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NXDR—2022—01007 南政办发〔2022〕11 号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县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南县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15 日 南县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县城建成区面积及居住人 口大幅增加。因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跟不上城区发展的 步伐,县城排水防涝的问题日渐显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内 涝防御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 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我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 原则,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预 警应急救援体系,做好强降雨期间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 以“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为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减少 城区内涝灾害,保障县城区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区范围内突发性内涝灾害的预防和 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南县县城区城 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 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城建工作 的副主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城 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乡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市生态 环境局南县分局、县交警大队、国网南县供电公司、县气象 局、南洲镇、浪拔湖镇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县排水防涝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由县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防指的相 关决定。 2.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城市排水 防涝应急工作。 3.根据雨情及城市内涝情况启动、终止城市排水防涝应 急预警响应。 4.召开县城区排水防涝会商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5.下达县城区排水防涝调度命令,调度排水防涝设备、 设施,做好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 6.做好县城区易涝点和高风险区的检查和管控工作。 7.做好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 涝意识。 (二)职责分工 1.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领导、组织、指挥、 协调县城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气象、水文预警 信息,及时组织县城区排水防涝情况会商会,适时启动或终 止应急响应;督促相关部门按应急预案要求,保证人员、设 备、物资及时到位,有序开展排水防涝工作;研究处置有关 重大问题,必要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相关上级部门。 2.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传达县排水 防涝应急指挥部具体工作任务,协调成员单位(部门)开展 县城区排水防涝相关工作;对节制闸及电排渠机埠和泵站的 开闭进行调度;负责县城区所属范围内的内涝信息收集、汇 总、分析、会商等工作,实施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完 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抢 险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单 位工作,及时共享防汛信息,协同作战,形成防灾减灾工作 合力;负责对破坏排水设施及管网各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和打 击;负责暴雨来临及时对团结渠、杨树巷、幸福港湾泵站开 闸排涝,雨停及时关闭,做好相应的运行管理台账;制定汛 期游园自然水体调蓄预案;杜绝将路面杂物和清扫废水倾倒 入排水口;负责对道路积水路段的雨水井篦清理,井盖掀揭、 复位,抢排积水,安全警戒围护。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县城区建筑工地、重点项目 的排水防涝抢险指导;负责燃气管网的排水防涝抢险工作; 督促和指导县城各社区(村)对危旧房屋的监控、巡查;督 促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相应排水防涝抢险工作;负 责在暴雨期间对地质及地下水位情况复杂的建筑高边坡、深 基坑项目监管。 3.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县城区排水管网的日常 检查、维修、管理、运行,确保城区排水管网畅通;负责保 障节制闸、污水管网泵站的正常运行。 4.国网南县供电公司负责确保雨期排涝用电调度,内涝 地段的用电安全管理。 5.县交警大队负责内涝路段的交通管制及交通疏导和安 全提示。 6.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县城区防洪排 涝工作;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736 号)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雨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报通知, 提前预判天气趋势;及时通报并分析实际降雨量情况,为后 续科学应对雨情提供参考。 8.县水利局负责准确及时分析灾情发展趋势,科学分析 评估灾害风险影响;负责所管辖节制闸及电排渠机埠安全正 常运行及相关联的渠道畅通工作,制定和落实应急方案,进 行科学调度;组织开展排水防涝业务学习和培训,随时处置 突发险情;适时开闭渔尾渠、双洋渠、南洲电排渠。 9.县商务局负责对集贸市场和商场进行管理,组织指导 商户做好物资抢救转移等工作。 10.南洲镇、浪拔湖镇负责巡查并及时反馈内涝情况;负 责县城区内涝社区(村)居民的应急救援和安置工作;配合 应急救援等部门对受灾地段进行警戒,确保交通安全和财产 安全;负责县城区小街小巷及周边村民的防水排涝抢险救援 安抚等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11.县应急管理局视灾情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四、预案分级与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 (一般,蓝色预警)、Ⅲ级(较大,黄色预警)、Ⅱ级(重 大,橙色预警)和Ⅰ级(特别重大,红色预警),共四级。 (二)应急预案启动 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汛情、雨情、水情形势 进行综合分析,结合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确定应急预案启动 级别,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启动县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响应时,坐镇指挥领导如下: 1.Ⅳ级:县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 2.Ⅲ级: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Ⅱ级:指挥长坐镇指挥; 4.Ⅰ级: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报请县主要领导坐镇 指挥。 (三)应急预案响应 1.Ⅳ级预警响应(蓝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进入Ⅳ级预警: (1)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 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长历时(24 小时)或短历时(1 小 时)达到 5-10 年一遇的降雨量; (2)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或预报城区将出现较强降 水过程,可能会造成县城区局部内涝。 2.Ⅲ级预警响应(黄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进入Ⅲ级预警: (1)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 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长历时(24 小时)或短历时(1 小时) 达到 10-20 年一遇的降雨量; (2)气象部门预报县城区将出现强降水过程等灾害性 天气,可能会造成县城区局部内涝。 3.Ⅱ级预警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进入Ⅱ级预警: (1)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 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长历时(24 小时)或短历时(1 小 时)达到 20-50 年一遇的降雨量; (2)在Ⅲ级预警情况下持续强降雨; (3)气象部门预报县城区将出现强降水过程等灾害性 天气,可能会造成较严重县城区内涝。 4.Ⅰ级预警响应(红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进入Ⅰ级预警: (1)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 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长历时(24 小时)或短历时(1 小时)达到 50-100 年一遇的降雨量; (2)在Ⅱ级预警情况下持续强降雨; (3)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影响县城区, 并发生紧急预警。 (四)预警响应 1.Ⅳ级响应 (1)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密 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及时转发气象情 况。 (2)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相关单位 进行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将内涝情况上报副指挥长、 指挥长。 (3)组织相关人员与抢险队,排除易涝点或高风险地 区险情;易涝点或高风险地区、深基坑、复杂的建筑高边坡、 危旧房屋、老旧桥梁等值守员到岗,处置内涝和危险隐患。 启动汛期巡查和检查制度,全面巡查易涝点、地下广场、下 凹式立交桥和涵洞等危险地区;再次对抢修、强排、临时供 电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抢险物资装车, 随时准备进行紧急处置。已形成的内涝点,在必要时设立警 戒线或封闭道路,并派人值守。 (4)相关专业抢险人员停止休假,集结待命,及时到 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5)专职宣传人员及时了解雨情和县城区内涝情况, 及时发布内涝处置信息。 2.Ⅲ级响应 (1)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参与值班,会 同县水利局分管负责人优化调度值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 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及时转发 气象情况。 (2)副指挥长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做 出相应工作安排,将内涝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必要 时组织专题会商。 (3)组织相关人员与抢险队,排除易涝点或高风险地 区、复杂的建筑高边坡、危旧房屋、老旧桥梁等发生的险情。 道路值守员全员上岗、易涝点或高风险地区、复杂的建筑高 边坡、危旧房屋、老旧桥梁等值守员到岗,处置隐患、险情。 启动汛期巡查和检查制度,全面巡查区域道路、窨井盖、易 涝点、地下广场、下凹式立交桥和涵洞等危险地区;抢险人 员与抢险物资到指定地点集结,随时准备处置区域内紧急情 况。加强对危旧房屋、建筑高边坡、深基坑巡视和监管,确 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建筑工程安全。已形成的内涝点或已形成 险情的,在必要时设立警戒线,撤离居民、人员,并派人值 守。 (4)县交警大队及时暂停内涝或危险区域交通线路, 封闭道路,避免损失扩大。 (5)专职宣传人员及时了解雨情和县城区内涝情况, 及时发布内涝处置信息。 (6)将内涝情况逐级上报。 3.Ⅱ级响应 (1)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4 小时值班, 会同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优化调度值班,加强值班力量,值 班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及时转 发气象情况,做好信息调度、汇总报告和后勤保障。 (2)指挥长、副指挥长随时召集成员单位、专家进行 会商或专题会商,分析降雨与内涝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并作 出相应部署。必要时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3)组织相关人员与抢险队,排除易涝点或高风险地 区险情。道路值守员全员上岗、易涝点或高风险地区值守员 到岗,处置内涝隐患。必要时打开带有防坠网的排水窨井盖, 加速排除路面积水,打开排水窨井盖时,旁边必须安排专人 全程值守,避免行人和车辆误入。启动汛期巡查和检查制度, 全面巡查区域道路、窨井盖、易涝点、地下广场、下凹式立 交桥和涵洞等危险地区;抢险人员与抢险物资到指定地点集 结,随时准备处置区域内紧急情况。专人 24 小时巡查危旧 房屋、建筑高边坡、深基坑,及时警示,出现危情地区及时 切断燃气和社会供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建筑工程安全。 (4)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 救援大队等单位及时封闭道路,转移人员和财产,避免损失 扩大,及时安置受灾人员和卫生防疫。 (5)专职宣传人员及时了解雨情和县城区内涝情况, 配合民政等部门做好安抚工作。及时通报内涝情况,不定期 召开新闻发布会。 (6)将内涝情况逐级上报。 4.Ⅰ级响应 (1)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24 小时值班,必要 时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优化调度值班, 必要时可直接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值班人员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及时转发气象 情况,做好信息调度、汇总报告和后勤保障。 (2)指挥长随时召集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或专题 会商,分析降雨与内涝情况,研究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部署, 及时报告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3)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网南县供电公司、县交警大队、 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南洲镇、浪 拔湖镇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指挥调度。 (4)组织相关人员与抢险队,排除易涝点或高风险地 区险情。道路值守员全员上岗、易涝点或高风险地区值守员 到岗,处置内涝隐患。必要时打开带有防坠网的排水窨井盖, 加速排除路面积水,打开排水窨井盖时,旁边必须专人全程 值守,避免行人和车辆误入。启动汛期巡查和检查制度,全 面巡查区域道路、窨井盖、易涝点、地下广场、下凹式立交 桥和涵洞等危险地区;抢险人员与抢险物资到指定地点集结, 随时准备处置区域内紧急情况。专人 24 小时巡查危旧房屋、 建筑高边坡、深基坑,及时警示,出现危情地区及时切断燃 气和社会供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建筑工程安全。 (5)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 救援大队等单位及时封闭道路,转移或救护人员和财产,避 免损失扩大,及时安置受灾人员和卫生防疫。 (6)做好单位所在地和人员自救措施。现场抢险人员 不得低于 2 人一班,1 人操作,1 人监护和保护。 (7)专职宣传人员及时了解雨情和县城区内涝情况, 配合县民政局等单位做好安抚工作。及时通报内涝情况。 (8)将内涝情况逐级上报。 (五)响应联动 1. Ⅳ级响应联动 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 局南县分局、南洲镇、浪拔湖镇会商,根据县城区内涝程度, 通知节制闸、电排开闸降低水位,确保无内涝现象。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上报巡查相关信息,各单 位按应急预案做好值班,将排水防涝相关信息派单至相应单 位处置;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排水防涝前期做好相关应急 准备,节制闸开闸排水,调度电排站开闸降低库存水位,降 低到日常控制库存水位以下,以备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路 面积水 10-30 分钟排入地下管网。 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保证泵站设备完好、运行 正常、节制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县水利局负责保证县城区电排渠机埠设备完好、运行正 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2.Ⅲ级响应联动 副指挥长通知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利局、 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南洲镇、浪拔湖镇等单位,根据县 城区内涝程度,通知泵站开闸降低水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 与财产安全。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向各单位通报预警信息, 各单位由领导带班按应急预案做好 24 小时值班;上报巡查 防涝信息,内容包括县城区有无积水堵点、树木倒塌、广告 牌破损倒塌、市政设施损坏缺失、道路塌陷、堆积垃圾清理 不及时及其他危害城市管理安全的问题,并负责督促各单位 处置等;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在排水防涝期间做好应急准备, 通知节制闸、电排开闸降低库存水位,以备更高级别的应急 响应。路面积水 30-60 分钟排入地下管网。 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保证泵站设备完好、运行 正常、节制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县水利局负责保证县城区电排渠机埠设备完好、运行正 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3.Ⅱ级响应联动 副指挥长、指挥长通知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 任和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南洲镇、浪拔湖镇 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 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并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 指导防涝抢险工作。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向各单位通报灾害天气 预警信息,各单位主要领导带班按应急预案做好 24 小时值 班,并做好应急准备;上报巡查防涝信息,内容包括城区有 无积水堵点、树木倒塌、广告牌破损倒塌、交通护栏倒塌损 坏、道路塌陷、垃圾清理不及时及其他危害城市管理安全的 问题等;处置结果汇总后,每 24 小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 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开闸降低库存水位,以 备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调度应急处突队伍集中 24 小时待 命;路面积水 1-2 小时排入地下管网,排水如仍不畅的,调 用水泵等机械设备就近架机强排。 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保证节制闸、泵站设备完 好、运行正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县水利局负责保证县城区电排渠机埠设备完好、运行正 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4.Ⅰ级响应联动 指挥长通知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和县水 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南洲镇、浪拔湖镇等单位主 要负责人,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排水防 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密切 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并及时派 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涝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 生命与财产安全。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向各单位通报灾害天气 预警信息,各单位主要领导带班按应急预案做好 24 小时值 班;上报巡查防涝信息,内容包括城区有无积水堵点、树木 倒塌、广告牌破损倒塌、交通护栏倒塌损坏、道路塌陷、垃 圾清理不及时及其他危害城市管理安全的问题等;处置结果 汇总后,每 24 小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 注天气变化,尽一切能力开闸降低水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 命与财产安全;调度应急处突队伍集中 24 小时待命;力争 路面积水 2-3 小时排入地下管网,排水如仍不畅的,调用水 泵等机械设备就近架机强排。 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保证泵站设备完好、运行 正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县水利局负责保证县城区电排渠机埠设备完好、运行正 常、闸门可以随时开启。 (六)响应等级变更或终止 指挥长、副指挥长根据天气情况,易涝点、高风险地区 及路面积水减少,外河水位下降等综合因素,确定调低或终 止应急预警响应。 五、排水防涝工作操作要求 (一)关注天气变化。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 位负责人及时将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信息转发各应急人员, 提前安排雨期巡查工作。 (二)配备应急工具。各巡查小组上路巡查时应穿雨衣、 胶鞋,配带洋镐、铁锹、警示牌、警示带、水位尺等物品, 酌情携带对讲机、爆闪灯、水泵等装备(设备)。 (三)保持通讯畅通。强降雨期间,所有应急排水人员 手机须 24 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四)提前防范降雨。强降雨时,当易涝点和地势低洼 区域水位达到 5cm 时,排水人员立即打开井篦、井盖。排涝 泵站开机抽排,降低前池至启排水位,腾空前池,增加库容。 (五)上路巡查清堵。强降雨时,应急排水人员不间断 巡检责任路段,清除阻水的垃圾、杂物;打开井盖应急排水; 监测积水深度;及时报告路面信息。 (六)设置警示标识。打开井盖、井篦实施应急排水时, 必须设置“应急排水”等警示牌并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人车 安全。 (七)封闭积水区域。当积水路段、地势低洼处和城区 下穿桥下积水深度达 30cm 以上时,设置警示牌和警示带, 封闭积水区域,防止人车误入。 (八)做好善后工作。积水消退后,关闭打开的井篦、 井盖,回收警示标识。 (九)景观灯路灯处置。及时关闭积水路段景观灯路灯 电源,积水退却后,认真检查线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重新开启电源。 六、加强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保障 (一)队伍保障 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指挥、调度工 作。预案中有排水防涝应急救援抢险任务的成员单位要组建 排水防涝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二)物资保障 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应储 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援物资,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动态数据台 账和相应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制度,使其处于良好 状态,保证应急需要,应急响应时服从调配。 (三)资金保障 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安排应急经费,用 于监测预警、排水防涝通信保障、排水防涝抢险车辆运行维 护、排水防涝抢险物资采购及仓储管理和重大险情抢护费用 等项目,保障排水防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预案管理 (一)加大宣传。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 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做好排水 防涝、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加强对实时汛 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二)加强培训。县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 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 范、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 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应急救援培训每 年至少组织一次。 (三)应急演练。应急抢险队伍应针对当地易发的各类 险情,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处置奖惩。对县城区排水防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 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