65 作社会资本违约,政府方有权聘请相关机构进行修复,提取移交期 履约保函对应金额,并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3)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 无论是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所导致的移交还是项目特许经 营期期满时的移交,社会资本对所移交的项目承担缺陷责任保证的 期间为移交日起的十二(12)个月。 在缺陷责任期内,社会资本负有对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和机器设 备进行保修的义务,并提供满足正常生产需要的技术咨询服务,但 因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接受移交的机构故意破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 损坏和正常磨损除外。 社会资本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8.合同终止、变更与展期 (1)终止 1)甲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 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受权经营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 正,即构成受权经营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并兑取维护保函中的保证金: (a)受权经营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b)受权经营方擅自将污水处理项目的相关财产进行处置或 者抵押; 66 (c)受权经营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 事故; (d)受权经营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 和安全; (e)根据中国法律,受权经营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f)受权经营方在合约中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 错误,使受权经营方履行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g)受权经营方未履行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构成对协议的 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十 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2)受权经营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受权经营方的违约或由 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 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受权经营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a)甲方在合约中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 使甲方履行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b)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向受权经营方支付污水处 理服务费的义务; (c)甲方未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协议的 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受权经营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 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3)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67 a、终止意向通知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照协议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 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协议终止 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相应 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b、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i)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或(ii)导 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 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4)终止的一般后果 如果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日起,至双方 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终止后,双方在协议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根据协 议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 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协议的终止不影响 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5)终止后的补偿 a、受权经营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因受权经营方违约事件而终止协议, 则甲方应有权收回受权经营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受权 68 经营方支付补偿金额后,受权经营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 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从特许年限、已运营年限、受权经营方在项 目中的总投入及受权经营方的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 定。 b、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协议生效后,如果受权经营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根据协议条款 终止协议,则受权经营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 方在向受权经营方支付补偿金额后,受权经营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 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受权经营方已运营 年限、受权经营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受权经营方已获取的收益、 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c、下不可抗力事件和/或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如果因协议中所 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依据条款终止协议, (2)合同变更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法律变更或其他事 项导致协议无法按照原有内容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特 许经营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只能以书面形式 签订补充协议,并由签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 可生效。 (3)合同展期 69 特许经营期届满,如果社会资本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聘 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履约评估,结果显示在协议期限内履约记录良 好的,在不违反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原社会资本享有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权。 9.追加投资、更新改造及技术优化 特许经营期限内,如在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内需要追加投资的或 因国家/地方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或定陶区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发 生变化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新改造或技术优化的,由社会资本报政 府方同意后实施。 由上述情况造成本项目资本性支出及运营维护成本增加的,政 府方和社会资本应就更新改造或技术优化的具体方案、建设周期、 费用补偿或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协商。 10.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对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 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 则应适用仲裁相关规定。 (2)仲裁 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均可提交菏泽 市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70 (3)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分歧或索赔被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 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 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4)继续有效 本项目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5)持续履行 在争议解决期间,各方对协议无争议部分应当继续履行,社会 资本应保证本项目项下的污水处理服务不受影响,除法律规定或另 有约定外,不得以发生争议为由单方面终止或中断特许经营协议义 务的履行。社会资本应确保本项目服务的持续性。 五、运营维护机制 1.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运营期内,受权经营方应根据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 用(包括税费)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受权经 营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污水处 理项目设施: (a)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 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 (b)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 明手册和指导。 71 受权经营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 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 声满足环保要求。 2.污水处理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内, 受权经营方应只对政府收集的污水提供处理。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污水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项目自身产生的污水除外)。 3.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收集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 项目交付点,如期达到规定的基本水量和进水水质,具体为:污水 处理厂基本水量第一运营年为平均日处理设计水量的 60%,第二运 营年为平均日处理设计水量的 70%,第三运营年为平均日处理设计 水量的 80%,第四运营年及以后为平均日处理设计水量的 100%;控 制污水进水水质在进水水质标准以内。 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应督促受权经营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 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行业管理部 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4.受权经营方的主要责任 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受权经营方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 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 排放至交付点。 72 如果进水水量超过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受 权经营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对超量污水进行处理 的措施。通知发出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表示意见,则被视为同意 受权经营方的措施建议。 受权经营方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合理的商业标准以及谨慎运 行惯例认真而有效地处理其业务与事务,按协议向甲方提交反映其 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受权经营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或行业 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 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 档。 受权经营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 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 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并在甲 方的要求下将设施运行情况报告给甲方。 受权经营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 护生态环境。受权经营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 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 练;受权经营方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受权经营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 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受权经营 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73 六、绩效考核机制 为保证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符合行业标准,增强政府对本项目的 监管,建立特许经营绩效考核机制。 考核组织、内容、指标、程序及处罚措施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具 体明确。 1.建设期绩效标准 主要以合同约定的项目完工日期与验收质量作为考核指标,因 受权经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竣工验收时质量不合格的,政府可 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约定从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中 提取相应金额。具体考核方式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考核指标 包括项目施工质量、工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具体考核 指标如下: 指标类别 考核要求 质量标准 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现行相关工程验收标准 工期 在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开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完成项目验收 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条例。 参照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现行规范或标准 2.运营期绩效标准 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实施机构主要通过常规考核和临时考核的 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生活污水处理补贴费挂 钩。对于绩效考核不达标的,由实施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要求项目 公司对考核不达标的进行及时改进。对于项目公司怠于或延误的, 74 项目实施机构可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 运营维护保函中的相应金额并扣减生活污水处理补贴费。 具体考核细则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特许经 营协议等共同制定。 3.绩效监测考核办法 (1)考核办法 1)甲方于每年 1 月份组建项目绩效考核小组,对项目运营维 护情况进行考核,受权经营方应给予配合。考核小组提出项目考核 初步结果。 2)甲方应就考核初步结果应征求受权经营方意见。受权经营 方在五(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初步结果提出有无异议。 a、如受权经营方对考核初步结果无异议,则考核初步结果转 为正式考核结果。 b、如受权经营方对考核初步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初步 结果之日起五(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函,详细说明异议理由。 c、甲方收到受权经营方异议函后,提交项目协调委员会,按 照项目合同关于项目协调委员会的运作要求进行审核和后续处理。 e、经协调委员会确定后的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如受权经营 方仍有异议,可提请行政复议并可按规定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诉 讼的裁决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3)甲方将最终考核结果报定陶区财政局。 (2)绩效考核指标 75 1)污水处理率 2)水质综合合格率 3)环境部门抽检合格率 4)重大水质、人身、设备、事故发生率 5)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完好率 6)维修及时性 7)运营成本控制 8)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类别 分值 污水处理率 15 水质综合合 格率(COD PH 值 SS) 15 环境部门抽 检合格率 重大水质、人 身、设备、事 故发生率 20 考核 实绩 评分对照标准 完成污水处理率计划 100%>R≥98%扣 1 分; 完成污水处理率计划 98%>R≥95%扣 3 分; 完成污水处理率计划 95%>R≥90%扣 6 分; 完成污水处理率计划 90%>R≥80%扣 9 分; 完成污水处理率计划 80%>R≥60%扣 12 分; 完成污水处理率计划 R<60%扣 15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95%>R≥90%扣 1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90%>R≥85%扣 3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85%>R≥80%扣 5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80%>R≥75%扣 7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75%>R≥70%扣 10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70%>R≥65%扣 12 分; 水质综合合格率 R<65%扣 15 分; 一次抽检不合格扣 5 分; 二次抽检不合格扣 10 分。 发生一次重大水质、人身、设备、事故,扣 10 分。 20 主要生产设 备、特种设备 完好率 15 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 15 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完好率≥95%扣 1 分; 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完好率≥92%扣 3 分; 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完好率≥90%扣 5 分; 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完好率≥85%扣 10 分; 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完好率<85%扣 15 分; 8.1-10 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 后 2 小时内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6.1-8.0 分: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及时上报,未及时采取 相关应急响应措施,但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营; 4.1-6.0 分: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未及时上报,未及时采 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对正常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76 2.1-4.0 分: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未上报,同时未及时采 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对正常运营产生较大影响; 0.1-2.0 分: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未上报,同时未采取相 关应急响应措施,项目无法正常运营; 合计 100 (3)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1)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付费的支付比例挂钩。 100 分≥总分≥90 分,支付比例为 100%; 90 分≥总分≥80 分,支付比例为 98%; 80 分≥总分≥70 分,支付比例为 96%; 70 分≥总分≥60 分,支付比例为 94%; 总分小于 60 分的,甲方当期可以不予支付,待下一期考评总 分≥60 分后一并支付,上期未支付部分的支付比例为 90%(即基准 支付比例为 90%)。 2)财政部门根据最终考核结果核算上年度政府付费,按照预 算支出的规定,在最终考核结果确认后支付给受权经营方。 七、中期评估 本项目实施机构区应每五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 目进行中期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的合规性、适应性 和合理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风险,制定对应 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特许经营 项目的中期评估对运营状况的评价其的是了解项目的实际运行情 况,内容主要包括: 77 1)运营情况:包括生活污水处理量、排污参数及相关设施情况 等运行参数的调查情况。 2)运营评价。主要是分析比较项目投入运营以来实际生活污水 处理量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活污水处理量、可行性研究阶段生活污 水处理量与后评价阶段预测生活污水处理量的差别及其原因,评价 建设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应分析其原 因,并作评价。 2、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特许经营 项目成败的关键是有效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因此,在中期评估 中有一部风险是在预期范围内的,这部分评价重点在于是否按照之 前的分担机制在执行,考察偏离性;另一部分风险可能在预期之外, 这部分中期评估重点在于双方对风险的承担情况, 考察的是合理性。 风险中期评估体系具体见下表。 项目风险分担中期评估内容 评价目标 评价内容 风险分担的偏离 实际发生风险后的对应措施与拟定的措施是否有显著偏离。 风险分担的公平性 承担的风险是否与其潜在在收益大致相匹配。 风险分担的合理性 承担方是否最合适承担该风险(即应对风险的成本是否较小) 风险分担的有效性 实际承担风险所需的成本是否接受; 风险承担之后项目的经济强度和运营是否接近正常情况等。 3、特许经营协议是项目实施的核心。合同本身条款的严密性、 系统性、全面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和合同实施情况的针对性、有 效性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项目的进展和成功。此外,合同本身变 更、扩充(补充协议)或终止等都会影响项目的运营情况。所以有必 78 要对特许经营协议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目标和评价内容详细见下 表。 特许经营协议中期评估内容 评价目标 评价内容 合同的全面性 合同本身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概括了绝大多数内容。 合同的规范性 合同本身是否规范,能否被国家法律法规认可。 合同的可操作性 合同是否通俗易懂,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否直接应用。 合同实施的严格性 是否严格在合同条款执行。 合同实施的有效性 合同执行后的效果和影响是否乐观。 合同变更的程度 是否有补充协议,是否有大部分修正,是否被废除或终止。 79 第八章 项目合同体系 一、特许经营协议体系组成 本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实施机构与中 标受权经营方签署)、合资合同(出资代表与受权经营方签订)、公 司章程、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 等。 二、合同结构 1.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是本项目的核心合同,用于约定政府与受权经营 方双方的项目合作内容和基本权利义务。 2.其他合同 在本项目中,除特许经营协议外,还包括融资合同、工程承包 合同、运营服务合同、产品采购合同、保险合同以及与专业中介机 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 3.其他合同 在本项目中,除特许经营协议外,还包括融资合同、工程承包 合同、运营服务合同、产品采购合同、保险合同以及与专业中介机 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 三、边界条件 80 包括权利义务边界、交易条件边界、履约保障边界和调整衔接 边界,是政府和受权经营方沟通谈判的关键内容,具体详见《项目 边界条件表》: 类别 序号 项目 1 项目资产权属 2 受权经营方承 担的公共责任 3 政策性资金 4 项目总投资 5 前期费用 1 项目合同期限 2 项目回报机制 3 补贴调整 4 运营收入处置 机制 5 资本金计息情 况 1 应急处置 2 临时接管 权利义 务边界 交易条 件边界 调整衔 接边界 要求 合作期内,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 政府以划拨方式供给,项目公司按土地成本价支 付土地费用。本项目投资形成的其他资产在合作 期内归政府方所有。 按项目的规划要求,负责融资、设计、建设、运 营维护,提供运营、维护及相关服务。 其它以本项目争取的包括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 政策性补贴,专款专用于项目公司建设、运营 本项目总投资按照定陶区审计确定的总造价暂 定不下浮。原则上建安工程部分计价按现行有效 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应 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工程相关费率按相关配套 最新文件计取。人工工资单价按山东省建设工程 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结合定陶区财政评审中心 确定的标准执行。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 果为准。 政府前期垫付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项目公司 承担,以政府提供的前期费用清单为准。项目勘 探、设计、第三方咨询等前期费用计入项目总投 资。 30 年合作期(2 年建设期+28 年运营期) 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来源为政府支付的生活污水 处理补贴费和项目发电销售收入。 由政策变更引起的运营期成本、税费等变化,按 照调价机制确定的方式调整相应补贴标准。 全生命周期内获得生活污水处理补贴费和项目 发电销售收入,作为受权经营方投资回收和利润 获取的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不计息,建设期利息计入总投资 制定应急预案,报实施单位等政府部门批准,突 发情况,按预案应急处置 (1)存在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财产安全或环境 安全的风险; (2)介入项目以解除或行使政府的法定责任; 81 3 提前终止 4 合同变更 5 合同展期 (3)发生紧急情况,且政府合理认为该紧急情况 将会导致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或造成环境污 染,并且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 由于本项目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关系社会 公共利益,因此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享有在特 定情形下(如:本项目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 已经不合适或者不再需要,或者会影响公共安全 和公共利益)单方面决定终止项目的权利 1 项目相关合同的转让: (1)项目公司在签署包括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 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 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 一系列重要合同时,项目公司应与相关合同方 (如承包商或运营商)明确签署在项目移交时,同 意项目公司将所涉合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 的其他机构,以确保可转让合同。 (2)如果这些合同中包含尚未期满的相关担保, 也应该根据政府的要求全部转让给政府或者政 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技术转让。项目公司应在移交时将项目运营 和维护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全部移交给政府或政 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确保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 他机构不会因使用这些技术而遭受任何侵权索 赔。如果有关技术为第三方所有,项目公司应在 与第三方签署技术授权合同时即与第三方明确 约定,同意项目公司在项目移交时将技术授权合 同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同时,如 果这些技术的使用权在移交日前已期满,项目公 司有义务协助政府取得这些技术的使用权。 非因可归责于项目公司的原因导致项目公司无 法按期开始建设或运营的,可按情况对合同展期 四、履约保函体系 履约保函体系主要包括投资竞争保函、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 期履约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任一保函被提取任意金额后,项目公 司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期限内(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将保函担保金 额恢复至原始金额。 82 条款 提交主体 提交时间 投资竞争保函 投标人 递交投资竞争响应文件 的同时 建设期履约保函 项目公司 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时 合作期履约保函 项目公司 项目获得商业运营许可 的同时 退还时间 项目公司递交运营维护 履约保函后 竣工验收完成且项目公司递交合 作期履约保函后 项目公司递交移交期履 约保函后 受益人 项目实施机构 保函金额 100 万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实施机构 3000 万元(以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 为准) 项目实施机构 3000 万元(以签署特许经 营协议为准) 担保事项 投资竞争阶段投资竞争响应文件承 诺的履行、合同签署、项目公司设立 及运营维护履约保函提交等 建设资金筹集、建设质量及安全等 项目运营绩效、持续稳定 普遍服务义务、服务质量 反馈情况、安全保障、移 交维修保函提交等 83 移交期履约保函 项目公司 最后一个经营年开始前 移交完毕且质量保证期满后 (退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移交 后第 6 个月) 项目实施机构 2000 万元(以签署的特许经营 协议为准) 项目设施恢复性大修、主要设 备移交标准、全套项目文档及 知识产权移交、人员培训、项 目设施存在隐蔽性缺陷、经证 明由于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 内对设施的运营不善所造成 的瑕疵等 第九章 监管架构 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等。本项目中授权关系主要 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 会资本的授权。监管方式主要包括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等。 一、授权关系 本项目由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 构,在定陶区政府授权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受权经营 方的招商工作。社会投资方最终确定后,成立项目公司,由菏泽市 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及 相关法律文件。 二、监管方式 1.履约管理 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特许经营协议签署方,是 项目履约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特许经营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边界, 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督促中选受权经营方和项目公司落实相 关承诺。从项目各阶段看,履约管理重点内容在建设期主要是建设 质量、工期和成本;在运营期主要是运营绩效;移交阶段的监管重 点则为移交资产完好性。 2.行政监管 84 行政监管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项目采购方式的监管;二是 项目建设运营时期的绩效监管(包括工程质量、价格、服务水平和 财务等方面的监管)。 特许经营企业选择阶段: 要严格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 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文件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 “规范”的原则实施本项目投资人的选择。应按照定陶区相关制度, 接受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监管。涉及国 家部委审批事项,还应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 建设运营阶段:项目建设期应接受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 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监管。项目经营期应接受市政、环保等部门 对项目维护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监管。政府方有权委 派监督员或指定任何代表在任何时候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 施,以检查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以及再生产品的处理和处置是否 符合协议约定及相关标准,但该等检查不得干涉、影响建筑垃圾资 源化利用设施的正常生产运营。监督员或政府方指定的代表在进入 项目设施前应出具有效授权文件。 除了上述行政监管事项外,本项目还应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跟 踪审计。 3.公众监督 公众及传媒作为外部监管方,一方面根据社会资本的公共服务 供应质量进行认知评价,积极参与政府的特许经营考核工作,社会 资本应定期公开披露监测报告、中期评估报告和项目重大变更或终 85 止情况等,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则针对政府 披露的公开监管信息进行合理判断,向政府积极反馈有效信息协助 政府监管工作的优化。政府可以定期对项目进行报道,切实掌握项 目的实施情况及其质量情况;通过在政府官方网站开辟专栏,接受 来自公众的监督,并考虑设置在绩效考核指标中。 4.三种监管方式的关系 行政监管、履约管理、公众监督三种监管方式并非边界明晰独 立板块,而是一个相互交互的系统。在当前国内本项目监管体系并 不完善的现状之下,行政监管仍然是监管的主要方式。但行政监管 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有时会显得鞭长莫及,如后续运营效果的评估 和持续改善、运营成本的监督等。未来,随着履约管理和公众监督 在本项目监管方式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基于项目合同的履约管 理和广泛的公众参与将对本项目的公共监管体系的完善起到很大 的促进作用。 三、授权范围 1.政府对实施机构的授权 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准备、受权经营方采购、监管和接受移交等 工作; 2.政府对项目公司的授权 负责项目公司的融资、项目运营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等。 四、监管方式及内容 1.监管权 86 (1)项目实施期间的知情权:运营维护期审阅运营维护手册和 有关项目运营情况的报告。 (2)进场检查和测试:在特定情形和一定限制条件下,政府有 权进入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和测试。政府行使进场检查和测试权不得 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并且受制于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需要遵 守一般的安全保卫规定,并且不得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履 行双方约定的合理通知义务后才可入场;仅在检查建设进度、监督 项目公司履约情况等特定目的下才有权进入场地等等。 (3)对承包商和分包商选择的监控:对运营维护管理分包商的 资质要求; 2.事先知情权 (1)要求项目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运营维护合同前事先 报告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该承包商或分包商是 否符合资质要求。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政府没有予以正式答复,则 视为同意项目公司所选择的承包商或分包商。 (2)项目公司在进行项目设备采购时,需先向项目实施机构进 行报备,相关设备采购价格等条件需征得实施机构或财政局确认后 方可执行。 (3)报告制度,项目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交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 (4)定期评估,政府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定期 聘请中介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和考核。 87 3.介入权 项目公司未违约情况下政府介入的情形: 存在危及人身健康或安全、财产安全或环境安全的风险;介入 项目以解除或行使政府的法定责任;发生紧急情况,且政府合理认 为该紧急情况将会导致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或造成环境污染, 并且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 4.公众监督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公司应依法公开披露 项目产出标准、运营绩效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予公 开的信息外:如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 五、监管措施 1.总体监管措施 (1)政府方通过派驻项目公司的董事,在参与项目公司决策 的同时,对项目公司的运作包括项目建设、运营进行监督。 (2)政府方制订派驻项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定期述职制度。 (3)通过城管部门,对文明施工、项目运营涉及的城市管理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4)通过安监部门,对项目和项目公司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5)通过环保部门,对项目和项目公司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88 2.建设期监管措施 (1)政府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参与项目管理。 (2)政府方通过合法程序确定项目监理。 (3)项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必须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程序 执行。 (4)聘请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施工图预 算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过程的成本费用进行跟踪审计,对竣工决 算进行审计。 (5)通过质检站,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检测和监督。 3.运营期监管揩施 (1)项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资产评估由双方协商确定 的中介机构承担。 (2)政府方组建运营监督考核小组,定期对项目公司运营进 行监督考核。 (3)政府方聘请中介机构定期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89 第十章 采购方式 一、采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良好的资金基础或融资能力、具备特许经 营能力的独立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 二、采购办法 本项目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 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结合本项 目实际情况,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三、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 为保证本项目引进的社会资本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根据 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 法》、《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社会资本应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0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标的 本项目拟对以下条件进行竞争(最终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为 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水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再定)。 五、采购程序 1.资格预审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 进行预审,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下 15 个工作日。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评审小组,负责 PPP 项 目采购的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和评 审专家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 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 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 1 名财务专家和 1 名法律专家。项目实施机构 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项目有 3 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 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 3 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 91 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 3 家的,可以依 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结果应当告如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 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2.采购文件发布、响应与评审 编制项目采购文件,发售项目采购文件,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审。 项目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包括密封、签 署、盖章要求等)、竞争者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 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 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PPP 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采购 结果确认谈判中项目合同可变的细节、以及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 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等内容。项目采购文件中还应 当明确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 目合同不得生效。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 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己进行资格预审的, 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3.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92 PPP 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 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 果确认工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项目实施机构确定,但 应当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以及财务、 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涉及价格管理、环境保护的 PPP 项目,谈判工 作组逐应当包括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评审小组 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 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 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 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日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 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 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 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社会资本进行重复谈判。 咨询机构在谈判阶段的主要工作: 帮助地方政府和采购人拟定谈判磋商大纲、评审办法。 协助组建评审小组。 协助编制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件; 协助政府编制项目合同、投资协议、项目公司章程、施工合同、 运营合同、融资合同等相关合同。 参与项目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93 4.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 10 个工作 日内。与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 成交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 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 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项 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 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可以不公示。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 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 交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巾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主 要中标或者成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限、服务要求、项目概 算、回报机制)等;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5.合同签署与公示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中 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 PPP 项目合同。 94 需要为 PPP 项目设立专门项目公司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 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 PPP 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 承 PPP 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 PPP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 PPP 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公告,但 PPP 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外。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优质社会资本,其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总分 100 分。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运营管理、 财务能力及信誉、商务报价等。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社会 资本进行资格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 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2、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和管理方案、运营管理 方案、法律方案、综合实力方案(业绩和财务实力等)和投标人报价 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估。出于对投标人综合能力的审核, 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各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为使本项目竞争更充 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本项目,建议招标标的价格占评估 的权重应该适中。 95 3、评审小组按照投标人的总得分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得 分最高的 1 至 3 名中标候选人。 96 第十一章 受权经营方合作方选定条件 一、特许经营方选择方式 鉴于本项目较为复杂,对实施方的资质、信誉、资金实力、融 资实力、专业运营技能等条件有极高的要求,且项目边界相对清晰, 匹配公开招标情形,公开招标所适用的综合评审,不仅要考虑商务 报价,同时还要考虑受权经营方的融资能力、专业能力、履约能力 等综合实力,利于政府“好中选优”。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和引入有相应资源、实力及运营能力 特许经营方。 二、受权经营方资格条件 为确保项目合作成功,提高项目建设运营效果,本项目合作受 权经营方选择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 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具有实施 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如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 偿债能力,银行出具的可用融资额度或对本项目的授信(或承诺 97 函); (三)申请人或其国内关联公司(双方存在持股关系)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投资(全资或 控股)、建成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至少 5 个(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三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 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 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相关部门禁止进入本地工 程建设市场或本地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本项目招标的资格条件,以政府方批准的资格预审条件为准。 98 第十二章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 一、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 1、在整个合作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 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2、在商业运营日后 1 年内,项目公司应建立运营和维护质量 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交政府方确认后执行。 3、项目公司应确保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 并维护项目设施: (1)适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2)协议中的规定; (3)维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一切有 关手册、指导和建议。 二、运营治理方案 1.运营治理原则 污水处理厂按慎重运营惯例,以平安运行、稳定运行、可靠运 行、经济运行为主要原则。 ➢平安运行 平安文明生产,杜绝人身伤亡事故,预防水质事故 ➢稳定运行 水质稳定、水量稳定、设备稳定、人员稳定 ➢可靠运行 99 出水可靠达标,处理能力满足设计范围及协议约定 ➢经济运行 优化运行,节约能耗、药耗;主动检修,降低维护、维修费用; 运行本钱经济 2.运营治理根本规定 (1)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制定相应的治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及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2)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 护治理制度,各岗位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应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 应定期考核; (3)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有工艺流程图、自控系统及供电系统 图等; (4)城镇污水处理厂各岗位应有健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平安 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等制度; (5)运行治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掌握处理工艺和设施、 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6)厂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燃气等设施的运行、维 护及治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运行过程中应配置相应的 在线仪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和化学需氧 量等在线监测仪表; 100 (8)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应精确计量,并应做好各项生产指标 的统计,进行本钱核算; 3.生产运行要求 (1)运行、治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流程、工艺参 数、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及有关技术指标。 (2)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岗位处理工艺要求,本岗 位的职责及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有关的技术指标。 (3)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岗位的设备操作规程及了 解相关岗位的根本操作方法。 (4)污水处理厂的操作及治理人员在厂内必须接受有关的平 安教育,操作人员在工艺操作中必须执行平安操作规定。 (5)岗位操作人员在进行巡回检查时,肯定按时、按点、按 内容进行,并且做好必要的巡回检查记录。 (6)岗位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有关工艺、设备运行、运转记 录,所记录数据精确无误,字迹工整。(记录表) (7)操作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发觉工艺异常或设备故障要及时 采纳措施处理,并且做好记录或上报主管部门解决。 (8)操作人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 (9)要保持各种机械设备清洁、完好、机泵无漏水、漏气等; 及时清理构筑物上所漂荡的杂物,保持各堰口、池壁清洁完好。 (10)根据不同机械、电器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添加或更换润 101 滑油、润滑脂。 (11)各种闸井内应将保持无积水,井内阀门必须定期保养、 润滑。 (12)化验员必须定期定点进行化验操作,及时精确得出化验 结果。 4.工程运行中的环境爱护 污水处理厂本身是一个环境爱护工程,它建成后对改善地区环 境和内河水质必将产生很大的作用。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对周围 环境也会产生肯定的影响,因此就环境爱护方面,需采取肯定的措 施。 (1)除臭 污水厂的各个单元都会产生臭气,如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 厌氧池、污泥处理等工序。其中以格栅间/提升泵房和污泥脱水间 的臭味污染较为严峻。 对污水处理厂臭气的防治可通过工程除臭、强化治理、建立卫 生防护带三方面加以操纵。 对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的臭气进行生物除臭,分别设置生物 净化成套设备;细格栅间、污泥浓缩脱水间、消毒间内设置轴流风 机,保持室内的通风与换气;强化污水厂运行治理,强化污泥脱水 机的维护,以减少污泥的含水量,对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预防污 泥堆放在厂区或在厂区晒泥而排放臭气;对沉砂池、氧化沟、沉淀 102 持、污泥井等处经常进行冲刷,减少臭气散发。 在产生较大臭味的构筑物周围合理种植绿化防护带,选栽对臭 气有较强汲取能力的草木,同时在厂界外设立卫生防护隔离带。 (2)降低噪声 污水厂内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提升泵房、鼓风机、脱水机等 设备,为减少噪声危害,本工程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各类泵房均采 纳地下或半地下式,机泵采纳低噪音的潜水泵;厂区内考虑必要的 绿化面积和环境,净化空气,砌筑围墙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当有效地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可使车间厂房内噪声级降低, 既可改善工人的劳动环境,又可减少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 而到达爱护环境的目的。污水处理厂周围无集中居住区,因此噪声 对环境影响不显著。 (3)厂区污水 在污水的治理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生产废水,如污泥浓缩脱水 后的滤液,用于冲洗污泥浓缩机的冲洗水,加药间配置药液时的排 溢水、化验废水等,其它尚有少量的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这些污水 假设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设计时将厂区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放均通过厂内污水管道系统搜集送入集水 井,而后与城市污水共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4)固体废弃物 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有格栅拦截下来的栅渣,经脱 103 水后的污泥泥饼,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其中格栅截留的栅渣、沉砂主要是污水中漂荡的大颗粒物质, 以塑料、纤维、纸类为主,经压榨打包后,可与剩余污泥一并外运 至城市垃圾处理厂。 对于少量的生活垃圾,可以集中搜集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对 环境根本上无有害影响。 污水处理厂生物处理系统每日产生剩余污泥量、栅渣、沉砂一 并及时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污物外运时采纳半封闭式自卸 车,预防了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5)厂区的绿化 绿化与美化在防治污染、爱护和改善环境方面,起着特别的作 用。它不仅可美化环境,而且具有净化空气,减弱噪声等功能,可 有效缩短卫生防护距离。 污水厂内的生产区、治理区在绿化安排上均以美化为主,注意 与办公楼等建筑的造型相适应,设计综合办公楼前设喷泉、花坛及 假山结合安排,办公楼与生产区之间种植有绿篱及落叶阔叶乔木。 沿厂区主次道路安排有绿篱,构筑物之间采纳大小落叶阔叶乔 木或灌木进行套种。 对散发臭味的车间,如污泥脱水间、格栅间、沉砂池等,为使 臭味尽快扩散、稀释,在周围种植草皮等低矮植物。 厂区绿化托付给专业的绿化养护公司,绿化用水拟通过技改使 104 用处理过的中水。 三、工艺治理方案 1.慎重运营惯例 工程公司确保在整个特许期间,始终按照慎重工程和运营惯例 经营污水处理厂,使其处于良好运营状况,并能在运营参数范围内, 平安稳定地提供处理过的符合特许权协议规定标准的出水。 (1)出水水质: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水质安全、维护 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山东省规定了城镇 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7-599-2006),同时结合菏泽市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 CODCr、NH3-N 和 TP 的要求,确定本工程出水除 CODCr、NH3-N 和 TP 执行菏泽市当地要求外,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要求。 项目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氟化物 出水水 6-9 ≤30 ≤10 ≤10 ≤1(2) ≤15 ≤0.3 ≤2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 温≤12℃ 时的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标准的级别按照环评汇报及批复执行; (3)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并到达 GB18918-2002《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泥污染物操纵标准,污泥脱 水后,其污泥泥饼含水率小于 80%。 105 (4)噪声操纵必须按 GB12348-202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执行,标准的级别按照环评汇报及批复执行; 2.脱氮除磷机理及工艺参数操纵 (1)生物脱氮机理 污水中的有机氮和氨氮是通过生物硝化和反硝化到达去除的。 硝化作用由两类化能自养细菌参与,首先亚硝化菌将氨氮氧化成亚 硝酸盐,然后硝化杆菌再将亚硝酸盐氧化成稳定状态的硝酸盐。硝 化菌的生理特点:1)硝化菌增殖速度较慢,世代期长;2)硝化菌 属专性好氧菌;摄氧速率较分解有机物的细菌低得多;绝大多数的 硝化菌包埋在污泥絮体内,只有保持混合液中较高的溶化氧浓度, 才能便于硝化菌摄取。生物反硝化是指污水中硝酸盐,在缺氧条件 下,被微生物复原为氮气而使污水中氮得以最终去除。 (2)生物脱氮工艺参数操纵 生物硝化反响的工艺操纵:低负荷,相对应地泥龄 SRT 较长, 一般好氧 SRT 操纵在 8 天以上;溶化在操纵在 2.0~3.0mg/l;TKN 系指水中有机氮与氨氮之和,BOD5/TKN 越小,硝化效率越高, BOD5/TKN 最正确操纵范围为 2~6;PH 值 8~9 范围内,其生物活性最 强;温度 5~35 度范围内,温度越高生物活性越大,当 30 度左右时 活性到达最大。 生物反硝化反响的工艺操纵:采纳低负荷或高泥龄;溶氧操纵 在 0.5mg/l 以下;BOD5/TKN 最正确操纵范围为 5.7 以上;PH 值最正 106 确操纵范围 6.5~8.0。 (3)生物除磷机理 生物除磷中的微生物聚磷菌是一类特别的兼性菌,在厌氧状态 下,聚磷菌能汲取污水中甲酸、乙酸、丙酸及乙醇等极易生物降解 的有机物质,贮存在体内作为营养源,同时将体内存贮的聚磷酸盐 以 PO 的形式释放出来,以便获得能量。在好氧状态下,聚磷菌将 体内存贮的有机物氧化分解,产生能量,同时将污水中的 P 超量汲 取至体内,以聚磷酸盐的形式贮存起来。这样,在排放的剩余污泥 中含大量的磷,从而到达了除磷的目的。 (4)生物除磷工艺参数操纵 生物反硝化反响的工艺操纵:高负荷,低泥龄 SRT,一般认为 SRT 在 7~10 天;厌氧段,溶化氧操纵在 0.2mg/l 以下;好氧段,溶化 氧操纵在 2~3mg/l 左右;假设出水 TP<1 mg/l ,要求 BOD5/TP> 10;TP<0.5 mg/l,要求 BOD5/TP>20;其中 BOD5 指溶化性 BOD5 或 滤过性 BOD5;温度 5~35 度范围内。 四、工艺单元运行治理 1.预处理的运行治理 (1)回转式机械格栅 1)格栅工作台数实在定 通过污水处理厂前部设置的流量计、水位计可得知进行污水厂 的污水流量及渠内水深,再按设计推举或运行操作规程设计的入流 107 污水量与格栅工作的关系,确定投入运行的格栅数量。也可通过最 正确过栅流速的计算来确定格栅投入运行的台数。 2)栅渣的去除 格栅除污机每日什么时候清污,主要利用栅前液位差来操纵, 必要时结合时开时停方法来操纵。不管采纳什么方法,值班人员都 应经常巡视,以手动开停方法积存的栅渣发生量决定于很多因素, 一天、一月或一年中什么时候栅渣量大,治理人员应注意摸索总结, 以利于提高操作效率。此外,要强化巡查及时发觉格栅除污机的故 障;及时压榨、清运栅渣;做好格栅间的通气换气。 3)定期检查渠道的沉砂情况 由于污水流速的减慢,或渠道内粗糙度的加大,格栅前后渠道 内可能会积砂,应定期检查清理积砂,或修复渠道。 4)做好运行测量与记录 应测定每日栅渣量的重量或容量,并通过栅渣量的变化推断格 栅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格栅运转时间,清污时间。 (2)转鼓格栅除污机的运行 由旋转的圆形栅筐、中央螺旋传输机和压榨器组合成的一体化 机械,格栅除污机具有过滤、传输、压榨三合一功能。 格栅除污机倾斜安装在污水渠内,螺旋输送机和压榨器组合安 装。当污水流入格栅除污机圆形栅筐,栅筐截留的滤渣积存到肯定 量,形成阻力压差时,鼓栅旋转,并开启压力水冲洗格栅中的滤渣, 108 将滤渣冲入中央螺旋输送器。滤渣在输送的过程中进入压榨腔,被 压榨脱水,固体含量到达 60-65%。整个过程在密闭的条件下进行, 无异味产生。 操纵要点: 1)一般情况下,2 个转鼓格栅同时运行,自动状态下,格栅根 据栅前后的液位差操纵运行。当液位差到达设定值后,开启高压反 冲洗阀门,并转动栅框,进行反冲洗,同时去除附着在栅桶内壁的 栅渣。当栅前后液位小于设置值后,栅框停止运行。 2)螺旋输送压榨机,与格栅同步运行。 3)栅前后板闸,手电动操纵启闭。 4)配水井调节堰板,手电动操纵启闭,检修时使用。 5)也可以手动操纵转鼓格栅的起停和强制反冲洗。 (3)污水提升泵房 1)泵组的运行调度 污水厂的污水进入泵房前一般不设调节池,为保证抽升量与来 水量一致,泵组的运行调度应注意以下几条: a、尽量利用大小泵的组合来满足水量,而不是靠阀门来调节, 以减少管路水头损失,节能降耗; b、保持集水池的高水位,可降低提升扬程; c、水泵的开停次数不可过于一再; d、各台泵的投运次数及时间应根本均匀。 109 2)注意各种仪表指针的变化 例如,真空表、压力表、电流表、轴承温度表、油位表的变化。 假设指针发生偏位或跳动,应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3)集水池的维护 因为污水流速减慢,泥砂可能沉积到集水池池底。定期清洗时, 应注意人身平安。清池前,应首先强制排风,到达平安部门规定的 要求后,人方可下池工作。下池后仍应保持肯定的通风量。每个操 作人员在池下工作时间不可超过 30min。 4)做好运行记录 每班应记录的内容有:主要仪表的显示值,各时段水泵投运的 台号,异常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4)曝气沉砂池的运行治理 1)运行方法 沉砂池与进水同步运行,排渣泵定时运转,砂水别离器与排渣 泵同步运行。沉砂池的排砂时间和排砂频率应根据沉砂池类别、污 水中含砂量及含砂量的变化情况设定;曝气沉砂池的空气量应根据 水量的变化进行调节; 2)运行治理规定 a、沉砂量应有记录统计,并定期对沉砂颗粒进行有机物含量 分析; b、除砂机械应每日至少运行一次;操作人员应现场监视,发 110 觉故障,及时处理; c、应每日检查吸砂机的液压站油位,并应每月检查除砂机的限 位装置; d、吸砂机在运行时,同时在桥架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同意的重 量荷载; e、对沉砂池排出的砂粒和清捞出的浮渣应及时处理或处置; f、对沉砂池应定期进行清池处理并检修除砂设备; g、对沉砂池上的电气设备应做好防潮湿,抗腐蚀处理; 2. A2/O 生化池运行治理 (1)操纵目标: 厌氧池:ORP<-250mv,DO<0.2mg/L; 缺氧池:ORP<-150mv,DO<0.5mg/L; 好氧池:MLSS 2000~3500mg/L,DO>1.5mg/L,曝气均匀; 各组生化池内处理水量、污泥浓度、曝气强度、各仪表指标, 应尽量保持一致,以保证水质去除效率的一致性。 (2)运行治理规定 ❖运行治理人员应每天掌握生物反响池的 pH、 DO、 MLSS、 MLVSS、SV、SVI、水温等工艺操纵指标,并通过微生物镜检检测生 物池活性污泥的生物相,观察活性污泥颜色、状态、气味及上清液 透明度等,及时调整运行工况。 ❖污泥负荷、泥龄或污泥浓度可通过剩余污泥排放量进行调整。 111 ❖曝气池产生泡沫和浮渣时,应根据泡沫颜色分析原因,采取 相应措施恢复正常。 ❖应经常观察生物反响池曝气装置和水下推动〔搅拌〕器的运 行和固定情况,发觉问题,应及时修复。 ❖对生物反响池上的浮渣、附着物以及溢到走道上的泡沫和浮 渣,应及时去除,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采纳除磷脱氮工艺时,应根据水质要求及工况变化及时调整 溶化氧浓度、碳氮比及污泥回流比等。 ❖当发觉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等不正常的状况时,应分析原因, 针对具体情况调整系统运行工况,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正常。 ❖当生物反响池水温较低时,应采取适当延长曝气时间、提高 污泥浓度、增加泥龄或其他方法,保证污水的处理效果。 3.二沉池运行治理 ❖调节各池进水量,应根据池组设置、进水量变化,保证各池 配水均匀; ❖二沉池污泥排放量可根据生物反响池的水温、污泥沉降比、 混合液污泥浓度、污泥回流比、泥龄及二沉池污泥界面高度确定; ❖经常检查并调整出水堰板的平坦度,预防出水不均和短流, 及时去除挂在出水堰板的浮渣; ❖对出水堰口,应经常观察,保持出水均匀;应保持堰板与池 壁之间密合,不漏水; 112 ❖及时去除出水槽上生物膜。及时检查浮渣斗排渣情况并经常 用水冲洗浮渣斗; ❖经常检测出水是否带走微小污泥絮粒,造成污泥异常流失。 推断污泥异常流失是否有以下原因:污泥负荷偏低且曝气过度,入 流污水中有毒物浓度突然升高细菌中毒,污泥活性降低而解絮,并 采取针对措施及时解决; ❖经常观察二沉池液面,看是否有污上出现象。假设局部污泥 大块上浮且污泥发黑带臭味,则二沉池存在死区;假设许多污泥块 状上浮又不同上述情况,则为曝气池混合液 DO 偏低,二沉池中污 泥反硝化。应及时采取针对措施预防影响出水水质; ❖一般每年应将二沉池放空检修一次,检查水下设备、管道、 池底与设备的配合等是否出现异常,并及时修复。当地下水位较高, 注意先降水再放空,以免漂池; ❖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刮吸泥机以及排泥闸阀,应保证吸泥管、 排泥管路畅通,并保证各池均衡运行; ❖对设有积泥槽的刮吸泥机,应定期去除槽内污物; ❖二沉池长期停运 10d 以上时,应将池内积泥排空,并对刮吸 泥机采取防变形措施; ❖刮吸泥机在运行时,同时在桥架上的人数,不得超过同意的 重量荷载; 4.污泥回流泵房运行治理 113 ❖回流比应根据生物反响池的污泥浓度及污泥沉降性能,调节 回流比,确定回流污泥泵开启数量。 ❖对泵房集泥池内杂物应及时清捞。 ❖对回流泵的泵体、叶轮、叶片应定期检查。 ❖对带有耐磨内衬螺旋离心泵的叶轮与内衬的间隙,应定期检 查,并应及时调整。 ❖长期停用的螺旋泵应每周旋转 180°,并应每月至少试机一 次。 ❖严寒季节,启动螺旋泵时,应检查其泥池内是否结冰。 5.消毒系统运行治理 加氯系统是由“氯气提供系统〞,“气体投加计量操纵系统〞, “真空氯气及气水混合投加系统〞组成。 (1)加氯机运行前的打算工作 1)应全面对氯瓶至真空调节器间的高压输氯系统,各个接点 进行检查。确认不漏气前方可投入运行。 2)全面对真空调节器至水射器以及压力水管混合水管间进行 检查,确认真空系统、输水系统完好前方可投入运行。 3)加氯机在安装好后,必须进行初始运行前封闭性试漏。确 认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必须在投入运行前将平安防护用具、防护设备打算就绪。 (2)加氯机运行顺序 114 1)首先翻开水射器后及加氯点的操纵阀。阀门的开启度必须 到达满度,以便减少水射器后的背压,提高水射器的效率,保证加 氯量。 2)翻开水射器前的压力水操纵阀,使水压水量到达最大,保 证水射器对水利条件的需要。 3)然后再缓慢翻开氯瓶上的操纵阀,边开边观察过滤器上的 压力表,使其表压到达 0.2MPa 时,临时停止开阀。随后检查整个 系统是否有异常情况。确认无误方可继续翻开阀门。使氯气压力操 纵在 0.4-0.5MPa 为好。这样使加氯机在平安状况下运行。 4)待以上操作完成后,再调节转子流量计上面的流量调节旋 钮,使其调到所需加氯量的刻度。 5)整个操作程序结束后,再对整个系统检查一遍,确认正常 前方可离开,并做好纪录。 6)关于自动加氯系统操作,如用户采纳可根据具体的要求确 定。但程序相同。 (3)加氯系统运行考前须知 1)氯瓶使用一般考前须知 使用氯瓶的单位必须具有吊装设备、台秤、针形调节阀、工作 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还要配备氯气泄漏报警装置及汲取装置 等平安设施。国家明确规定:在使用液氯作为消毒剂时必须使用加 氯机投氯。因为加氯机的水射器可以是氯气与水充分的混合,并预 115 防氯气的泄漏,其它加氯机计量精确,且水射器上设有止阀,预防 管路中的水倒灌到氯瓶中,以保证氯瓶使用平安性。 氯瓶按到货顺序使用氯瓶和氯阀出现任何不正常状态时,在未 与供氯单位联系前,不得以不同方法的任何其他方法来改变、更换、 修理和使用氯瓶和氯阀。不能擅自更改氯瓶的颜色和钢印,在使用 氯瓶时禁止对气瓶加热或火烤。 2)氯瓶中氯气的排出 从氯瓶中排出的氯气流量取决于氯瓶内部压力的大小、瓶外表 积多少、周围环境温度的上下。在排出流量较少时,它可通过周围 环境空气中得到热量。氯瓶内压力将保持恒定,这样能维持氯瓶排 气流量均匀。在排出速度大时,氯瓶内温度和压力将由于蒸发冷却 而降低,氯量将逐渐减小。在过量排出时,液体将被冷却至瓶外结 霜,霜的隔热作用将使排出量进一步降低。用一个风扇使空气在氯 瓶周围回流可增加排出量。绝不能把氯瓶放热水中或直接加热。要 求氯瓶间内必须保证室温在 15℃以上, 在北方应考虑冬季采暖措施。 在南方可考虑在加氯机歧管上安装电加热器。如加氯量超过 75kg/h, 应采纳增设氯气蒸发器设备。 1000kg 氯瓶使用时为卧式放置〔氯瓶上的两个角阀必须与地面 垂直放置〕,如加氯量少时依靠自然蒸发即可;当从氯瓶取氯气时, 氯气连接管道必须连接在氯瓶上面的角阀, 其下面角阀是出液氯的, 只有在使用蒸发器时才能使用,但必需要安装膨胀器、减压等平安 116 措施。 在常温下通常 1000 kg 氯瓶可放出氯气 5000 g/h 至 28000 g/h。 氯气排出量的多少与外部的环境温度和措施有直接的关系。 3)氯瓶与管道连接考前须知 在氯瓶和管道系统间应该使用柔性连接,建议使用耐 3.5MPa (外径 9.5mmX 壁厚 0.9mm)压力的镀银铜管,连接处应定期检查, 发觉有损迹象时马上更换。 与氯瓶出口阀门的连接推举使用阀轭〔轭钳〕连接方法;连接 口处必须使用氟橡胶垫、氟塑料垫等,严禁使用橡胶垫圈。 氯气汇流管路系统连接牢固后,应小心地升高氯压,然后进行 泄漏测试。测漏点时使用氨水作为试剂,如果管路接点有泄漏时氨 与氯发生化学反响生成氯化氨;氯化氨在空气中为白色烟雾,这样 人们就可明显看出。但千万注意不要把氨水直接滴到镀银铜管上, 因氨与铜很简单发生化学反响,这样铜材就会被腐蚀。 4)严禁液氯钢瓶内造成负压 在液氯钢瓶的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瓶内的重量和压力。不要 将瓶内液氯全部用完,以免形成负压,这样简单使水〔或化学液体〕 倒吸至钢瓶内造成事故。 在液氯钢瓶使用完毕后,瓶内应留有 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 余气体,或者留有 0.05MPa 的压力即留有 0.5-5kg 液氯。 5)加氯机运行考前须知 117 a、加氯机在运行中肯定保证不能进液氯,一旦进液氯后就会 损坏加氯机部件,造成设备不能运行。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在加氯 量较大时或在春秋季节最为常见〔有时氯瓶内液氯灌装太满时也会 发生〕,所以要求室内必须采取采暖措施保证室内温度。 b、加氯机在运行中,水射器处具有真空,但流量计不显示数 字,这说明由于氯气内的杂质堵塞了输氯系统,遇到此类情况时, 就必须对系统中气管、过滤器、真空调节器后进口处的过滤塞进行 逐一检查清理。 c、当在运行中发觉转子流量计内浮子时常上下跳动这可能有: ➢真空系统有漏气的地方 ➢供水系统水压水量不稳或水射器内喷嘴处有异物。 ➢也有可能是供氯管路内似堵非堵不太通畅而引起。 (4)加氯系统一般维护保养 1)一般肯定搞好加氯间的环境卫生不许在室内堆放杂物,保 持设备的清洁,保持室内枯燥,以免金属部件的腐蚀,延长设备的 使用寿命。 2)强化巡回检查,发觉问题及时解决,以免拖延时间引起大 的事故,造成不利后果。 3)定期清理输氯管路系统,以免间隔时间太长,造成管路完 全堵塞,影响加氯。 4)对于使用年限过长的加氯系统,必须经常检查,有方案的 118 进行更换配件和管线,保证平安运行。 5)当较长时间工艺系统不需要加氯时,应关闭整个加氯系统, 确保平安。 6.鼓风机房运行治理 (1)开启鼓风机前应确定空气管路的畅通,膜组器的风管处 于翻开状态。鼓风机应闭阀启动,即关闭进气阀,翻开风机,待风 机运行稳定后,在逐渐翻开进气阀门,调整供气量和工作电流。 (2)调节风管内风压,可通过风机后的阀门调节进行,但其 阀门开启度不应低于 80%,否则简单造成风管内风压不稳。一般情 况下,其开度为全开。 (3)鼓风机运行稳定后,可逐渐加大进气蝶阀加大风量,向 池内供气。风机轮换使用,遵循先开先停原则。 (4)鼓风机运行时,应定期检查鼓风机进。排气的压力与温 度,冷却用水或油的液位、压力与温度,空气过滤器的压差等。做 好一般读表记录,并进行分析比照。遇到异常情况不能排解时、应 马上停机,并启动备用风机。 (5)每日应检查风机前后轴承温度、电机前后轴承温度,预 防轴承过热引起润滑失效,造成电机损毁。 (6)注意进气温度对鼓风机运行工况的影响,如排气容积流 量、运行负荷与功率、喘振的可能性等,及时调整进口导叶或蝶阀 的节流装置,克服进气温度变化对容积流量与运行负荷的影响,使 119 鼓风机平安稳定运行。 (7)电流表指示,不得超过额定电流,预防因电压不稳电流 上升而使电机超载运行而烧毁。过高或过低的电流值可能会造成风 机运行的超载或喘振,因此应严密观察记录其工作电压、电流情况。 (8)风机及水、油冷却系统发生突然断电等不正常现象时, 应马上采取措施,确保风机不发生故障。 (9)要定期检查润滑油的质量,在安装后第一次运行 200h 后 进行换油,被更换的油如果没有变质,经过滤机过滤后仍可重新使 用,以后每隔 30 天检查一次,并作一次油样分析,发觉变质应马 上换油脂,油号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其他牌号的油脂; (10)应经常检查冷却、润滑系统是否通畅,油箱中的油位, 不得低于最低油位线,并要经常检查油压是否保持正常值; (11)经常检查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变化,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 使其保持正常工作; (12)严禁机组在喘振区运行,需经常注意并定期测听机组运 行的声音和轴承的振动。如发觉异声或振动加剧,应马上采取措施, 必要时应停车检查,找出原因,排解故障; (13)风机较长时间停止运行时应关闭进、出阀门和冷却系统, 将系统内存水放空,如欲再次投入运行时,应先检查电机绝缘电阻。 (14)清扫通风廊道、调换空气过滤器的滤网和滤袋时,必须 在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120 (15)鼓风机运行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马上停车检查: a.机组突然发生强烈震动或机壳内有摩擦声; b.任一轴承处冒出烟雾; c.轴承温度突然升高超过同意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降低。 (16)停电后,应关闭进、出气闸阀。 7.污泥脱水机房运行治理 污水厂污泥脱水设备均为进口卧螺离心脱水机,应严格按照产 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一般规定: ❖应及时调整离心浓缩机、离心脱水机絮凝剂投加量、进泥量、 扭矩和差速,操纵污泥含水率,滤液含固率应小于 5%。 ❖停机前应先关闭进泥泵、加药泵;停机后应间隔 30min 方可 再次启动。 ❖应定期清理破碎机清淘系统,经常检查破碎机刀片磨损程度 并应及时更换。 ❖各种污泥浓缩、脱水设备脱水工作完成后,都应立马上设备 冲洗干净,带式脱水机应将滤布冲洗干净。 ❖污泥脱水机械带负荷运行前,应空载运转数分钟。 ❖应经常清洗溶药系统,预防药液堵塞;在溶药池边工作时, 应注意防滑,同时应将撒落在池边、地面的药剂清理干净。 ❖应保持机房内通风良好。 121 ❖浓缩机投药量〔干药/干泥〕应操纵在〔2~4 kg/t;脱水机 投药量〔干药/干泥〕应操纵在〔3~5〕kg/t。脱水后污泥含水率 应小于 80%。 (2)运行检查 ❖在主画面下,检查电机电流、转速、差速是否稳定,流量显 示是否稳定,扭矩是否在 35--50%之间平稳变化〔必须及时调整差 速保持在此范围内〕 ❖在温度和震动画面下,检查固相端、液相端温度及震动显示 是否正常 ❖现场检查无轴螺旋及皮带输送机是否运转正常,手摸机器震 动是否剧烈,现场检查机器两端是否有渗油、滴油现象,冷却水管 路是否漏水,水压是否正常,开机时,必须时刻保证冷却水不停。 ❖现场检查出水水质,检查泥饼质量 ❖现场检查各药泵、泥泵、污泥破碎机、潜水搅拌机、清水泵 是否正常 8.中控室运行治理 ❖熟悉监控系统及各种仪表的工作电压范围、工作原理、性能 特点、检测点与检测工程。 ❖每天定时记录生产报表和监测报表,及时反映厂内的生产运 行情况。 ❖根据生产运行参数及治理人员的指令,开启自动操纵设备, 122 以满足工艺要求,没有授权不得随意开停自控设备。 ❖各类检测仪表的一次传感器均应按要求清污除垢。 ❖微机系统的打印机应根据说明书进行正常保养维护。 ❖检测仪表出现故障,不得随意拆、卸变送器和转换器。 ❖阴雨天气到现场巡视检查仪表时,操作人员应注意预防触电。 (1)一般规定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及厂界废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中对取样与监测的 有关规定。 2)噪声操纵的测量方法及测点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的规定。 3)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化验检测工程、周期和方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的规定,并 应满足工艺运行治理需要。 4)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工作园地的有毒有害气体、 噪声等工程应定期进行监测。 5)除臭系统的氨、硫化氢、臭气及甲烷等工程的浓度应定期 检测。 (2)化验室 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泥、气等监测工程、检测方法应符合 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污 123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T51 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 的规定。 2)化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治理体系、环境治理体系和职业 健康平安治理体系。 3)每一个监测工程都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当日的样品应在 当日内完成检测〔粪大肠菌群数和 BOD5 除外〕。对检测的原始数据, 应进行复审。 4)化验监测的各种仪器、设备、标准药品及检测样品应按产 品的特性及使用要求固定摆放整齐,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5)化验监测所用的量具应按规定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 正,必须使用带"CMC"标识的计量器具。 6)化验室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剧毒物的申购、储存、领取、 使用、销毁等治理制度。 7)化验样品的水样保存、容器类别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 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治理技术规定》GB12999 的规定。 8)化验室宜配置紧急喷淋设施。 9)化验室应配备防火、防盗等平安爱护设施。工作完毕后,应 对仪器开关、水、电、气源等进行关闭检查。 10)易燃易爆物、强酸强碱、剧毒物及贵重器具必须由特意部 门负责保管,并应建立监督机制,领用时应有严格手续。 11)化验室应设专人对检测的水样和泥样进行编号、登记和验 124 收;化验室检测的精度范围和重现性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或 标准。 五、水质分析化验治理 1.取样 (1)取样点 应选择工艺流程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做为取样点,并应符 合以下规定: 1)应在总进水口处取进水水样,并应避开厂内排放污水的影 响,宜为粗格栅前水下 1m 处; 2)应在总出水口处取出水水样。宜为消毒后排放口水下 1m 处或排放管道中心处; 3)应依据不同污水、污泥处理工艺确定中间操纵参数的取样 点; 4)应在污泥处理前、后处取泥样; (2)一般规定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及厂界废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中对取样与监测的 有关规定。 2)噪声操纵的测量方法及测点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的规定。 3)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化验检测工程、周期和方法应符合现 125 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的规定,并 应满足工艺运行治理需要。 4)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工作园地的有毒有害气体、 噪声等工程应定期进行监测。 5)除臭系统的氨、硫化氢、臭气及甲烷等工程的浓度应定期 检测。 2.化验室 (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泥、气等监测工程、检测方法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J/T51 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CJ/T221 的规定。 (2)化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治理体系、环境治理体系和职 业健康平安治理体系。 (3)每一个监测工程都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当日的样品应 在当日内完成检测〔粪大肠菌群数和 BOD5 除外〕。对检测的原始数 据,应进行复审。 (4)化验监测的各种仪器、设备、标准药品及检测样品应按 产品的特性及使用要求固定摆放整齐,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5)化验监测所用的量具应按规定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 校正,必须使用带"CMC"标识的计量器具。 (6)化验室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剧毒物的申购、储存、领 126 取、使用、销毁等治理制度。 (7)化验样品的水样保存、容器类别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治理技术规定》GB12999 的规定。 (8)化验室宜配置紧急喷淋设施。 (9)化验室应配备防火、防盗等平安爱护设施。工作完毕后, 应对仪器开关、水、电、气源等进行关闭检查。 (10)易燃易爆物、强酸强碱、剧毒物及贵重器具必须由特意 部门负责保管,并应建立监督机制,领用时应有严格手续。 (11)化验室应设专人对检测的水样和泥样进行编号、登记和 验收;化验室检测的精度范围和重现性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或标准。 六、污水处理机械设备的运行治理 1.污水处理厂设备治理 (1)设备治理内容 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设备都有它的运行、操作、保养、维修规律, 只有按照规定的工况和运转规律,正确地操作和维修保养,才能使 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同时,机械设备在长时期运行过程中, 因摩擦、高温、潮湿和各种化学效应的作用,不可预防地造成零部 件的磨损、配合失调、技术状态逐渐恶化、作业效果逐渐下降,因 此还必须精确、及时、快速、高质量地拆修,以使设备恢复性能, 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总之,对污水厂来说,设备治理应注意以下 127 几个方面: 1)使用好设备:各种设备都要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步骤。 设备操作规程主要根据设备制造厂的说明书和现场情况相结合而 制定。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作 工况记录。 2)保养好设备:各种设备都应制订保养条例,保养条例根据 设备制造厂的说明书和现场情况结合而制定,也可把保养条例放在 操作规程一起。保养条例中包含进行清洁、调整、紧固、润滑和防 腐等内容。保养工作同样应作记录。保养工作可分为:例行保养、 定期保养、停放保养、换季保养。 3)检修好设备:对主要设备应制订设备检修标准,通过检修, 恢复技术性能。有些设备,要明确大、中、小修界限,分工落实。 对主要设备必须明确检修周期,实行定期检修。对常规修理,应制 订检修工料定额,以降低检修本钱。每次检修都应作详细记录。 4)管好设备:管好设备是指从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 使用、保养、检修直到报废以及更新全过程的治理工作。其中包含 设备的资金治理对每一环节都应有制度规定。 (2)设备的完好标准和修理周期 污水处理厂设备的完好程度是衡量污水处理厂治理水平的重 要方面。设备完好程度可用设备完好率来统计,它是指一个污水厂 拥有生产设备中的完好台数,占全部生产设备台数的百分比。 128 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台数/设备总台数〕*100% 本项目以以下标准作为完好标准: 1)设备性能良好,各主要技术性能到达原设计或最低限度应 满足污水处理生产工艺要求。 2)操作操纵的平安系统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3)运行稳定,无异常振动和噪音。 4)电器设备的绝缘程度和平安防护装置应符合电器平安规程。 5)设备的通风、散热和冷却、隔音系统齐全完整,效果良好, 温升在额定范围内。 6)设备内外整洁,润滑良好,无泄露。 7)运转记录,技术资料齐全。 设备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必须进行小修、中修或大修。有些 设备,制造厂明确规定了它的小修、大修期限;有的设备没有明确 规定,那就必须根据设备的复杂性、易损零部件的耐用度以及本厂 的保养条件确定修理周期。修理周期是指设备的两次修理之间的工 作时间,污水处理厂设备的大修周期应根据具体设备使用手册决定。 (3)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 设备档案包含技术资料、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三个局部。 1)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资料、出厂合格证明、安装记录、安 装及试运行阶段的修改洽谈记录、验收记录等。这些资料是运行及 维护人员了解设备的根底; 129 2)对设备每日运行状况的记录,有运行操作人员填写。如每 台设备的每日运行时间、运行状况、累计运行时间,每次加油的时 间,加油部位、品种、数量,故障发生的时间及详细情况,易损件 的更换情况等; 3)设备维修档案,包含大、中修的时间,维修中发觉的问题、 处理方法等。 这将由维修人员及设备治理技术人员填写。设备使用了一段时 间以后,必须进行小修、中修或大修;根据以上三局部档案,设备 治理技术人员可对设备运行状况和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据此对下一 步维修保养提出要求。可以此为依据制定出设备维修方案或设备更 新方案。如果与生产厂家或安装单位发生技术争吵或法律纠纷,完 整的技术档案与运行记录将使处理厂处于有利的地位。 2.污水处理厂设备的运行治理与维护 在污水处理厂,格栅除污机、刮泥机、污泥浓缩机、潜水推动 器等为运行工艺上重要的大型设备。每一种设备都有很多品种和规 格,只有保证这些设备平安、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这些设备的工作 潜能,才能使整个污水处理厂正常地运转起来。 这是污水处理及一线设备维修保养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 是这些设备在正常运行治理和维护方面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熟悉所治理的设备 要使用好设备,首先要熟悉设备。认真地阅读产品的出厂说明 130 书是第一步,一般来说,说明书上都注明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 及工作特点;操作要领、考前须知、平安规程及加油的部位、所加 油脂的品种、每次换油的间隔等。有的说明书上还注明故障的原因 及排解方法、维修时间、应考前须知等。要对比设备逐项将说明书 上的内容搞懂。有的设备说明书比拟简单,操作人员可向设备治理 技术人员及生产厂家的现场效劳技术人员学习、咨询。应注意的一 点是,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说在设备上有很多零部件是对设备和人 身起爱护作用的。如漏电爱护器,空气开关、熔断器、限位开关、 过扭矩传感器、紧急停止开关、电磁鼓爱护开关、液压系统的溢流 阀门、滤清器报警装置,一些连接机构的剪断销、平安销、摩擦片、 摩擦块等都有这一功能。保持这些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就可以预防 很多重大事故的发生。 如果这些部位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及更换,如当时无法解决 应果断停机,切不可侥幸,违章操作,搞一些临时措施,比方用铜 丝代替保险丝、短接空气开关或以大电流空气开关换小电流空气开 关、随意甩开某个行程开关或爱护开关等。摩擦联轴器上的弹簧压 力不可随意调紧,超过其许用豫紧力;尼龙销不可换成钢铁的等等, 如果违章都会造成爱护功能的丧失。 安装剪断销的部位要经常加油, 以防锈死失去功能。 在设备上有很多零部件是对设备和人身起爱护作用的。如漏电 爱护器,空气开关、熔断器、限位开关、过扭矩传感器、紧急停止 131 开关、电磁鼓爱护开关、液压系统的溢流阀门、滤清器报警装置, 一些连接机构的剪断销、平安销、摩擦片、摩擦块等都有这一功能。 保持这些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就可以预防很多重大事故的发生。 如果这些部位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及更换,如当时无法解决 应果断停机,切不可侥幸,违章操作,应采取一些临时措施,如用 铜丝代替保险丝、短接空气开关或以大电流空气开关换小电流空气 开关、随意甩开某个行程开关或爱护开关等。摩擦联轴器上的弹簧 压力不可随意调紧,超过其许用豫紧力;尼龙销不可换成钢铁的等 等,如果违章都会造成爱护功能的丧失。安装剪断销的部位要经常 加油,以防锈死失去功能。 漏油、漏水与漏气也是常见的故障,发觉后应及时采取措施, 比方紧螺栓、更换油封、水封、O 型圈及盘根等。 一些电器设施如电机的接线盒、集电环箱、行程开关、操纵箱 及配电箱等的防雨的防水是格外重要的。特别是在雨季,电器进水 可能造成短路、烧毁电机、烧毁接触器、烧毁操纵室的模板,严峻 时还可能造成触电等人身事故。 污水厂的大型工艺设备中广泛使用了钢丝绳及拉链作为承重 件。这些承重件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会发生磨损、断线及锈蚀等, 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会造成突然断裂等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甚至 人身事故。因此,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上的钢丝绳、 拉链,并针对所发生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32 由于特别的环境,污水处理行业的钢丝绳的锈蚀现象是非常严 峻的,特别是经常浸没在污水、污泥中的钢丝绳及链条更是如此。 钢丝绳一旦发生外部或内部锈蚀,弯曲时更易发生劳累断裂。对它 一方面要强化一般的防腐保养,如及时去除外表污泥和定期涂油, 另一方面应定期用专用工具撬开钢丝绳,检查内部的腐蚀情况,必 要时请专业人员用磁力探伤等方法测定内部情况。发生较严峻锈蚀 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设备各部件的防腐,在污水处理行业中是设备治理中的一项重 要工作。污水里的有害物质会造成钢铁的严峻锈蚀,因此污水处理 设备的钢铁结构件外表都有防锈涂料。经过一段时间使用,这些涂 料会逐渐磨损、老化、脱落,污水侵入,加速腐蚀。为此,污水处 理厂应经常检查这些涂层的情况,并随时修补。每次大修时应将失 效的涂料及生锈的钢铁外表全部清理干净,涂以新的涂料。浸水局 部常用的涂料有环氧沥青,其余局部有各种防锈漆。近年来各种新 型涂料层出不穷, 可根据项目需要及经济条件选用适当的防腐方法。 3.设备定期检修方案 本公司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大修方案定于每年 9 月第一周进行, 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进行定期检修,根据设备实际使用和生产需 求情况,结合设备维护保养和巡检制度,灵敏安排故障维修和小修。 大修期间根据我厂生产特别性,采纳局部停产倒换维修的方法进行, 定期检修在充分利用备用设备的情况下应不影响正常生产。 133 各种设备具体维修方案和内容如下: (1)格栅除污机 大修周期为两年,大修内容为:减速机解体,检查或更换摆线 齿轮、针齿套和轴销等,检查并更换减速机密封和全部定检工程。 定检周期为一年,内容为检查耙齿变形情况,必要时更换。检 查或更换驱动链条并调整松紧。检查或更换减速机轴承和密封。检 查并紧固全部紧固件。更换润滑油、脂。 (2)污水泵 包含提升泵及污泥回流泵、剩余污泥泵的检修。 大修周期为一年,大修内容为:检查修理或更换泵体机械密封。 检查叶轮和摩擦环间的间隙,必要时更换摩擦环。检查泵轴磨损和 同轴度,检查并调整叶轮和泵体径向间隙、轴封、压盖等处间隙。 定检周期为六个月,内容为检查叶轮腐蚀程度,必要时更换。 检查电机和泵体轴承间隙,超差更换。检查电缆完好情况,测量电 机绕组和接地状况,检查润滑油和各局部密封情况。全部定检工程。 (3)潜水搅拌机 大修周期为一年,大修内容为:检查叶片腐蚀和联接情况,必 要时更换并紧固。 检修减速机齿轮、轴承和密封。更换润滑油、脂。全部定检内 容。 定检周期为三个月,内容为检查减速机运转状况,检查并补足 134 润滑油,检查并紧固各联接部位。 (4)消毒系统 大修周期为一年,大修内容为:检查全部管道和阀门的腐蚀情 况,严峻时更换,检查管道阀门等处的气密性,检查紫外发生器腐 蚀情况,清洗各机件和内部管道,更换联接处铅垫。 定检周期为三个月,内容为检查紫外发生器的运转情况,检查 各管道联接处是否漏气,检查报警装置和称量切换装置灵敏度。 (5)曝气系统 大修周期为一年,大修内容为:检查叶片腐蚀和联接情况,必 要时更换并紧固。 检修减速机齿轮、轴承和密封。更换润滑油、脂。全部定检内 容。 每一年检修工程为:检查更换滤清器芯,更换三角皮带。 每三个月检修工程为:补充或更换润滑油,清扫空气滤清器, 检查并补充轴承润滑脂。 (6)污泥浓缩脱水机 大修周期为一年,大修内容为:全面检查、清洗和润滑,检查 转子特别是污泥出口处的磨损情况。检查传动装置、特别是连接传 动链处的滚珠轴承。检查修复减振器和密封。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泄 漏。全部定检工程。 每三个月检修工程:清洗螺旋齿轮箱并换油。检查密封和腐蚀 135 情况。检查和彻底清洗污泥进料管。主轴承加润滑脂。检查转子, 彻底清洗,检查密封。检查调整三角皮带。检查清洗筛网及过滤器, 必要时更换。每月检修内容:检查转子,彻底清洗,检查密封。检 查调整三角皮带。检查清洗筛网及过滤器,必要时更换。 (7)启闭机、闸门 大修周期为二年,大修内容为:检查轴承、螺母,必要时更换。 更换润滑脂。 检查调整丝杆同轴度。检查闸板密封情况,间隙过大时调整楔 块或更换密封铜条。 检查修复电动装置,检查手电动切换。 定检周期为三个月,内容为更换丝杠上润滑脂。检查手轮或摇 柄的灵敏性。检查闸门实际启闭情况和限为位装置是否可靠。 七、电气设备的运行治理与维护 1.用电平安及临时用电 (1)平安用电一般规定 全部接线端子或电缆端子不应有裸露在外的情况出现,即使是 在设备停用的状态下。 拆卸电气装置时须由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 其它人员不应进行此类操作。 移动式〔拖线盘等〕电气设施须用三眼或四眼插座,使用三、 四芯坚韧无破损的橡皮线;其开关或插座须安装在平安的室内或电 136 控箱内。 注意使用电气设备在额定的容量范围内使用。 雨天或天气潮湿时应预防临时用电及电气检修工作。 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不能擅自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 假设有必要移开护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现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 时的平安距离〔10KV.0.7 米〕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不应 靠近避雷器和引下线。 有绝缘拉杆拉合高压刀闸及跌落保险时应戴绝缘手套,雷雨天 气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电器设备停电时后,在拉开刀闸和做好平安措施以前,应视为 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 停电时,应按要求做好平安措施,包含停电、验电,装设临时 接地线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等,在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坚持,确认无 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考前须知,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后, 方可开始工作。 假设巡视设备时发觉缺陷应及时汇报,不得单独处理。 在共同坚持,验收设备,撤除临时接地线,临时防护物及各种 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后,方可合闸送电,使设备正常运行。 不得以任何理由跨越漏电爱护器的连接,即使安装平安漏电装 置,也不应取消电器设备与电气线路的原有爱护措施。 (2)平安用电防护用品要求 137 进行检修或临时接电操作前,操作者须将工作服、工作鞋、绝 缘手套等平安防护用具。 操作前检查工具绝缘及防护等级是否符合操作要求,对不符合 平安要求的工具须及时更换。 进行电气检修操作或临时接电时,首先应断开电源。并在开关 位置放置平安警示牌,预防误操作引发事故;如距离较远时使用平 安锁定装置将电源进行锁定操作。 进行检修或临电用电时,现场不可以存在祼露线头、电缆外表 破损等平安隐患;必须保证用电时线路绝缘需要。 在操作过程中不应为方便操作为由,去除电器设施中的屏护装 置或缩短电气端子间矩。 在进行检修或临时接电工作时,维修主管须在现场负责平安监 护工作。 线路接装完成后,须进行检查前方可使用。检查工作由电工与 维修主管共同完成。 (3)临时用电安装 全部临时用电操作须经运行主管及维修主管双方书面同意前 方可进行操作。运行主管及维修主管在进行操作前须到现场核完成 场状况是否满足操作平安需要,必须的平安设施是否到位。 书面内容中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操作者、时 间、地点、接入地点、消防设施打算情况、平安隐患及识别、工作 138 时间、何时撤除、责任人等。 运行主管、维修主管共同书面确认现场平安防护用品、平安措 施、平安用品工作落实后,方可进行用电操作;在只有一方确认的 情况下不能进行用电操作。 临时用电时也不应降低接线的接地爱护与接零线路的要求,无 论那种形式的用电方法都必须保证该平安防护设施的存在。 临时用电线路不应放置于路面或经常有行人经过的地方。并在 相应位置放置平安警示牌。 移动式〔拖线盘等〕电气设施须用三眼或四眼插座,使用三、 四芯坚韧无破损的橡皮线;其开关或插座须安装在平安的室内或电 控箱内。 拆卸电气装置时须由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进行, 其它人员不应进行此类操作。 (4)临时用电拆卸 临时用电工作完成后,须马上对临时用电接线、线缆进行撤除。 由运行主管、维修主管共同检查现场工作完情况,会签同意撤 除后,由配电岗位人员撤除临时接线。 撤除接线后,将临时用电缆收放整齐。并将接线处恢复原状。 由维修主管检查现场接线处平安情况,确定无平安隐患后,即 临时用电拆卸工作完成。 2.电气设备的四种状态 139 (1)“运行状态〞设备:是指设备的闸门及开关都在合上位 置,与受电端间的电路接通〔包含辅助设备如电压互感器、避雷器 等〕。 (2)“热备用状态〞的设备:是指设备靠开关断开而闸刀仍 在合上位置。 (3)“冷备用状态〞的设备:是指设备的开关及闸刀〔如接 线方法中有的话〕都在断开位置。“开关冷备用〞或“线路冷备 用〞时,接在开关或线路上的电压互感器上下压熔丝一律取下,高 压闸刀拉下。电压互感器与避雷器当用闸刀隔离后,假设无高压闸 刀的电压互感器,当低压熔丝取下后,即处“冷备用状态〞。 (4)“检修状态〞的设备:是指设备的全部开关、闸刀均断 开,挂好爱护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并挂好工作牌,装好临时遮 拦时,即作为“检修状态〞。开关检修:是指开关及两侧闸刀均拉 开,开关与线路闸刀间有压变者,则该压变的闸刀需要拉开,或上 下压熔丝取下,在开关两侧挂上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作好平 安措施。线路检修:是指线路的开关及其线路侧、母线侧闸刀拉开, 如有线路压变者,应将其闸刀拉开或上下压熔丝取下,并在线路出 线端挂好接地线〔或合上接地闸刀〕。 3.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治理与维护 高压配电装置是指 1KW 以上的电气设备,按肯定的接线方案, 将有关一、二次设备组合起来。用来操纵发电电机、电力变压器和 140 电力线路,也可用来起动和爱护 大型交流高压电动机。高压配电装置是接受和分配电能的电气 设备,由开关设备、监察测量仪表、爱护电器、连接母线和其他辅 助设备等组成。 高压配电装置运行前应做相应的检修,运行中对电气开断元件 及机械传动、机械连锁等部位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修。而正确 的检修方法是保证装置的平安运行及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条件,必 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维修人员才能进入断路器室等进行检 修,这样方能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平安。 (1)运行前的检查 1)检查柜内是否清洁,所装电气元件的型号和规格是否与图 纸相符。 2)检查一、二次配线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接线有无脱落,二 次接线端头有无编号,全部紧固螺钉和销钉有无松动。 3)检查各电气元件的整定植有无变动,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4)检查全部电气元件安装是否牢靠,操作机构是否正确、可 靠,各程序性动作是否精确无误。 5)对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主要电器及操作机构,按其操作方 法试验 5 次。 6)各继电器、指示仪表等二次元件的动作是否正确。 7〕检查爱护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检验绝缘电阻是否 141 符合要求。 8)待全部检验没有异常现象后,才能投入运行。 (2)电气维护: 1)主系统的维护 由于供电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机械震动及空气大量灰尘的沉 积。简单造成各连接点,接线点螺丝的松动及相序间放电简单造成 短路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对高,低压主 电气系统进行常规的维护,其维护周期一般为一年,维护主要内容 是:电柜内、变压器内的尘埃清洁;接线点、母线连接点的螺丝连 接紧固检查,更换损坏器件。检查完毕后,要进行系统绝缘检查等。 主系统的维护建议由供电部门认可的电气安装部门进行维护。 2)一般维护 是指一般现场巡查时,发觉问题的处理及配电设施周围环境的 维护,如保持配电房环境清洁、柜内操纵回路、指示灯等等。 八、自动化与测量仪表的治理与维护 1.污水厂运行工艺参数的在线测量 随着科学技术的开展和污水处理工艺的要求,污水处理过程自 动化操纵也越来越多,也就需要大量的现场在线测量仪表的应用。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需要测量的参数是多种多样的,例如污水处理 厂的进、出水温度,曝气池中的溶化氧,污水中的 PH 值,污泥浓 度、浊度等。测量仪表种类很多,结构各异,因而分类方法也很多。 142 按仪表使用的能源和信号分类,可分为气动仪表、电动仪表和 液动仪表。按安装方法分类,可分为架装仪表和盘装仪表;按组成 形式分类,可分为单元组合式仪表和基地式仪表;按所测量的参数 分类,可分为压力仪表、液位测量仪表、温度测量仪表、流量测量 仪表、成分分析仪表。 2.测量仪表的一般维护与治理 自动化检测仪表应用于污水处理领域相比于其他生产领域要 晚的多,从设计、施工、安装到一般治理及仪表人员的操作、维修、 维护水平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对于污水处理厂在线仪表的一般维护、 保养,定期检查,标定调整,是保证其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 由前面介绍可以看到,在污水处理厂中应用的仪表种类很多。 而每种仪表的工作原理以及调、校方法各不相同,因此对于每种具 体的仪表,首先应详细认真阅读其使用维护操作手册,并按各自说 明要求进行操作,这里不再具体介绍。 (1)仪表档案、资料治理 一台仪表的资料、档案是否齐全,对于一般维护、故障等推断 及处理都有重要意义。对于每一台仪表,都要建立一本履历书作为 档案。履历书内容如下: 1)仪表位号〔一般应与设计图纸编号一致〕; 2)仪表名称、规格型号; 3)精度等级; 143 4)生产厂家; 5)安装位置,用途; 6)测量范围; 7)投入运营日期; 8)校验、标定记录〔标定日期、方法、精度校验记录〕; 9)维修记录〔包含维修日期,故障现象及处理方法,更换部 件记录〕; 10)一般维护记录〔零点检查、量程调整、检查,外观检查, 定期清洗等〕; 11)原始资料〔应包含设计、安装等资料,线缆的走向,信号 的传递,以及厂家提供的合格证、检验记录、设计参数、使用、维 护说明书〕。 (2)一般维护、保养及检修 对于每台在线仪表,一般维护、保养、检修应遵循生产厂家提 供的相关资料来进行。一般来说,一般维护工作分为四个局部,即: 每日巡视检查,定期的清扫与清洗,校验与标定;有故障时对故障 现象的分析与部件更换以及检修后校验 九、平安治理规章制度 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建立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制度有: 安生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教育制、平安生产检查制、伤亡事故汇 报制、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平安生产奖罚条例等。 144 平安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职工在各自生 产工作范围内,必须承当相应平安的制度,是平安生产治理规章制 度的核心。 1.平安生产教育和目标治理 (1)平安生产目标治理 所谓目标治理,就是根据事先设定的目标进行治理。目标治理 是指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以至每个人,围绕总目标制定各自的具体目 标、行动方针,保证措施和工作进度,有效地组织实施,并对实施 过程实行“自我操纵〞,对实施结果进行严格考核从而确保目标完 成的一种治理制度。 平安生产目标治理,是以目标治理的原理、方法为指导,根据 各单位生产经营总目标和上级对平安生产的要求,确定各自的平安 生产总目标,并发动和组织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和每个职工,层层制 定和实施各自平安目标的治理方法。平安生产目标治理的根本思想 是:一切平安活动的开始是确定目标,平安活动的进行以完成平安 目标为指针,平安活动的结果以完成平安目标程序来评价,平安活 动的奖惩以完成平安目标情况为依据。通过平安目标治理,依靠全 体职工自下而上的努力,保证各自目标的完成,从而最终保证企业 平安生产总目标的完成。 (2)平安生产教育 平安生产教育是指向单位内外全体有关人员进行的平安思想 145 〔态度〕、平安知识〔应知〕、平安技能〔应会〕的宣传、教育和 训练。它在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行治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可靠的系统需由平安生产来保证。其中人是生产的主体,具有 能动的制造力,机器、为人所驾驭或改造。但人的自由度比拟大, 尽管在主观上不会情愿损害自己,可是由于生理、心理、经济、社 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发生行为的失误是难以完全预防的。人对 于机器的驾驭和对环境的适应,也不是天生的,而必须经过长期的 培训和练习。现代工业生产是集体劳动,在作业过程配合中的协调 配合也至关重要。一个人的失误可能使周围设施和他人受到损害或 破坏。要保证生产作业中的协调,也要经过严格培训,并且要靠规 程和纪律的约束。现在企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70%左右或多或少 与人的失误〔无知、误动作或违章〕有关。由此可见强化平安教育, 是十分重要且异常艰巨的任务。 平安生产教育是污水厂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搞好污 水厂平安生产的重要措施。 1)必须树立“平安第一〞的治理思想 污水厂要对平安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给予充分 的认识。过去在平安教育方面只停留在“务虚〞上,纵观历来发生 的各类事故的原因,总有平安教育不够或不力的问题,所以必须转 变思想观点,树立“平安第一〞的治理思想,彻底改变平安教育工 作提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状。也只有这样,才 146 能自觉地、切实地搞好平安教育工作。 2)强化平安活动日治理,提高平安学习质量 开展污水厂平安日活动是提高广阔职工平安思想的有效途径 之一,是进行平安教育的主课堂。平安活动的质量与人身平安、设 备平安、检修质量有着紧密的关系,所以污水厂的平安活动不能流 于形式和搞突击,而应形成制度,在平安日活动中要针对 3 个方面 加大力度进行学习:一是要联系生产实际分析事故案例,通过对事 故的分析谈出自己的体会、讲出存在的问题,逐渐培养自己从技术 角度分析事故或异常,并制定防范措施的能力。二是在学习《安规》 中要力戒教条。应该说《安规》上的每一条都有丰富的内涵,在学 习时应结合实际进行逐条讲解,学以致用。三是学平安知识要注意 动手能力的训练,要让全体职工学会各类现场急救的方法、现场安 措的设置方法和平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不断提高自我爱护能力。 其它,平安活动方法要多样化,如搞一些平安技术问答、平安知识 竞赛、平安培训、技术比赛、模拟现场平安措施、平安分析、事故 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使水厂员工感到平安活动内容丰富、生动生 动,从而提高职工参加平安活动的积极性,最终到达提高平安学习 质量的目的。 3)建立“班组平安流动岗’制度,增强职工的平安责任感 实践证明,建立班组“平安流动岗〞是进行平安教育的一种行 之有效的方法,同时它还可以大大降低班组成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147 流动岗每周轮换一次,负责监督全班职工的各项工作。 d.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完成平安教育经常化 班前班后会是班组治理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班前班后 会进行平安教育的督导有助于班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 不断标准工作行为,从而提高班组的平安水平。在“班前碰头会〞 上,在安排一天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应向员工讲明当天作业的平安 考前须知、应采取的平安措施、使用的平安器具等,提示员工严格 按《安规》办事,并将可能发生的问题作好事故预想,以便采取相 应的对策。在“班后碰头会〞上,应对一天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总结, 分析一下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员工今后在处理同样问 题时预防类似错误的发生。通过班前班后会有意识的灌输各种平安 思想,把班组平安教育融入一般的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提高每个职 工的平安意识和平安知识水平。 e.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紧密联系实际搞好平安教育 学平安、讲平安,最终还是为了保平安。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发 觉反事故演习的方法对平安教育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班组应定 期组织职工分析平安形势,测试设备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反 事故演习活动,让职工在模拟事故处理过程中得到锻炼,提高职工 的应变能力和实践水平,加深对平安知识的理解,同时培养职工临 危不惧、遇事不惊、沉着冷静的心态和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 总之,污水厂只有建立良好的平安教育体系,才能使平安学习 148 活动到达预期的效果,才能提高污水厂预防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的 能力,从而提高污水厂的平安治理水平。 (3)平安生产教育制度 安生生产教育制度,是四单位治理人员平安教育、新工人三级 平安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四新〞和变换工程平安教育、全 员性的经常教育等多种教育制度和教育活动所组成的体系。 (4)平安技术治理 平安技术是辨识和操纵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 素,预防职工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总称。其内容是研 究生产过程中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以及人的行为方面的危险。 平安技术是辨识和操纵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因 素,预防职工伤亡事故的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总称。其内容是研 究生产过程中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以及人的行为方面的危险因 素及其导致伤亡事故的规律,从工程、技术、治理等方面采取措施, 以制造符合平安要求的劳动条件,预防工作事故的发生,保证劳动 平安,促进生产开展。其根本任务是: a.分析生产运行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多种不平安因素及其导致 伤亡事故的条件、机制和过程; b.识别和评价危险源,采取必要的工程技术措施,改变不平安 的工艺、设备和劳动环境,排除和操纵危险源;掌握与积存资料, 制定平安技术规程、标准和工程平安操作规程; 149 c.编写对工人进行平安技术教育的资料; d.研究制订分析伤亡事故的方法,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2.平安技术治理的根本要求 平安技术治理是对平安技术工作进行的组织、 方案和操纵活动。 主要包含:对工艺和设备的治理;对生产环境平安的治理;组织制 定和实施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强化个人防护用品的治理;组织制定 平安技术标准。 (1)对工艺和设备的治理 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危险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 亡和财物损失的主要危险源。强化生产工艺过程平安技术治理,是 预防发生事故,预防或减少损失的主要环节。生产工艺过程平安技 术治理主要包含工艺平安治理和设备平安治理。 (2)对生产环境的平安治理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平安, 是保证生产者平安与健康的根本条件。 国务院公布了《工厂平安卫生规程》其中厂院、道路、坑、壕,原 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及建筑物、电网等的平安卫生 要求;工作园地总体安排、危险护栏、地面、墙壁、天花板、采光、 降温、防寒、供水等一般平安卫生要求;特别环境〔如气体、粉尘 和危险品〕的劳动条件和平安卫生要求。此外厂房设计、防火要求、 仓库堆场平安、电气线路平安等也才有特意规定或标准。 平安技术治理人员要认真组织实施有益生产环境平安的规程、 150 标准。 (3)运行平安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含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平安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 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马上汇 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一般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觉异常情况, 马上上报有关部门。 (4)防毒气治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 向领导申报,经厂长或副厂长批准前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 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 平安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平安员、抢 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 3 人。 151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实在需要明火作业 的,必须经平安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紧密配合,工作时不许游 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3.组织制定和实施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是规定工人操作机器仪表的程序和考前须 知的技术文件。制定平安操作规程要根据生产工艺、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的特性,参考平安操作经验和事故教训。平安操作规程的主 要内容要符合生产操作步骤和程序,有平安技术知识、考前须知,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预防事故的紧急措施和设备维修保 养事项等。这些都是从操纵人的操作行为上预防作废事故的有效方 法。 4.强化个人防护用品的治理 个人防护是为了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平安和身体 健康,预防工作事故和各种职业毒害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性辅助措施。 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平安 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污水处理待业除了配备一般的个 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等以外, 还应配备防毒面具、救生衣、救生圈等〕,全面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5.防火防爆与压力宣传品治理 (1)火灾与爆炸 152 但凡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都称为火灾。其中造成人身和财产的 肯定损失即为火灾,否则称为火警。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释 放出庞大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 爆炸两类。物理性爆炸,是指物质因状态或压力突变〔如温度、体 积和压力〕等物理性因素形成的爆炸,在爆炸的前后,爆炸物质的 性质和化学成分均不变。而化学性爆炸,是指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 化学反响,形成其他物质,并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火灾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而燃烧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研修 根本条件,即:有可燃物质;有助燃物质;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 〔也就是火源〕。此“三要素〞互相结合、互相作用,燃烧都才能 形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会发生燃烧。而灭火的根本原理 就是排除其中任一条件。 火灾与爆炸是相辅相成的,燃烧的研修要素一般也是发生化学 性爆炸的必要条件。而且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必须预告均匀混合, 并以肯定的浓度比例组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着火源才会爆炸。这个 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爆炸性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浓度爆炸下限, 反之为爆炸上限。物理爆炸的必要条件:压力超过肯定空间或容器 所能承受的极限强度。而防爆的根本原理,同样也是排除其中任一 必要条件。 (2)防火防爆的治理 153 污水处理厂及泵站防火防爆的治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a 全厂〔站〕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 想,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 责。 b 学习掌握有关法规、平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严格训练、 提高能力、持证上岗。 c 经常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平安检查,及时发觉并排除平安隐 患。 d 配备专用有效的消防器材、平安保险装置和设施,卖价负责, 确保其时刻牌良好状态。 e 排除火源:易燃易爆地域严禁吸烟。维修动火实行危险作业 动火票制度。易产生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火花、磨擦和撞击 火花处应视工作地域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f 操纵易燃、助燃物:少用或不用易燃、助燃物。强化密封, 预防泄漏可燃、助燃物。强化排风,降低泄漏可燃、助燃物浓度, 使之达不到爆炸极限。 154 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一、总投资估算 1.编制依据及估算说明 (1)编制依据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 〔2015〕21 号;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3)《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4)设备及材料按现行市场价格估算; 5)项目所在地类似工程建设经济指标; 6)现行投资估算的其它有关规定。 (2)估算说明 1)建筑工程费用参考当地实际工程造价水平按单位建筑程投 资估算法估算。 2)主要设备价格通过询价和参考同类工程相似设备的价格资 料进行估算确定。 3)安装工程费参考行业有关安装定额、取费标准和指标估算, 材料价格参考当地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资料。 4)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区间计 算。 5)勘察设计费:按计价格〔2002〕10 号,内插法。 155 6)工程监理费:按发改计价〔2007〕670 号:内插法。 7)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8)工程保险费:按工程费用的 0.3%计列。 9)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价格〔1999〕1283 号,内插法。 10)施工图审查费: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 6.5%。 11)项目管理费:鲁价费发〔2007〕205 号,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 12)工程保险费:工程费用的 0.5%。 13)预备费用:本项目只考虑基本预备费,不计涨价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5%计取。 14)流动资金按详细估算法测算,铺底流动资金占流动资金的 30%,流动资金估算表详见附表。 2.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 金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万元,铺底流动资 万元。总投资估算表见下表。 二、资金筹措方式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 100%。 156 总 投 资 估 算 表 表 13-1 估算金额(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一 工程费用 (一) 土建工程 1 建安工程费 用 设备购置与安装 其他费用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 数量 预处理及风机房 平方米 433.88 2 M-VCER 生化池 平方米 5595.42 3 二沉池 平方米 2737.42 4 污水深度处理系统 平方米 1741.5 5 污泥处理系统 平方米 667.14 6 高、低压配电室 平方米 166.6 7 综合楼 平方米 917.59 8 大门及门卫 平方米 35.62 9 除臭系统 平方米 130.79 10 地下通道 平方米 806.99 11 道路 平方米 4500 12 绿化 平方米 18000 (二) 设备工程 1 工艺设备工程 项 1 2 电气及自控 项 1 (三) 附属工程 1 给排水(含消防) 平方米 13232.95 2 供配电(含弱电) 平方米 13232.95 3 综合管网 平方米 26119 157 合计(万元) 综合单价(元) 备注 总 投 资 估 算 表 表 13-1 估算金额(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4 建安工程费 用 设备购置与安装 其他费用 技术经济指标 单位 数量 大门及围墙 项 1 5 其他附属工程 项 1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 土地使用费 2 项目建设管理费 3 勘察设计费 4 前期咨询服务费 5 工程监理费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7 施工图审查费 8 项目管理费 9 工程保险费 三 第一、二、三部分费用合计 四 基本预备费(四×5%) 五 铺地流动资金 六 建设投资 158 合计(万元) 综合单价(元) 备注 第十四章 项目财务分析 一、编制依据 1、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第三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条例; 3、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和近 年会计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4、国家和当地劳动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财务评价依据《菏泽市定陶区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 目一期建设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基础数据 菏泽市定陶区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为生活污水厂,项目实施过 程中可根据实时进水情况启动调价机制。 1.建设规模和计算期 污水处理设计规模 3 万 t/d。 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整个计算期为 30 年。 其中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第 1 年负荷 60%,运营期第 2 年负荷 70%,运营期第 3 年负荷 80%,运营期第 4 年及以后每年均满负荷运 转达到 100%。 2.税费 (1)增值税 159 本项目收入来源为政府付费,暂不计算增值税。 (2)附加税 本项目收入来源为政府付费,暂不计算增值税,故不计算附加 税。 (3)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 版)(国务院令第 714 号):“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 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 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 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 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项目中,项目 公司应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的优惠政策,本方案中的财务测算 据此计算。 (4)其他 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10%计提。 二、成本费用估算 1.经营成本 根据污水处理厂试运营现状,本项目经营成本包括:电费、水 费、药剂费、污泥处置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大修费、人工费、自 160 来水费、检测化验费、绿化费用、尾水湿地运营费用、管理费用等 等。达产年经营成本费用为 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其他资产摊销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不考虑折旧,全部按平均年限法进 行摊销,摊销年限按 28 年计算。 3.财务费用 本项目不涉及财务费用。 4.总成本费用 年平均成本费用为 万元。 三、营业收入 3.营业收入 (1)政府付费补贴收入估算 本项目的收益来源为政府付费,综合污水处理费根据专家评审 意见再定,正常运营年收取补助费用为 万元。 (2)增值税及其附加费本项目暂不计算增值税及其附加费。 四、财务分析 1.利润及利润分配 主营业务收入扣除销售税金及附加和总成本费用后即为利润 总额。本项目年均运营利润总额为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万元,年均缴纳所得税为 万元。 2.总投资收益率 总投资收益率表示总投资的盈利水平,是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 161 后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与项目 总投资的比率。总投资收益率为 %。 3.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表示项目资本金的盈利水平,是指项目达 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后年平均净利润与项目 资本金的比率。资本金净利润率为 %。 4.财务内部收益率 税前: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 税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 5.投资回收期 税前:项目投资的投资回收期(含建设周期)为 年。 税后:项目投资的投资回收期(含建设周期)为 年。 五、财务分析结论 预计年平均补贴收入 均利润总额 万元,年平均成本费用 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万元,年平 %,投资回收期为 年。 因此项目从财务角度分析是可行的,项目基本具有一定的盈利 能力。 162 第十五章 其他政府承诺及建议 一、其他政府承诺 1、负责前期工作 政府负责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等内容,确保设施移 交给社会资本方的完整性及可用性,负责办理招标阶段及其之前所 需的报批前期工作,剩余的前期工作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负责 办理,政府予以协助。 2、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证明文件 政府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助项目公司进行 项目未完成的审批和取得融资及建设所必须的证明文件等工作。 3、融资配合 政府对项目公司的融资给予必要及合理的配合和协助,并根据 需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支持 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施工提供必要条件与其他支持,包括协调施 工用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对本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包括 协助完成项目与现有相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对接等。 5、为项目运营提供必要支持 政府监督企业是否有偷排或预处理不达标行为,如有发现企业 偷排的应及时制止,对性质恶劣的偷排企业委托环保机构对其进行 行政处罚。 163 二、建议 本项目应抓紧进行项目后期建设及规划设计工作,以先进的理 念,做好项目投资、技术开发、设备采购等事宜。准备好充足的资 金加快项目进度,以时间争效益,尽快组织实施。项目运营过程中, 要努力开拓市场,增加销量,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加强管 理,提高效益。 164 附图:总平面图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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