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 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高[201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 (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 享,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我部决定开展国家精品开 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就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内容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课与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普及共享优 质课程资源为目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规律、展示教师先进教学理念 和方法、服务学习者自主学习、通过网络传播的开放课程。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 精品视频公开课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 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精品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 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主流文化、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 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 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以高等学校为主体,以名师名课为基础,以选题、内容、 效果及社会认可度为课程遴选依据,通过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 着力体现课程的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和新颖性。 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和师生评价遴选、社 会力量参与推广为建设模式,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同步上网。 ——整体规划、择优遴选。教育部对精品视频公开课进行整体规划,制订建 设标准。高等学校结合本校特色自主建设,严格审查,并组织师生对课程进行评 价,择优申报。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 ——分批建设、同步上网。教育部对遴选出的课程,采用“建设一批、推出 一批”的方式,在共享系统上和确定的公共门户网站上同步推出。 “十二五”期间,建设 1000 门精品视频公开课,其中 2011 年建设首批 100 门,2012—2015 年建设 900 门。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 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旨在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 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各专业 的核心课程为目标,通过共享系统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 务,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高校师生和社会力 量参与评价遴选为建设模式,创新机制,以原国家精品课程为基础,优化结构、 转型升级、多级联动、共建共享。 ——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教育部组织专家根据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 统筹设计、优化课程布局。高等学校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对原国家精 品课程优选后转型升级,并适当补充新课程,实现由服务教师向服务师生和社会 学习者的转变,由网络有限开放到充分开放的转变。 ——多级联动,共建共享。鼓励省(区、市)、校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 设定位,加强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通过逐级遴选,形成国家、省、校 多级,本科、高职和网络教育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 探索引入市场机制,保障课程共享和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计划建设 5000 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二、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和运行机制 (一)政策与经费支持。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纳入“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与教学改革工程”。对完成建设且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精品视频公开课,以及 符合建设标准、共享使用效果良好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二)技术与系统保障。 利用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 功能的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集中展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面向高校师生 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共享服务。并与国内教育网站以及国内主流 门户网站合作,通过接入和镜像等方式,借助各方优势,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广 泛传播,服务于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监督与管理。 根据国家关于网络监管的有关规定,建立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内容审查制度, 明确高等学校和教师建设国家精品开放课程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专家组织的作 用,保证课程质量。建立健全动态监测与监管机制,保证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内容 更新质量及课程共享的开放性、安全性,并及时反馈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使 用情况。 (四)推广与应用。 通过多种媒体和相关活动加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的宣传推广,促进国家精品 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加强对高校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公众的培训和引导,提高教 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引导社 会公众关注、使用和评价国家精品开放课程。 (五)知识产权保护。 重视国家精品开放课程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现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 框架下,以协议形式明确课程建设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保证国家精 品开放课程持续建设和共享。 三、组织管理 (一)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由教育部统筹规划,省(区、市)教育行政部 门负责向教育部推荐精品视频公开课,组织本地区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应用 和监管。 (二)高等学校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应充分认识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 作的重要意义,实行主管校长负责制,在政策、经费和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多 部门协调,精心组织课程建设和应用,把好课程政治关、学术关和质量关。 (三)充分发挥教育部本科、高职和继续教育各有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作用,组建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专家组,负责相关政策研究、课程遴选、 内容审查和运行评价。 (四)委托有关机构成立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技术研发、资源编审加工、 运营推广及相关服务工作。 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