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脱贫标准、程序.docx
贫困户退出 退出标准: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实施脱出,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大于等于 4000 元,不愁吃,不愁穿,饮 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对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 村级公示无异议、县级公告后,方可脱贫。 村民民主评议 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 主评议 村级公示 评议结果上报村部 根据票决评议结果确定脱贫人员 村级核实脱贫人数,通过村务宣传栏对外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村级正式将脱贫户名单上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复 乡镇审核 审,乡镇对各村上报脱贫户复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区扶 贫局进行备案 区级公告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脱贫户名单审核后在区政府 网站公告 系统标注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脱贫标注功能开放后,将脱贫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