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doc
附件 1 县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 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 二、前期工作基本到位,已组建项目法人,已完成审批、 核准或备案等手续,建设用地基本落实,具备半年内主体建 筑基础施工的条件。 三、建设资金基本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四、项目申报标准。县重点项目要求概算总投资:基础 设施类项目 1 亿元以上,社会事业、产业发展项目 0.5 亿元 以上;同时,年度计划投资均应在 300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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