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doc
附件 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科技助 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科技组织和科技工作者参 与科技精准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村(户)稳定脱贫,组织开展全国 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估(以下简称考核评估)。为做好 评估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估在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下,由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 称全国科技助力扶贫办)组织实施。 第三条 考核评估的主要对象,包括: (一)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的组织单位。主要对各地各部门科 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单位,如科协组织及其所属学会、农 业部门及其推广机构、扶贫机构、科研机构、学校、企业及社会 机构等在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 工作的进行考核评估。 (二)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的科技组织。主要对科技组织 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户),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 评估。 (三)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的科技专家。主要对科技专家 —1— 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户),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 评估。 第四条 考核评估结合每年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在 年底前开展。在全面总结和考查评价年度工作基础上,对当年科 技助力精准扶贫的优秀组织单位、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的先进团队 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嘉奖。 第五条 考核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工作总结、考查评价、 择优推荐、表扬嘉奖等。 (一)工作总结。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的各级组织单位、各参 与实施单位和个人,按照考核评估内容,结合自身任务指标完成 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年工作计划,并向本地本 部门的组织单位报送。 (二)考查评价。各级组织单位对本级收到的工作总结和下 年计划进行核实和评价,同时总结本地本部门(单位)本级科技 助力精准扶贫情况。 (三)择优推荐。各全国学会、各省(市)科技助力精准扶 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总结本地本部门(单位)科技助力 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情况的基础上,向全国科技助力扶贫办报送科 技助力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并按照全国科 技助力扶贫办分配的推优名额和相关要求,报送优秀组织单位、 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名单和相应文件。 (四)表扬嘉奖。全国科技助力扶贫办将按照有关要求,对 —2— 各地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以 及优秀组织单位、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评审,在公示后 发文进行表扬嘉奖。 第六条 考核标准。 (一)科技助力精准扶贫优秀组织单位,须符合以下基本标 准: 1.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 实《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本地本部门 (单位)科技助力精准扶贫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到位 而有效。 2.结合科技助力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户)的实际需要, 发动科技组织和科技专家参与科技培训、对口援助、结对帮扶、 东西帮扶等工作力度大,参与者数量多、覆盖面广,成效显著。 3.在组织科技组织和科技专家与建档立卡贫困村(户)方面, 组织工作细致,需求对接精准,分类施策积极有效,投入和筹集 科技扶贫资源多,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户数多、成效显 著。 (二)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进团队,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 实《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制定和实施本 团队对口援助、结对帮扶、东西帮扶等的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到 位而有效。 —3— 2.本团队发动参与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的科技专家数量多,投 入的科技扶贫资源量大,受益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户)数量多, 成效显著。 3.紧紧围绕本团队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户)的实际,工 作深入,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普活动、成果转化、决策 咨询等科技服务力度大,深受建档立卡贫困村(户)欢迎,稳定 脱贫成效显著。 (三)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先进个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 实《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积极投身科技助力精准 扶贫工作。 2.充分发挥自己专业所长,每年 50%以上时间(含赴贫困地 区驻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展咨询、扶贫培训和扶贫材料编写, 以及为扶贫工作付出的其他时间,累计在 800 小时以上)参与科 技助力精准扶贫或在科技扶贫当中成效特别突出,紧密结合建档 立卡贫困村(户)需求,克服困难,贴近群众,品格高尚,事迹 感人。 3.精准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科普活动、成果转化、决 策咨询等科技服务,深受建档立卡贫困村(户)欢迎,稳定脱贫 成效显著。 第七条 推荐报送文件,包括: (一)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 —4— (二)年度科技助力精准扶贫优秀组织单位、科技助力精准 扶贫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等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 (三)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专题材料。 (四)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五)其它能体现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成效和经验的材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全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办 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