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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林业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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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绥宁县林业局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 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 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 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资 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 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 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 教育和外事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 绥宁县林业局属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97 人,林业局下设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股、 1 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股、自然地与野生动植物 保护股、山林纠纷林调处股8个行政股室;绥宁县林业综合服务 中心、绥宁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绥宁县林产业发展指导中 心、林业企业管理服务站、林业综合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 3、资金支出管理:2021年整体支出5866.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66.55万元,项目支出为4400.28万元。 4、年度重点工作为: (1)营林生产工作 完成造林面积 2.6 万亩,其中重点工程 1.1 万亩、其它造 林 1.5 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 3.6 万亩,其中重点工程 1.64 万 亩、其它退化林修复 1.96 万亩。完成森林抚育 6.5 万亩。完成 封山育林 5.2 万亩。完成人工种草 0.05 万亩、草原改良 0.18 万亩。 组织我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到武阳镇马鞍山纪念园,以“联 村建绿”的方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成县级义务植树基地 1 处,面积 100 亩,义务植树 95 万株,组织全县适龄公民参加义 务植树达 21.3 万人次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 93%以上。结合 乡村绿化建设,补充调查 112 棵古树名木的调查登记挂牌,并 输入全国古树名木保护互联网,明确其身份,全县古树名木登 记挂牌共计 6136 棵。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2 完成了人工驯养繁殖户的“转型转产帮扶进度”工作。加 强疫情监测和防控新冠肺炎病毒工作,及时对各个人工驯养繁 殖场所和餐饮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开展了松枯死木全 面清理工作,共清除疫木 4826 株。积极开展了“专项行动”及 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日和爱鸟周宣传工作。 (3)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 共发放“创森”宣传手册 20000 本、宣传短信 17 万条,制 作大型高炮宣传牌 5 块,制作科普宣传橱窗 26 个,固定宣传牌 366 块,修建创森宣传步道 3 千米、宣传廊道 1 千米,完成地图 类生态导向指示牌 466 块、指向类生态标识牌 1500 块。 全年共完成荷叶公园 500 亩的森林抚育和珍贵乡土树种补 植补造、1780 米防火林道的修建和绿化、1680 米游步道的修建、 3 座公园凉亭的修建,10 个乡镇城镇绿化、6 个乡镇休闲公园建 设和 60 个村庄绿化,7 个秀美村庄示范村和 1 个秀美林场的建 设,开展对关峡至乐安公路两旁道路枯死木和枯死枝的清理和 空地的补植补造,对我县现有公园和森林康养基地进行立牌。 使我县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4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3.47 平方米,城区公园绿地 500 米服务半径对居住区覆盖率 100 %,水岸平均林木绿化率达到 92.65 %,道路平均林木绿化 率达到 81.12%。 依托湖南省三湘绿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撑单位, 3 对照《湖南省绥宁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8 年)》和《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城市森林网络、 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 等 5 个建设指标建军设完成情况的自查和湖南省绥宁县森林城 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报告的编写。并圆满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 建核验专家的检查验收,在全省的排位中名列第三位。 (4)林长制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印发了《绥宁县全 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成立了绥宁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明 确了县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和县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及其职责。全县 17 个乡镇、一保护区、一湿地公园、四个国有 林场都已出台印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乡镇 (场)林长办,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体系。明确在基层 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域负 责的村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成立绥宁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人员 5 名,专职负责林长制工作,确保了我县林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长三员”网 格化管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具体完成了以下 工作:一是明确“一长三员”及其责任区域,名单、责任区域 清单并报市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备案,将纳入林长制智慧管理平 台;二是已组建“三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三是科学划定 4 责任区域,将“一长三员”纳入网格体系;四是规范设立公示 牌(省里统一标准),公布“一长三员”名单及相关内容,在本 月 24 日前全县所有的公示牌制作已完成,本月 30 日前已全部 安装到位;五是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各项工 作制度及职责公布上墙;六是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同 步推进。 (5)资源管理工作 全县共发放林木采伐蓄积 87354 立方米、出材 55632 立方 米(集体林采伐蓄积 66882 立方米、出材 42446 立方米,国有 林采伐蓄积 20472 立方米、出材 13186 立方米)。 开展森林督查工作,2021 年判读变化图斑分布在全县 16 个 乡镇、4 个国有林场和木材公司,图斑共 239 个,核实细斑数 328 个,经核实,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或违法违规采伐林木图斑 39 个,其中违法违规使用林地 28 起(41 个细斑),面积 24.1274 公 顷;违法违规采伐林木 11 起(11 个细斑),采伐蓄积 117.5 立 方米。 开展黄桑区域纳入南山公园相关工作。争取将黄桑纳入南 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 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已核实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32 宗,其中临时用地没有恢复生产条件 3 宗、已审批少批多占 14 宗、森林督查 4 宗、本次行动发现 11 宗;根据上级要求对 2013 5 年以来的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清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摸排 永久性、临时性占用林地 120 宗,并对排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的案件及时移交当地党委政府、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县森 林公安局依法依规查处。 积极开展林地审批工作,全年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林 地省级审批 15 宗,占用林地面积 16.104 公顷;临时性使用林 地县级审批 2 宗,占用面积 3.0968 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 项目县级审批 16 宗,占用林地面积 7.0964 公顷,合计共征占 用林地面积 46.4307 公顷、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3068994 元。 全年共处理各项林业行政案件 8 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 途 7 起;滥伐林木案 1 起,共收缴罚款 460 余万元,有效的保 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共完成森林保险面积 351.82 万亩(其 中商品林保险面积 269.86 万亩、公益林保险面积 81.93 万亩) 。 全县国有和集体的天然商品林 2021 年度应发放管护补助面积为 52.66 万亩(国有的 0.66 万亩,集体的 52 万亩),到目前已造 册发放面积 45.3 万亩,历年来未发放的资金(2016 年至 2020 年共滞留资金 780 多万元按纳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和当时的发放 补助标准造册补发)和今年造册的发放面积资金在等财政拨付, 剩余的 6.7 万亩已签订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合同,正在造册, 走程序发放。 6 生态公益林管理,全县共择优聘用护林员 181 名,其中乡 镇集体 126 名,国有林场 55 名;通过区划界定和补充调整完善 落界,全县有公益林面积 838672 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610453 亩、省级公益林 228219 亩) ,其中集体和个人部分为 769741 亩, 国有部分 68931 亩,并将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1467.96 万元发放到位,其中国中央财政补偿基金 949.83 万元、省财政 补偿基金 5189.13 万元。 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县 559 名生态护林员进行平时 监管、年终考核,并将 559 万元护林员工资发放到位。 (6)森林防火工作 重点防火期内在各乡镇开展流动防火宣传。全县范围内张 贴各类防火宣传标语 1800 多条,横幅 150 多条,发森林防火短 信 1.8 万多条。申报防火码 8 个(含入口码和出口码,其中黄 桑保护区 2 个、堡子岭林场 4 个、寨市林场 1 个、庙湾林场 1 个);全县发生的森林火灾较以往大幅减少。 (7)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为全县 12 个乡镇 40 个村办理不动产证相关手续 129 宗, 涉及面积 5681.26 亩。办结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案件 2 件。指导 乡镇办理山林权属纠纷案 6 件,做好了关峡乡花园阁村村民袁 林和李德志图形里山场林木林地争议案的现场勘验工作和大园 村杨章煌、李发姣自留山争议纠纷的现场勘验工作,代表县人 7 民政府参加了省高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 1 件,已胜诉。 (8)项目建设工作 完成了 17 个乡镇、647 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摸底调查。 组织湘南竹业、丰源体育、堡子岭林场、神农金康、银山 竹业、武阳林场、红太阳油茶专业合作社等企业、林场、合作 社完成申报了省市有关林业项目。 协调林业系统各单位、股室共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 4858.8 万元,其中林业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3964.8 万元,湿地公园管 理处 664 万元,黄双自然保护区 230 万元。 (9)楠竹、油茶产业工作 完成楠竹丰产培育 10000 亩,发放财政奖补资金 300 万元。 完成竹林道建设 580 公里,发放奖补资金 910 万元。制定了促 进我县乡村振兴有关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完成油茶抚育面积 9500 亩,完成油茶低改 3000 余亩,并 在武阳镇红太阳油茶专业合作社和武阳林场建立两个油茶丰产 培育示范点。 (10)党建工作 压实压紧党建责任,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全面加强组织建 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 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查找问题及时整 改,充分发挥党委带学促学作用。 8 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以党建工作为抓 手,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 垒作用。全局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和 单位业务工作,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提高执行力方面不断 改进。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抓好宜林荒山和迹地造林, 加大幼林抚育力度,加快“四边五年”绿化,聚焦资源培育。 二是切实解决好工作推动难的问题,在加快绥宁建设、推进重 点项目、重点工作中争当服务发展的排头兵。 (1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紧跟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步伐,建立机制、制定 方案、加强宣传、完善措施、联防联控、及时上报,一是加强 网格管理,营造防控氛围。二是全面排查,加强监测管理。三 是联防联控,规范院落管理。四是定期消毒,保障居民健康。 五是定期接种,确保疫苗全覆盖。 (12)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 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在林业系统开 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春雷 202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等专项工作,全年出动督导检查、 隐患排查、宣教活动等 143 个次、人员 600 余人次,发现隐患 并整改到位 31 处,整改率 100%。组织全县 5 家木材加工企业储 9 备了 500 立方米防汛木材,确保全县防汛的应急需要。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0元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2021年决算基本支出和项 目支出共计586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55万元:工资 福利支出105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7万元、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197.97万元。项目支出为4400.28万元,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4400.2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 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了各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方面的内 控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根据内部控制要求,我局制定了《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支出业务控制制度》,《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制度》,《资产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 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保证人员经费和局机关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严格控制和压缩 一般性支出,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同时,严格经 费开支审批制度和经费开支报销程序,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 控制经费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健全了资产管理 10 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定期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对需要 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总体有效。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1042.44万元,年中追加 424.11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40.68%),上年指标结转37.07 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798.77 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810.8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 额12.06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7元,年末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1万元。 2021年决算基本支出1466.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5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197.9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 424.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152.5万元, 主要是工资 正常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68.35万元,主要是职工遗 属生活费增加等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83.92万元, 其原 因是公用经费及办公购置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对个人及单位的 11 农业生产补贴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650万元,年中追加 3750.28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576.9%),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 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370.28万元。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4370.2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0万 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 和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项目支出30万元。 2021年决算项目支出为4400.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 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00.2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 对比,项目支出差异3750.2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差异0万 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差异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 3750.28万元,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单位的农业生产补贴增加, 基本建设支出差异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 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 0.35万元,下降25.74%;较年初预算节约0.99万元,节约49.5%, 完成年初预算的50.5%。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12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年末决算数 金额差异 节约比率 公务接待费 2 1.01 0.99 49.5% 0 0 0 0 0 0 0 0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0 合计 2 1.01 0.99 49.5% 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60批次,200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 接待共60批次,200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01万元, 较年初预算节约0.99万元,节约49.5%;较上年支出减少0.35万 元,下降比为25.7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 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万 元,节约0%;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0万元,较上年平均每台 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0万 13 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增加支出0万元。 (3)2021年公务租车22次,金额3.12万元,其中到县外省 内租车22次,金额3.12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 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2〕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 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 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 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 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 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91分,财政支出绩效 为“优”。主要绩效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抓好营林生产,迅速掀起义务 植树新高潮 完成造林面积 2.6 万亩,其中重点工程 1.1 万亩、其它造 林 1.5 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 3.6 万亩,其中重点工程 1.64 万 亩、其它退化林修复 1.96 万亩。完成森林抚育 6.5 万亩。完成 14 封山育林 5.2 万亩。完成人工种草 0.05 万亩、草原改良 0.18 万亩。 组织我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到武阳镇马鞍山纪念园,以“联 村建绿”的方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成县级义务植树基地 1 处,面积 100 亩,义务植树 95 万株,组织全县适龄公民参加义 务植树达 21.3 万人次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 93%以上。结合 乡村绿化建设,补充调查 112 棵古树名木的调查登记挂牌,并 输入全国古树名木保护互联网,明确其身份,全县古树名木登 记挂牌共计 6136 棵。 (二)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强化资源保护 1、全县共发放林木采伐蓄积 87354 立方米、出材 55632 立 方米(集体林采伐蓄积 66882 立方米、出材 42446 立方米,国 有林采伐蓄积 20472 立方米、出材 13186 立方米)。 2、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2021 年判读变化图斑分布在全 县 16 个乡镇、4 个国有林场和木材公司,图斑共 239 个,核实 细斑数 328 个,经核实,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或违法违规采 伐林木图斑 39 个,其中违法违规使用林地 28 起(41 个细斑), 面积 24.1274 公顷;违法违规采伐林木 11 起(11 个细斑),采 伐蓄积 117.5 立方米。目前,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查处中。 3、开展了黄桑区域纳入南山公园相关工作。争取将黄桑纳 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目标任务,全力配合国家评估考 15 察在黄桑开展“两报告一方案一规划”(《科学和符合性认定报 告》《社会影响评价报告》《设立方案》《南山国家公园总体规 划(2021-2025)》)工作,今年 11 月,南山公园“两报告一方 案”已通过国家专家评审。落实了拟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 点区涉及村的范围。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面积为 26345.69 公顷,占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总面积的 19.6%。 其中核心区 9589.07 公顷,一般控制区 16756.62 公顷。 4、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核实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32 宗,其中临时用地没有恢复生产条件 3 宗、已审批少批多占 14 宗、森林督查 4 宗、本次行动发现 11 宗;根据上级要求对 2013 年以来的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清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摸排 永久性、临时性占用林地 120 宗,对排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 案件及时移交当地党委政府、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县森林 公安局依法依规查处。 5、积极开展林地审批工作,全年完成建设项目永久性使用 林地省级审批 15 宗,占用林地面积 16.104 公顷;临时性使用 林地县级审批 2 宗,占用面积 3.0968 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 务项目县级审批 16 宗,占用林地面积 7.0964 公顷,合计共征 占用林地面积 46.4307 公顷、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3068994 元。 6、全年共处理各项林业行政案件 8 起;其中擅自改变林地 16 用途 7 起;滥伐林木案 1 起,共收缴罚款 460 余万元,有效的 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7、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共完成森林保险面积 351.82 万亩(其中商品林保险面积 269.86 万亩、公益林保险面积 81.93 万亩),全县共交纳保费总额 527.74 万元(中央财政补贴 182.9 万元,省财政补贴 138.08 万元,市县财政补贴 12.29 万元,林 业经营单位及林农承担保费 194.47 万元)。 2021 年全县共受灾 33 起,理赔 33 起,理赔面积 1.6563 万亩,已决赔款 279.4503 万 元,没有未决赔款。 8、全县国有和集体的天然商品林 2021 年度应发放管护补 助面积为 52.66 万亩(国有的 0.66 万亩,集体的 52 万亩) ,到 目前已造册发放面积 45.3 万亩,历年来未发放的资金(2016 年 至 2020 年共滞留资金 780 多万元按纳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和当时 的发放补助标准造册补发)和今年造册的发放面积资金在等财 政拨付,剩余的 6.7 万亩已签订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合同,正 在造册,走程序发放。 9、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全县共择优聘用护林员 181 名, 其中乡镇集体 126 名,国有林场 55 名;通过区划界定和补充调 整完善落界,全县有公益林面积 838672 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610453 亩、省级公益林 228219 亩),其中集体和个人部分为 769741 亩,国有部分 68931 亩,并将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 17 金 1467.96 万元发放到位,其中国中央财政补偿基金 949.83 万 元、省财政补偿基金 5189.13 万元。 10、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县 559 名生态护林员进行 平时监管、年终考核,并将 559 万元护林员工资发放到位。 11、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各乡镇在重点防火期内开展流 动防火宣传。全县范围内张贴各类防火宣传标语 1800 多条,横 幅 150 多条,发森林防火短信 1.8 万多条。申报防火码 8 个(含 入口码和出口码,其中黄桑保护区 2 个、堡子岭林场 4 个、寨 市林场 1 个、庙湾林场 1 个);因各项防范措施到位,全县发生 的森林火灾较以往明显减少。 (三)加大经费投入,推进疫木除治进程,强化责任担当, 维护野生动植物安全 今年 1 月 25 日至 5 月 25 日完成了人工驯养繁殖户的“转 型转产帮扶进度”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防控新冠肺炎病毒工 作,及时对各个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和餐饮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工 作检查;开展了松枯死木全面清理工作,共清除疫木 4826 株, 及时掌握疫情的发生状况,疫点内的感病木逐年收缩减少。 积极开展了“专项行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日和爱 鸟周宣传工作。 (四)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各项指标建设,圆满 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核验检查 18 1.自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来,始终把创建森林城市纳 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手册、宣传栏、电子 显示屏、宣传高炮、公交车身、公交站牌、新媒体等多种载体, 广泛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标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要 求。共发放“创森”宣传手册 20000 本、宣传短信 17 万条,制 作大型高炮宣传牌 5 块,制作科普宣传橱窗 26 个,固定宣传牌 366 块,修建创森宣传步道 3 千米、宣传廊道 1 千米,完成地图 类生态导向指示牌 466 块、指向类生态标识牌 1500 块。 2.下发《关于下达 2021 年度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重点建设项 目任务的通知》(绥创森办[2021]1 号) ,将我县创建省级森林城 市建设任务细化到乡镇、村。全年共完成荷叶公园 500 亩的森 林抚育和珍贵乡土树种补植补造、1780 米防火林道的修建和绿 化、1680 米游步道的修建、3 座公园凉亭的修建,10 个乡镇城 镇绿化、6 个乡镇休闲公园建设和 60 个村庄绿化,7 个秀美村 庄示范村和 1 个秀美林场的建设,开展对关峡至乐安公路两旁 道路枯死木和枯死枝的清理和空地的补植补造,对我县现有公 园和森林康养基地进行立牌。使我县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42.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3.47 平方米,城区公园绿地 500 米服务半径对居住区覆盖率 100 %,水岸平均林木绿化率达到 92.65 %,道路平均林木绿化率达到 81.12%。 3.依托湖南省三湘绿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撑单位, 19 对照《湖南省绥宁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8 年)》和《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开展城市森林网络、 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 等 5 个建设指标建军设完成情况的自查和湖南省绥宁县森林城 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报告的编写。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圆满 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核验专家的检查验收,在全省的排位中 名列第三位。 (五)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书记佘芝云的指 示要求,9 月初我局起草了《绥宁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 方案》,9 月 24 日正式出台印发了《绥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 方案》,成立了绥宁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县级林长名单 及责任区域和县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成立绥 宁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乡镇(场)林长办,专职负责林长制工 作。 根据湖南省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一长三员”网 格化管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具体完成了以下 工作:一是明确“一长三员”及其责任区域,名单、责任区域 清单并报市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备案,将纳入林长制智慧管理平 台;二是已组建“三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三是科学划定 责任区域,将“一长三员”纳入网格体系;四是规范设立公示 20 牌(省里统一标准),公布“一长三员”名单及相关内容,五是 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成立林长制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及职责公 布上墙;六是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同步推进。 (六)狠抓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积极稳妥化解矛盾 1.为全县 12 个乡镇 40 个村办理不动产证相关手续 129 宗, 涉及面积 5681.26 亩。 2.办结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案件 2 件。指导乡镇办理山林权 属纠纷案 6 件,做好了关峡乡花园阁村村民袁林和李德志图形 里山场林木林地争议案的现场勘验工作和大园村杨章煌、李发 姣自留山争议纠纷的现场勘验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参加了省 高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 1 件,已胜诉。 (七)深化巩固提升,推进多项目建设 1.完成了 17 个乡镇、 647 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摸底调查。 2.2021 年 6 月 3 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 展第 5 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局推荐了 绥宁县神农金康药用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林下经 济示范基地。 3.组织湘南竹业、丰源体育、堡子岭林场、神农金康、银 山竹业、武阳林场、红太阳油茶专业合作社等企业、林场、合 作社完成申报了省市有关林业项目。 4.协调林业系统各单位、股室共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 21 4858.8 万元,其中林业局争取上级项目资金 3964.8 万元,湿地 公园管理处 664 万元,黄双自然保护区 230 万元。 5.协助乡村振兴指挥部发展楠竹产业,全年在麻塘、河口、 瓦屋等 15 个乡镇共完成楠竹丰产培育 10000 亩,发放财政奖补 资金 300 万元。完成竹林道建设 580 公里,发放奖补资金 910 万元。制定了促进我县乡村振兴有关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6. 油茶产业:全年共完成抚育面积 9500 亩,有力地促进 了油茶幼林的生长,完成油茶低改 3000 余亩,并在武阳镇红太 阳油茶专业合作社和武阳林场建立两个油茶丰产培育示范点。 (八)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1.压实压紧党建责任,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一是实行党建 工作“一岗双责”制。二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单位实际,制 定了《中共绥宁县林业局委员会 2021 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 划》。对各基层党支部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党支部“三 会一课”纪实管理、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规范党支部书记 “双述双评”工作。严格落实奖惩。根据县委有关文件要求, 制定了《2021 年林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责 任状》,与林业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签订责任状,将党建工作列入 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党建考核评定的结果与支 部班子成员评先评优挂钩,作为年终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2.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配优配强 22 班子。二是抓“五化”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活动。三是抓党的 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抓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五 是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六是继续把“强班子、带队伍、提 高执行力” 。七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活力团队、和谐机关” 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创建 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激情工作,快乐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 展。 3.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加强理论 学习。全面开展“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学习主体活动,运 用网络平台、手机短信、宣传栏等载体,丰富学习渠道和内容, 增强学习效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做到有计 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构 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格局。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党委与各基 层单位签订 2021 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一 岗双责”,明确责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推动全局党风政风持 续好转、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转变了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 步提振党员干部职工“精气神” ,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贯彻民主 集中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议事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 5.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充分发挥党委带学促学作用。 “七一” 前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 23 局党委召开了讨论,查找出党委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制定整 改措施并严格落实。 6.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以党建工作为 抓手,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 堡垒作用。全局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 和单位业务工作,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提高执行力方面不 断改进。 (九)严防严控,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网格管理,营造防控氛围。以网格为单位,逐户上门宣 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机关院内张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条例》、《中共绥宁县 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关于 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消除广大居民恐惧 心理,要求大家做好防护工作,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2.全面排查,加强监测管理。为切实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的 扩散,对辖区内人员地毯式摸排,共摸排九栋 234 人次。对从 疫情地区回绥者或者有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者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建立个人档案,并实行体温监测,关注身体健康动态, 有情况及时上报。 3.联防联控,规范院落管理。在机关院落内出入处设置了 防控点,对本单位及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监测,口罩佩戴, 24 酒精消毒,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者相关症状病情。 4.定期消毒,保障居民健康。对单位办公场所和机关院落 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每天全面清洁和消毒,力争做到把疫情控制 控严控实。并倡导全民下载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 。 5.定期接种,确保疫苗全覆盖。按照县委新冠肺炎防控指 挥部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在职和离退休 干部职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十)完成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及时办理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批示件(交办件)37 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以疫情防 控、信访维稳、国安、综治民调、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以 及防范非法集资等为具体内容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 各项任务;全年接待信访人员近 280 人次,办理上级交办、转 送及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32 起。三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 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地方党 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在林业系统开展落 实企业主体责任、春雷 202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 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等专项工作,全年出动督导检查、 隐患排查、宣教活动等 143 个次、人员 600 余人次,发现隐患 并整改到位 31 处,整改率 100%。组织全县 5 家木材加工企业储 备了 500 立方米防汛木材,确保全县防汛的应急需要。四是积极 25 参与“四城同创”、“控违拆违”和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 范县”工作。五是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利用林业内网接收、 处理、分发文件,全面做到无纸化办公,到 12 月 2 日止,全年 共处理文件 1201 份;发文 25 份,数量较往年明显下降。七是 大力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在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发稿报送 43 篇, 其湖南日报、新湖南等省级媒体 13 篇,邵阳日报、云邵阳等市 级媒体 1 篇,县级媒体 29 篇;并及时监管网络舆情,及时更新 绥宁县林业局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八是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 4 件和县政协提案 1 件,共 5 件,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件“很满意” 2 件、“满意”3 件,满意率 100%。九是完成了林业局法治政府 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全局“学法考法”工作,全局应考人员 74 人,参考 74 人,参考率、合格率均 100%。十是高度重视“清廉 机关”创建工作,一是制订《林业局清廉建设工作方案》 ,成立 林业局党委清廉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局二级机构成立清廉建设 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按 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清 廉建设工作职责,明确清廉建设工作具体责任人。常态化开展 廉政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廉,充分运用廉政警示 教育通报文件、廉政网络、微信平台、警示教育片等载体,林 业局组织了 10 次以上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典型案例通报、 观看警示教育片《初心迷失》、《镜鉴》等受教育人数达到 560 26 人次以上,教育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从今年 3 月下旬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动员会议起,林业 局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组织单 位全体党员每周两次集中学习,每周末进行讨论分享,每月开 展专题讨论,通过学习指定读本、上党课、报告团宣讲、红色 现场教育等等,加强党员党史教育,使党员自觉发扬优良传统、 传承红色基因,扎实践行初心使命、为民办实事,推动事业发 展。十一是正常开展并圆满完成了意识形态、法制建设、综治 卫生、优化环境、统战、政务公开、互联网+、工会、老龄老干、 信访维稳、保密、档案、计生、共青团、妇联、信息化建设、 武装、小康建设、统计、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预算完成率偏低 ,由于政府性基金纳入 财政统筹管理和涉农资金统筹等原因,致使部分项目资金下达 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些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 支出时间滞后;导致预算完成率略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资产核算 部门成立资产核算领导小组,健全财产清查制度。确定专人管理资 产,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定期核对单位资产。 (三)内部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内部管理,为争创 27 全市文明单位和全省森林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四)经费保障 每年人平5000元的财政工作经费预算严 重不足,林业局的工作性质是以林业为主,大部分的工作任务 需下到乡镇、村、组来完成,财政预算的工作经费只能勉强保 证日常办公开支,不能保证下乡租车及差旅费及其他工作开支。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 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做好预 算编制工作,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 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 财务部门会同项目支出申请股室认真地审核项目支出预算,加 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 理性和准确性。 (二)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 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 对结余资金需调整用途的同样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 报批,做到资金支付,预算先行,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 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三) 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 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 28 预算评价工作。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对接中央、省、市级项目, 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 对财政资金下达时间滞后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 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 使用效益。 (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 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 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 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 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六)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与执行 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到各个基本环节中,对每个部 门以及项目都分别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合理的对财政支出进 行管理。 绥宁县林业局 2022 年 4 月 26 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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