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 2017 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贯彻国家及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系统推进全面创新 改革试验和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任务,以积极推动高 校院所创新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培 育科技企业小巨人,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着力构建创业创新和 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品质西安”建设培育新的动力源 泉。 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撑计划 围绕《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重点任务, 选择一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探索科技成果使用权、 处置权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新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加 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紧 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 (一)高校院所创新改革试点工程。 支持高校实施科技成果使用权、 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新政策; 健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挂牌交易等相关政策;完善科研人员绩 效评价和职称评定机制;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新型创新服 务平台;培育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 支持科研院所建设创新研究院、产业研究院等集前沿研究、 — 1 — 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股权和 分红激励,加大核心人员和团队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支持 军工科研院所建立平台公司,鼓励科研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入股方 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 1.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已建立创新改革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已出台 本单位科技成果“三权”、科研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职 称评定等改革政策措施。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以 3 年为一个周期,按年度考核 创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配套项目执行情况,确定下年度滚动支 持内容和额度。 4.申报材料:创新改革试点方案(方案中应分项明确改革 试点的主要内容、创新方向与目标,以及配套项目说明与经费预 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书。2016 年度已纳入试点的十 家高校院所,只需提交 2016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17 年度创新改革 任务书。 (二)产学研协同创新工程。 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围绕提升龙头企业创新资源配 置和研发能力,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和平台,探索产学研 深度融合的企业创新人才激励和流动机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 化和产业化。 1.申报主体:企业。 — 2 — 2.申报条件:具有产业链整合和组织能力,上年度销售收 入不低于 5 亿元。企业总投入不低于 5000 万,申报时已完成投 入不低于 20%,且用于产学研合作的投入不少于 30%。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以 3 年为一个周期,按年度考核 创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配套项目执行情况,确定下年度滚动支 持内容和额度。 4.申报条件:创新改革试点方案(方案中应分项明确改革 试点主要内容、创新方向与目标,以及配套项目说明与经费预 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书。 (三)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工程。 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务本地企业技术进步,支持其开 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活动。 1.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在绩效评价、年度考核、职称评定 等方面有对科技人员开展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激励制度;申报 的项目处于在研阶段,已与本地企业签订技术研发合作协议或合 同;项目完成后须形成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合同。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4.执行期限:2 年。 5.申报材料:高校院所提交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申请者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合 — 3 — 作协议、技术需求方投入或承诺配套资金证明。 (四)技术转移转化奖励补助。 根据《西安市加快技术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试行) 》 (市科 发〔2016〕32 文号)等文件,对技术转移输出方、优秀技术转 移吸纳方、优秀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仪器设 备共享优秀单位,以及获得国家及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企业 创新团队兑现奖补。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41。 二、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 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 研发中心,创新商业模式,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 (一)瞪羚企业培育工程。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增材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 料、新能源等高端产业技术领域,支持一批瞪羚企业持续快速成 长。 1.申报主体:企业。 2.申报条件: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并 连续两年增长;主营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 细分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持续创新能力和快速增长潜 力;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 3.支持方式: (1)奖励补助:对近 2 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20%的 — 4 — 企业,或近 2 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在 10%至 20%且上年度研发 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的企业,择优分档给 予 最 高 100 万 元 的 研 发 补 助 。( 2 年平均增长率 =[ 2016年销售收入/2014年销售收入 -1]×100%) (2)优先股加后补助:对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 未来 3 年预期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15%,择优给予每户 500 万元优先股方式支持(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对执行期满后发展指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企业,择优 分档给予后补助。 4.申报材料: (1)申报奖励补助支持方式的企业,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企业主营所属技术领域情况及其所处状况、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表 2)、近 3 年审计报告、知识产权 证明等。 (2)申报优先股加后补助支持方式的企业,企业基本信息 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发展规划、重点研发或产业化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方案、近 3 年审计报告等。 (二)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以培育发展规模以上科技企业为重点,支持区县(开发区) 、 产业基地出台扶持政策,完善发展培育措施,提升企业和区域知 识产权发展能力,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共同壮大一批优势科 技企业。 — 5 — 1.申报主体: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 2.申报条件: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有明确的培育目标, 并有相应的支持资金和政策措施。纳入联动支持范围的企业须有 自主知识产权或为科技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未来 2 年预期达到 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 (市级、国家级)和市级小巨人企业行列。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对区县(开发区) 、产业基地按照 “分类划档,扶优助强”的原则,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4.申报材料: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 2017 年度本级重 点企业扶持工作方案(含拟出台政策措施、本级支持经费、拟支 持重点企业的现状和发展目标等) 。 (三)区域创新发展示范专项。 1.支持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科技企业 培育、科技服务业发展、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创 业创新的孵化载体能力建设、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和重大科技招商 引资项目等方面,本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2.对西户科技创新园省级高新区建设、西安环大学创新产 业带、西安航空科技创新创业中心、文化科技创业城等区域创业 创新的重大项目,依据项目进度和 2017 年建设计划方案,持续 予以滚动支持。 3.支持能够显著促进区域经济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招商 引资、研发中心(平台)建设、科技园区建设项目。此类项目由 — 6 —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产业基地)管委会与市科技局、财政局协 商,报市政府审批确定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四)企业创新奖励补助。 对 2016 年获批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 给予 8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对 2016 年首次认定的 国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补助。 企业提交符合奖励补助条件的佐证材料。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39,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区县): 86786633。 三、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 围绕技术转移、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与科技咨询、 科技金融及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完善科技服务创新体系,重点 培育壮大一批科技服务业企业、服务机构和平台,提升科技服务 的整体能力与水平,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一)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 在技术转移、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与科技咨询、 科技金融及知识产权服务等重点科技服务领域中,支持一批具有 示范作用的企业,提升科技服务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1.申报主体:科技服务业企业。 2.申报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属于科技服务业领域,近两年年均销售 收入不低于 1000 万,且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15%;已 — 7 — 形成较成熟的科技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有成功的科技服务案例, 形成的主要收入能计入“西安市科技服务业领域收入” 。 (2)符合《关于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通知》(市发改服 发〔2015〕377 号)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 3.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1)企业近两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 15%;近两年年 均销售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分别给 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80 万元、100 万元补助。 (2)对经市统计局认定 2016 年新增的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 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 4.申报材料: (1)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上年度财务 报表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等。 (4)企业科技服务情况的有关资料,例如:科技服务项目 支出和收入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资料真实 性负责的声明。 (二)科技服务业重点项目。 — 8 — 以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入的方式,支 持一批科技服务业骨干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实现科技服务业企业群体快速发展。项目申报事宜见《2016 年 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征集指南》。 (三)科技服务业示范平台和机构。 重点支持以西安科技大市场为代表的科技服务平台、企业孵 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服务机构,提升科技服务整体效 能,促进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1.申报主体: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和机构。 2.申报条件: (1)已建成的科技服务平台和机构,平台具备完善的硬件 设施,有专门的研发与运营服务团队,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拥 有成功的服务案例,有稳定的市场化服务收入,形成了较成熟的 商业模式。 (2)已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独立的 物理空间和布局,具备企业孵化服务的办公环境及融资、技术创 新、商务等基本条件,运行状态良好,围绕创业创新积极开展活 动,择优给予奖励。 (3)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成员单 位数量不少于 10 家;联盟符合西安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产业方 向,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稳定的活动经费,资源整合能力强、 — 9 — 龙头企业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示范作用明显;联盟应以服 务产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为首要目标,在规范管理、产业 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源配置、联盟 标准化工作促进、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 质性工作。 3.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1)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奖励补助方式见《西安市小微 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第一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 (2)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择优给予 10—30 万元的奖励补助。对没有获得社会组织登记或工商注册 登记的联盟,奖励补助对象为牵头理事长单位,奖励补助经费用 于支持联盟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 4.申报材料: 西安市 2017 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申请报告;联盟 协议或章程,必须有联盟成立日期及发起单位盖章;联盟理事长 单位、秘书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已获得社会组织登记 或工商注册登记的联盟,提供相关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39。 四、两创基地建设计划 按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目标要求,支持创 — 10 — 业创新空间和孵化载体建设,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支持项目 团队和个人在西安创办企业,营造我市促进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 良好氛围。申报事宜见《西安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第一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五、科技金融结合计划 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完善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通过市、 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产业园区)联动,支持金融服务机构、 创业投资机构积极为科技企业服务,优化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环 境。 (一)科技信贷。 通过科技金融合作,推进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为科技企业 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信托、集合贷款、投贷联动、政策 增信等服务。对经推荐并获得合作银行贷款的科技企业,涉及知 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合作担保机构开展的科技 贷款业务予以担保补助;对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融资业务 发生坏账损失和担保代偿时,给予风险补偿。优先支持瞪羚企业 的融资需求。 按照《西安市科技金融结合信贷业务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同时对 2017 年科技企业融资需求进行征集。 (二)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引导。 与参与创新改革试验的高校院所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 孵化科技成果完成人或团队创办的科技企业;与科技企业孵化器、 — 11 — 双创基地、创投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联合设立子基金,支持初 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对高端人才创业项目、高校院所重大成 果转化项目,通过普通股或优先股予以支持。 按照《西安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实施方案》 (市科发 〔2014〕 18 号)组织实施。 (三)科技金融合作联动。 根据区县(开发区)制定的科技企业融资支持政策,通过市 级与区县、开发区联动支持的方式,共同推进区县(开发区)科 技金融结合业务开展。 1.申报主体: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 2.申报条件:区县(开发区)、产业基地制定科技企业融资 支持政策,并在市科技局备案;贷款贴息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支持方式:奖励补助。市级贴息补助金额核算,按照区 县、开发区兑现中小微科技企业(当年未获得市级信贷贴息支持 的)贴息政策资金的 20%,单户不超过 10 万元,给予区县和开 发区补助支持。 (四)创业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 科技企业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后,根据科技企业获得的实 际投资额,对创业投资机构和科技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创业投 资机构投资科技企业最终所产生的投资损失给予风险补偿。 按照西安市科技企业吸引创业投资奖励和风险补偿的相关 — 12 — 办法执行。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44。 六、知识产权强市计划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区域创新 体系,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完善专利 服务运营体系,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能力。 (一)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项目。 支持区县(开发区)在知识产权密集行业,遴选一批关联企 业综合施策,采取一产业一方案的办法,提升产业知识产权市场 竞争力;积极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建立专利导航产业 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1.申报主体:重点区县(开发区)、产业园区等。 2.主要内容: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机制和基 本数据库,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专利导航,开展企业知识产 权侵权预警分析,实施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组织开展专利运营试点等。 3.申报条件:申报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属于《专利密集 型产业目录(2016)》(试行),且为本区域重点和优势培育产业, 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础、明晰的产业界限和范围、可操作的 培育计划方案、良好的区域带动示范作用。 4.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5.执行期限:3 年。 — 13 —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工作方案及培育企业目录。 (二)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区县(开发区)、产业园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组 织开展专利综合执法、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促进区域 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维 权援助制度,把专利指标纳入区域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知识 产权发展水平。 (三)专利政策资助项目。 兑现《西安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资助办法》(市科发 〔2014〕77 号)。密集型产业培育企业及相关小微企业,不重复 享受有关专利资助政策。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35。 七、农业科技创新计划 落实《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 〔2016〕40 号)围绕西安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技术需求,组织技 术创新、应用示范和技术服务,培育优秀品牌,促进产业提质增 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主导产业技术创新与示范。 围绕粮食、蔬菜、果品等区县主导产业发展,在新品种选育 引进、新技术研究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养殖新技术推广、 “互 联网+”智慧农业示范等方面,支持农业示范园区、企业、合作 社联合高校院所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示范推广;支持高 — 14 — 校院所在西安建设试验站、试验点和成果转化基地,开展技术示 范;支持高校院所及市级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等围绕区县主导产业 重大技术需求,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重点支持以产业链为 纽带的跨单位、跨区域的联合技术研发。 1.申报主体:示范类为区县科技局,研发类为高校院所及 市级农业科研推广单位。 2.申报条件: (1)示范类项目。项目的主要实施单位为市级及以上农业 示范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和省市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 10 人 以上的专家团队作为技术依托。种植类的核心示范区面积 500 亩 以上,产业示范面积 5000 亩以上;养殖类的核心示范场牲畜(猪、 牛)年出栏 5000 头(禽类存栏万只)以上,养殖面积 50 亩以上。 (2)研发类项目。有 5 人以上技术团队,首席专家应有副 高以上技术职称,应与区县优势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 科技示范园区等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项目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 4.执行期限:示范类 2 年,研发类 3 年。 5.申报材料: (1)示范类。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自筹资金承诺 书;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的合作协议(与技术团队专家的合 作协议须有专家本人签名及专家所属单位盖章);项目单位工商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土地流转协议。 — 15 — (2)研发类。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承担 单位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包括各自参与人员情况、 技术分工、预期经济技术指标、经费支出计划等)。 6.组织流程:示范类根据项目实施地域,由区县科技局申 报,每个区县不超过 2 项;研发类由高校院所科研管理部门组织 推荐。 (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农业科技示 范、推广、培训等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支持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 选聘并开展相关工作,培育市级农村科技示范户。 1.申报主体: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或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具有相对独立地 位的技术服务实体或组织,主要包括西安星火科技 12396 区县分 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西安建设的实 验示范站等;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选聘与农村科技示范户培育, 按照《西安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组织由 高校、科研院所及区县科技局组织推荐。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有较强的技术服务与推广、咨询与 培训能力,专职人员 3 人以上;有持续的技术开发与服务经费来 源;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及服务网络;服务活动场所不低于 100 平 方米。 3.支持方式:后补助。 — 16 — 4.申报材料:《西安市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后补助项目 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流程:按照年度全市农村科技服务工作任务,由项 目承担单位申请备案后,先自筹经费组织项目实施,完成相应目 标任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评估后给予相应经费补助。农业 科技特派员及农村科技示范户由高校、科研院所及区县科技局按 照相关要求统一推荐。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33。 八、社会发展引导计划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 以“品质西安”建设的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建设全面创新 改革试验区、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陕西自贸区(西安) 等开展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1.支持方向: (1)“品质西安”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围绕西安经济发 展、城市治理、对外开放等策略与措施开展的研究。 (2)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问题研究。围绕国家授权的 17 项改革举措,研究组织实施的方法路径、改革经验的梳理总结、 新形势新问题的应对举措等。 (3)陕西自贸区(西安)“相关政策研究。围绕航空航天、 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能源金融四大产业,研究扩大开放的正面 清单,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探索有效路径,更好支撑“一带一路” — 17 — 战略的实施。 (4)“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城市建设研究。科技资源集 聚中心、科技创新交流中心、科技成果国际交易平台等建设研究。 2.申报主体:有管理学科的高校院所、研究机构等。 3.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申报项目必 须在指南所列的支持方向上选题,题目自拟;研究成果应突出系 统性,政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4.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5.执行期限:1 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研究大纲、项目负责人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二)医学研究项目。 加快医学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治疗应用转化,培养一批有较 高水平的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技术人才,重点支持公共研发平 台和重大应用研究,提高我市医疗水平。分为临床研究项目和重 大研究项目。 1.支持方向: (1)临床研究项目:心血管、肾病、消化系统、骨病、妇 儿、眼病、口腔、皮肤病等各类多发常见病临床应用关键技术研 究;心理卫生与心理健康技术研究、地方病发病机理及综合防治 研究、艾滋病防治临床应用技术等的研究。 (2)重大研究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在自己优势特色临床专 — 18 — 科方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和提升临床研究能力的公共研究平台 建设项目。 2.申报主体:省、市三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3.申报条件: (1)临床研究项目。具备良好的研发队伍与设备等基础条 件,有前期研发基础;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有充分的 可行性安全性论证、安全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应提交本院医学 伦理审批证明;具有医学研究生学历,年龄 45 岁以下的医疗人 员申请项目数量应占本单位的 40%以上。 (2)重大研究项目。须是本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特色临床 专科,在我市临床医学研究领域有一定优势,具有较强的科研实 力,拥有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和诊疗等方面的人才队 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高职称医师人数不低于 3 人, 科研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 和基础设施,单位投入该项目的科研资金不低于 80 万元。 4.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5.执行期限:3 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负责人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前期研究的相关证明。 7.申报流程:临床研究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申 请项目初审,并统一报送;重大研究项目由西安市卫生局推荐, 市科技局与卫生局联合考察,专家论证评审后确定。 — 19 — (三)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围绕我市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在科技惠民、生态环境保 护、节能减排、污水中水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 推广应用和重大技术的集成示范。 1.支持方向: (1)重点项目。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及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区 民生领域的重点需求,作为科技惠民专项计划组织单位,通过选 用社会发展领域先进适用技术在较大范围内的集成示范和推广 应用,切实解决问题,明确目标和考核指标、实现预期效果。项 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2)一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治污减霾、大气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处置、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先进 技术示范工程。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先进技术: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先进新 能源技术集成、高效节能产品的应用示范。 节能减排:工业节能减排技术研究与示范;建筑垃圾处置及 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 备研究开发;绿色建筑节能材料新产品等。 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等信息化应用示范 工程。 2.申报主体:企业或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 3.申报条件:具备开展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的基础条件及 — 20 — 技术装备,为项目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技术工艺先进、示 范区域和示范工程明确;示范项目在西安地区推广应用,须出具 应用示范工程合作方的合同或合作意向、相关管理部门工程项目 证明;项目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 4.执行期限:一般为 2 年。 5.申报材料:可行性报告。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47。 九、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一)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围绕产业技术进步和社会事业发展,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等领域有组织的开展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对西安统筹 科技资源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此类项 目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二)科技公共服务项目。 支持西安科技大市场运营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计划管理和科 技宣传,按照项目合同兑现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资金及其它节点计 划资金。此类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三)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补贴项目。 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市政办发 〔2014〕 26 号)文件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控,推进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具体实施办法附后。 本计划咨询电话:86786645,新能源汽车:86786639。 — 21 — 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补贴项目 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市政办发 〔2014〕 26 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强新能 源汽车安全监控, 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特设立此 专项。 1.申报主体: 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运营企业;新能源汽 车数据平台建设运营企业;充换电设施数据平台建设运营企业。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在西安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和照章纳税、依法 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对象(项目)知识产权明 晰、无侵权及权属纠纷。 综合平台: (1)具备平台软件自主研发能力,具备平台运营管理能力, 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具备公共政策服务能力,能够为政府部门提 供服务和支撑; (2)具备跨企业、跨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能力,制订平台 数据技术标准,有效整合不同企业平台的信息资源;有新能源汽 车及充换电设施政府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的优先。 (3)具备公共充换电服务能力,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电动 — 22 — 汽车及充换电设施信息,能够提供便捷的查询、导航、充换电、 支付结算服务。 (4)具备严格的保密制度,能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严格保 守技术和商业秘密;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要求。 (5)自身不参与新能源车辆或充换电设施的制造和运营, 与车企和充换电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专业平台: (1)具备平台运营管理能力, 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保证新 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营。平台具备数据输出能力,确保 采集数据可实时上报到市级平台。 (2)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应具备新能源车辆监控能力。可 实现企业车辆静态注册数据管理功能,基于地理信息系统采集车 辆实时运行状态,满足政府安全监控预警需求,为企业用户提供 管理服务。 (3)充换电设施数据平台应具备充换电设施管理能力。可 实现充换电场站及充换电设施资产及服务信息的管理功能,实时 监控充换电设施忙闲、故障状态及安全信息,统计充换电量数据, 满足政府管理需求,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充换电服务。 3.资金来源:西安市新能源推广应用专项补助资金。 4.支持方式:依据项目实际投入、分阶段采取后补助方式 予以支持。综合平台建设费用与补贴资金比例为 1:1,最高不超 过 1000 万;专业平台建设费用与补贴资金比例为 1:0.5,最高不 — 23 — 超过 500 万。 5.执行期限:2 年。 6.提交材料: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补贴项目申 请表;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 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相关 证明材料。 7.申报流程:在“西安科技网”上下载申报材料,申报材 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西安市科技局高新处(市政府 2 号楼 710 室)。 联系电话:86786639。 — 24 — 附表 1 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时间: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备注 — 25 — 附表 2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属性 部门编码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资金总额: 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上级财政补助 资金 本级财政补助 资金 自筹资金: 自有资金: 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其他渠道: 其他资金: 上级部门补助 资金 国债转贷 其他渠道 ( ) 项目概况 项目可行性简要分析 项目实施内容(标明起止时间)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一级指标 年度目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申请专利数 专利授权数 知识产权 长期绩效指标 软件著作权授权 数 发表论文 产出类指标 著作 制定标准数 其他成果 — 26 — 填补技术空白数 获奖项数 指标值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其他成果 其他科技成果产 出 指标值 备注 指标值 备注 研发开发情况 产出类指标 人才引进 产业化情况 引进高层次人才 培养高层次人才 新增产能 新增产能利用率 项目预计销售收 入 项目预计利润总 额 长期绩效指标 经济效益 效果类指标 项目预计税金 企业预计销售收 入 企业预计利润总 额 企业预计税金 社会效益 新增就业人数 技术成果交易额 节能环保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申请专利数 专利授权数 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授权 数 发表论文 著作 制定标准数 年度绩效指标 填补技术空白数 产出类指标 获奖项数 其他成果 其他科技成果产 出 研发开发情况 人才引进 产业化情况 引进高层次人才 培养高层次人才 新增产能 新增产能利用率 — 27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项目预计销售收 入 项目预计利润总 额 经济效益 年度绩效指标 效果类指标 项目预计税金 企业预计销售收 入 企业预计利润总 额 企业预计税金 社会效益 新增就业人数 技术成果交易额 节能环保 其他说明的问题 部门(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审定意见(盖章) 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 — 28 — 单位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5 日印发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