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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报告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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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报告正文.doc

2019 年度南县信访局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20】第 0063 号 目 内 容 录 页 次 一、绩效评价报告 1-5 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6-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266 号弘林大厦 707 房 电话:0731-82561635 传真:0731-82561635-8001 邮编:410000 2019 年度南县信访局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绩效评价报告 勤信湘专字【2020】第 0063 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 《预 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湘财绩〔2015〕15 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 号) 、 《南县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政发〔2014〕7 号)以及《南县财政 局关于对 2019 年度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南财绩函〔2020〕9 号) 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7 月 8 日对 2019 年度南县信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实 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自评的基础上, 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 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2010年10月8日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县矛 盾纠纷调处中心的通知》(南办字[2010]43号),为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有 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经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南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中心下设 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信访局。 主要职责:一是全权负责排查、受理和调处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信访突 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矛盾纠纷的信息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 1 工作情况。二是及时受理、有效化解反映到中心的矛盾纠纷;组织召开个案听证会议 和聘请律师参与调处工作。三是对发生在乡镇、县直部门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乡镇、 县直部门不能有效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案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主动出击进行化解。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绩效目标 整合力量,进一步发挥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理念,实现联合接访的作用。 2、年度绩效目标 推 进 依 法 逐 级 走 访 、 诉 访 分 离 、 网 上 信 访 和 积 案 化 解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项目 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专项经费的使用效 益,完善预算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性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对 2019 年度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 财绩函〔2020〕9 号)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南县信访局 2019 年度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采取现场询问、走访 调查,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资料等方式进行。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填报相关资料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对矛盾 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进行现场绩效评价。包括采取现场询问等方式听取情况汇报, 核查资金使用等有关账目,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分析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 对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依据《南县信访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 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 三、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 南县财政局安排 2019 年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 28.00 万元,实际拨付 28.00 万元,资金到位率为 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南县信访局共收到2019年度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28.00万元。2019年度共支 出28.32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28.00万元,其他资金0.32万元。超预算支出0.32 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支出内容 金额 培训费 4,259.00 差旅费 71,674.00 会议费 13,803.00 办公费 36,095.00 坐班津贴 89,970.00 伙食补助 62,440.00 办公设备购置 4,979.00 合计 283,220.00 四、项目主要绩效 一是及时处理网上信访系统来访、来信及投诉件。 2019年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办理来访112件,来信119件,网上投诉560件。 二是通过对全县信访维稳工作的沟通,及时有效化解本地社会化矛盾纠纷,降低 了信访人员向上级相关部门上访次数。 2019年度县本级共接待群众535批3387人次,较去年基本持平,其中集访164批2893 人次,个访371批494人次。到市上访共9批31人次,较2018年同期下降13.80%,其中集 访2批19人次,个访8批12人次。赴省上访共97批147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8.1%,其中 集访2批18人次,个访95批129人次,个访333批343人次。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5批 4.5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59.09%。 南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019年度处理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达99.8%,按期办结 率99.30%、群众满意率99.5%、参评率81.00%、网信占比69.3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待加强 1、出差无出差审批表。如2019年12月9号凭证,付专项差旅费24,150.00元,附件 均无出差审批单。 2、大额支出未签订合同。2019年12月11号凭证,支付湖南跃海律师事务所坐班费 10,500.00元,取得湖南跃海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10,500.00元,发票内容为法律服 务费。未与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3 、 专 项 资 金 用 于 日 常 办 公 经 费 开 支 。 如 2019 年 11 月 4 号 凭 证 , 支 付 办 公 费 27,709.00元,由南县南洲芙蓉兴盛超市南州桥店于2019年10月21日开具发票4张。发 票内容为矿泉水、茶叶、纸杯、记事本、垃圾袋等文化、日杂用品。 4、专项资金用于发放伙食补贴,无相关文件及发放标准。2019年度共支付伙食补 助费用62,440.00元,信访局人员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其他部门抽调人员按每人每 月28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基层处理信访纠纷待加强 2019年度信访人员向上级相关部门上访率虽然有所下降,但县本级接待群众上访 率无下降趋势。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应制定合理、合规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合理、合规,不得将日常支出范围列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项资金,杜绝变相挤占、挪用或者超范围使用专项 资金。 出差应按照《南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 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不得违规发放各种补贴。相关补助发放应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支撑。 对大额支出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合同内容,保证业务质量要求,保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队伍、机制和保障建设 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逐步实现矛盾纠纷案 件不出现越级非访,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 4 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更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七、评价结论 南县财政局通过项目实施,及时处理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对照 2019 年度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 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88 分,财政支出绩效等 级为“良”。具体评分见《南县 2019 年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表》 。 附件:1、南县 2019 年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分所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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