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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24号++关于切实做好促进生猪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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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DR-2019-01007 益赫政办发〔2019〕24 号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促进生猪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 办发〔2019〕44 号)、《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 策措施》(湘政办明电〔2019〕28 号)、《关于落实促进生猪 - 1 - 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通知》(益政办电〔2019〕6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切实做好 促进生猪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发展用地 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在不改变养殖用途的前提下,由养殖场 (户)与乡镇(街道、园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 地协议的方式取得。 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优质耕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 养殖用地,及时提供养殖用地保障。新建、改扩建种猪场、生猪 规模养殖场(包括栏舍、隔离、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 化利用等附属设施)、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 处理等场所及配套设施用地,根据发展需要确定用地规模,取消 现行 15 亩附属设施用地上限规定。 生猪养殖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 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用作养殖用途不需占补平 衡,生产结束后应复垦为耕地。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允许 在Ⅲ、IV 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种畜禽场,确保种源安全。鼓励利 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生猪生产。 二、积极落实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全额用于发展生 - 2 - 猪生产,统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种猪场、大型规模养殖场改扩 建、购买能繁母猪等。优先保障生猪产业发展、“两场”保护、 疫情防控、冷链物流、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缺口资金。对畜禽养 殖废弃物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补贴范围内 农机购置,实行敞开补贴。 完善生猪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生猪保险规模,实现生猪保 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保险保额按湘政办明电〔2019〕28 号文件执行。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养殖场(户)损失应及时足 额理赔。全力争取省财政支持,积极推动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全覆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猪产业风险缓释机制,鼓励 辖区内银行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农业融资担 保体系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征信支 持和融资担保服务。落实相关贷款贴息政策。 三、加快建设生猪良种繁育体系 持续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大力支持生猪良种繁 育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遗传改良计划,提高良种繁育水平。鼓励 企业引进良种、更新核心种群,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加强生 产性能测定,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 加大中晶农业“湘益猪”、兆丰农牧“法系猪”等优良品种 品系推广力度,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 3 - 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推广人工受精技术,补贴对象为使用良 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补贴标准按每头能 繁母猪年补贴不超过 40 元。 四、着力提升规模养猪场生物安全水平 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围绕人员、车辆、生猪、肉品、 饲料等重点环节,督促生猪养殖企业全面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增强防疫意识,健全防疫制度,落实防疫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 平。切实做好“两场”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引种隔 离、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 疫,完善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做好餐厨垃圾 收运处置工作,严防泔水饲喂生猪;适时开展多层次的生物安全 技术宣传与培训宣传,推介规模养殖场的先进经验;加强联合执 法,严厉打击泔水喂猪、违规调运、私屠滥宰、随意丢弃病死猪、 非法“炒猪”、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对妨碍执法、抗拒执法的予以严厉打击;对伪造检疫、检验 等证明文件的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网上 信息舆情收集,对恶意传播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 法严厉打击。 五、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 - 4 - (国办发〔2019〕31 号)文件精神和“保基层、稳骨干、强保 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强化基层防疫队伍。 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基础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强 化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能,加强区动物卫 生监督所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改善防疫设施装备条件,加强病死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屠宰检疫申报 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动物防疫能力。 六、保障肉品市场供应 建立猪肉市场保供稳价机制,加强猪肉市场监测预警和信 息发布,加大冻肉储备规模,保障肉品供应不断档。严厉打击 价格欺诈、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引导 市民健康消费,维护市场秩序。 积极发展禽肉、牛羊肉等替代肉品生产,提升肉品市场供 应能力。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七、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 加强技术指导,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引进、研发和推广 应用先进养猪技术,建立健全养猪标准化生产体系,积极推进以 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控温、自动通风为重点的养猪设施应 用,着力提高规模养猪场的自动化装备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 - 5 - 现代化管理水平。对已经发展起来传统规模养猪场,要支持改造 养猪设施,改进养猪工艺,提高设施化装备水平。要加大各类养 猪从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培训工程的实施力度,培养一大批“以养 猪为职业、占有一定养猪资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拥有一定资 金投入能力、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养猪”的新型职业养猪者,不断 增强现代生猪产业发展活力和持续动力。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 化示范创建,到 2020 年末,力争在全区创建 10 家以上可推广的 高质量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大力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资源化 利用项目,推行种养结合,支持粪肥就地就近运输和施用,配套 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输送管网等设施,打通粪肥还田通道。 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 支持中小养殖场(户)改进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 大力提高生猪产能。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承担当地 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生猪产能下滑势头。鼓励 有意愿的养殖户稳步扩大养殖规模。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 织的带动作用,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 等方式,与中小养殖场(户)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同时加强对 散养农户生产指导与帮扶。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 - 6 - 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 区生猪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统筹落实全区促进生猪生产各项工作, 调度生猪生产。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行 政“一把手”负责机制,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生 猪生产,完成出栏任务。 附件:赫山区 2019 年度最低生猪出栏任务分配表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1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赫山区 2019 年度最低生猪出栏任务分配表 乡镇(街道) 最低生猪出栏任务数(万头) 欧江岔镇 4 - 7 - 泉交河镇 3 笔架山乡 1.5 八字哨镇 1.2 兰 溪 镇 3 沧水铺镇 1.7 衡龙桥镇 2.8 岳家桥镇 3 泥江口镇 1.3 新市渡镇 4 会龙山街道 1.5 龙光桥街道 3 合 30 计 注:按照市下达我区 2019 年最低生猪出栏 30 万头任务数, 将其分解至各乡镇和有关街道。 - 8 - - 9 -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19 年 11 月 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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