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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政发〔2020〕4 号关于深化县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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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微政发〔2020〕4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县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 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 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 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 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 号)和市政府《关于深 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13 号)有关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县级预算管理改革提出以下实 -1- 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 部署,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职能职责和治理 作用的迫切需要,是打造“内容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监 督有力、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新体系的有效举措。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明 确预算管理权责,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 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上来,把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各项 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预算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 ——总体设计,重点突破。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预算管理 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症施策,补齐短板,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执 行、监督“全链条”管理机制,强化宏观调控和管理,更好发挥财 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厘清权责,规范管理。大力推进预算管理领域“放管 服”改革,以预算法为准绳,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科学划分预算编 制、执行、监督各环节权责。县财政部门主要聚焦预算编制、放开 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县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的 编制、执行和评价,凝聚工作合力,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体制运行 效率。 ——强化统筹,保障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 -2- 署,从财政收支两端全面强化预算统筹,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 配置,实行“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编制。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力度,设立综合性专项资金,创新扶持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新 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投向重点民生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 弱环节,切实增强政府综合财力运筹能力。 ——硬化约束,提升绩效。健全监督制衡机制,明确预算单 位的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 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全面引入绩效理念,更加注重结果导向, 强调成本效益分析,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的预 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预算公开、审计、问责等监管措施,倒 逼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县级预算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 1. 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权责。落实预算法定职责,科学划分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权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县财 政部门负责预算编制、支出政策审核和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制定综 合性资金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原则上不参与专项资金的 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事务。县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 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预算管理内控机制,制 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 性、规范性负责。 2. 增强乡镇(街道) 、开发区资金使用自主权。今后凡直接 面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并由其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县 -3- 财政及县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依据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直接由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实施。乡镇(街道)、 开发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在规定权限内自主安排使用资金,并 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有效性负责。3.严格 履行县级支出责任。稳步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 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形成清晰的县与乡镇(街道)、开发区财 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单。对属于县级的财政事权,应由县级承 担支出责任,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随意要求乡镇( 街道)、 开发区安排资金。对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的财政事权,原 则上由乡镇(街道)、开发区通过自有财力安排。对县与乡镇 (街道)、开发区共同财政事权,应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 影响程度等,按照财政事权的构成要素、实施环节,分解细化各自 承担的职责。部门预算编制阶段,县业务主管部门须以本部门承担 的财政事权为基础提出预算申请,原则上应在县级支出责任范围内 申报项目,严禁随意扩大支出范围、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盲目 出台政策、过度提高支出标准等。 (二)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调控能力 4. 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 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定位清晰、分工 明确、有机衔接、相互补充的政府预算体系,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 务限额,做到“四本预算”与政府债务预算(计划)一体编报、同 步审核。改变按资金渠道分类核定预算、确定用途的管理模式,将 县级各类预算资金(含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罚没收 -4- 入等),连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 部纳入支出预算“盘子”,统筹研究预算安排意见,实行“全口 径、一体化”预算编制,从源头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部门、单位 要将上级补助资金、专户资金、结转结余资金等所有资金来源全部 纳入预算管理,同步编制部门收支预算,上述资金能够保障的支出, 原则上不再同方向、同领域安排支出。 5. 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县财政部门加快完善公用经费定 额标准、通用项目分类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县业务主管 部门按照资金管理权限,制定部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严格按标准 编制预算、配置资产。合理确定民生支出保障标准,使民生改善与 经济发展相协调、民生支出与财力状况相匹配。进一步夯实财政供 养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在职在编人 员工资统发,完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 部门人员信息共管共享机制,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 6.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 性,改变“先有资金、后定项目”以及“基数+ 增长”的预算编 制方式,以细化预算和项目库建设为基础,对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实 行零基预算管理,重点支出安排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 钩。县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逐项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确保县委、县 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不留“硬缺口”。县 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对部门提报的支出预算进行全面审核,综 合考虑支出政策、资金需求、财力可能等因素,科学 -5- 合理地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按程序报送县人大审议批准。 7. 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县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提 前谋划、统筹编制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草案,确保预算 申请与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衔接。做实 做细项目库,县业务主管部门提前做好项目申报、评估论证、工 程招标、分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绩效目标设定等基础性工作,对已 确定的项目及时入库管理。注重发挥项目库对预算的约束和支撑作 用,所有申请预算的项目都应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列入项目库,并 按轻重缓急排序,实现定期更新和滚动管理,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 予安排预算。 (三)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 8. 强化各级资金统筹使用。对中央、省、市切块下达资 金,在符合上级规定前提下,与县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相结合,一并 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形成资金合力;对上级按项目法分配的 资金,要择优遴选上报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项目, 避免 资金和项目两头安排。 9. 实施“大专项+ 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结合实施党政机 构改革,深入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归并设立综合性的 “大专项”。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每个业务主管部门原则上 只管理一项专项资金。县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方向,报县政府同意后,与资金同步下达。加 强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和用款单位的指导培训,允许乡镇 (街道)、开发区在完成任务清单中的约束性任务后,将 -6- 剩余资金在专项内统筹使用。 10. 完善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改变过去财政对企业等市场主 体的直接补助方式,相关支持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 以奖代补等市场化普惠性方式实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 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行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 对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县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据资金管理办法, 科学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对采取项目 法分配的资金,县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 等,主要采取竞争择优、以奖代补等方式遴选项目,确保项目安排 合理合法。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方案,须按照“三重一大”要求, 由县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委)集体研究确定后,在规定时限内以 正式文件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除普惠性、兜底性民 生政策外,大额资金分配和重要项目安排,应由县财政部门或业 务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有效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11. 压实预算执行责任。强化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部 门年初要提报预算执行计划书,明确预算执行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措 施。基层预算单位要加快用款进度,实行限时办结制。县财政部门 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施预警核实处置和支出预警反 馈,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资金分配进度和本级预算支出进度。建立 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支出进度慢、存量资金规模 大的部门,相应压减下年度预算。 -7- 12. 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 预算或无预算支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应列未列年度预算以 及年度执行中新出台的支出事项,原则上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确需当年安排的,优先通过本部门主管专项资金统筹解决。严格 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 剂使用的,报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属于预算法规定调整事项的, 县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在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 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三十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 交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未经法定程序批 准,不得做出预算调整的决定。 13. 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县级 预算单位资金支付方式逐步改为授权支付,建立“大额支付报备制 度”,逐步取消县财政部门用款计划审批。深化支付电子化改革, 建立“支付一个口子、核算一张凭证、管理一个平台”的支付新机 制,实现县级国库支付全业务电子化管理。 14. 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除据实结算项目或突发事件 外,对超出预算法规定时限未分配下达的县级专项资金,原则上由 县财政部门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收回。对县级预算部门、单位结转 超过一年(含一年)的项目资金、上级专款结转超过两年 (含两年)的资金,以及当年年底未形成实际支出的基本支出, 一律收回县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15. 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行政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存量资产登记审核、 -8- 使用和处置管理等工作,未经财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购置、处置、 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国有资产。按照资产存量和配置标准,科 学合理编制资产配置计划,作为相关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推 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管理的有机结合。 16. 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加大政府采购“放管服”力 度,简化审核事项,优化采购流程,发挥信息化便捷优势,努力打 造全流程网上服务体系。精简集中采购目录、提高采购限额标准, 赋予采购人更大采购自主权。创新集中采购实现形式,积极推行 “互联网+ 政府采购”的网上商城模式,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用 户满意度。 (五)健全预算监管机制,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7.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 “全口径”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 系统。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作为 县业务主管部门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硬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绩 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和下达。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 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县财政部门要加 大重点绩效评价力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 考核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 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对绩效管理差的部门、 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0% 压减预算规模, 必要时应及时调整 支出政策。 18. 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 -9- 例外,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 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力度,县财政部门主要公开专项资金目录、资金管理制度和重点绩 效评价结果,县业务主管部门主要公开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具体支 出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绩效自评报告 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实现信息集中公开,便于公 众查询。 19. 强化审计和监督问责。县审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使 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县财政部门、县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 (街道)、开发区进行审计监督,合理确定问题责任主体,并责成 进行整改。统筹整合上下级审计部门监督力量,避免重复检查和监 督盲区,提高工作效能。县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县人大 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拓展,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及时报送数据,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差的县直部门 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县政府将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在全县 范围内通报,并予以问责等。 20. 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 把预算管理改革与部门事业发展统筹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财务管 理内设机构,配优配强财务人员力量;强化财经业务知识培训, 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理财能力;加强会计基础 管理评价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与政府会计改革有机 衔接,构建财政资金管理的“第一道防火墙”,夯实预 - 10 - 算管理基础。 四、切实做好深化预算改革的实施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是 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各方权责利益调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 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县乡上下联动、 财政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工作职责抓好 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各项改革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县财政部门要主 动加强对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的业务指导,进一 步细化改革措施,加快改革落地。县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 建立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承接机制,增强预算意识、落实工作责任、 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内控建设,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和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上来,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内部 财务管理。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县财政部门要牵头制 定完善综合性资金管理、定额支出标准、预算执行监控等管理制度, 并会同县业务主管部门逐项制定或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业务 主管部门要按照新的预算管理职责定位,结合管理需要和支出事项, 制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的具体办法,做到 按制度和规矩管理使用资金。加快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 逐步将各级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纳入实时监控范围,实现全过程管 理。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督查问责。各乡镇(街道)、开 发区及各部门单位要适应预算管理改革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 - 11 - 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预算法等财经法规,依法行使 行政决策权和预算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县财政 部门和县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压实内部预算管理责任,加强对关键 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对在各项审计和监督检查 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 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20 年 6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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