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做好2013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湘政职办〔2013〕1 号 关于做好 2013 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人事 (职改)部门: 根据湘职改〔2005〕3 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 2013 年我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以上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的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 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基 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主 要考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邓小平理 1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中国近现代史》主要考从 1840 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八大 期间的历史知识。 《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主要考思想政 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关于加 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精神,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时事政策。 为了便于广大政工人员把握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 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 二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政工专业职务考试复习资料范围。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携带有关复习资料和参考 资料。 四、考试地点 根据报考人员分布情况和就近、集中的原则,分片设 立考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步骤 考试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1、报名。4 月 25 日至 5 月 17 日,参考人员由单位汇 总后到所在厅局和市州报名;5 月 18 日至 5 月 31 日,省 直厅局(单位)和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汇总后到省政工职评 办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 2 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3 张。省政工职评办根据各市州报考人 数统筹设立考区,考区所在市州政工职评办按准考证编号 顺序填好《报名汇总表》(1 式 2 份)和《试卷预订交接 单》,于 5 月 31 日前报省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 位)到省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各市州报考人员在当地 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 2、命题。考试由有关专家、教授命题,题型包括填空、 选择、问答、论述和案例分析,旨在考察政工人员掌握基 本理论的程度,实际运用理论的水平及分析处理实际问题 的能力。高中级专业职务考试使用同一套试卷,但所答题 目要求不同。 3、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 2013 年 6 月 15 日 和 6 月 16 日 ( 星 期 六 和 星 期 日 ), 6 月 15 日 上 午 9:00—11:00 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 果》,下午 3:00—5:00 考《中国近现代史》;6 月 16 日上 午 9:00—11:00 考《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每个考区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为 30 人,考生单行单坐,保持距离,座位左上角贴好考号。 每个考场门前要有考场和考号的明显标志。考前要对考场 设置进行检查。 每个考区由省政工职评办派专人巡考,每个考场由所 3 在市州安排两人监考。监考人员一律要求佩戴监考证,切 实履行职责,及时开启和收发、密封试卷,监督考生严格 遵守考场规则,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重要问题报告巡 考员研究处理。 试卷要注意保密、保管,不得泄密或遗失。为安全起 见,各考区要在 6 月 13 日至 6 月 14 日内派专人专车到省 政工职评办领回试卷,交保密室保管。试卷分袋装好,原 则上一个考场只安排一袋试卷。考试结束后于 6 月 16 日或 6 月 17 日派专人专车将试卷送省政工职评办。 4、阅卷。省政工职评办于考试结束后组织专家、教授 评阅试卷。阅卷期间不接待单位和个人查分。试卷集中保 留两个月,逾期销毁。 5、成绩通知。省政工职评办于 7 月上旬将考试成绩通 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厅局(单位),7 月中旬以前考试成绩 要通知到每位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本年度开始 5 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 六、考试收费 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由各市州、省直有关厅局 (单位)政工职评办具体组织。报名时,按照物价部门批 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按每人 15 元收取报名手续 费,每人每科 30 元收取考务费。其中,各市州政工职评办 4 按报考人员每人 10 元的标准向省政工职评办交纳报名手 续费,按每人每科 15 元的标准向省政工职评办交纳考务费。 上述费用用于命题、制卷、印刷、巡考、租场、管理、阅卷、 发证等项目支出。 七、组织领导 各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周 密部署,严格要求。各级政工职评办要本着对领导小组和 政工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杜绝考 试中违纪、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附件:1.考试报名表 2.考试报名汇总表 3.准考证 4.考场规则 5.试卷预订交接单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 年 4 月 16 日 5 主题词:政工 专业职务 考试 通知 发:各市州职改办、政工职评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3 年 4 月 16 日印发 共印 300 份 6 附件 1: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 市州或厅局(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身份 证号 参加工作 年 月 现任专 业职务 申报政工 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贴 照 片 处 单位性质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备 年 月 日 注 准考证编号 所在考点考场 注:此表由各地印制 7 附件 2: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汇总表 市州或厅局(单位) 序 号 准 考 证 号 姓 性 名 别 出 生 年 月 参加 工作 时间 申 报 职 级 考试成绩 工 作 单 位 马克思主 义基本原 理及其中 国化理论 成果 中国 近现 代史 思想政 治工作 基本知 识 所属 市州 或厅 局 说明:1、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2、此表于 5 月 31 日以前报省政工职评办; 3、此表由各地印制。 8 附件 3: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准考证 考号 姓名 贴照片后 由市州政 工职评办 盖章有效 性别 工作单位 报考职级 考试时间与科目:6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 考《马克思主义基本 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 3:00—5:00 考《中国近现代 史》; 6 月 16 日上午 9:00—11:00 考《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 识》 。 考区 考点 考场 ………………………………………………………………………… 装 订 线 准 考 证 存 根 考号 照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片 报考职级 邮 编 说明:1、准考证背面印考场规则; 9 2、此证由各地负责印制。 10 附件 4: 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试开始前 15 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 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 2、开始考试 30 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通信或其 他设备入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 并放在指定位置。 4、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生可查看有关复习资料和参 考资料,但须独立答题,且不得借用他人资料。 5、试卷发放后,考生应先检查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是 否相符,页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再在试卷规定的地 方准确填写本人所在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必须写全 称,不得做其他标记。 6、开考铃声响后才能答题,开始考试后 30 分钟内不 得交卷、退场。 7、考生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 迹要清楚、工整。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11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 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监考 人员应当众解答,但不得涉及题意,不得与考生私下交谈。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场内 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传递文具和其他任何物品; 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非要离开不可的,必须先交卷,再离开,且不得再入考场 续考。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10、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 翻放在考桌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除本考点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 不得进入考场。 12、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 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2 附件 5: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 考试试卷预订交接单 订卷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科目 项目 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及 其中国化理 论 成 果 中国 近现代史 思想政治工 作基本知识 合 计 参考人数 考 场 数 试 卷 袋 数 30 份 发 卷 时间 发卷单位 发卷人 月 日 领卷单位 领卷人 10 份 5份 收 卷 时间 交卷单位 交卷人 月 日 收卷单位 收卷人 备 注 考点数 考场数 个 个 说明:1、每个考场原则上预订一袋试卷; 2、此表一式 2 份,1 份自留,1 份于 5 月下旬填报省政工职评办; 3、领卷时间:6 月 13 日至 6 月 14 日;收卷时间:6 月 16 日或 6 月 17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