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

Heart Att121 页 180.996 KB下载文档
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
当前文档共121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36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x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洪政办发〔2022〕36 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洪县 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泗洪县 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 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和《泗洪县儿童 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1 —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妇女既是国家的重要建设者,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 要力量。妇女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实现妇女全面 发展,进一步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广大妇女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 《江 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宿迁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 -2025年) 》的目标任务,结合泗洪妇女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泗 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以下简称《妇女规划》 ) 。 一、“十三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泗洪县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 执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 ,妇女发展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妇女事 — 2 — 业发展取得了新突破。 妇女经济参与程度与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女性就业稳中 趋好,全县女性就业人口占全部就业人口比例达48.2%,城镇单 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40.8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为22%;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96.1%; 妇女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 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31.37万、3.43万、5.90万和3.75万,参 保率均达98%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10元/人月, 1.57万余名妇女享受低保、五保福利,实现应保尽保。 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的能力明显增强。县人大代表中女 性占比33.1%,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女性占比14.7%;县政协 委员中女性占比24.9%,县政协常委中女性占比15.9%。县四套班 子均配备女干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正职女干部 的班子比例占7.7%。女性担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为11.8%,村委 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4.4%;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 11.3%,涉农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30.7%;城市社区委员 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3.9%,涉农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 27.5%。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为40.2%。 妇女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科学素养持续提升。全县女性主要劳 动年龄(16-5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2年。各教育阶段中 男女性别差异消除,平等接受教育;全县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为58.6%,比“十二五”末提高了13.6个百分点;妇女获得各级各 — 3 — 类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为55.8%,高、中级专业 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分别为42.2%和51.3%。 妇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全县妇女 平均预期寿命达79.5岁;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93.17%,婚前 医学检查率达98.2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1%,孕产妇保健 管理率达99.8%,建制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 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85.0%。 “十三五”期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 乳腺癌筛查分别完成140022人和140537人。 妇女权益维护保障环境和生活居住环境日益优化。“十三五 期间,妇女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累计为1547名妇女提供法 律援助,妇女人身侵害案件处理率、法律援助处理率均达到100%。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均 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3%,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达到99.8%,各类妇女用品抽查合格率达100%。 表 1-1:“十三五”终期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 号 指 标 国务院 江苏省 宿迁市 泗洪县完 数据 目标值 目标值 目标值 成值 来源 单位 1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 逐步增长 ≥40 ≥40 40.88 统计局 2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 -- ≤47 ≤47 22.00 3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 ≥35 ≥37 ≥37 42.20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 障局 4 乡镇(街道)正职干部中女干部比例 % -- 达到 5% ≥10 7.55 组织部 — 4 — 5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 % ≥10 ≥10 ≥10 11.80 6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30 ≥30 ≥30 24.4 7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50 左右 50 左右 50 左右 30.03 8 孕产妇死亡率 1/10 万 ≤20/10 万 ≤6/10 万 ≤10/10 万 13.72/10 万 9 县(市、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 成率(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 % 100 ≥60 ≥60 0 10 婚前医学检查率 % ≥80 ≥80 ≥80 98.23 11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 % ≥80 ≥86 ≥86 93.17 12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95 ≥95 99.80 民政局 卫健局 二、 “十四五”妇女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县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 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坚定不移围绕“‘四 化’同步作表率、争先创优进百强”的新时期泗洪工作总体目标, 谱写“强富美高”新泗洪现代化篇章,为促进妇女事业发展提供 了重要机遇;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妇女工 作与家庭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促进妇女事业创新发 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但也要认识到,面对新征程新阶段社会主要 矛盾发展变化所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泗洪妇女事业发展面临许 多新挑战,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全社会贯彻男女平 等基本国策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支持 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身心健康素质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有 待进一步增强,妇女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有 — 5 — 待全面提升,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妇女民生 保障短板亟待补齐,妇女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创新创业就业水平有 待进一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与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妇女发 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仍然存在,妇女工作数字化、社会化、 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同时,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妇女发 展和妇女工作带来新挑战,性别平等全面落到实处、泗洪妇女事 业全面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 三、 “十四五”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 委、市委、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妇 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男女 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 制,全面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满足妇女 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引领妇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强 富美高”新泗洪中贡献巾帼力量。 — 6 —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 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 把党的领导贯穿妇女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2. 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 的新要求,以推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妇女全面发 展为主线,在泗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系统谋划落实妇女事业、妇女发展重大举措、 重点项目、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 3. 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 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充分考虑男女两性 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消除性 别歧视和偏见。 4. 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把妇女的现代化摆在核心位置, 统筹兼顾妇女在各方面的发展利益,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 之间妇女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妇女全面发展。 5.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在“最具活力改革试验区” 建设、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充分发挥妇女的重要作用, 引领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7 — (三)总体目标。 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全面落实男女平 等基本国策,在推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上求突破,在推动妇女实 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创业就业上求突破,在保障和支持妇女发 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上求突破,在提升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管 理的能力水平上求突破,在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上求突 破,在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建设上求突破,在发挥 妇女优势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上求突破,在推动妇女工作数字 赋能上求突破,力争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尊重和保 护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展现新面貌,服务妇女构建新发展格 局彰显新作为,妇女生命质量和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取得新进展, 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形成新局面,妇女思想 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 表 1-2:泗洪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规划目标 1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0 2 孕产妇死亡率(1/10 万) ≤7 3 常住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区)妇幼保健院建成率(%) ≥80 4 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心理科门诊开设率(%) 100 5 高等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成率(%) 100 6 在校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 90 7 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3 8 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45 左右 9 城镇调查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 ≤46 10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11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 ≥99 — 8 — 序号 指标 规划目标 12 失业保险参保率(%) ≥98 13 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比例(%) 100 14 妇女用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 ﹥90 15 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成数(个) 16 妇女法律知识普及率(%) 稳步增加 ≥95 四、 “十四五”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 妇女在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健康水 平逐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80岁以上。 2. 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健全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服 务机构,完成二级公立妇幼保健院建设任务;建制乡镇(街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达80%。 3. 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7/10万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城乡、区域、群体差距进一步缩小。 4. 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适龄妇女宫颈癌人 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宫颈癌患者 治疗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60%以上。乳腺癌、宫颈癌防 控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5. 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减少非意愿妊娠,降 低出生人流比。 — 9 — 6. 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 乙肝检测率均稳定在98%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 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低于2%,先天梅毒发病率低 于15/10万。 7. 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等心理疾 病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8. 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 妇女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以上。 9. 消除出生人口性别歧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9左右。 10.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妇女体质 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 策略措施: 1. 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落实《“健康江苏 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宿迁工作要求,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 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 统筹推进医疗、医药和医保三医联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保障 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保健服务。逐步加大财 政投入,进一步完善编制配备、价格调整、薪酬分配等保障激励 政策。健全传染病防控救治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女医务工作者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 — 10 — 2.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 综合医疗机构、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县、乡、 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建设一所二级标准县公立妇幼保健院。推 进“母婴友好型医院”建设。以医联体、妇幼专科联盟为抓手, 缩小区域、城乡服务水平差距。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 助产等专业型人才的培养使用。 3. 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 坚持预防为主、 关口前移,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 服务链,创新服务供给模式,针对青春期、孕产期、育龄期、更 年期和老年期等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 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推动中医药在妇幼 健康领域的应用,促进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全生命周期。加强行 业监管,促进妇幼健康新兴业态规范发展。 4.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合理控 制剖宫产。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 服务,促进优生优育。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加强 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医疗机 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筛查评估、专案管理、首 诊负责、约谈通报等高危孕产妇管理24项制度,提高优生优育服 — 11 — 务水平。持续推进高龄高危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分类管理和服务, 为困难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提供必要救助,加大对 残障精神病等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救助扶持力度。 5. 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将城乡适龄(35-64 岁)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大 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经费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 将城镇贫困和失业女性纳入检查范围,推动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体 检中增加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开展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创新 应用,提高筛查能力和诊断水平。强化筛查与后续诊断、治疗、 随访服务的衔接,逐步推行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 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提 升妇女防控意识和能力。探索构建基本医保保障、地方财政补助、 社会慈善救助、健康保险补充等相结合的综合救助模式,为筛查 出的贫困重症患病妇女提供救治。 6. 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强化生育服务保障、做优妇女生 殖健康、母婴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等服务。加大妇女性安全 与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科普进校园活 动,提高女性尤其是女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青年女 性中加强婚恋观、生育观教育引导。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性健 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 健康管理全过程,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减少 — 12 — 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推进免费避孕药具“进医院、进学校、 进企事业单位、进党政机关”。开展产后和流产后关爱服务,预 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控制出生人流比,降低重复流产率。规范 不孕症诊疗和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服务发展。推进综合治理出生 人口性别比工作,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 娠行为。 7. 完善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机制。全面落实综 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和干预水平,以消除为目标,加大 防治工作力度。加强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妇女防范意识和能 力。多形式为孕产妇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 支持等服务。 8. 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学科研究和成果应用,加大心理 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培训力度,推进建立心理健康人才 信息库。突出关爱孕产妇、女大学生、留守妇女、更年期、老年 期妇女群体的心理健康,探索将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纳入女职工体 检内容。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科门诊率达100%,有条件的 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探索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推进社 区搭建心理服务平台。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普遍设立心理健 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加强对教师和家长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其对学生心理问题的 发现、识别、报告的能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设立心 — 13 — 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发 挥专业社会组织在促进妇女心理健康中的支持作用。推进女性身 心健康发展中心建设。 9. 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普及膳食营养和 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妇女掌握科学的健康理念和技能,养成健康 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预防和控制营养不良及肥胖发生。 拒绝烟草酗酒危害,远离毒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增 强妇女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生命安全体 验馆和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 险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的营养监测 和评估,预防和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加强老年妇女健康服务 保障,做好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 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妇女积极投身爱国卫生运动,自觉参与环 境卫生整治。 10. 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提供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引导妇女开 展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和服务体系,推动 城乡“10分钟体育健身圈”一体化发展。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提 倡用人单位开展工间操等职工健身活动。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 推动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 健康评价公益服务,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 — 14 — 11. 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积极推进“互联网+妇幼 健康”,加快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 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中 的应用,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上下联动。推进 妇女健康领域学科发展和科学研究,重视成果应用转化。 (二)妇女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 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 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党校、职业学校中 小学普遍举办性别平等教育专题讲座并开设相关课程,教育工作 者和学生的性别平等观念明显增强。 3. 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女性高等教育毛 入学率达到65%左右。 4. 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减少性别刻板印象 对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5. 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水平。 — 15 — 6. 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3年。 7. 壮大女科技人才队伍,增强女性科学素养。 8. 女性终身学习意识增强。 策略措施: 1. 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妇女,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 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 主义教育,引领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铸牢中华民 族共同体意识,争做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女性。充分发挥 党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 育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管理 全过程,融入到学校党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活动和生产生 活互助等各类教育、实践、关爱活动中。 2. 教育工作全过程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规划及 相关政策的制定、修订、执行与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将性别平 等纳入教育现代化考评指标。加强对教材编制、课程设置、教育 过程的性别平等评估,加强对教师的性别平等培训,性别平等教 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政教育内容、相关课程体系和讲座内容, 融入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对 象的性别意识。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 — 16 — 别平等教育模式。 3. 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 促进建立相互尊重、 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 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加强日 常管理、预防排查、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4.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 多样化发展,满足女性发展需求。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 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换、资源互通的培养模式。有针对 性开展学科选择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 破除性别因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5. 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坚持男 女平等,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发展,提高 女性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鼓励引导 女性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和传统观念对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促进 高等教育学科领域的性别结构均衡。 6. 健全扶困助学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 的扶困助学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 济困难女生资助全覆盖,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女生平等接受教育 — 17 — 的权利和机会。深化社会助学活动,发挥各类慈善组织、公益性 社会组织的作用,帮助贫困女生完成学业。 7. 提高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水平。实施职业教育 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提档升级,开展专 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畅通“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职 业教育本科、应用型本科教育”成才通道。探索引进专业力量加 强对残疾女性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 和社区教育。探索推行中国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女性参 加职业教育学习,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大 国工匠。加强对农村妇女、生育后返岗妇女、残疾妇女、待业妇 女等人群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享受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的女 性比例。 8. 增强女性科学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机制,建设 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科技进步的制度和环境。深化科普供 给侧改革,打造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 社会氛围。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推动科普教育进学校、进社 区、进家庭、进乡村,不断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引导中小学女生 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 能力。鼓励女大学生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 增强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造就一批各 学科女性带头人和女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中 — 18 — 女性比例。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榜样示范作用,引导青年科技女 性成长成才。鼓励女科研人员与政府、企业合作,加快科研成果 转化。 9. 建设灵活开放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引导妇女树立终身学 习理念,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提高妇女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 育年限。拓宽学历教育渠道,打造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 注册学习、弹性学习和继续教育网络,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 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的女性发展需求。增加老年教育资源 供给,加快老年大学和老年女子大学建设步伐。整合资源,推进 城乡社区教育均衡发展。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 有经济发展成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全县就业人员中 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高校女毕业生、生育后返岗妇 女充分就业。 3.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促进妇女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就业。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城镇调查失业人 员中女性比例控制在46%以内。 — 19 — 4. 妇女自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更加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 中的女性比例提高。每年参加创业培训妇女的培训合格率达90% 以上。 5. 提升女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 女性比例保持在40%以上。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高技能人 才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 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7. 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和劳动安全。女职工职业病发 病率明显降低。 8. 增强就业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对城乡低收入 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残疾妇女、单亲贫困母亲等群体的就业创 业帮扶力度。 9. 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保障农村妇 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分配权、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流转收益分配权等各种 经济权益。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完善保障妇女平 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政策,保 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 — 20 — 业退出、土地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新业态女性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创新制度机制,激发妇女创造力,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 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创造 有利条件。 2. 加大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加强对决策部 门、执法部门及其他重点人群的宣传和培训,促进性别平等就业 法规政策的落实执行。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对涉 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发挥行业 协会、商会协调监督作用,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自查 自纠,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招录人 员、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发挥男女平等的示范引 领作用。 3. 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完 善就业促进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妇女就业良性互动。发 挥新经济新业态吸纳就业的功能,不断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建立创业带动 就业、多渠道就业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提升分级分 类精准服务效能,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4. 促进妇女创新创业。健全促进妇女创新创业的政府支持体 系,在政策扶持、创业补贴、财税金融等方面为创业妇女提供支 — 21 — 持和服务。建立健全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 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妇女参与“互联网+”创业行动,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构建全要 素全链条全周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 者投身科技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 的妇女下乡创业。创新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妇女创 业融资渠道。将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 升妇女创业意识和创业成功率。 5.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 划,建立涵盖毕业生校内校外各阶段、求职就业各环节、创新创 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施基层成长就业项 目,加强对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化创业导师行动,鼓励引导女大学生树立 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在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新业 态领域创业就业。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实施就业 帮扶。 6. 为生育女性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 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 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定期开 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 业提供技能培训和社会适应服务。优化科研和工作环境,支持孕 — 22 — 哺期女性科技工作人才科研工作。研究机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 探索建立女科技人员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适当放宽科研项目申 报年龄,为女科技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先进评选等方面创 造条件。加大公办和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的供给,支持有条 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托管服务,推动用人单位建设女职 工哺乳室、托儿点、女职工卫生室等标准化母婴设施,机关、国 有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应带头执行。鼓励用人单位探索实行 备员制,暂时代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假期缺勤女职工。 7. 加强女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在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和科技计划中加大对女性的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 科技人才。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制度,拓宽人才上升通道,提升女性专业技能人才比例。建立乡 土人才培训载体,设立大师工作室、传承基地、传习中心,开展 师徒结对、技艺传承活动,加快培育女性乡土人才。建立并发挥 各级女性人才库的作用,加强对入库人才的动态管理和培养使用。 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 加大对各类优秀女性人才的宣传力度,营造促进女性人才发展的 良好制度环境。 8. 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指 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男女同 — 23 — 工同酬。保障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 和应用,保障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加强收入的分性别统计,动态掌握男女两 性收入状况。 9. 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全面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和灵活 就业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探索灵活就业妇女的劳动权益保障机 制。健全政府、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用 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女职工 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覆盖率。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 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发挥工会及其 女职工委员会作用,有效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广泛开展劳动安 全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和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保 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重点做好“四 期”(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的劳动保护,减少女 性职业病的发生。 10. 关注特殊群体妇女就业。加大政府在开展技能培训、就 业援助、资金支持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兜牢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底 线。鼓励灵活就业,发展社区服务、电商等,为就业困难妇女拓 展就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对就业困难妇女、相对贫困 妇女的帮扶。 — 24 — 11. 引领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 动,开展女性乡土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善创业担保贷款、 技能培训、市场信息、项目扶持等服务。深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 提升计划,支持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发挥农村创 业创新园区(基地)等平台作用,帮助农村妇女、返乡妇女、下 乡创业妇女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休闲旅游、农业生产性 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 组织,为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贡献力量。 12.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建立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 认办法,完善征地安置补偿分配等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保障 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在股权量化、权益流 转和转继等各环节,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保 障进城落户女农民的经济权益。畅通经济收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 维权渠道。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主要目标: 1. 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 重要作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 — 25 — 2. 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各级党代会女代表比例 与女党员比例相适应。 3. 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县政协委员和 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 县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县党委、政府领导班 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 5. 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街 道)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6. 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7. 县党政工作部门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要 有一定数量的正职。 8. 提高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的女性比例。注重选派女干部参 加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 9.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10. 国有大中型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 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中女性比 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11. 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 女性委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 — 26 — 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 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12. 有效提升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鼓励村(社区)妇联主席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党组织和 村(居)民委员会。 13. 加强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社会组织中的女性社会组织 比例提高,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比例逐步提高。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妇女参与 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促进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与妇女地位作用相适应。提高各级领导 干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把推动妇女参政纳入重 要议程,有效提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政工作部门 以及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女性比例。 2. 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教育宣传, 增强妇女参与意识。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应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 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及其团体会员、女性社会组织和妇女群众 的意见建议。在党校(行政学校)开展女性领导力培训,提升女 干部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加大对基层女干部、妇女骨干的培 — 27 — 训力度。 3. 提高女党员发展质量。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定妇女 共产主义信仰,激发妇女入党政治热情。加强对女性入党积极分 子的培养教育。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 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 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员代表大会中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 比例。 4. 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 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 节中,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 推荐人大女代表候选人。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荐、 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 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 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5. 坚持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性别平等。将男 女平等基本国策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以及公务员录用、 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体现性别 平等的选拔使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妇女在干部录用、选 拔、聘(任)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别受到歧视。 6. 加大女干部培养工作力度。注重女性人才成长规律研究,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女干部队伍。优化女干部成长 — 28 — 路径,注重日常培养和战略培养,为女干部参加教育培训、交流 任职、挂职锻炼创造条件和机会。注重保持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 女干部的合理比例,加强对基层优秀年轻女性人才的培养。 7. 加强女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将女干部选拔配备工作纳入领 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规划及专项规划,纳入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大女干部 尤其是优秀年轻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 标任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应配尽配。注重选拔女干部到 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完 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选拔优秀女干部。 8. 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在深化事业单位改 革进程中,保障妇女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轮岗交流等方面享 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入 决策管理层。重视提高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行业决策管 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建 设,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 应。 9. 动员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在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 度改革中,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力度,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 聘等方式,促进优秀妇女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完 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 — 29 — 工比例相适应,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 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中对涉及女职工权 益的事项,应当听取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 10. 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增强妇女参与城乡基层治理意识和能力。注重从女党员、致富女 能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等群体 中选拔推荐基层妇女干部,通过提名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 专职专选、女性成员缺位增补等措施,提高村(居)委会成员、 村(居)委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提倡村(社区)“两委”中的 女性成员兼任妇联组织负责人。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 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改和协商议事活动。促进新的社 会阶层人士、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群体中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 治理。探索打造妇女网上议事平台,畅通表达渠道。 11. 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进程中的作用。支持妇联组织履行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强化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 服务的制度保障。在制定相关政策以及培养选拔女干部等工作中 充分听取妇联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妇联培养、推荐女干部的 重要基地作用。增强妇联枢纽型组织功能,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协 同发展联盟、女科技工作者联盟、女校长联盟、女性融媒体联盟、 — 30 — 村(社区)女书记(主任)联盟等带动妇女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 挥独特作用。 12. 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各级 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和枢纽平台建设,通过购买服务、项 目联动、能力建设等方式,加大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指导、 联系、服务。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成为社会组织成员或从业人员。 加强社会组织女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注重发现培养女性 负责人。支持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承接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提高妇女保 障水平。 2.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大生育保险 和社会福利等制度供给,减轻家庭抚育压力。 3. 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9%以上。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加大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 障力度。 4. 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妇女养老保险待遇合理增长,完 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 以上。 — 31 — 5.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适度提高,稳步扩 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 6.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参保人 数不断增加,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7.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 障。 8.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 老年妇女、困难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9. 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 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 务水平不断提高。 10. 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 提供帮助。 策略措施: 1. 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政策和 运行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 支持灵活就业女性参保,实现所有妇女应保尽保,缩小社会保障 的性别差距。积极落实各项社保补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便捷办理。加强社 会保险分性别统计、动态监测和管理。 — 32 — 2. 完善覆盖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加强城乡、区域生育保障 制度有效衔接,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 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制度。妥善解决妇女在未就业和领取失业 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加强灵活就业女性、新业态就业女性等群 体的生育保障,将城乡妇女全部纳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围。完善生 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实施成效。 3.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 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对符合条件 的困难妇女提供医疗救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 筹。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门诊共 济保障功能。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方式。提 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规范参保人员异地 就医待遇标准和直接结算范围。大力推动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建 立覆盖全民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 筹。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罕见病用药 保障机制。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推进建立互助性质的女职工大病 保险,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4. 完善可持续、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 — 33 — 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提高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加快发展 企业年金,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丰富商 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养老保障水平。 5. 健全城乡统筹的失业保险制度。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 围,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的参保率。 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女职工按时享有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失业保 险促就业防失业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及时贯彻落实特殊 时期失业保障政策。 6. 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增强工伤保险预防工伤、保障 生活、促进康复的功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新业 态领域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将新业态就业妇女纳入保障范围。督 促用人单位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实施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就业期间 和实习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 利工程等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保险待遇项 目标准,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 7. 完善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的分层 分类和城乡统筹,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城 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完善按户保与按人保相结合的最低生活保障 — 34 — 制度。推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妇 女延伸,加大支出型困难家庭妇女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力度,完 善急难社会救助,实现救助主体的多元化和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 应救尽救。推动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 统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 持续满足妇女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扩大 社会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升高龄、失能老 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的津贴补贴待遇,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扩大 适合妇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 动态调整补贴标准。 9. 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 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老年妇女生活照料、紧急 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发 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时间银行、社区互助式养老、家庭 照护床位等新模式,探索“城市老人寄养农家”等多种形式的新 型养老模式。完善老年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 度和居家探访制度,全面开展以老年人为重点群体的家庭医生签 约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改造提升标准化农村区域 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建立智慧型养老服务体系,试点智慧养老 服务机构和智慧养老服务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 — 35 — 构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10. 健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推动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及相关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稳 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推进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有机衔接。健全老年女性长期照 护服务体系。支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机构建设,提高失能 (失智)老年人照护床位比例。为家庭长期照料者提供“喘息服 务”、照顾培训、心理疏导等支持,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的短期 照料服务。 11. 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 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加强分类管理和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 社会救助范围。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中 发挥积极作用。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 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 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 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36 — 在家庭落地生根。 2. 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 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 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 4.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各 类家庭典型寻访创建活动普遍开展。 5. 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建设幸福安康家庭中的独特作用。 6. 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婚姻家庭 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的比例达100%。 7. 尊重家务劳动价值,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务,缩小家务劳 动时间性别差距。 8. 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 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9. 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和幸福感。 策略措施: 1. 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导、 — 37 — 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使妇女和家庭成员将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树立积极健康向 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女大学生等年轻女性树立正 确婚恋观、家庭观、择业观,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中国梦、 民族梦之中,把家庭建设融入“强富美高”新泗洪建设,体现共 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贡献 力量。 2. 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推动将婚姻家庭辅导、家庭教育 指导、婴幼儿照护、养老助老等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提升面向家 庭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 点为低收入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失独家庭、残疾人家庭等 提供支持,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保障力度。政府、社 会组织、社区等创新家庭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现代家政服务,满 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探索在乡镇(街道)及 城乡社区普遍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完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 物业等服务网络和线上平台。 3. 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深入推进“家 家幸福安康工程”,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发扬尊老爱幼、男女 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 分发挥妇女在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建设文明家庭、开 展家庭服务、践行绿色低碳节约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引领促进作用。 — 38 — 4. 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 配合,共同承担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辅导子女学业、料理家 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实现家政服务业提 质扩容增效,促进照护、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发展3岁 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研发 家务劳动便利化产品,促进家庭增强智慧生活能力,便于夫妻平 等分担家务。鼓励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父母育儿假、产假、护理假 等制度,实施灵活休假、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度,支持男女职 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创造生育友好的环境。 5. 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夫妻 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共同承担子女教育责任。建设覆盖 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 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帮助父母掌握科 学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共同创造有 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加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积极培育家庭教育专业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每 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活动分别不少于6场次。 6. 健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在相 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纳入家庭视角,为家庭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建立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评估机制。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医疗、教育、 — 39 — 住房、就业、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支持生育的税收和福利政 策体系,加大对灵活就业和困难人群的生育支持力度,减轻家庭 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7. 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完善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 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 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开展好家风好家 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引导 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提升家庭文明素质和社区治理水 平。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良好家风 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动员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 “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性别 平等互尊、夫妻共担家事的家庭表彰比例,以先进家庭典型的示 范引领作用促进家庭建设和社会治理。 8. 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法规 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倡 导“互爱、互敬、互勉、互慰、互让、互谅、互助、互学”的夫 妻关系,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 暴力,推进平安家庭建设。为适婚男女青年婚恋交友、组建家庭 搭建平台,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婚前医学检查、 生育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就近就便服务。加强对各种婚恋 — 40 — 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9.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 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格局,将婚姻家庭纠纷排 查化解信息纳入综治大数据平台、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搭建“互 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测预 防预警和排查调处制度。进一步健全县乡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 调解委员会制度,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全覆盖,建强 家事调解员队伍,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现报告、调解处理 和关爱帮扶。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 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探索建立针对进入离婚冷 静期的夫妻进行婚姻关系测评和辅导的服务体系。 10. 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政策 支撑。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赡养老 人的主体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方便照 料陪护。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义务人的探亲休假权利,探索建 立子女护理假制度。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 务”。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进智慧养老,不断提高老年妇 女生活质量。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 41 — 1. 增强妇女思想政治意识,促进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2. 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县委党校 (行政学校) 100% 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或讲座, 每年至少开展1场性别平 等公益讲座。 3. 健全文化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与评估审查机制。媒体 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县主流媒体、新媒体 平台至少办好1个以上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每年至少刊出/播出2 个宣传性别平等的公益广告。 4. 妇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5. 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 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 6. 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 的重要作用。 7. 提高环境对妇女的友好性。 8. 妇女用化妆品、保健食品、卫生用品、内衣等抽查合格率 稳定在90%以上。 9. 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与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能 力,保障妇女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特殊需求。 — 42 — 策略措施: 1. 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 施纲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周恩来精神、 雨花英烈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淮海战役精神,引导妇女传承 红色基因,担当伟大使命。深入开展“学习强国进家庭”活动, 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微家、“三八红 旗手”工作室等阵地作用,强化学习宣传,引导妇女听党话、感 党恩、跟党走。注重教育联系服务,加强对青年女性、知识女性、 新兴产业从业女性以及女性网民等群体的思想引领。 2. 弘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将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 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规划和课程体系,将性别平等纳入国民 教育体系,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决策主流、进学校、进 乡村、进社区、进媒体。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加强性别平等理论研究,注重有泗洪特 色妇女文化的整理和传播,大力宣传新时代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 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3. 健全文化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与监管机制。在 文化与传媒政策制定执行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开展文化传 媒从业人员性别平等培训,提升媒体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提升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传播能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 — 43 — 媒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监测、评估和监管,吸纳性别专家参与评 估,消除网络媒体、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出现的歧视贬抑妇 女、侮辱妇女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规范网络名 人和公共账号传播行为。完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 舆情预警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4. 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创新实施文化惠民 工程,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 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主动参与环境整治、文明风气培育和社 会治理,将妇女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文明创评内容。加强公共文 化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强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层综合性文 化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阵地文化活动功能。 5. 健全完善先进妇女典型的发现培养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励 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倡扬文明,主动参与“三八”红旗手、 “三八”红旗手标兵、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 四”奖章及各行业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加强对各类先进妇女的社 会宣传,激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倡导先进典 型女性反哺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6. 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加强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教育培 训,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辨别和利用能力,增强网络安全 意识和能力,引导女性加强自我保护,合理安排网络使用时间, 防止网络沉迷。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网 — 44 — 上正能量。重点帮助老年妇女、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掌握 网络基本知识技能。 7. 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建设温润至诚 的文明泗洪为目标,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引 导妇女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掌握环境科学知识,提高环境科学素 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绿色环保、 节约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杜绝餐饮浪费。鼓 励支持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和“两山”理论实践,助力江苏生 态大公园建设。 8. 减少环境问题对妇女的危害。加强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 深化环境污染因素影响研究,监测分析评估环境政策、基础设施 项目、生产生活学习环境等对妇女健康的影响。推进城乡生活环 境治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推广使用家用节能环保产品。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强 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守护饮用水安全。城市污水处理率保 持在95%以上,区域供水入户率稳定在99%以上。深入推进厕所 革命,提高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尤其是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比 例,在旅游景区、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新建、 改建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至少达到2∶3,人流量较大地区和场 所不小于1∶2。推进爱心母婴室建设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 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运作模式,在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 — 45 — 以及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标准化、规范化 的爱心母婴室,并配备相应设施,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条件。根 据需要,推动公共卫生间母婴设施改造。 9. 加强对妇女用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内衣等商品 的质量监管与卫生监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虚 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质量监督检查。 10. 在应急管理中关注妇女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 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 特殊需求,保障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女性内衣等基本生 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供给。强化宣传和培训,增强妇女自我保 护和应对灾害的意识与能力。在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 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 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完善保障妇 女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 2. 促进政策文件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 3. 增强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妇女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5% 以上。 — 46 — 4. 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 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 严厉打击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 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7. 有效预防和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8. 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 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 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有效控制女性重新犯罪率。 10. 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救济和公共法律服务,做到应援 尽援、应援优援。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女性当事人 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达到100%。 策略措施: 1. 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泗洪 建设全过程。保障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普法活动,充分 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及其团体会员、女性社 会组织等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加强对妇女权益问题 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相关政 策。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队伍 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男女平 — 47 — 等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组织 实施、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 平公正处理。 2. 加强政策文件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 实在政策文件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加强政策文件制定前研判、 决策中贯彻、实施后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 强专业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政策文件性别平等评估 工作。 3. 健全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强化联动维权,建立健全侵害妇 女案件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涉侵害妇女舆情应对、侵权 案件推进工作督查、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等工作制度机制。 发挥各级维权联席会议作用,促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家庭暴力 防治、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商、就业性别歧视约谈、 维权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的落实。加强社会化维权,发挥社会组 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为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 务和救济。 4. 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力。将保护妇女合 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加强法 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广运用“智慧普法”平台,落实“谁执法谁 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民法典进家庭”“法润泗洪·巾帼行动” “法治进家庭”“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妇女增强法 — 48 — 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 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5. 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实施力度。健全预防和制止家庭 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建立社区网格 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加快信息员队伍建设,落实家庭暴力 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 报告义务。探索将举报家暴行为列入见义勇为范畴。加强家暴警 情处置和警示告诫工作,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暴力告诫书 审核签发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设立紧急庇护场所,加强紧急 庇护场所管理,提升庇护服务水平,及时为受暴妇女提供心理抚 慰、治疗康复和生活救助。加强对施暴者的教育警示、心理辅导 和行为矫治。开展家庭暴力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支持相关社会组 织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 6. 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 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 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 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卖淫和智力残疾妇女卖淫的打 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 监督和举报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7. 依法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拐卖、故意伤害、虐待 — 49 — 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 性侵教育,提高妇女尤其是女童的防性侵意识和能力。健全联动 维权制度机制,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 定证据,避免受害妇女遭受“二次伤害”。加强受害妇女的隐私 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以及妇女的防范 意识和能力。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 工作长效机制。 8.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的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 犯罪行为。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加强对网络淫秽色情信 息的监管和查处,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对妇女实施猥 亵、侮辱、诽谤、性骚扰、散布谣言、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规范管理,保护妇女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 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 泄露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妇女防 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能力,严厉打击采取非法网络贷款、虚假 投资、咨询服务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罪行为。 9.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加强防治性骚扰知识宣传 指导,提升妇女自身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 骚扰的法规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 力度。预防和减少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性骚扰,指导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 — 50 — 性骚扰。畅通受害妇女的救济途径。 10. 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保 障妇女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 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 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保障妇女依法获得土 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保障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妇女获得补偿、 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11. 加强对女性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加强矫治场所 建设,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加强监禁服刑、社区矫正、刑满释放、 涉黄涉毒等特殊女性人员的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健 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 重复犯罪。加强对女性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控制女 性吸毒现象。 12. 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 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 老年妇女等提供便捷高效、专业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逐步放宽 法律援助条件,增加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事项。保障妇女在刑事、 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导服务。扩大接受法律 援助和司法救助妇女的受益面。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业法 律援助组织和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 51 — 13. 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支 持妇联组织健全联席会议、联合约谈、信息通报、调研督查、发 布案例等工作制度,推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相关政策制定实施。 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及时发现报告侵权问 题,依法查处性别歧视事件或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开展 妇女舆情尤其是网络舆情的正面引导,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 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妇联及其团体会员以及各级妇联执委、 巾帼志愿者等作用,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 五、 “十四五”妇女发展重点项目 (一)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推进泗洪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紧贴全县妇女儿童和家 庭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期待,立足前瞻性、开放性,打造与新型 现代化文明城市相适应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以提高妇女综合素 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重点,坚持群众性、服务性,精心打造 包含妇女儿童教育培训、文化科普、女性创业就业指导、女性社 会组织孵化培育、女性联盟协同发展、融媒体传播推进、家庭服 务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提供创业孵化、专家指导、政策 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教育、项目发布、联谊交流等服务项目, 成为服务全县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示范基地,成为现代化文明城市 的新地标。 (二)妇女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52 — 推进妇女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心理 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妇女的心理健康自我评估和辨识能力, 自觉参与和谐向上的家庭、工作和社会氛围营造。探索将心理健 康状况评估纳入女职工日常体检,关注孕产妇、更年期、老年期 妇女、农村留守妇女、全职妈妈以及灵活就业女性的心理健康状 况。建设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专家资源库。完善政府、社区、医疗 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 重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构建保障妇女 心理健康的社会支持网络。依托城乡社区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为妇女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 务。 (三)生育政策实施推进项目。 构建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制度政策保障和服务供给体 系。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完善产休假、生育保险、医疗、教育、税 收、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措施,推动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 优惠政策,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和产假 工资制度,做优妇女生殖健康、辅助生殖技术、母婴安全保障、 出生缺陷防治等服务,保障生育保健服务到位和生育经济支持落 实。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落实父母育儿假、产假、护理假、托育 托管服务等有利于职工生育的配套措施。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 — 53 — 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多形式鼓励社会力量 参与托育服务供给,探索托幼一体化、社区托育点、家庭互助式 托育等服务模式。鼓励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用好各类社区服务儿 童的阵地,普遍开展课后、假期托管服务。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 引导优秀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工作站点,加大社区家政税费减免、 场地提供等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月嫂服务、育婴 服务、家庭照护服务等家政服务发展。 (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示范建设项目。 加强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鼓励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 制定家政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巾帼家政服务标准体系要求,打造现代巾帼家政示范品牌。 加强家政服务领域的产教融合,加大育婴师、养老护理师等专业 人才的培养,家政培训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家政服务龙头 企业协同育人,促进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整体提升。加强家政服务 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运行企业信用等级评级优选和百姓服务 评价标准优选两种机制。加强扶持培育,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发 展和家政服务进社区,优化家政服务社会环境,评选一批省、市 级家政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建设一批省、市级家政服务标准化 社区。 (五)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项目。 推动用人单位将“两癌”检查纳入女职工体检,推进城镇未 — 54 — 就业妇女接受“两癌”检查,扩大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 查覆盖面,将灵活就业妇女纳入“两癌”检查对象范围,优先保 障贫困妇女接受“两癌”检查。逐步推行HPV疫苗接种,强化筛 查与后续诊治、随访服务的衔接,不断提高“两癌”早防早诊早 治率。积极推进“国家救助款+地方财政专项+社会慈善力量+女 性安康保险”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确保贫困重症患病妇女得到 积极救治。提高“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参与度,增强妇女自 我保健意识。 (六)全民健身进家庭项目。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开展公益健身讲座培训进社区、进 乡村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全面参与、科学健身。完善公共 体育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妇女健身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展城 乡一体化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领妇 女和家庭成员广泛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慢跑等健身活动。强化 “全民健身进家庭”“互联网+健身”等举措,提升体育健身家 庭覆盖率。 (七)科技创新巾帼行动项目。 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推优荐才机制,推动成立县女科技工作者 联盟。开展女科技工作者走进先进制造业、走进乡村新天地、女 企业家走进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巾帼科技成果转化。在各类人 才计划、科技项目申报中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坚持同 — 55 — 等条件下女性优先。在表彰中提高女科技工作者的入选比例,对 获得重大科技创新奖励的女科技工作者,积极推荐成为各级党代 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女科研工作者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 加大资助力度,为女科技工作者营造生育友好型科研环境。 (八)和谐幸福家庭支持服务项目。 发现和培育一批女性创业主体,组织开展育婴月嫂、家政护 理、中式面点等家庭技能培训,发布巾帼岗位需求信息,帮助解 决女性家门口就业,多渠道增加家庭收入。落实发现问题报告制 度,全面排查困境妇女儿童群体,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联席会 议制度,开设婚前家庭小课堂,设立家事调解室,加大婚姻家庭 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家庭教 育“个十百千”行动。发挥女性在家庭文明创建中的独特作用, 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推动 全县“五美庭院”建设品牌由点连片,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助力 乡村振兴。 六、 “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责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 — 56 — 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 县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下促进男 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工作制度机制。县人民政府承担管理妇女儿 童事务的法定职责,是组织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将妇女发展的 重点内容和主要指标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 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落 实;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有关部门、相 关机构及人民团体的综合考核体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 下简称妇儿工委)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下设办公室负 责日常工作,承担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 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规划中相应目标任务。 在出台政策文件、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举办实事、 执法监督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2. 坚持依法履职,分级落实规划。县政府依据国家妇女发展 纲要和省、市、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相关 专项规划及上一轮妇女发展规划,制定本级妇女发展规划。县各 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 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从实际出发,制定 实施妇女发展计划。要将规划实施以及妇女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 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 体布局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工作,实现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 — 57 — 步。 3. 完善制度机制,创新规划实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妇女工作专题汇报, 政府专题会议 定期研究妇女工作重点问题,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 乡镇(街道),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签约、年度目标、定期排序 公布等制度。健全报告制度,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每年向县妇儿工 委报告规划指标年度落实情况,县妇儿工委每年向市妇儿工委报 告本级规划实施情况。健全议事协调制度,每年召开政府妇女儿 童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适需召开妇儿工委全委会议、妇女工 作专题协调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 务。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坚持和深化示范地区创建、成员单 位结对帮扶制度,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健全表彰制度,每五年两 次表彰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 强化机构建设,保障人员和经费。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 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妇儿工委办公 室能力建设,确保机构单设、编制到位、经费单列。将妇女事业 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经费, 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保障规划重点实事项目实施,动 员社会力量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 58 — 5. 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能力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对 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 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党领导下妇女发展取得的成就,宣传 实施规划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 作的重要论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培训课程。举办规划实施领导干部培训班、 规划实施业务骨干培训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 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 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倡导政府购买服务,吸 纳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破解妇女发展重点难点问题。 (二)监测评估。 1.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重点目标 考核、中期评估(2023年)、终期评估(2025年)制度。县政府 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将规划监测统计及分性别统计工作列入全县、 本系统年度常规行政记录及统计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 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统计部门牵头组 织开展年度监测,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 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县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 评估,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 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 — 59 — 妇女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目标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 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 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领导。县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 评估报告,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由相关部门、团体、机构负责 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 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县妇 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各单位信 息统计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 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 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县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 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 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鼓励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妇 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中期、 终期评估参考。 3. 提升自查自评监测评估水平。 每年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议, — 60 — 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间统计监测的协作,加强部 门内部科室之间统计监测数据的沟通工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 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 富妇女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县妇儿工委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开展自查自评,根据需要探索第三方专家评估,接受上级检查评 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规划实施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 县妇儿工委将规划实施中的妇女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县政府 专项督查,推动妇女发展重点问题的解决。 4. 加强结果研判和成果转化。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 和发布机制。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 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 反馈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攻坚克难。 总结推广监测评估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科学指导下一阶段规 划组织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 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妇儿工委报送 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 61 — 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少年强则国强。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实现第 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儿童事 业是党和国家事业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 全面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根据《中国儿 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 《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 《宿迁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结合全县儿童事 业发展实际,制定《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以 下简称《儿童规划》 )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 年人。 一、 “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泗洪县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友好发展理念, 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实施《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16- 2020年) 》 ,大力发展儿童事业。截至2020年底,我县儿童规划确 定的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9‰;婴儿 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3‰和3.3‰。全县托幼 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为100%;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 81.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7.6%;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 — 62 — 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9.8%。 儿童教育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建、改建 幼儿园22所(其中11所为公办幼儿园),投入资金达2亿多元,基 本实现每1万人常住人口设置1所优质幼儿园目标。全县拥有省优 质幼儿园70所,市优质幼儿园16所,优质幼儿园占比达96.37%。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高位上升,从2015年的96.10%,提升 至2020年的98.59%,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2019年以来,连续 2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 段巩固率达98.6%。注重家庭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 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率达100%。 儿童福利救助水平不断提高。 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积极发展, 城乡孤弃儿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标准稳步增长,脱贫攻坚 建档立卡户0-16岁儿童病残保险救助等项目陆续实施。 全县培育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3个,儿童福利机构1家,未 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家,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站)329个,建成 留守儿童关爱之家44个, “爱心暑托班”9个。19个乡镇(街道) 配备专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329个村(居)普遍聘请专兼职儿童 社会保护督导员,全县近9000名留守儿童、825名困境儿童、238 名孤儿健康成长。 “十三五”期间,全县7139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 训练和救助服务,孤儿、弃婴家庭收养45人。 儿童安全和法律保护切实加强。出台《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 护实施办法》,在民事、刑事领域,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 — 63 — 在救助、回访、法治教育、综合治理方面,全方位、立体化开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构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机制实施方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原告指定代理 律师并视情况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构建了全面保护未成 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支持中 心先后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 新实践基地。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100%配备;校车 定期检验率为100%;儿童人身侵害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保卫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儿童伤害监测分析、 发现报告、干预处置等机制逐步完善。 儿童成长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积极倡导儿童优先理念,持续 加大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第三卫生间儿童专用洁具等公共服务 产品供给,在车站、大型商场、3A级以上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女职 工较多的用人单位普遍设立爱心母婴室,329个村(社区)“妇女 儿童之家”全覆盖,创成22个“江苏省示范妇女儿童之家”、27 个“宿迁市示范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按规划设 立儿童专有场所(游乐设施)。积极推进大气综合治理、水环境 改善等项目,儿童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城市生活垃 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3%,农村无害化 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9.8%,农村供水入户率达100%。婴幼儿食品、 儿童药品抽查批次合格率达100%;儿童用品、玩具抽查批次合格 率达100%。 表 1-1:“十三五”终期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64 — 序 号 指 标 单位 国务院 目标值 江苏省 宿迁市 泗洪县 数据 目标值 目标值 完成值 来源 民政局 1 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儿童社会 工作者的比例 % ≥1 ≥1 提高 100 2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达到 70 ≥98 ≥98 98.59 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达到 90 ≥99 ≥99 100 4 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 % -- 达到90 90 左右 96.37 5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 85 左右 85 左右 92.98 6 婴儿死亡率 ‰ ≤10 ≤5 ≤5 3.43 7 7 岁以下儿童健康(保健)管理率 % ≥80 ≥95 ≥95 97.41 8 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 ‰ -- ≤5‰ 逐年下降 1.25 教育局 卫健局 二、 “十四五”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 个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 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可持 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 梦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县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 示精神,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坚定 不移围绕“四化”同步作表率、争先创优进百强的新时期泗洪工 作的总体目标,谱写“强富美高”新泗洪现代化篇章,为促进儿 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关于儿童工作与家庭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促进 儿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新征程新阶段社会主要 矛盾发展变化所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泗洪儿童事业发展面临许 多新挑战,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全社会贯彻儿童优先原 — 65 — 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 强化,儿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公 共服务短板弱项亟待补齐,基层儿童保护服务网络亟待织密织牢, 人口出生下降、儿童近视和心理健康问题亟需重视,儿童发展的 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儿童工作的数字化、专业化、 社会化水平亟待提高,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儿童发展和儿 童工作带来新挑战,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三、 “十四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坚持党对儿童事 业的全面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新 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坚持和 完善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满足儿童及家庭发展新期待, 全面提升儿童整体素质,推进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 66 — 1. 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泗洪儿童事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儿 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 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 坚持优先保障儿童发展。在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 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优先保障儿童发展需 求。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 社会和文化生活,倾听儿童声音,公共决策中实现儿童利益最大 化。 3. 坚持促进儿童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 机会,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 展。 4. 坚持儿童事业系统化推进。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在泗洪“十四五”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落实儿童事业、儿童发展 重大举措、重点项目、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 — 67 — 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贯彻儿 童优先原则,尊重儿童人格尊严,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 鼓励支持儿童参与,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资源配 置中儿童利益最大化更加体现,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 善,供给优质、可及的儿童公共服务更加充足,儿童发展环境更 加优化,赋能儿童工作数字化更加有力。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 系建设,全面启动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及时呼应儿童的 新需求新期待,力争儿童享有公共服务实现新跨越,儿童福利待 遇实现新提高,儿童发展环境呈现新面貌,儿童及家庭需求回应 达到新成效。儿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 儿童生活品质进入新境界,儿童保护的相关政策得到新加强,儿 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新提升,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 新台阶。 表1-2:泗洪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规划目标 1 新生儿死亡率(‰) <3 2 婴儿死亡率(‰) <4 3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 4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 >98 — 68 — 5 每千名 14 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 0.85 人左右 6 中小学校心理教师配备率(%) 100 7 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 90 8 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 90 9 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的普通高中比例(%) 90 10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98 左右 11 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 个左右 12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 100 城市社区 100 13 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成率(%) 农村社区 90 14 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成率(%) 100 四、 “十四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 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配备率达到 100%。 2.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 和5‰以下。 — 69 — 3. 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 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4. 逐步扩大、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适龄儿童国家免 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5. 提升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能力,普及儿童早期发展 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6. 提高儿童保健水平。6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 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 管理率达到98%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 控制在5%和1%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12 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 7.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 1个百分点以上。 0-6岁儿童眼保健操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稳定在 98%以上,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85%以上。 8.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 到有效防治。 9. 普及儿童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 健康素养。 中小学生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达标优良率达到60% 以上。 10. 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医疗保健机构开设儿 — 70 — 童心理科室,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实现全覆盖,心理教师配备率达 到10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 11. 提高儿童社会适应能力,重点关爱困境儿童、农村留守 儿童。 12. 提升儿童性健康服务的普及率和可及性,适龄儿童的性 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策略措施: 1. 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提高儿童健康服务的供给效率和公平性。逐年提高妇幼健康经费 在卫生经费中的比例,增加儿童健康服务的投入,强化儿童健康 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动态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引导社会 资金投入儿童健康事业,加大儿童健康服务政府购买力度。将儿 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开展“儿童健康综合 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2.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 和儿童医院为重点,完善儿童三级诊疗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机构 新生儿科、儿科、中医儿科、儿童重症医学科与儿童保健科等学 科建设,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优先保障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加 强独立建制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1所儿童专科医院(儿 童医院),或选择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 — 71 — 设。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床位增至2.2 张。农村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 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积极创建 儿童友好型医院。 3. 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 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 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建强新生儿危 急重症救治中心。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对出院儿童的跟踪管理, 优化新生儿访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 4. 科学防治出生缺陷。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加强出生缺 陷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 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适龄妇女补服叶酸工作, 规范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 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加快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5. 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适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 疫苗种类和免费接种范围,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强化疫苗管 理工作,加强对疫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 接种的监督检查。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建立健全疫苗异常反应补 偿保险机制。 — 72 — 6.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倡导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理念, 推动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等多 学科协调工作模式,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 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发挥儿 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带动作用,重点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 童早期发展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理念和服务进 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7. 推动儿童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化。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 康管理工作,推进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 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 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 的健康管理。建设完善儿童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 儿童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 信息化。 8.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指导和卫生监管。加强对学校、幼儿园、 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强化 对儿童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足校医、卫生保健人员和 必要保健设备。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设立学校卫生监督科室,履行 学校卫生监管职能。 9. 实施儿童均衡营养改善行动。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 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 — 73 — 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疾病预防、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 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 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孕 产妇、儿童营养门诊,建立儿童营养性疾病转诊、会诊网络。促 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和女 职工集中单位的母婴设施建设。实施学前儿童营养监测和科学喂 养指导,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普及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 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加强食育教育, 强化均衡膳食、吃动平衡,预防儿童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预 防和制止青少年吸烟(含电子烟)、饮酒、接触毒品和纹身等不 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 10. 预防控制儿童近视。推动将儿童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 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每年持续降低儿童新发 近视率。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儿童近视监测实现全覆 盖。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 板等达到规定标准。联合家长引导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督促 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提 高儿童眼健康服务能力。 11. 强化儿童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 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 题为重点,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 — 74 — 保健。加强儿童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 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母婴阻断工作。探索完善儿童血液病、儿童 恶性肿瘤等疾病诊疗体系,推动儿童专用制剂建设,发挥医疗机 构配置制剂在弥补儿童用药不足方面的作用。科学合理制定儿童 罕见病目录,加强儿童罕见病管理。 12. 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 特作用。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儿科建立中西医协作 诊疗制度,积极筛选和应用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开展 儿童重点疾病防治、预防保健和康复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形成 一批中西医诊疗、中医药诊疗、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强化中医 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儿童康复中的作用,针对儿童咳嗽、消化不 良等常见健康问题,提供针刺、灸法、拔罐、推拿、药浴、刮痧、 膏方、贴敷、药膳及养生调理茶饮等中医特色健康干预服务。加 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中医药文化从娃娃抓起,倡导中医药文 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13. 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深化“医体结合”的工作模式,强 化家校协同配合,提高儿童疾病和公共卫生防护能力和意识。中 小学校按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开足体育课程,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 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运动。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外 体育服务。加强儿童体质监测,丰富儿童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公 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 — 75 — 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 度,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 内容。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 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 14. 完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 卫生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大众心理健康意识。部门联动探 索联合家访制度,学校探索全员“导师制”,提高教师、家长预 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守门人” 制度。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 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 设立心理辅导室,加大专职心理教师配置和培训力度,常态化供 给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疏导服务。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和网络媒体 等建设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医学专家、心理专家、社工、 教师、家长和志愿者入驻中心,共同参与儿童心理疏导和危机干 预,预防和控制儿童自杀自残。推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二 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等,加强儿童心理咨询及精神(心 理)科门诊建设。针对升学焦虑、网络成瘾、遭遇性侵或校园欺 凌以及其他处境不利的儿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援助。建设儿 童心理专家智库,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加强儿童心 理健康问题的综合研究。发挥已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作 用,加快建设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综合网络平台。各类心理健康服 务机构加强儿童心理问题的隐私保护。 — 76 — 15. 积极开展儿童社会适应促进行动。引导家长从小培养儿 童的独立意识、生活自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推动幼儿园、学 校积极开展亲子培训、心理辅导、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 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发挥儿童校外阵地和关 爱服务场所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儿童生活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形式, 重视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16. 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儿童正确认识两 性关系,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引导家长根据儿童年 龄阶段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 识和能力。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健 康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 的性教育与性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将预防艾滋病教 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强化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设立儿童 生殖健康公益咨询热线,严格保护儿童隐私。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 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 为基数下降20%。 2. 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 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 — 77 — 障。 4. 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以及引 起的致残和死亡。 5. 保障儿童食品和药品安全。 6. 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儿童用品的安全指标抽查批 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儿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和定检率 达到100%。 7. 预防和制止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对儿童人身侵害案件 100%查处。 8. 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妥善处置学 生欺凌。 9. 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积极防治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沉 迷、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网络性侵等问题。 10. 完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监测系统报告制度,进一步 发挥其预警与干预功能。 策略措施: 1. 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制定实 施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突出做好安全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周 边治安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治理,定期查找并清除家庭安全隐患, — 78 — 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学校周边的社区值 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等场所布建“儿童安全屋” ,为儿童提 供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庇护和救助。加强寒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 防护。 2. 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将儿童生命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 程体系,开设防性侵、防自杀自残、防欺凌等专门课程,进行灾 害事故应急演练,引导儿童珍爱生命。学校、幼儿园、社区普遍 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产品使用(安全使用电梯、旋转门、 儿童用品等)和防范跌落、误食等主题教育,大力推广儿童伤害 防控适宜技术。充分利用城市安全教育公共场所,积极建设安全 体验教室,定期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 件的紧急疏散、应急避险演练,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培训, 增强儿童自护自救能力。 3. 制定实施预防儿童溺水行动计划。落实溺水防控措施,隔 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 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 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 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 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4. 制定实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预防行动计划。加强道路交通 安全教育,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培养儿童良好的交通行为习 — 79 — 惯。推进0-4岁儿童强制使用安全座椅立法,推广儿童骑乘非机 动车使用安全头盔和反光标识。在托幼机构、校园周边设置儿童 优先区,设立儿童视角的警示标志。持续做好儿童护学岗。加强 校车安全管理。加强院前急救、医院救护和康复治疗等医疗急救 服务,减少道路交通伤亡。 5. 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加强 儿童产品安全性监督与管理。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 防护产品,及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 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器产品及烟花爆 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中毒,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品、日用化 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谨防儿童接触和误食。提升婴幼儿有 效照护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预防 儿童被动物咬伤。 6. 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 和辅助食品管理,加大婴幼儿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处罚力度。进 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食堂工作人员营养膳食培训 和健康检查,提供符合健康卫生标准的学校用餐和学生食品。定 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 加强儿童用品的质量监管。落实儿童玩具、用品国家强制 性标准,建立儿童玩具、用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每年 — 80 — 对儿童用品、玩具开展不少于1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重点 关注婴幼儿服装、校服、口罩的安全质量,对大型游乐设施逢节 必查,对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定期检测与维护。依法查 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杜绝“毒跑道” “毒校服” 。 8. 有效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 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强化政府、社 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和首接 责任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 任。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 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广将举报侵害未成 年人行为列为见义勇为的做法。 9. 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 门合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 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 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 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学生欺凌的预防 和处置能力。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 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 10. 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 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 — 81 — 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 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 为,全面清理涉及未成年人不良网络现象,营造健康、文明、有 序的网络环境。督促互联网企业提高行业自律,发挥“青少年保 护模式”作用。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 系统,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 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 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账号注 册,积极协同家庭和学校及时处理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加强 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加强儿童个人 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 11. 提高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助、医疗救治、 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 紧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完善紧急医学救援 网络建设,加强儿童伤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实现院前急救 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 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2. 完善儿童伤害监测工作。完善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系统和 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功能,开展以医院和学校等为基础的伤害监测 工作,提升监测工作质量。推进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 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形成多部门、多专业 — 82 — 参与的数据互通、分析、评估、利用工作机制。 13. 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体系。乡镇(街道) 指导村(社区)普遍建立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办公室和服务体系, 依托各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儿童主任+网格员+专家+社工+ 志愿者”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队伍,解决儿童保护最后“一公里” 问题,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建成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 左右,省、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达到85%以上。 3. 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比例不断提升,城乡差距、区域差 距和校际差距持续缩小。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4. 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9% 以上,全县普通高中90%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提高中等职业 教育办学水平。 5. 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 — 83 — 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平等受教育权得到保障,适龄残疾儿 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左右。 6. 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不断提高。中小学智慧校园达标率达75%。 7.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 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营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 和同学关系。 9. 加强校外阵地建设与管理,提升育人成效。 10.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和体系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 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 育体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引导儿童传承红色 基因,赓续革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 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 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 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劳动习惯。中小学、幼儿园广 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 — 84 — 2.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 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 满足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 任,完善各教育阶段预算拨款制度,保障财政性教育投入逐年增 长。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3. 加强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分担机制, 建立公办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改善公办幼儿园的比例,将公办 幼儿园优先安排在农村地区、经济薄弱地区、人口密集地区。鼓 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扶持发展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监管, 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年度专项督导, 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两教一保配备率、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等指标纳入 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幼儿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坚决扭转和治理“小学化”倾向。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型幼儿园。 4. 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 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住宿费,提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 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 制。积极发展城乡互动课堂、名师空中课堂等线上教育,有效促 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全面实 — 85 — 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完善落 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5.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育人为本、优质发 展、特色办学、整体提升”的推进思路,到2025年全县普通高中 办学质量更加优质,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呈现结构合理、布局科 学、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新局面。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畅通职业 教育升学通道。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 6. 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资助体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 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构建资助育人新机制。实施残疾儿 童康教融合工程,优先安排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进入普通学 校随班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对不 具备到教育机构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开展送教(康)上门。30万 人口以上的地区至少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 立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办学点。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师同 等享有职称晋升权利。 7. 全面加强儿童科学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开展学前科学启蒙 教育。完善学校科学课程标准和体系。加强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 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探索具有 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 — 86 — 利用科普类场馆、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 动。扶持经济发展薄弱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各级各类 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加强 家庭科学教育指导。 8. 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学生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针 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 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坚决克服“五唯” (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评价导向。完善 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落实优质普通高 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完善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双向 选择、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 9. 加强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构建安全、适宜、多样、趣味、 生态的校园设施及环境。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强 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团结友爱、积极向上、 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 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办好寒暑 假托管班。 10. 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优 化教师“备案制”管理模式。健全不同学段教师培养制度,将家 — 87 — 庭教育、性别平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将师 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 新型教师队伍。 11. 发挥校外教育育人功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外培训负担。严 格监管面向低龄儿童的校外网络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 育、历史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等校外教 育基地作用,统筹利用城乡校外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 源,引导儿童积极参加思想道德、文化、科技、艺术、体育、劳 动、社会公益等校外实践活动。促进城乡、区域校外教育优质均 衡发展,扩大儿童参与覆盖面。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 建立少先队组织。 12.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功能。中小学、幼 儿园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积极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 知识和经验,引导家长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 识。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 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 动。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常态化。支持少先队、共青团、妇联等组 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 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 — 88 — 力。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推进建设与泗洪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2. 提供均等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满足不同群体儿童的 生存发展需求。 3. 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儿童基本医保、大病保 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 4. 构建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每千人拥 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左右。 5. 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 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100%。城市街面儿童流浪发现救助保护率达 到100%。 6. 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农村留守儿 童照护协议签订率达100%。 7. 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 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8. 建成各级标准化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加强儿童福利队伍建 — 89 — 设。 策略措施: 1. 推进建设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贯彻落实《江苏省儿童福 利条例》 ,逐步建设与泗洪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 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立健 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增加儿 童福利项目,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实现儿童福利从补救、托底功 能向预防、发展功能的过渡,推动儿童福利覆盖全体儿童。 2. 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有序推进城乡儿童基 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专业化建设,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 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 逐步提高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经费投入向经济薄弱地 区、薄弱环节和困境儿童群体倾斜。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的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 标准补充的方式执行。加强残疾儿童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弱势 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3. 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资助政策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及时落实国 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 相关政策。探索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 金,建设重、大、罕见病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做好符合救助条 — 90 — 件的经济困难家庭患儿医疗救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 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 医疗救助力量,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 系,实现普惠托育机构县级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 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推动建设一批 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大力发 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 3岁幼儿。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 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兴办托儿点。支 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有 条件的职校积极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 作。加强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制定 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5. 提升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水平。落实孤儿与事 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和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置渠道,健全收养评估制度,收养家庭评估 率达到100%。建立收养状况跟踪回访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 建设。加强对国内、港澳台收(送)养工作的监管。充分落实孤 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尊重儿童意愿, — 91 — 帮助适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完成升学或就业。 6. 落实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残疾儿 童数据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强化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治 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 社区康复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逐步 实现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和基本康复训练免费。支持儿童福利 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 务。加强孤独症儿童等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层次职 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 生活的能力。 7. 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 干预机制,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依法严 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减少流浪儿童数量 和反复性流浪。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为流浪儿童提 供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健全公安、城管、民政协 同的街面巡查和护送救助的协作机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 和救助流浪儿童。 8.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属地 责任,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 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大力孵 化培育儿童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 — 92 — 儿童关爱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落实关爱帮扶 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农村 儿童留守现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加强与 留守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 9. 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机制的建设。部门协作形成监护干预为 核心的新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监测预防、发现报 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工作流程。发 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 建立全县三级联动的儿童福利信息平台,探索创建困境儿童关爱 保护的“3+4+N” (三步排查:大数据+网格员+铁脚板,4色管理: 红色需要紧急干预、黄色需要兜底、蓝色需要关爱、绿色普通儿 童,N项关爱:生活、监护、教育、卫健、医保、司法等保障) 模式。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购买儿童公益服务。实施 “我助妇儿康”系列项目,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 福利事业。 10. 加强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和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县级“养、 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一体化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级未 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儿童“关爱之家”及未成年人保护站、 村(社区)儿童关爱点的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建设,实现未成年人 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成 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全覆盖。充分发挥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 — 93 — 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 社会组织入驻等方式,用好妇联基层阵地。强化乡镇(街道)儿 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工作职责落实和能力建设。提高 儿童社会工作者拥有各级社工资格证书的占比。建立有效的基层 儿童社会工作评价、监督与反馈机制。鼓励引导落实儿童主任津 贴。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 好品行、好习惯。 2. 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家庭和社 会事务的权利。 3. 推动家庭落实抚养、教育、保护与引导的多元责任,开展 科学家庭教育。 4. 构建日常化、生活化、系统化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体系, 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 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 打造具有泗洪品牌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00% 的城市社区和90%的农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 — 94 — 7. 支持家庭养育儿童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 提升家庭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推进成果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 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 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 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 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优秀红色 文化,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 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 习,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 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身心 发展规律和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家庭 事务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各项活动,保障儿童体育 锻炼、亲近自然、休息娱乐、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等时间。重视 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 动与社会服务。 3. 推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 建立完善家庭监护相关政策法规, 落实家庭监护的法定职责。帮助父母、隔代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树 — 95 — 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个体差异,创 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禁止采用殴打、体罚、谩骂、虐 待等不文明不科学的教育方式,杜绝家庭暴力。加强对家庭落实 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家庭的不同需求提供分类指 导和福利保障。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 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的,督促和引导其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家 庭教育辅导。加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 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 4. 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发挥家长的榜样和示范作 用,在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系统化的家庭家教家风浸润下, 引导儿童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 明新风尚,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 子平等、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帮助儿童养成节约资源、绿色低 碳和杜绝餐饮浪费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供和丰富好家庭、好 家教、好家风文化服务产品。 5. 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游戏、 亲子运动、亲子出游、亲子劳动等活动。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教 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城乡社区儿 童之家等,为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鼓励支持家庭开展亲子阅 读。 6. 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落实《江苏省家 — 96 — 庭教育促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设立家庭 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城乡社区 公共服务设施、教育机构、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普遍建 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社区(村)支持协助家庭 教育指导站点开展工作,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 的“三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 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支持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 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 务平台,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和养育服务。 7. 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动将家庭教育指 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学校家庭教育经费纳入生均公用经 费支出,完善各级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 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教师考核和教育督导的内容。研究制定 家庭教育服务质量标准,监管指导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提供专 业服务。 8.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税收、抚 育、赡养、教育、住房等配套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将3岁以下婴 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家庭生育 养育教育负担。全面落实产假制度,推行父母育儿假。完善3岁以 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配备母婴 — 97 — 室、托育服务设施,鼓励企业制定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家庭友 好的工作制度。协同举办课后延时班和爱心暑托班等,保证课后 服务时间衔接家长下班时间。探索通过税收减免、社保补助等方 式减轻家庭服务类企业的成本,加快发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 业。 9. 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智库团 队,培养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学 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家庭教育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 体作用,建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设家 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 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 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 将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 服务供给各方面,关爱、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进一步 形成。 2. 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 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的影响。提高儿童媒介素 养。 — 98 — 4.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社区) 。到2025年,至少建成3处儿童 友好示范点。 5. 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 动场所和儿童户外游戏空间,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到2025年, 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6. 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县 级层面成立儿童议事会(团) 。 7. 建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的儿童保障机制。 8. 降低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0%以上。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 9. 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儿 童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策略措施: 1. 宣传、践行儿童优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 童权利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制 定政策规划、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 和需求。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更新中提供更多满足儿童需求的 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 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实现服务。 — 99 — 2. 增强优质儿童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能力。面向儿童制作和传 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支持鼓励优秀的儿 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媒体产 品、广播电视节目等创作和发行,强化原创品牌意识。支持儿童 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 展儿童思想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 性。鼓励建立少儿图书馆,探索建立数字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 馆单设儿童阅览区,提供盲童阅览服务。开展多形式的儿童主题 阅读和创作活动,儿童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3. 鼓励支持儿童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展演活动。 构建政府部门、 学校、专业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校 内外儿童艺术教育与文化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提升儿童 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等素养。鼓励在群众性文体活动 展演中专设儿童展演专题。支持儿童艺术团建设,遴选优秀儿童 艺术团参与重大演出活动。 4. 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扎实推进净化荧屏声 频工作,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大力扫除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防范和打击 网络非法销售及清理校园周边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出 版物和玩具。严格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 视频、直播、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 100 — 有害信息。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 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 所执法和监管,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 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 5. 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在针对儿童的大众 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等广告。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 的婴儿乳制品广告, 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 品进行广告宣传,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 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展 活动。 6. 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 和安全。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 导服务内容。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 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 能,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 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 与网络提供条件。 7. 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 制,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 — 101 — 友好、发展环境友好出发,因地制宜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社区), 为儿童生存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在城市(社区)更新、公共设施 改造建设中融入儿童视角,明确儿童专用设施建设标准,在打造 高品质城市客厅和高颜值背街小巷中布局儿童友好公共游戏空间, 在儿童主要出行活动路线及社区等场所设计户外游戏场地和童趣 景观,着力打造儿童友好街区(社区) 、道路、医院、学校、图书 馆和公园,改造提升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构建一批具有儿 童友好特色的公共设施和文化空间。商场、车站、景点、科教场 馆等公共场所,配置儿童与家长休息区、儿童座椅、儿童厕位、 母婴室等儿童专用设施。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为儿童打造天蓝地 绿水清的美丽宜居环境。积极争创国家、省级儿童友好城市。 8. 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儿童活动场所 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 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 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 公益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推动校外活动场所积极打造儿童喜欢、 参与面广、公益性强的活动项目。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 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空间。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 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 童活动专区。 — 102 — 9. 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培养和增强儿童参与自身、 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涉及儿童的政策文件制定、实施 和评估及重大事项决策,注重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 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 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培育社区儿童议事团,为社 区儿童议事团提供相对固定的空间并配备相应设施。广泛开展儿 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10. 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充分考虑儿童特殊需求,制定儿童防护用品标 准,丰富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应急储备目录,优先保障儿童供 给。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 针对不同儿童特点分类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 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11. 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加强环境质 量监测与信息发布,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 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守 护饮用水安全。持续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分类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营造儿童宜居的绿色美丽家园。 12. 加强儿童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育体系, 融入课程设置、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加大生态文明教育 实践基地建设,在“世界环境日” “5.22生物多样性日” “全国低 — 103 — 碳日” “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教育。持 续开展生态环保体验营、环保小卫士、绿色学校创建、垃圾分类 进校园等活动,引导儿童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社会实践活动。 (七)儿童与法律。 主要目标: 1.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文件,探索未成年人参与 政策制定的实践路径。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 3. 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更加符合未成 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需求。 4. 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 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 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 6. 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 7. 禁止使用童工和对未成年人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未 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 8. 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虐待、拐卖等侵犯未成年人 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 104 — 9. 依法严惩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 行为。 10.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 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政策制定。贯彻落实《江苏省未 成年人保护条例》 《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制定出台相 关政策。推进儿童福利、网络保护、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监 护侵害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探索未成年人参与地方公共 政策制定的具体路径。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全面落实保障未成年人权 益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执法制度,探索建立未 成年人救助协作制度,健全强制报告、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制度, 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 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 患等问题。 3.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 展方向,加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扩大未成年人检 察专门机构设置覆盖面,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 作。大力推进设立少年警务机构。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的 — 105 — 专业培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 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 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 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正、社区矫正等工作。 4.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 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年 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建立未 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落细落实“一站式”办案机制, 建设1处县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落实涉案未成年人 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5. 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进未成年人 保护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因刑 事案件所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司法救助。保障符合司法 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 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 位、社会组织以及专业社工利用自身资源协同参与援助救助。 6.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政府、学校、社 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实施“八五” 普法规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泗洪普法”平 台、名师课堂等,推进“法律进校园” “法治进家庭” 。推进青少 — 106 — 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 少年警队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菜 单式”服务满足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辍学闲 散未成年人、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等群体的法治教育需求。引导媒 体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未 成年人案件。 7.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 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依 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 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未 成年人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对 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侵 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8. 完善并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 加强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强 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 责任,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受到 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 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监管,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 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有效监护。探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 — 107 — 状况评估制度。依法依规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 件。依法妥善安置由国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发挥社会组织在 监护支持中的作用。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比问题。 9. 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 专项执法检査,重点查处以勤工俭学、实习见习等方式变相使用 童工的行为。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禁 止性条款。加强对企业、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 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定期对未 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査。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 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 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 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 10. 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 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识别 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 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机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 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落实入职查询、从业 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严 — 108 — 格落实新入职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 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 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 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 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 施。探索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11. 预防和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 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 立案和转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杜绝针对未成年人的 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充分 运用家庭暴力告诚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 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 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 12.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未成年人涉毒涉黑涉恶等 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 长效机制。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完善孕 产妇就医生产身份识别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外生育的出生医学证 明开具制度。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利 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安置查找不到亲 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被解救儿童。禁止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 — 109 — 何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卖人员DNA数 据等信息。实施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对引诱、教 唆、欺骗、强迫、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 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恶势力性质组织的行为。 13. 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对网络空间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 提高公众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制作、复制、 发布、贩卖、传播或持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 息。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 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敲诈勒索、 实施金融诈骗以及涉黄涉毒涉枪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 个人信息保护的源头管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贩 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14.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 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建立罪错未 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依法采 取教育矫治措施。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 回普通学校等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 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推广亲职教育制度,建立流 — 110 — 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异地协作机制,确保平等司法保护。健全政 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探索“互联 网+帮教”模式,预防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五、 “十四五”儿童发展重点项目 (一)儿童思想政治引领项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少先队员的回信 精神,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发挥家 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引导家长学习科学育儿知识,传承 优良家风,赓续革命精神,构建平等和谐亲子关系。鼓励支持儿 童参与家庭生活事务,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培养儿童的好思想、 好品德、好习惯。学校用好红色资源,创新思想政治课程,加强 新时代少先队工作,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将爱国主义精神贯 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儿童在追寻红色记忆中学习“四史”, 感悟真理的味道、信仰的力量、奋斗的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党的好孩子。用好爱国主义教 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以及其它校外和网络阵地,开展儿童喜闻 乐见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厚植 儿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 (二)家庭教育服务支持项目。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 — 111 — 促进条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村(居) 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推进社区全域、父 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模式,打造一 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积极发展各类家庭教育新媒体服 务平台,开展家庭教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 指导者专业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家庭监护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立足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儿童 家庭监护缺失排查评估、源头预防、分类干预和精准帮扶工作。 (三)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 探索推进联合家访制度,实地摸清儿童家庭养育环境和心理 状况,引导家长提高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鼓励 开展本土化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工具研制,引入数字手段,学校普 遍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检测。加大家长和教师的指导和培训力度, 提高其对儿童心理状况的评估和辨识能力, 落实儿童心理健康 “守 门员”制度。加大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中小学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置力度,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咨询 室同步学生在校时间,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积极落实“双减”政 策,家校协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 儿童充足户外运动时间,自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部门联动 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线上线下平台,立足社区引入和指导 专业社会组织普遍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打通面向儿童及其家庭 — 112 — 的服务通道。成立1个县级儿童心理关爱指导服务中心,社区普遍 设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室。 (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项目。 推动普惠托育机构实现县级全覆盖,推进建设“一街道一乡 镇一普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 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和引 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探索托幼一体 化、社区托育点、家庭互助式托育等服务模式,提供全日托、半 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 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 位带头兴办托儿点。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托育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 管。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实行从业 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五)儿童近视防治项目。 开展儿童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学校动态监测儿童视力状况, 构建学生视力防控跟踪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教室灯光照明标准化 改造和可调节课桌椅更换。推进家校联动防控近视,减轻学生过 重学业负担,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 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鼓励支持儿童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 能。引导儿童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 加强儿童眼保健专科建设与视光师培养,制定中西医一体化综合 — 113 — 矫正方案。 (六)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项目。 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坚持儿童需求导向,从社会政策友好、 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 层面出发,把城市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空间设施完善安全、 公共服务精细、关爱保护到位、人文氛围友好,适宜儿童居住的 地方。坚持规划先行,在城市治理和建设中融入儿童视角,建设 儿童友好的交通设施、出行道路、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 公园、绿地、体育场所、校外活动空间等,既有小区、公共场所 进行适儿化改造,新建小区、公共场所配套儿童公共设施和活动 空间等,建设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儿童微空间、游戏角落等, 打造可知可感可推广的儿童友好社区(街区) ,打造具有泗洪品牌 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 多领域、多部门合作协作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引入社会力量, 积极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战略规划或行动计划,将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鼓励儿童参与和表达, 充分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因地制宜、有力有序开展儿童友好项 目、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儿童友好 城市。 六、 “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 114 —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责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县人民 政府承担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法定职责,是组织实施规划的责任 主体,将儿童发展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指标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同步推进;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有关部 门、相关机构及人民团体的综合考核体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下设办 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承担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政府各有关 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规划中相应目标 任务,自觉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在出台政策文件、编制规划、 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举办实事、执法监督时优先考虑儿童需求, 优先保障儿童权利实现,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2. 坚持上下协同,分级落实规划。县政府依据国家儿童发展 纲要和省、市、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相关 专项规划及上一轮儿童发展规划,制定本级儿童发展规划。县各 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 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 、村(社区)从实际出发,制定实 施儿童发展计划。 3. 完善制度机制,创新规划实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 115 —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政 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儿童工作专题汇报, 政府专题会议定 期研究儿童工作重点问题,规划实施的中期和终期分别开展政府 评估检查。健全议事协调制度,每年召开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联络员会议,适需召开妇儿工委全委会议、儿童工作专题协调会 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规划 实施示范制度,坚持和深化示范地区创建、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制 度,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健全报告制度,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每年 向县妇儿工委报告规划指标年度落实情况,县妇儿工委每年向市 妇儿工委报告本级规划实施情况。健全表彰制度,每五年两次表 彰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 强化机构编制,保障人员和经费。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 会工作机构,配齐配足妇儿工委办工作人员,确保机构单设、编 制到位,经费单列,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保障。县人民政府将儿 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 安排经费,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保障儿童规划重点实 事项目实施,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儿童和困境儿童发展。动员 社会力量支持儿童事业发展。 5. 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能力建设。面向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 — 116 — 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和 关爱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党领导下儿童发展 取得的成就,努力营造儿童优先,关爱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儿童优先原则、保 障儿童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党 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支持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举办规划实 施领导干部培训班、规划实施业务骨干培训班,增强政府有关部 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二)监测评估。 1.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重点目标 考核、中期评估(2023年)、终期评估(2025年)制度。县政府 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将规划监测统计列入全县、本系统年度常规 行政记录及统计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及时收集、分析、 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 度监测数据。县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妇儿工委成 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 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 统分析评价目标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 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 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 117 — 2. 加强监测评估组织领导。县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 评估报告,监督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由相关部门、团体、机构负责 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 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县妇 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终期监测报告。监测组成员(各单位信 息统计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 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 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县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 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 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鼓励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儿 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规划 中期、终期评估参考。 3. 提升自查自评监测评估水平。 每年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议, 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间统计监测的协作,加强部 门内部科室之间统计监测数据的沟通工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 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规范和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 — 118 — 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纳入常规统计以 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推进儿童发展统计 监测数据库,逐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鼓励和推动相关部门对儿 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 丰富儿童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县妇儿工委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开展自查自评,根据需要探索第三方专家评估,接受上级检查评 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规划实施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 县妇儿工委将规划实施中的儿童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县政府 专项督查,推动儿童发展重点问题的解决。 4. 加强结果研判和成果转化。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 和发布机制。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妇儿工委报送监测评估情 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 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报送同级 人民政府,反馈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攻坚克难。总结 推广监测评估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科学指导下一阶段规划组 织实施工作,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 干预、高质量推进。 — 119 — — 120 —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8 日印发 — 121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