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南环审(表)[2018]7 号 关于南县庆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机动车检测 20000 台/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审批意见 南县庆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南县庆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机动车检测 20000 台/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 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 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 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全面执行 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做好废 水的收集和处理。食堂餐饮废水进入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和生 活污水、卫生间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进 入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废气中一氧化 碳、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 值要求。在机动车检测车间安装通风机的同时,加强机动车 管理,设置指示牌及明显限速标志,加强绿化;食堂油烟废 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后可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选 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储存和处置。 五、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使用 功能。 六、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项目建设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管理由县环境 监察大队负责。 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