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工作计划.doc
绥芬河市财政局 2020 年财政资金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各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 号)等文件要求,市直各 部门(单位)、各镇财政所在编制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时,应 同步编制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为规范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的编 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范围 (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全市各预算部门(单位)凡是 申请部门预算资金的,均要填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申请表。 (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市预算部门(单位)凡是申 请项目资金的,均要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包括年度追 加项目资金)。 二、预算绩效目标的内容 绩效目标是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要达到的产出和 效果,是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也是 1 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 基础。 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 可持续影响等;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相 关绩效指标等; (六)其他。 三、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要求 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 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 效等方面进行细化,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定量表述的,采 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三)合理可行。设定的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 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 2 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四、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 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 原则进行。不报送预算绩效目标或者报送不符合要求的,均 不能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制流程。 (一)预算部门编制。预算部门(单位)在编报部门预 算资金目标时,按《绩效申请表填报说明》填报。 (二)项目资金编制。预算部门(单位)在编报项目资 金目标时,按《绥芬河市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规 范》 。 (三)具体流程。2020 年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与预算编 制同步实施。 1、初拟绩效目标(一上)。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部门 预算“一上”时,初步拟定属于编制范围内所属部门预算 (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预算绩效 目标申报与部门预算编报同步进行。 2、完善绩效目标(一下)。各部门(单位)按照市财政 局“一下”确认的控制数,对编制范围内所属部门预算(项 目)资金的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完善。 3、确定绩效目标(二上) 。各部门(单位)将完善后的 绩效目标申报表,随“二上”同步。 五、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 3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为财政部门审核。部门预算(项目) 资金主管科室要结合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实际情况,对部 门预算(项目)资金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将审 核后的绩效目标作为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主管科室应通知部门预算(项目)资 金单位进行调整优化,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订完善结果反馈 主管科室。财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 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部门编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进 行审核。 (一)审核的主要内容 1、设立的依据,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 划、党委政府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 2、项目资金存在的必要性、规模的科学合理性、整合 的可能性; 3、是否设定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及指标值,设置的科 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及经济性等;(依据绥芬河市项 目支出绩效指标框架体系) 4、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完成的匹配性和保障性; 5、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需佐证材料)、绩效自评及财 政重点评价情况。 (二)审核流程 财政部门审核是指财政归口主管科室和绩效管理部门 4 对绩效目标进行的综合性审核。 1、初审: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单位) “一上”报送的 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在“ 一下”时反馈预算 部门(单位)。 2、复审: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财政“一下”预算控 制数,结合绩效目标初审反馈意见,在部门预算(单位) “二 上”编制时,相应调整编制的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及指标值 等。部门预算(单位)“二上”编报完成以后,财政部门对 绩效目标进行再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将告 知相关预算部门(单位),由预算部门(单位)进行调整优 化,并将修订完善结果反馈财政部门。符合相关要求的,方 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步流程。对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 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因特殊原因,在预算编制阶段不能细化至具体单位和内 容,暂时不能编报绩效目标的公共项目,预算部门(单位) 应作出书面说明,经市财政审核通过后,可进入下一步预算 编审流程。但在预算执行阶段,预算部门进行资金分配时, 必须补报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 可执行。 六、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 预算经市人大会审议通过后,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 一同批复至各部门(单位) 。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 5 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 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批复的绩效目标是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财 政监督和政府效能建设、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是预算安 排、执行以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市政府绩效评估内 容之一,建立绩效目标管理制度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优化部门预算编制的关键环节,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一 环。市直各部门(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 分认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 对绩效目标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负责。经市 财政局审核确认,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部门预算(项目) 支出,预算将不予安排。 (二)确保编报质量。各部门要参照往年预算情况,认 真研究、确定符合编报范围的资金,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绩 效目标。要在充分论证和测算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切实可行 的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合法合规,体现部门职能、发展 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反映专项资金特点和实施内容, 涵盖投入、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反映专 项资金预期绩效水平。 6 (三)按时完成编报。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时间较紧、 任务较重,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布置,抓 紧落实编报的各项工作,确保编报材料格式、内容和质量等 符合规定要求,按时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报送情况将 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2020 年预算绩效目标的编 制与预算编制同步实施。预算部门(单位)将“绩效目标申 请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市财政局主管科室与预算科,并 在“部门预算系统”中项目“附件”处作为附件插入。 (五)信息公开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应按政府信息 公开有关规定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时、同网站进行公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