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申报指南.docx
附件 4 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申报指南 一、功能定位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是由领衔人和一定数量的优秀科技人员 组成,以团队协作为基础,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 题为目标,在长期持续合作的基础上所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 的科技创新群体,旨在全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 业领域凝聚带动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二、建设与考核重点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建设定位和目标、研发方向及预期成果、 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产出,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贡献、影响)、 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平台(重点学科)建设、交流与合作、服务 经济社会等。 三、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资助经费不超过 50 万元/项,建设期 3 年。由依托单位先行 组建运行,省科技厅择优立项建设。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团队长期从事科学研究、 技术创新与集成创新或产品研发、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研发方向明确、集中、稳定且特色鲜明, 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优势产 — 1 — 业、重点发展领域,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清晰。 2.团队具有较长时间的持续合作基础,具有良好的协作运行 机制和相对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具有完成研发与创新任务所 必备的实验条件和装备基础,团队效应明显,并取得过具有省内 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的代表性科技成果,协同创新能力在全省同 行业或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发展潜力。 3.团队领衔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企业 科技创新人才可适当放宽至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长期在科研一线,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2019 年 1 月以来须主持承担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科 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重点项目、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榜单项 目等相应层次省部级项目 1 项以上,或主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项目(课题)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 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相应层次国家级 项目 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第一)获得过国家科技奖 励、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奖励 1 项以上。 4.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 10 名,其中 50 周岁(197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成员应占成员总数的 65%;团队核心成 员相对稳定,数量不少于 3 名,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2019 年 1 月以来应主持承担过市厅级以上科 研项目或 100 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1 项以上。 — 2 — 5.优先支持全省科技创新“六大战略行动”“十件大事”支持的 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跨单位联合、 产学研协同、多学科融合所形成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从省外或 国(境)外引进的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领衔组建的创新团队;优 先支持依托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平台、重点学科(含培育)组建的 创新团队,把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培育升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培 育获批列为重点考核目标之一。 6.为避免重复建设,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科技创 新人才团队: (1)申报团队领衔人是其他已批准建设省科技创新团队领 衔人,或申报团队是其他已批准建设但还未通过验收省科技创新 人才团队的核心成员的,或申报团队领衔人承担省优秀青年科技 人才资助项目还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申报团队领衔人为非 省内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的; (2)申报团队成员与其他已批准建设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成员交叉重复率超过 10%的,或申报团队核心成员是其他已批准 建设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领衔人或核心成员的; (3)申报团队已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 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 国家级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名称统一命名为“贵州省 XXX 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格 — 3 — 式规范,其中“XXX”为研究领域或核心方向。 2.申报时须编制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方案,并扫描上传至 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作为评审立项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建 设方案编写提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下: (1)团队基本情况(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团队研究方向、 人员组成、具备的实验条件和装备基础、依托的重大创新平台、 科技项目承担及实施成效、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及成效,以 及团队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发展目标等) ; (2)团队领衔人、核心成员简介(团队领衔人、核心成员 的研究经历,创新业绩及主要贡献、影响力); (3)团队建设思路(团队在资助建设期和建设期满后的中、 长期建设思路,包括总体发展思路,主要研究方向的计划与目标、 人才培养计划与目标、团队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创新等) ; (4)建设任务与目标(团队在资助期内的建设内容和目标, 包括:研究计划、人才队伍建设、平台或学科建设、科技交流与 合作、科学普及、创新文化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服务国家 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 (5)依托单位的支持措施(依托单位对创新团队的经费支 持、政策支持等); 3.申报团队成员中有省外或国外科技人才的,须与申报团队 或其依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须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并已取得高 水平合作创新成果。 — 4 — 4.为全面评价申报团队的创新能力和潜力,按照《贵州省科 技创新人才团队申请附表》要求,申报时还须提供 2019 年 1 月 以来申报团队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等骨干成员取得的合作创新成 果及支撑佐证材料(非团队成员间的合作成果不需提供),并扫 描上传至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作为评审立项支持的重要依据 之一。 5.按照所列申报条件顺序逐条依次提供支撑佐证材料,并扫 描上传至科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作为申报团队形式审查的依据。 未提供对应支撑佐证材料的,将视为不具备相关申报条件及要求。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