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所档案进馆保密制度.docx
成都生物所二期档案进馆保密制度 1.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 保证档案不丢失、泄密。 2. 正在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下班前一律放到库房或卷柜内。进出 场所均应将门反锁。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是否锁止窗户、关闭照明 等电器设施。 3. 严禁携带密级档案、文件、材料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4. 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私人通信中谈论涉及密级档案的内容,扩大知 密范围。 5. 如有发生丢失档案或泄密现象,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6. 进馆密级档案不外借,不经批准,不能摘抄和复印。因工作需要, 确需复印时,须经主管所领导批准,由综合档案室统一复印、编 号,并标注密级,履行文件发放手续。 7. 密级档案要按国家规定做好标识。 8. 密级档案销毁严格执行档案销毁制度(登记造册、履行批准鉴定 手续、两人监销并送保密部门指定的销毁地点)。 9. 外聘人员整理、鉴定进馆档案,要跟保密办签订保密协议,履行 保密规定。 10.进馆档案的各类目录、数字化扫描等电子数据,必须在专用涉密 机上完成。数据传输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上报保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