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_器官移植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doc
器官移植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 5 个部分,实行量化 900 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65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20 分,“医疗 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5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5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 种管理;3.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相关器官移植经卫生部审批 准入,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它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 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 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 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 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及基础应 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第 1 页 共 13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一 基础条件 3 2 评估前 3 年,政策、措施齐全,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 力得 1 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床位数 10 至少有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 30 张,得 5 分;每增加 10 张床 加 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 30 张,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 米 10 ≥6 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 得分。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 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 10 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支撑条件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 (40) 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 5 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 3 分;具有适宜性得 2 分。 10 评估前 3 年投入≥5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50 万元减 1 分;未专款 专用的,不得分。 发展环境 (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专科规模 (20)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二 65 评估前 3 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3 分;规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得分。 措施 2 评分标准 3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1 标准分 医疗技术队伍 120 第 2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4 检查内容 技术团队 整体实力 (15) 学术地位 5 学科带头 人(20) 临床能力 教学科研水平 6 学科骨干 数量 (30)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5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 症能力强得 5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 5 分;对中青年 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 5 分。 10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 1 分;博士生导师得 1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 期刊副主编及以上得 1 分;担任国家级学术组织学术委员得 1 分, 常委得 3 分,副主任委员得 5 分,主任委员得 7 分。如有两个以 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 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开 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30 次以上 得 1 分;如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人,则计算平均分。 5 评估前 3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 6 名及以上得 1 分;主持在研国家 级课题,自然科学基金 1 项得 1 分,2 项及以上得 2 分,主持省部 级课题 1 项得 0.5 分,2 项及以上得 1 分,累计不超过 2 分;获得 省部、直辖市级临床方面科研成果一等奖 1 项及以上得 1 分,国 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1 项及以上得 2 分。如有两个以上学科带头 人,则计算平均分。 4 有明确合理的学科骨干人才队伍(5 人及以上),能够满足各专业方 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 4 分(少 1 人扣 1 分)。 第 3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0 学科骨干均应为正高以上职称,得 5 分,1 名不符合需要扣 1 分(副 高职称扣 0.5 分)。 学科骨干均应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得 5 分,1 名不符合需要扣 1 分。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其专业方 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1 分;有技术水平持续 提高的制度保障得 2 分;评估前 3 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 1 分;年应 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10 次以上得 1 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评估前 3 年,每人指导硕、博士研究生毕业 6 名得 1 分;主持省 部级以上课题得 1 分,国家级以上课题得 2 分;3 年内获得省、部 或直辖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得 1 分;3 年内 SCI 收录移植相关 的临床及临床基础论著 10 篇及以上得 4 分。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 均分为该项得分。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 5 分。 医师队伍 学历结构 (15) 5 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 80%,得 5 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为 30%,中级职称医师约占 40%,各级人员 比例可上下浮动 10%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 检查内容 学术地位 临床能力 7 第 4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年龄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 得 2 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1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 求得 1 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 1 分。 15 评估前 3 年,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 10 分。 5 培养方向目的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1 分;落实到位得 1 分, 培养骨干发挥作用好得 1 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 3 年,到国外专业进修培训(超过三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 10 人次得 5 分,5-10 人次得 3 分,1-4 人次得 1 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50 检查内容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 构、职称结构 8 护士队伍 护士长能力 (30)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9 三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 人才培养 实 (10) 第 5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标准分 评分标准 50 能够独立开展器官移植的常规诊疗项目(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 胰肾联合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心肺联合移植;小 肠移植;器官移植后难治性排斥的诊断及防治;器官移植后常见 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具体标准如下:近 5 年开展肝移植病例数 300 例及以上得 10 分, 200-299 例得 5 分,100-199 例得 3 分,小于 100 例不得分;近 5 年开展肾移植病例数 600 例及以上得 10 分, 400-599 例得 5 分,200-399 例得 3 分,小于 200 例不得分;心、 肺、小肠、胰腺移植病合计例数 10 例以上得 10 分,5-10 例得 5 分,1-4 例得 3 分,小于 1 例不得分。开展 DCD 每例得 1 分,总分 不超过 10 分。专业特色显著,有 1 项器官移植诊疗技术达到国际 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器官移植相关的诊疗技术以第一完成单位获 国家科技进步 2 等奖及以上),得 10 分,省部级 1 等奖得 5 分。 5 评估前 3 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 2000 人次得 5 分;大于 1500 人次,得 4 分,大于 1200 人次,得 3 分,大于 1000 人次,得 2 分,大于 500 人次,得 1 分,低于 500 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评估前 3 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 3000 人次得 5 分;大于 2000 人次,得 4 分,大于 1500 人次得 3 分,大于 1000 人次,得 2 分, 大于 500 人次得 1 分,低于 500 人次,不得分。 移植后平均住院日 5 评估前 3 年,移植后平均住院日小于 15 天得 5 分,每增加 2 天扣 1 分,超过 26 天不得分。 检查内容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10 总体水平 (90) 平均年出院人数 第 6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检查内容 疑难病例比例 11 专业组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专业组 建设 (60) 各器官移植专业组的技术水平 和服务能力 技术特色 12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13 标准分 评分标准 25 评估前 3 年,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如再次肝移植,活体肝、肾移 植,腹腔多器官联合移植,血型不合肝移植,劈离式肝移植,合 并多脏器功能衰竭的肝肾移植等)的手术比例应大于 20%;每下降 5%扣 5 分;低于 5%,不得分。 10 有器官移植各专业组设置(肝移植,肾移植,心肺移植,胰腺移植, 小肠移植,多器官联合移植),3 个以上专业组且每个有独立病区 和专业技术队伍得满分;2 个专业组得 5 分;1 个专业组得 3 分。 50 列出代表各专业组水平的 2 种需脏器移植疾病,根据近 3 年病例 每 个 疾 病 提 交 1-2 数、平均住院日、治愈率、医院感染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份病例。 50 医院提供评估前 3 年的 5 项各种器官移植相关技术进行评估,每 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 5 分;根据每单项 技术的成熟度评分,总分 4 分,每单项技术推广应用 3 个单位得 2 分。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 30 分,缺 1 个扣 3 分。 60 由医院自行提供 6 个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 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 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 10 分。 诊治能力 (90) 疑难及危重病种诊治能力 第 7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14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 评估前 3 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本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疾病诊疗方面的 大于等于 3 项得满分;创新项目 2 项,得 5 分,1 项及临床诊疗水 新理念、新技术、新 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方法及开展 DCD 情 况等。 创新水平 10 2 项创新项目(各 5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 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 10 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 3 年,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 25%,得 5 分。不达 标,不得分。 创新能力 (30)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5 技术推广情况 10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 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10 15 辐射能力 (30) 评估前 3 年,每年接受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超过 5 人,得 3 分;4-2 人,得 2 分;1 人及以下,不得分。评估前 3 年,进修医 师覆盖的省份达 5 个省(区、市)以上得 2 分,2-4 个省(区、市) 得 1 分,2 个以下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每年赴国外和或省(区、市)外三级医院指导器官移 植手术超过 5 次,并有相应证明材料,得 10 分,2-4 次得 5 分,2 次以下不得分。 评估前 3 年,主持国际学术会议得 2 分;有 10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 议上作学术报告得 8 分,5 到 9 人次得 3 分,5 人次以下不得分。 第 8 页 共 13 页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5 合理用血 质量概况 16 (80) 10 评分标准 备注 评估项目:输血适应证是否明确、是否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输 血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申请用血的医生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 输血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对有输血反应的病例填写输血反应汇报 单并返还输血科、一次用血、备血超过 2000ml 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输血后是否进行评价等。具体内容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有 1 项次不合理, 扣 2 分。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 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 合理扣 2 分。 有完善的器官移植伦理管理制度和组织,得 10 分;不完善者不得 提供相应的制度文 分。 书 合理用药 20 移植伦理 10 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评估前 3 年,满意度大于 95%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 病人随访 20 是否已建立完善的随访系统,根据完善程度:很优秀得 10 分,优秀 得 9,良好得 8,及格得 6 分,不及格得 3 分。评估前 3 年,随访率 100%得 10 分,每下降 2%扣 1 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评估前 3 年内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第 9 页 共 13 页 序号 标准分 评分标准 60 根据重点病种(如肝脏移植,肾移植,肺移植,心脏移植,心肺联 合移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 生率综合打分(至少报告 2 个单病种)。 2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移植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 3 年,诊断符合率大于 95%,得 10 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 率 10 甲级病案率 15 评估前 3 年,甲级病案率大于 95%得 15 分,每降 1%,扣 2 分;有 丙级病历,不得分。 10 评估前 3 年,根据移植受者平均住院日、医院的出院人次、疑难 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打分。 10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20 评估前 3 年,大于 95%得满分,每下降 1%,扣 3 分。 10 评估前 3 年移植手术围手术期院内感染率、移植物失功率及死亡 率,综合打分。 检查内容 单病种 单病种质量 质量及费 17 用(80) 单病种费用 18 病区质量 患者移植受者平均住院日 (85)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 理质量评价标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 率 移植手术围手术期感染率、死 亡率 评估前 3 年,大于 70%,得 10 分。 第 10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检查内容 器官移植专科医生及专家出门 门诊质量 诊情况 19 (20)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五 科研与教学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0 评估前 3 年,每天均安排器官移植专科中级以及上职称人员准时 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 1 次门诊,得 10 分。有 1 人不符合 要求扣 2 分。 10 评估前 3 年,大于 95%,得 10 分。不达标不得分。 100 5 全国主委 5 分、副主委或学组组长 4 分,常委或学组副组长 3 分, 委员 1 分;省主委 3 分,副主委 2 分。1 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 职称登记 1 次。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可累积计分,总 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术影响 20 (15) 学术刊物任职 5 担任 SCI 收录杂志的主编 5 分、副主编 4 分,常务编委 3 分;中 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 4 分、副主编 3 分,常务编委 2 分;其它 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 2 分,常务编委 1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 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主办学术会议 5 评估前 3 年,主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得 3 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 2 分,省级学术会议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5 专科有 2-3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 研究内容系统、具体有成果得 5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 准分。 学术委员会任职 专科方向 21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第 11 页 共 13 页 备注 序号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国家级项目 14 评估前 3 年,主持 14 项以上国家级项目得 14 分,每 1 项得 1 分; 主持 973、863、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撑、科技部或卫生部 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 出青年基金项目 1 项得 3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部(省)级项目 2 评估前 3 年,有 4 项以上得 2 分,每少 1 项减 0.5 分。 检查内容 科研项目 22 (16) 国家级、 部(省)级科技奖励(一、 10 二等) 10 评估前 3 年,以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单位发表 SCI 论文合计 60 篇 以上得 10 分,每 6 篇得 1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100 篇以上得 5 分,每 20 篇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 利 3 评估前 3 年,每项发明专利得 3 分,新型实用专利或外观设计专 利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 评估前 3 年,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得 2 分。 4 评估前 3 年,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 4 分;未承担 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实习扣 3 分。 临床方向 SCI 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 23 的科研成 果(25) 24 评估前 3 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得 7 分;部(省)级一等奖得 5 分, 二等奖得 4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生教育 本科生教学 (14) 第 12 页 共 13 页 备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0 评估前 3 年,评估周期内毕业博士生大于 20 人、硕士生大于 30 人,得 10 分。不达标,不得分。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 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 继续教育 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 论坛) 25 (20) 10 评估前 3 年,国家级 1 项次得 6 分,省级 1 项次得 2 分,市级 1 项次得 1 份;举办培训班 1 次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 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评估前 3 年,培养合格率大于 95%,得 10 分;每低 5 个百分点, 扣 3 分。 5 评估前 3 年,主编 5 分、副主编 3 分,参编 1 分。 序号 检查内容 研究生培养 26 编写教材 3 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 (5) 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第 13 页 共 13 页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