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许可 审批权限在市级科技部门。.docx
附件 1、实验动物许可 审批权限在市级科技部门。 (一)、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二)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发 放流程图 (三)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发 放服务指南 事项性质 行政审批 申报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个人 实施主体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主办处室 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科 联系人 陈刚 联系电话 0453-6171132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根据 2016 年 12 月 16 日省十 设定依据 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 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实验动物种子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或者国家认可 的保种单位、种源单位,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实验动物的生产环境设施符合国家对不同等级实验动物 的标准规定,并具有保证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基本检 测手段。 3.使用的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饮用水等符合国家 标准和有关规定。 申报条件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规程。 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使用的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必须来自有实验动物生产许 可证的单位,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饮用水等符合国家标准和 有关规定。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动物实验环境设施。 4.从事感染性、化学染毒、放射性实验及基因修饰研究、饲 育、应用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规程。 1.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2.实验动物设施主要图片。 申报材料 3.实验动物的实验环境及设施检测报告。 4.主要从业人员资质情况说明。 5.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及依据 审批决定证件 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受理形式 网上受理 受理网址 http://zwfw.mdj.gov.cn 办公地址 交通指引 牡丹江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科(江南党政办公中心 10321A 室) 乘坐公交车路线 9、201、202、501、10 路在党政办公中心公 交站下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 审批时限 4 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不包括组织专家评审时间 监督电话 0453-6171763 (四)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 请材料清单 1.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请书; 2.实验动物设施主要图片(包括设施周边图、平面布局图,设施、设备主要图 片); 3.实验环境及设施检测报告(凡具有实验动物质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均可 检测;我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院(黑龙江省实验动 物质量监督检验站),联系方式:0451-51051842,联系人:司昌德); 4. 主要从业人员资质情况说明; 5.实验动物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规章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含记录表格样张)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