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 培养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 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 养计划管理办法》,我校开展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现将 2023 年度选派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中国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国外相关科研机构 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 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 6—12 个月。 本年度录取人员须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派出。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 报与中科院或我校签署过合作协议的项目。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 前须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六)优先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 1、境外接收单位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大学(含科研 机构)或学科排名前 100(主要参照上海交大 ARWU 排名); 2、境外接收单位为访学国家排名前列或重要的高校或 科研机构; 3、境外接收单位为中科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 单位; 4、所在研究生培养机构与境外接收单位有实质性合作, 或国内、外导师间已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 三、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获得如下资助: (一)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 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 (二)往返国际旅费 1 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 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申请者均需通过研究所、院系统一申请,我校不接受个 人直接申请。 研究所、院系按照本单位在读博士生数的 2%推选综合 项目人数(在读博士生数不足 100 人的推选名额为 2 人,超 过 100 人的推选名额按照 2%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其余 项目内容详见《2023 年度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项目介绍》 (附件 3) 。 请各研究所、院系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前将下列所需 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处,同时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 三层文件夹: 第一层文件名:“单位代码—XX 研究所—2023 国际合作 培养计划”。 第二层文件名:“子项目名称”,分别为综合项目、中丹 项目、国际伙伴计划。 第三层文件名: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 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 1)纸版、 电子版(Excel 格式)一式 1 份,请研究所、院系按推荐顺 序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 2)纸版、电 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为 PDF 格式)一式 1 份,研究所、院 系须加盖公章。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 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 “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 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 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补充材料”(只需电子 版,均为 PDF 格式,不超过 10MB): 1. 外语成绩证明,如雅思、托福、GRE 和 CET6 等证书 扫描件。 2. 外方邀请信。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 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 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 在学期间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摘要页)或文章录用函 (并附导师签字)及专利证明书等。 4. 获奖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中丹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人,还需报送《中 丹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纸版、电子版)(英文,附件 4) 一式 1 份。 联 系 人:李茂力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电子邮件:lianpei@ucas.ac.cn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 19 号(甲)中国科 学院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 1. 2023 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 2. 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 3. 2023 年度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项目介绍 4. 中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 5. 签署对外合作协议单位名单 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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