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合肥物质院机关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征求意见记录表.docx
合肥物质院机关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征求意见记录表 姓名 工号 联系人意见 联系人意见 联系人签名: 接收预备前党员和群众座谈会记录 时间 地点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正式党员) (党员) 党员: 参加人员 签名 团员/群众: 座谈记录 年 月 日 其他个别征求意见或民主测评情况 部门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工会主席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党支部认为有必要时,可适当个别征求意见或进行民主测评。机关在职职 工入党可征求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意见。不够可附页。 备注: 1. 征求意见的人数一般不少于 8 名,应以熟悉该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 习和生活等情况的党员群众为主,名单须经支委会或支部讨论决定。 2. 支部应通知参加座谈会人员,事先准备并在会上如实反映该入党积极分 子的优缺点情况,不可用传写、汇总意见等方式代替座谈会。座谈会本人必须回 避。 3. 纸张不够可另附页,及时归档,注意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