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docx
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 【享受主体】 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到 100 万元的部分,在 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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