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环息表﹝2020﹞3号膨胀玻化微珠、膨胀珍珠岩产品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doc
审批意见: 筑环息表﹝2020﹞3 号 根据贵州宝能绿邦建材有限公司《膨胀玻化微珠、膨胀珍珠岩产品项目“三 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经研究,同意《报告表》及 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该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黔环评估表﹝2020﹞210 号)。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息烽县温泉镇尹庵村,总投资 5100 万元,年生产 5 万吨 膨胀玻化微珠、膨胀珍珠岩。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中须按《报告表》中提出的污 染防治措施予以全部落实。特提出如下意见: 1、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周边土地农肥,不外 排。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成品仓出料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式布 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 准要求后,经 15m 高排气筒(1#)排放。项目烘干炉废气经多管降压除尘器+脉 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 15m 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无组织粉尘须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该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确 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 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5、危险废弃物:营运期产生的少量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弃物暂存 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根据《排污 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要求,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 理信息平台填报项目排污等相关信息,向我局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步完成,项目建成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备案。项目应主动 接受监督检查, 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 公 章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