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docx
瀍发改〔2020〕68 号 瀍河区发改委关于印发 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指引的通知 区发改委各科室、经济运行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事关深化“放管 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工作。为落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 号)要求 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有关部署,有效推动重大 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瀍河区发改委 制定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 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 质量为主线,推进基层重大建设项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 作,通过深化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提升便民利企效能, 有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 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 切,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平台管理,积极 探索全系统政务公开的新路径、新形式和新方法,深入推进基 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按时 将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公开。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重大建设项目领域。适用的主体范围包括委 属各科室、经济运行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 5 项一级 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 29 项。 四、流程规范 要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 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最 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委各科室服务人民群众的“最 后一公里”。 委属各科室、经济运行中心、价格认证中心要按照《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国 办发〔2016〕80 号)规定,按照“五公开”工作要求,加强重 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 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 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 录,应明确公开的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和载 体、对象、方式、层级等,并动态更新,严格执行。 瀍河区发改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 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强化监督、评估,确保取得实 效。 附件: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 年 9 月 13 日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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