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水务.docx
菏定政办字〔2022〕25 号附件 12 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二、概况 2.1 内涝风险分析 2.2 重点防护对象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2 成员单位职责 3.3 应急指挥 3.4 汇报机制 3.5 联动机制 3.6 信息处理机制 四、预防与预警 4.1 预测信息 4.2 预警级别划分 — 1 — 4.3 预警信息发布 4.4 预防机制 五、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4 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资金保障 6.4 治安保障 6.5 供电保障 6.6 社会动员保障 七、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7.2 抢险物资补充 7.3 水毁工程修复 7.4 灾后重建 7.5 灾后评估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 — 2 — 8.2 预案解释 8.3 发布实施 — 3 —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定陶区城区内涝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 城区内涝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内涝 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 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菏泽市定陶区突发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定陶区城区范围内突发性内涝灾害的预防和 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服从大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各相关部 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有效处理 突发性灾害。 二、概况 2.1 内涝风险分析 2.1.1 历史洪涝灾害情况 定陶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侯,冬季气侯干燥、寒 — 4 — 冷,雨雪稀少,春季多风缺雨,夏秋高温多雨,降雨集中。全区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670.8mm,降雨量年际变化明显,最大降水量 ( 2003 年 ) 1173.38 mm , 而 最 小 降 雨 量 ( 2002 年 ) 仅 为 275.1mm,多雨年的水量为少雨年的 4.3 倍。 2021 年,定陶区年平均气温 15.6 度,年极端最高气温 38.5 度,年极端最低气温-14.8 度;年降水量 1084.5 毫米,较常年偏 多 413.7 毫米。汛期(6 月-9 月)降水量 864.7 毫米,占全年降水 量的 79.7%。汛期降雨的主要特点是时间短,雨量大,且降雨时 间集中,降雨多集中在 7 月中旬到 9 月下旬,时空分配不均。 2.1.2 城区内涝风险分析 (一)定陶排水管道基本情况 定陶城区雨污管网布设区域面积共 54.8 平方公里,区域范围 为:西至西环路、东至东环路、南至定砀路、北至向阳路。通过 统计,城区内雨水管网共 157246m,雨水检查井共 3636 个;污水 管网共 90918m,污水检查井共 1820 个。 — 5 — 定陶区污水管网现状图 — 6 — — 7 — — 8 — — 9 — — 10 — (二)城区内蝶阀及运行现状 1、稻香村路西段(DN14000)入京九铁路路边沟蝶阀(运行正 常) 2、青年路东侧雨水(DN2000)入新河蝶阀(运行正常); 3、青年路南段(DN2000)入南护城河蝶阀 2 座(运行正常); 4、白土山路(DN1000)入南护城河蝶阀 4 座(运行正常); 5、兴华路西段(DN1400)入菏曹运河蝶阀(运行正常) 6、兴华路西段(DN1000)入菏曹运河蝶阀(运行正常) 7、陶驿路北段(DN2000)入仿山河蝶阀(运行正常) 8、郜秦路(DN1500)入菏曹运河蝶阀(运行正常) 9、仿山南门东侧入仿山河(南岸,DN2000)蝶阀(运行正常) 10、青年路东侧(DN1500)入新河蝶阀(运行正常) 11、原青年路东侧(新河北岸、中水汇对面 DN1500)入新 河蝶阀(运行正常) 12、青年路西侧新建(DN1500)入新河蝶阀 13、原陶驿路西侧入新河蝶阀(目前该蝶阀因老化启闭不灵, 污水跑冒地漏严重,需尽快维修) 14、原陶驿路东侧入新河蝶阀(该蝶阀已全部损坏,已无使 用价值) 15、鳞迹路西侧(DN1500)入新河蝶阀。 (三)城区内易涝点 定陶区城区地形西高东低,若出现持续强降雨,低洼地段及 — 11 — 没有排水设施的部分城区将出现内涝。学东路北段(兴华路-东丰 路)双侧、古塔路东段(陶驿路东侧--斑枝路)双侧、班枝路(区 人民医院西侧)盖板涵由于长时间未清淤治理,盖板涵内淤堵严 重,汛期时易发生局部内涝。 2.2 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地 下商业街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以及供水、排水等管线及附属 设施,城区低洼地段及稠密居民区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定陶区城市防洪排涝应 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 区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定陶分局、区委宣传部、区 人武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警 定陶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天中街道办事处、 滨河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定陶分公司、中国电信 定陶分公司、中国联通定陶分公司、中石化定陶分公司、中石油 定陶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成员未在定陶区或有 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依次递补。 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 — 12 — 在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发布的城市极端 天气预警时,根据区防指指示及要求,负责统一指挥、领导城区 防洪排涝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区 预案启动;及时了解掌握城市突发性内涝灾害情况,根据情况需 要,向区防指报告灾害情况和应急措施建议,采取积极措施处理 突然发生的内涝事件;负责城市排涝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 理、传递、通报、报告;落实防洪排涝所需物资设备;区防指安 排的其他城市防汛排涝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水 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 及要求,组织落实城市突发性内涝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及时了 解掌握城市突发性内涝灾害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领导小组报 告灾害情况和应急措施;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组织 有关成员单位对灾害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积极开展抢 险救援工作;组织灾害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城市排涝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应急抢险等工作的新闻报道工作汇报至区防指,由区防指负责组 织统一报道;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有关城市排涝的重要工作。 3.2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防指 工作要求、指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排涝工作,协同做 — 13 — 好相关工作,形成城市防汛工作合力。 市公安局定陶分局:负责维护防涝抢险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依法打击破坏防汛排涝设施、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造谣 惑众、扰乱社会治安、聚众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区人武部:组织民兵力量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完成抢修抢险、 群众迁安等抗洪救灾任务;负责联系和协调支援部队完成抢险救 灾行动。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防御暴雨宣传工作, 及时公布雨情、汛情、灾情和气象趋势等信息;及时报道防御暴 雨及抢险救灾情况;向社会普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 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区财政局:负责防洪排涝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筹集、分配、 拨付、管理,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的使用。 区发改局: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安排防洪工 程、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及灾后重建项目等。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 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应急管理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 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 应。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 改意见和相应的安全工作措施。协助灾区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 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 14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保障汛期城市道路路面排涝畅通。 确保汛期供热、供气等生产单位正常运行。负责路灯、园林、环 卫等市政公共设施的监管、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影响防汛工作 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高空设施,以及人口密集区渣土、垃圾堆 场的监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建工程和建筑工地的防洪排涝 工作,采取措施,保障人员、重要物资安全度汛。负责地下车库、 人防工程等汛期安全监管、运行维护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城市排水管线覆盖范围内防洪及内涝的预防 和排除工作;负责城区内区管河道堤防、护坡的维护管理,提供 水利和防汛防涝技术支持;负责城市防汛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储备 及使用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排涝调度、台风防 御工作。根据需要,下达动用区级救灾物资指令。组织协调重要 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救灾款物的管理、分 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灾区受灾群众紧急 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在 汛期特别要加强对工矿行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洪涝灾害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洪涝灾害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专家对灾区基 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根据灾区需要组织防 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 — 15 — 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 食品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 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防汛抗 旱指挥车辆、抢险救灾车辆的畅通,并免征通行费。承担防汛抢 险救灾干线公路的加固、抢建,保障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做好公 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 安全度汛工作,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配合水务 部门做好汛期河道的堤岸保护。负责修复被损毁的干线公路、水 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做好防汛防台风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 运输工作,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协调、解 决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快速、及时、有效的交通保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和气象信息,尤其将灾害性天 气的监测预报及时通报区防指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防治; 及时提供防汛救灾急需使用的土地,允许先使用后补办手续;负 责将防汛排涝工程建设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负责指导 森林、林地、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等的度汛安全及国有林场、 苗圃和森林公园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对防汛抢险所需的林木, 允许可先采伐后补办手续。 武警定陶中队:根据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 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抗洪抗旱工作。 — 16 —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执行防洪排涝抢险、营救群众及 转移物资等重大任务。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防洪排涝期间交通管理,保障防汛排 涝指挥、抢险、救灾等专用车辆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天中街道、滨河街道办事处:明确承担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 员,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做好本辖区内村镇、 社区的防洪排涝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抢险用电供应,确保供电安全、 及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区域临时断电措施,避 免发生安全事故。 中国移动定陶分公司、中国电信定陶分公司、中国联通定陶 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通信畅通,根 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做好防汛救灾应急通信保 障,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按要求及时发布预警响应信息。 中石化定陶分公司、中石油定陶分公司:负责所辖供油设施 的防洪安全,组织协调保障防汛抢险油料的及时供应。 其他区直单位及有防汛要求的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和机构 设置的要求设立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 3.3 应急指挥 定陶区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应急处 置总指挥,负责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对突发性内涝灾害 的应急处置工作。 — 17 — 3.4 汇报机制 3.4.1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强降雨天气时,应及时将预警信 息提供给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应立即向区防指和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根据区防指及 领导小组要求,通知各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做好准备,组织人员 赶赴所辖区域值守,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 组。 3.4.2 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险 情及时启动预案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如需请求其他单位支援,及时报告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 组,由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 3.4.3 各成员单位接到群众报警有险情时,应及时启动预案处 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需请求 其他单位支援,及时报告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指挥工 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 3.5 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充分发挥 各自作用和优势,服从指挥,加强部门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能 力,实现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保证应急抢险工作有 序、高效进行。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暴雨或监测达到暴雨标准时,及时将 预警信息提供给区防指领导小组,区防指领导小组在接到信息后, — 18 — 将预警信息传达给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既定岗位职责和 抢险预案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到达任务区域,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区委宣传部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对市民发出预警信息。公安交警大 队赶赴险情区域疏导交通,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 1 名联络员,联络员必须保持 24 小时电 话联络畅通,随时接受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指令, 及时报送本单位辖区险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 24 小时 保持通讯畅通。各成员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均要时刻保 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值守人员要按时到岗,确保 24 小时 不空岗,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联络,有效应对。 3.6 信息处理机制 涝情、险情、灾情等防内涝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 同级共享的原则。 防内涝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 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 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属一般性涝情、险情、灾情,按分级管理权限,由各成员单 位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 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可向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上报。 各成员单位对收到所管辖区的内涝灾害信息,应立即调查, — 19 —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雨情、险情、灾情报 告后应立即报告区防指、区委、区政府,并及时续报。 四、预防与预警 4.1 预测信息 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 送区防指、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当预报即将发生强降雨天气 时,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指安排及要求,提早预警, 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预测降雨量情况,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由重到轻分 为 I 级(特别严重、红色预警级别)、II 级(严重、橙色预警级 别)、III 级(较重、黄色预警级别)、IV 级(一般、蓝色预警 级别)。 4.2.1 出现以下情况的,预警级别为 IV 级: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 降雨可能持续。 4.2.2 出现以下情况的,预警级别为 III 级: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 降雨可能持续。 4.2.3 出现以下情况的,预警级别为 II 级: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 — 20 — 降雨可能持续。 4.2.4 出现以下情况的,预警级别为 I 级: 3 小时降水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且其中有 1 小时降水量超过 50 毫米,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其中有 1 小时降水量超过 50 毫米,降雨可能继续。 4.3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当城区预测发生强降雨天气时,气象部门应做好气象信息预 报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降雨量的实测情况和 降雨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应 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申请报区防指相应领导签发。发布程序及各 预警级别签发权限如下: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预警时报区防 指指挥长签发;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预警时报区防 指副指挥长签发;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预警时报区防 指副指挥长签发; 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预警时报区防指办 公室主任签发。 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 — 21 — 区防指办公室及时将预警信息提供给区委宣传部,由其协调组织 新闻媒体统一向公众发布。气象部门应跟踪分析降雨的发展趋势, 及时滚动预报最新雨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4 预防机制 4.4.1 宣传教育 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 信、网站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防 灾减灾方针、政策,普及抗洪、抢险、救灾知识,加强防内涝的 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城区居民防范意识、预防突发性强降雨和自 我保护意识,增强防内涝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好内涝灾害的思 想准备。当城区发生突发性强降雨时,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统 一发布汛情、灾情通报,做到家喻户晓。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协作, 统一防洪排涝宣传口径;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对重要防 洪排涝信息的刊发要建立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重大 灾情和重要举措需组织新闻媒体集体采访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定,区委宣传部协调组织。重要宣传稿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 供统一口径文字材料,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对外提供。对外宣传工 作由区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组织。 4.4.2 预查、预检 各成员单位对突发性强降雨可能造成内涝的区域进行预查、 — 22 — 预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对能及时消除 的隐患,立即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治理和整改。对不能及时消除的 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内涝措施,保障安全。日常雨情时各成 员单位对所负责区域重点地段加强巡视检查,当有可能发生险情 时及时汇报,并做好抢险准备。 4.4.3 巡视制度及设施维护 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巡视城区道路的排水管网 设施,井盖随坏随换;对于堵塞的排水设施立即清掏疏通,损坏 的排水设施立即维修;每年在雨季来临之前,对城区排水管网进 行全面清掏疏通和维护,确保雨季来临时排水管网通畅。 五、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城区预测降雨量情况,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重到 轻分为 I 级(特别重大)、II 级(重大)、III 级(较大)、Ⅳ级 (一般)。 进入汛期,各成员单位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 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内涝灾害发生后,根据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 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区域的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内涝灾害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向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 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应急 指挥工作领导小组。 — 23 — 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Ⅰ级响应 5.2.1.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 I 级响应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 且降雨可能持续。 5.2.1.2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做出防内涝应急工 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区委、区政 府。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 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并及时派出工作组、专 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涝抢险工作。 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救助 受灾群众;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做好相关工作。 5.2.2Ⅱ级响应 5.2.2.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 II 级响应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 降雨可能持续。 5.2.2.2Ⅱ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作出相应工作部 — 24 — 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区委、区政府。 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的发 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并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 指导防涝抢险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 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2.3Ⅲ级响应 5.2.3.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 III 级响应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 降雨可能持续。 5.2.3.2Ⅲ级响应行动 当发生Ⅲ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作出相应工作安 排,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区委、区政府。同时密切监视汛 情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涝抢险工作的指导。 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 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5.2.4Ⅳ级响应 5.2.4.1 出现以下情况的为Ⅳ级响应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 降雨可能持续。 5.2.4.2Ⅳ级响应行动 — 25 — 当发生Ⅳ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按分级和属 地管理原则开展防涝抢险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区委、 区政府。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 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措施 根据城区低洼地现状、历年易涝点分布情况,领导小组办公 室组织巡查队伍在降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对已发生内涝受淹的 地区,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单位半小时内针对受灾 情况作出评估,如需进行人员疏散或物资转移的,应立即落实紧 急避难所或临时仓库,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 5.3.2 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涝措施 一般情况下,各单位要做好自排自救。如需援助,及时向应 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视现场轻 重缓急情况,调度抢险队伍进行援助,并同时汇报至区防指办公 室。对于易发生内涝地段派专人进行值守,设立警示标志,发现 井盖、雨水篦子被冲开、冲走,及时汇报,同时做好相应的应急 安全措施,保障行人及车辆安全。雨量大时打开井盖,加速排除 路面积水。 5.3.3 确保排水管网畅通所采取的临时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接收的气象信息,观察雨情发展,督促 机动抢险队掌握各自责任区域路段的汇、排水情况和处置方案。 — 26 — 遇有排水不畅路段立即组织人员疏通,清理路面汇水时被树叶垃 圾等堵塞的雨水井盖,确保路面积水在最短时间内排尽。如果排 水仍然不畅的,立即调用水泵等机械设备就近架机强排。 5.3.4 交通临时管制与疏导措施 当城区突发强降雨造成低洼地段积水时,应急指挥工作领导 小组根据区防指要求,组织交管部门对低洼、易涝地区采取临时 交通管制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同时引导车辆从地势较高、行车 安全的路段通行。 5.3.5 暴雨洪灾和污水排放应急联络机制措施 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与污水处理厂建立暴雨洪灾联络机 制和污水排放应急联络机制,在发生暴雨洪灾及机械设备维修保 养时,双方及时互相通报情况,保障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 生。 5.4 应急响应结束 当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可视具 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防内涝工作机构要协助辖区尽快 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 少内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防洪排涝抢险、抢修应急队伍,服从应 — 27 — 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单位联络员接到应急 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调集命令后,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 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迅速出动,赶赴现 场。 6.2 物资保障 各单位根据可能出现的内涝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 备必需的防内涝物资、机械设备,合理配置,以备急需。各单位 还应储备应急照明设备,保证在遇到灾害事故时救援队员能够及 时、快速、安全、准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为事故处理及救援人员 提供安全保障。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当各单位辖区发生内涝灾害时,应首 先动用本单位所储备的物资进行抢险。当需要抢险物资支援时, 由各单位领导向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应急指挥工 作领导小组报请区政府批准,由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拨。 6.3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防洪排涝资金的筹集,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及水 毁修复工程经费。 6.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进行巡逻,做好受灾地区的治安工作; 依法打击偷窃防涝物资、破坏防洪排涝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6.5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组织抢修队伍,及 — 28 — 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 6.6 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成立抢险突击队,投入应急排涝抢险救灾。 七、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 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障受灾群众 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涝要求,各 单位要及时补充到位。 7.3 水毁工程修复 对道路、排水、路灯等水毁工程以及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 等设施,各责任单位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 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 7.5 灾后评估 突发性强降雨造成灾害后,各相关部门要在灾害发生 1 个月 内组织对防涝工作的各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 — 29 — 评估。各调查评估单位在调查评估结束后,统一报至应急指挥工 作领导小组。 八、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 区水务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 出相应修改后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的城区防洪排涝综合协调机 构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城区防洪排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单 位)应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8.3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30 —

12菏泽市定陶区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水务.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