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教人〔2009〕938 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 2009 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 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 协《关于印发<河南省“555 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 2002﹞82 号)精神,按照教育厅 2009 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 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决定开展 2009 年度河南省教 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的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 1 — (一)选拔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 学机构。 (二)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 线工作的人员。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 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 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 轻优秀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 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 (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 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 师。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 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 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 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 或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 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 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选拔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 秀专业人员。 — 2 — 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 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河南省“555 人才工 程”的人员、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 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不再推荐。 (三)选拔名额:2009 年度全省拟选拔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 术带头人 800 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 1)择优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 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 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 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和中专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中学一级教 师或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拔与管理 (一)选拔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省 — 3 — 委、省政府《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 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555 人才工程”实施 意见》精神,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 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严格执行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 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总数中,行 政管理及教辅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 20%。 选拔程序: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 确 定 的 人 选 名 单 将 在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网 站 (http://www.hadoe.gov.cn )及相关媒体公示,入选人员由河 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本人登记表审批后按 原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二)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 “555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中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 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 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 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 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考核中的 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 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 4 —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第二层次(省级)“555 人 才工程”及第一层次(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 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 1 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省教育厅报送 正式文件,文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2009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 总表 1 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信息数据盘(请使用 U 盘拷贝或 发送电子邮件,邮箱:pxbz@haedu.gov.cn)。各推荐单位需按表 格栏目统一录入,汇总表样式见附件 2,电子版可从河南省教育 厅网站下载。 (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每人一式 2 份。 1、样表见附件 3,表格电子文本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 500 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 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 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 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 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以 — 5 — 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 余 篇”、“近 20 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 1 份。从德、能、 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 1500 字以内, 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五)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最高学历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 1 套。 (六)推荐人选 2007 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1 套。另附 清单 1 份(样式见附件 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 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以便专家查阅。 (七)2005 年以来编写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发表的论 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1 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 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 1 份(样式见附件 5),装订 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 一致。 (八)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 型 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由相 应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查验,上报时勿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 须由主办人员逐一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 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9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 — 6 — 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中等专业学校、中小 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所在省辖市或扩权市(县)。 五、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一)时间安排 2010 年 1 月 6 日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平顶山市 周口市 安阳市 新乡市 焦作市 鹤壁市 巩义市 项城市 濮阳市 三门峡 市 中牟县 郑州以外高校; 2010 年 1 月 7 日 济源市 驻马店市 商丘市 许昌市 漯河市 信阳市 永城市 固始县 南阳市 邓州市 郑州以外省属中等职业 学校; 2010 年 1 月 8 日 在郑州的高校 在郑州的省属中等职业学 校 教育厅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 (二)报送地点:郑州市唐嘉快捷酒店(郑州市黄河路与经 五路交叉口向南 50 米路东,原省教育厅招待所)一楼 119、122、 123 房间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 张 涛 杨学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690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2009 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 名额分配表 2.2009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 荐汇总表 — 7 —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4.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5.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人才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8 — 推荐 通知 2009 年 12 月 8 日印发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 2009 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 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一、省辖市及扩权市(县) 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 郑州市 46 濮阳市 28 驻马店市 55 开封市 33 许昌市 35 济源市 6 洛阳市 45 漯河市 18 巩义市 5 平顶山市 35 三门峡市 18 项城市 7 安阳市 38 南阳市 63 永城市 8 鹤壁市 10 商丘市 58 固始县 9 新乡市 40 信阳市 51 邓州市 10 焦作市 25 周口市 68 中牟县 5 二、高等学校 单位名称 名额 单位名称 名额 郑州大学 16 河南理工大学 4 河南工业大学 5 河南科技大学 5 河南农业大学 4 河南大学 11 河南师范大学 5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3 郑州轻工业学院 3 中原工学院 3 — 9 — 河南科技学院 3 河南中医学院 3 新乡医学院 3 信阳师范学院 3 周口师范学院 3 安阳师范学院 3 许昌学院 3 南阳师范学院 3 洛阳师范学院 3 商丘师范学院 3 河南财经学院 3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3 黄淮学院 3 平顶山学院 2 洛阳理工学院 3 新乡学院 3 安阳工学院 2 河南工程学院 3 南阳理工学院 3 河南城建学院 3 黄河科技学院 3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1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 1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1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1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1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2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1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 中州大学 2 开封大学 1 焦作大学 2 — 10 —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1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2 郑州科技学院 1 郑州华信学院 1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1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1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1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2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1 商丘科技职业学院 1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2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1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1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1 永城职业学院 1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1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1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1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1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1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1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1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1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1 长城铝业公司职工工学院 1 郑州市职工业余大学 1 河南省化工职工大学 1 洛阳市职工科学技术学院 1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拖拉机学院 1 洛阳轴承厂职工大学 1 洛阳有色金属职工大学 1 开封空分设备厂职工大学 1 开封市职工业余大学 1 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职工大学 1 — 11 — 河南卫生职工学院 1 焦作职工医学院 1 磨料磨具工业职工大学 1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 河南教育学院 2 开封教育学院 1 平顶山教育学院 1 驻马店教育学院 1 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 2 河南电力职工大学 1 河南省轻工业职工大学 1 河南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 1 河南计划生育干部学院 1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1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1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1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1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1 三、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单位名称 名额 单位名称 名额 河南工程技术学校 1 河南省林业学校 1 河南煤炭卫生学校 1 河南省理工学校 1 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 1 开封人民警察学校 1 河南省财经学校 1 洛阳人民警察学校 1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1 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 1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1 河南省民政学校 1 河南省会计学校 1 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 1 河南信息工程学校 1 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1 郑州水利学校 1 河南电力工业学校 1 — 12 — 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 1 河南省卫生学校 1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1 郑州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1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1 南阳建筑工程学校 1 河南省信息管理学校 1 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1 河南省艺术学校 1 新乡工业贸易学校 1 河南省人民医院附属护士学校 1 郑州广播电视学校 1 驻马店财经学校 1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1 洛阳经济学校 1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团校 1 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 1 河南省电子商务学校 1 河南省新闻出版中等职业学校 1 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 1 河南省外贸学校 1 四、厅直单位 单位名称 名额 单位名称 名额 郑州测绘学校 1 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 1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 1 河南省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1 河南机电学校 1 河南省电化教育馆 1 河南省工业学校 1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1 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 1 河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1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 1 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1 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 1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 河南省医药学校 1 河南省实验中学 1 — 13 — 河南省化学工业学校 1 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 1 河南省电子科技学校 1 河南省实验小学 1 河南省招生报刊社 1 河南省实验幼儿园 1 河南教育报刊社 1 河南大学附属中学 1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1 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1 — 14 — 附件 2 2009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本人工作单位 填表人: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学位 毕业 时间 日期: 从事专业 技术 职称 工作 时间 党政 职务 奖励 项数 基金 项数 博导 Y/N 院士 Y/N 注:本表由推荐单位统一录入填报。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工作时间按“年-月”格式填写,如 1966-07;所填内容要与本人登 记表一致。请使用 U 盘拷贝并与其他材料同时报送。 — 15 — 备注 附件 3 ( 年度)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选姓名: 人选单位: 推荐单位: 推荐时间: — 16 — 用 表 须 知 1.本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基础上作了 相应修改;申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按此表填 报。 2.本表作为人选推荐、考核和管理用表,由各级人事(专家管 理)部门管理、下发和汇总。 3.本表作为第二层次(省级)“555 人才工程”及第一层次(国 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地 区、各部门人选推荐、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4.本表须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 5.出国(境)在外的人选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6.本人或推荐单位无法填写的栏目(如,学科标记、代码部分 等)暂行置空。 7.表中各项要严格在规定的字数内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表 说明) 。 8.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 。 — 17 — 人选基本情况: 学科标记 人选代码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学 毕业时间 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单位类型 电 工作时间 单位性质 党政职务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院 士 突贡年份 博导 年份 省部 年份 进博站年 特贴年份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学 术 组 织 任 职 情 况 — 18 — 获奖和基金资助情况: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名称 等级 排名 年度 基金种类 基金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排名 年度 — 19 — 专业水平情况: 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代表论文和著作 — 20 — 贡献、水平、效益 — 21 — 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 科研项目(课题名称) 国内外概况、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专利情况 — 22 — 年度学术计划: 个人出版学术著作计划 国内外进修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 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人事部门意见 盖 盖 章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 23 — 填 表 说 明 1.人选单位指人选的实际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指最终向省教育厅报送的单位。 2.学科标记、人选代码两栏,暂不填写。 3.出生年月: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 1966—03—01. 4.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5.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6.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7.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 1964 年 5 月毕业填写 64.05 8.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 应。 9.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10.工作单位:指人选的工作单位名称。 11.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 65.09 12.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3.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全民/集体/个人/合资/外资/其它。 14.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党政最高职务;高等院校党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 15.联系电话:按地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 010—84220943。 16.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7.院士:指是否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填写“科学 院院士” ;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工程院院士” ;既是科学院院士也是工程院院士 填“两院院士” ;上述两者都不是请置空。 18.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如 1989 年。 19.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 20.特贴年份: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年份。 21.突贡年份: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的年份。 22.省部年份:被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批准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年 — 24 — 份。 23.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 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24.何处归来:应用回国年份相应。 25.学术组织任职情况:指是否担任各级科技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在全国性学 术团体、组织的任职情况。 26.获奖和获基金资助情况: 获奖只填写所获重要奖励,不超过 6 项,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奖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 中没有等级的填写“9” ,特等奖填写“0” ,没有排名的填写“0”,本人单位承 担或主持获奖项目的填写“1”。 获基金资助只填写重要项目,不超过 6 项,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省部级科学基金 其它各类科学基金 基金的金额和排名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金额的单位为万元,没有排名 的填写“0”,本人单位承担或主持基金项目的填写“1” 。获奖项目名称和基金 项目名称应控制在 20 个汉字内,年度以公历表示,如 1993 27.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填写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8.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论著、译作、创作、设 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29.贡献、水平、效益:限 500 个汉字含标点,指人选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 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28、29、30 项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其空间可统筹安排, 合理使用。 30.正在(拟)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该项共有二个表,扼要填写本人正在从事 或已有详细计划的科研项目(课题)的情况。 31.年度学术活动计划:该项两表扼要填写本人本年度的学术活动计划。 32.单位意见栏:高校推荐表应分别由院(系、科) 、学校人事部门、学校签署意见, 加盖公章;扩权市(县)推荐表应分别由工作单位、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 — 25 — 意见,加盖公章;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表应分别由工作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 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教育厅直属单位推荐表应分别由工作单位、教育 厅人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 26 — 附件 4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清 单 序号 获奖项目名称 审核部门意见(盖章): 等级 排名 获奖 年份 页码 备注 审核人: — 27 — 附件 5 论 著、论 文 复 印 件 清 单 序号 论著名称/论文题 目 出版社或发表 刊物名称(论 著请指明页数) 核心 期刊 审核部门意见(盖章): — 28 — 论文发表刊物类别(请在 相关栏内画√) SCI EI 其他 出版/ 发表 年份 排名 审核人: 页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