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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发改粮食产业【2019】131号市发改委 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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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许 昌 市 财 政 局 许发改粮食产业〔2019〕131 号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 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直相关粮食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促进粮食流 通及产业发展工作,根据《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粮〔2017〕7号)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共同研 究制定了《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财政局 2019 年 7 月 29 日 - 1 - 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 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稳妥推 动全市“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流通及产业发展工作,促 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 结合许昌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申报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市 粮食产业工作实际,聚焦粮食产业品牌不强、基础设施建设落 后、粮食社会化服务不健全等问题,针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薄弱 环节和制约瓶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增强区域粮 食收储能力,引导各县(市、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取得 突破,突出粮食加工业特色发展,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 根据全市粮食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实际需要,主要支持收 储企业提升仓储设施建设水平,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为重点, 发展订单粮食、主食加工、放心粮油、放心主食、质量监测、 应急配送等业务,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 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具体支持重点是: - 2 - (一)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与地方储备粮(油)相适配的仓 房(油罐)及配套设施;对老旧仓房、仓内外道路、地坪等 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二)清理检测设备。配置粮食(湿粮)清理、筛选设备, 购置粮食质量常规检测仪器设备、粮食快速检测设备、粮食质 量安全指标快速检测仪器及粮食熏蒸所需的相关安全设备;配 置接收、发放、输送、装卸、通风设备等。 (三)推进粮油加工业发展。支持主食和粮油加工企业积 极延伸产业链条,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产能规模、研发优 质粮油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建设放心粮油店(超市),开展主 食物流配送等进一步做大做强,打造成为实力强、技术装备先 进、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粮油企业。 (四)2017-2019 年全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各 县(市、区)参与实施的全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按时间 节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完成项目验收,投入使用,为周 边群众服务。 三、项目申报 (一)市直项目申报 市直“优质粮食工程”主要是在市直粮食企业范围内支持 仓储设施建设、粮油加工业发展等项目建设,满足粮食安全储 存、科学储存的需要。 1.支持项目类型 - 3 - (1)仓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重点扶持市级地方国有或 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主要是建设地方储备粮油所必须的仓房 (油罐);对老旧仓房进行维修改造,建设与仓储配套的道路、 地坪、排水、消防、电力等基础设施;配置相应的熏蒸、通风、 粮情检测系统及烘干、清理、输送、检化验仪器设备等。 (2)粮油(主食)加工业项目。重点扶持粮油(主食) 网点、粮油便民店(超市)的推广建设、主食物流配送、设施 建设等;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生产线的投入应用;粮食行 业电子商务、粮食互联网的推广应用等的建设项目。 (3)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已纳入 2017-2019 年度河 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原址改造、地 坪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烘干、清理、输送、检化验设备,配置 相应的熏蒸、通风、粮情检测系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等。 市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申报类型,已获得市财 政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拟申请支持的项目须是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新开工项目,且所有项目须保证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否则补助资金 将全部收回。 2.申报主体及条件 市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以市级粮食仓储企业、粮油加 工企业为主体,具体条件是: (1)粮食仓储企业。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具 - 4 - 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3 年内无搬迁计划。实施仓储设 施提升改造项目的企业,总仓容须不低于 4 万吨,近 3 年参与 了政策性粮食收购,且承担有地方储备粮油任务;有油罐建设 项目的单位,建成后罐容须不低于 1000 吨。 (2)粮油(主食)加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纳 入许昌市粮油加工业统计范围,按时报送报表,正常生产,具 有完善的生产线和一定的配送能力。纳入到本地粮食应急保障 体系粮油加工经营企业优先支持。2019 年 6 月底前已停产歇业 倒闭的企业、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的企业、在 2017-2019 内享受 过财政扶持的企业均不在此次申报扶持范围内。 3.补助标准、方式、额度及数量 市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补助标准按单个企业所申报项 目企业总投资的 50%进行补助,单个粮食仓储企业补助总额不 超过 150 万元,补助企业数量不超过 3 个;单个粮油加工企业 补助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补助企业数量不超过 2 个(具体申 报企业数量见附表 1)。具体补助额度以最终项目审核确定情 况为准。 项目通过审核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补助。其中,已 完工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总额的 50%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予 以补助;未完工项目在规定时间竣工验收完成后再拨付补助资 金。 (二)县(市、区)项目申报 - 5 - 县(市、区)“优质粮食工程”主要是以河南省 2017-2019 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为依托,引导鼓励各县(市、区)做 好粮食仓储基层设施建设工作,加大对粮油加工业的扶持力度, 更好的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1.支持项目类型 (1)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已纳入 2017-2019 年度河 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原址改造、地 坪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烘干、清理、输送、检化验设备,配置 相应的熏蒸、通风、粮情检测系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等。 (2)粮油(主食)加工业项目。重点扶持在许昌域内注 册、生产的规模化地方粮油(主食)加工企业。主要是粮油 (主食)网点、粮油便民店(超市)的推广建设、主食物流配 送、设施建设等;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生产线的投入应用; 粮食行业电子商务、粮食互联网的推广应用等的建设项目。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推荐企业确定一 种项目类型申报,同一企业不可同时申报两种类型项目。拟申 请支持项目须是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新开工项目, 且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将 不予支持奖励。 2.申报主体及条件 县(市、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主要以县(市、区) 地方粮食仓储企业和粮油加工业为申报主体,具体申报条件为: - 6 - (1)粮食仓储企业。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3 年内无搬迁计划,纳入到 2017-2019 年河南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范围,并确定 实施 2017-2019 年河南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 (2)粮油(主食)加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纳 入许昌市粮油加工业统计范围,按时报送报表,正常生产,具 有完善的生产线和一定的配送能力。纳入到本地粮食应急保障 体系粮油加工经营企业优先支持。2019 年 6 月底前已停产歇业 倒闭的企业,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的企业、在 2017-2019 内享受 过财政扶持的企业及省直粮油(主食)加工企业均不在此次申 报扶持范围内。在市直及县(市、区)均注册入统且是同一法 人的粮油(主食)加工企业不能两地同时申报,只能选择其一 进行申报。 3.扶持奖励方式、标准、额度及数量 县(市、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将通过审核后,根据 项目竣工完成情况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予以扶持奖励。优质 粮食工程建设项目按企业所需配套资金的 50%予以奖励;粮油 (主食)加工业项目按项目企业投资总额的 50%予以扶持奖励, 单个粮油加工企业最高扶持奖励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各县 (市、 区)具体申报企业数量见附表 1。具体扶持奖励额度以最终项 目审核确定情况为准。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 7 -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按照申报条件,各县(市、区)确定申报的 项目单位自愿向县粮食、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编写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附项目申报单 位承诺书(附件 3)。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发改、财政部门提出 申请。 2.县级初审。各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要对各建设 项目单位申报的建设内容和资金情况进行审核,逐户逐项实地 核查,然后按照申报数量要求确定推荐项目单位,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前,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发改、 财政部门,不按时报送的视同自动放弃; 3.市级评审。市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 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支持项目单位。 (二)申报材料 1.县粮食、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 2.经当地粮食、财政部门盖章的《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 项目资金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批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5.申报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承诺书; 6.项目开工、完成及项目进度情况的合同、协议、发票、 招投标文件、竣工报告等佐证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8 - 申报材料应编制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骑缝章。 五、资金管理 (一)全市“优质粮食工程”的项目监管以市发改部门为 主、资金监管以市财政部门为主。对未按照计划实施的项目、 违规建设项目,不能按时完工的项目,补助奖励资金要及时收 回。 (二)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须在申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 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 堂馆所。奖励资金须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三)市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实 施情况、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发改、财政部门联合成立 以市发改委主任彭占亭同志为组长,市发改、财政部门的分管 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全市“优质粮食工程” 项目领导小组,研究重大事项,指导全市“优质粮食工程”项 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粮食 产业发展科,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 检监察组全程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 (二)精心设计,科学规划。市发改、财政部门将加强全 市“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结合全市粮食行业实际, 摸清各单位建设需求,理清建设思路,坚持需求导向、为农服 - 9 - 务,面向基层、近民利民,对总体建设规模、功能布局等进行 统一规划、合理规划,确定项目点和数量。 (三)明确分工,加强考核。市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 全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并协调配合,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确保全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顺 利进行。市发改、财政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督促政策落实及项 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共性或政策性问题; 各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 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督促进度等并对项目进 行验收和绩效评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拨 付、资金监管等。各申报企业要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 实性负责。 (四)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县(市、区)粮食、财政 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材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 节点和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项目工 作进行全过程审计。各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公示、公告制度, 及时将项目名称、实施内容、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及中标单位、 监理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举报电话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 布或公示,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要规范项目建设程 序,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细化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实行 专项督导,严格监管项目质量、进度和建设内容,建立绩效追 踪问责、全程监管制度,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发现问题,及 - 10 - 时纠正。要把我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作为我市加快推进 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抓好落实,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实施中的问题,认真探索、积累经验、有 序推进,为提升我市粮食安全的保障水平和能力、促进农民增 收发挥积极作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田冬 冯斐 联系电话:0374-2963085 邮箱:xcltykjfzk@126.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刘文兴 联系电话:0374-2676390 附件:1.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 企业数量分配表 2.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申请表 3.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承诺书 4.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格式 5.“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 件1 - 11 - 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 申报企业数量分配表 各县(市、区) 粮食仓储企业 粮油加工企业 市直 3 2 建安区 4 3 长葛市 3 2 襄城县 0 1 禹州市 1 2 合计 11 10 附 件2 - 12 - 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有仓容(吨) 日加工能力 申请项目类型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名称 中央及省级财政 补助资金(万元) 企业申请财政补 助资金(万元) 需地方配套及企业自 筹资金(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 项目背景 建设内容 - 13 - 项目 进度 资金预算及来源 项目实现目标及 效果 企业申报资料真 实性和自筹资金 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县级审核 意见 县粮食部门意见(签章) 2019 年 月 市级审核意见 市发改部门意见(签章) 2019 年 月 - 14 - 日 日 县财政部门意见(签章) 2019 年 月 日 市财政部门意见(签章) 2019 年 月 日 附 件3 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本单位 在参与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保证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 甘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不提供虚假材料、虚假项目。 2.不以行贿等任何不正当手段,向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不 正当照顾。 3.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谋求评审专家照顾。 4.项目获得批准后,在补助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内,严格按 照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主动自愿接受各级粮食、财政等相关管理部门对本项目 建设进行核查、验收和审计,同时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 工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2019 年 月 日 - 15 - 附件 4 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格式 第一部分 申请表 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申请表 第二部分 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有土地证明(农民合 作社可提供仓房租赁协议)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由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企 业信用等级证明、ISO9000 族或 HACCP 管理体系、原产地、绿 色食品等认证证书(此项由粮油(主食)加工企业提供) 第三部分 已完工项目相关佐证资料 第四部分 未完工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展情况 一、目标及原则 二、总体布局 三、建设内容 四、实施计划 五、投资测算及来源 六、项目进展情况相关佐证资料 第五部分 证明材料 一、许昌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承诺书 - 16 - 二、现场核查报告 备注:项目承诺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现场核查报告由当地粮食 主管部门出具。 - 17 - 附 件5 县(市、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单位:粮食部门(盖章) 序 号 县(市、 区)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地址 财政部门(盖章) 主体 类型 主体 性质 申报项目 类型 项目总 投资(万 元) 其中:申请 中央及省 财政补助 (万元) 拟申请地 方财政补 助(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开始 时间 合 计 填报人: 注:1、主体类型指国有粮食企业、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以上联合。 2、主体性质指国有和民营。 - 18 - 填报时间: 项目(拟) 竣工时间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29 日印发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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