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限用于基本经费).docx
北京农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申请表 (限用于基本经费) 申报(联合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申报类别 零星维修□ 小型维修□ 中型维修□ 大型维修□ 紧急维修□ 申报原因(可附报告): 申报(联合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项目预算书(提供设计方案、图纸、水电等内容信息,如对施工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可另附 项目联系人: 经费主管处意见: 计财处意见: 联系电话: 审计处意见: 国资处意见: (三十万元以下有国资处 造价审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主管申报单位校领导意见: 主管财务校领导意见: 校长意见: 学校办公会或常委会意见: 学校办公室盖章 注:1.二级学院和课题负责人不能单独负责申报维修改造项目,需由有关单位(基建处及后勤服务集团或 科技产业集团)具体负责并与二级学院和课题负责人共同完成申报工作。 2.零星维修:是 20 万元(不含)以下的维修;小型维修:是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不含)以下的维 修; 中型维修:是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不含)以下的维修;大型维修:是 100 万元以上的维修。 3.如用科研课题经费进行维修改造用此表申请。 4.财务审批按学校权限规定。 5.本表格一式三份,由项目申报单位、国资处和建设单位分别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