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赫山区审计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 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赫山区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 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 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 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 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 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 况,提出完善调控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4.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 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 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1 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区本级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 事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决算;区直各部门、事业 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政收支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财政 资金的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 决算;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 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投资效益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属 国有资本占控投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区 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设在区域外机构的国有资产、财政收支情况; 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区人 民政府接受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 目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 的其他事项。 6.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7.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 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 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 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2 9.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 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相关重大案件。 10.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 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1.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本部门的应用,组织机关实施管理 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赫山区审计局是赫山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其经费来源是 财政全额拨款。现有工作人员 27 人,临时聘用人员 2 人,退休 人员 17 人。全局共设五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二级单位,即办公 室、财政金融审计室、行政事业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法 规(审理)室和建设项目投资审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审计局 2017 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有本级,没有其 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 有赫山区审计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 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预算,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拨款 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 3 (一)收入预算。2017 年预算数 665.2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拨款 295.8 万元,其他收入 369.4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 加 107.6 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及公务费增 加以及人员工资的提标;二是开展政府投资委托审计项目增加 支付委托审计服务费;三是财政增加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 出。 (二)支出预算。2017 年预算数 665.2 万元,为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 107.6 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 是一是人员增加及公务费增加以及人员工资的提标;二是开展 政府投资委托审计项目增加支付委托审计服务费;三是财政增 加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5.8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 下: 1、基本支出:2017 年年初预算数为 241.8 万元,是指为保 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用于局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 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 年年初预算数为 54 万元,是指单位为 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审计支出、审 计外勤补贴等。其中:专项审计支出 34 万元,主要用于统一 组织项目组织协调管理专项支出,对参与全省、市统一组织审 4 计项目专项补助、其他专项审计项目支出等。审计外勤补贴支 出 20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计人 员外出审计期间的全部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 年局本级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当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4.7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增加 4.3 万元, 上升 21.07%。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财务 制度和开支标准办理,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 18.8 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 8.5 万元,公车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4.3 万元(均为公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会议费 6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16 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本年没有本项发生额。 六、名称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 5 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 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 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6

赫山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