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 1 2023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招标公告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3 年度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教育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 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 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 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 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 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 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 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 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 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23 年度共发布 12 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见附件) , 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 1 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每项 60 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 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 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 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 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 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 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 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 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 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 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 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 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 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 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 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 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 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 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 订的《投标书》 (2023 年 4 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 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 《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 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 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 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 5 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 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 5 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 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 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 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 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 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 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 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 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 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5.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 应在 2-5 年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为 2-3 年,原 则上不得延期。 6.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 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 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 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 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 能。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 关和学术质量关。省部级管理单位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 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 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 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 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 年内不得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 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 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 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 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 2 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 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其他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申报采用分级审 核管理制度。投标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 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 校)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 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 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 5 月 5 日至 6 月 5 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全国教 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 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 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 受理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 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 题请咨询 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省部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 6 月 6 日至 6 月 12 日。省部级管理单位完成本级审核及提交后,需将系 统生成的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汇总表和纸质《投标书》 盖章后于 6 月 19 日之前报送至全规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 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采用 A3 或 A4 纸双面印 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 6 份(原件 1 份,复印件 5 份)。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填报投标材料、审核,因错 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 行承担。 4.全规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 名单。投标人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 弃。 5.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 批后,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和全规办网站 公示 7 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5 日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