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doc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草案 目 第一部分 录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 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规划和城市管理办法并组 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 亮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编制城区园林绿化、路灯布局、 城市亮化工程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区市容市貌、 环境卫生质量、市政、园林绿化、亮化工程方案审查及质量 的组织验收工作。主管城区城市管理监察,负责城区市容市 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管理、养护; 负责城区集贸市场及专业市场物业管理、维护、维修、改造 和服务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察检查。 (三)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牵头城区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检查和 考评。 (四)研究制定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土方建材运输及流 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建 筑垃圾处置、渣土运输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 输、消纳管理工作。 (五)编制县城区环卫专项规划;负责制定城区生活垃 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规划;负责城区生活 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 维修工作;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管理、 监察;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 综合利用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负责乡(镇)生活垃圾的转运 和无害化处理。 (六)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拟定户 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 告设置、门头牌匾、张贴(挂)宣传品、管(杆)线设置等 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 临街景观、公共场所等容貌及占道经营、门面外立面装修、 张贴(挂)宣传品、“门前三包”的管理;监督管理城区各类 展销、咨询、演出等临时占用城区公共场所活动。 (七)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城区风景园林、 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 性质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县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 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定报批;负责城市古树名 木迁移审查工作。 (九)负责城区道路、排水、桥涵等市政设施的维护、 维修、管理工作;负责破(占)道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 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 (十)负责县城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 林绿化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城市市容管理、环境 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指 挥调度。 (十二)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 建议;对各项城市管理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十三)负责各乡(镇)城镇管理方面的业务指导。 (十四)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城乡管理领域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 产生的烟尘和恶臭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 车辆运输环节管理,联合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 扬尘治理。负责市政网管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已移交的交 通设施的管护,实施园林绿化工程,推进雨污分流。 (十五)负责城市桥梁、隧道、排水等市政设施和园林、 公园、环卫、户外广告、垃圾填埋场、渣土堆场、渣土运输、 道路开挖施工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城区临街违法 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 管。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 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建成区黑臭 水体整治;负责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运 行;负责中心城区排水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编制数 94 个。 , 其中:行政编制 6 人,全额事业编制数 88 个;实有人数 631 人,其中:在职人数 188 人,全额事业人员 84 人;财政供 养聘用人员 104 人,退休 53 人,遗属 3 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 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 10931.07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651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项目 立项审批,减少非必要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其中财政拨款收 入 10131.07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92.68%;其他收入 800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7.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0931.07 万 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651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 项目立项审批,减少非必要基础建设项目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18.10 万元,占支出 预算总额的 11.1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168.23 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 32.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47 万 元;项目支出 9712.9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8.86%,包 括工资福利支出 23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446.97 万元、 资本性支出 3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93 万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0.93%;住房保障支出 62.56 万元,占 支出预算总额 0.57%;卫生健康支出 36.94 万元,占支出预算 总额 0.34%;节能环保支出 650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5.95%;城乡社区支出 10079.6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92.2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 10131.07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127.9 万元,主要原因 是接管全县城乡环境第三方治理工作,增加了城乡社区环境 卫生支出,占支出预算总额 92.68%。 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93 万元,占财政拨 款支出预算总额 1%;住房保障支出 62.56 万元,占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总额 0.62%;卫生健康支出 36.94 万元,占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总额 0.36%;节能环保支出 650 万元,占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总额 6.42%;城乡社区支出 9279.65 万元,占财政 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91.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 支出为 570.45 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2.4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 减少 1.4 万元。 (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 预算总额 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 万元、工程预 算 0 万元、政府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底,本部门房屋面积 4069 平方米,共有车 辆 5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含)以 上通用设备 3 套。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费 0 万元,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万元。 (九)安远县城市管理局项目情况说明 1.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美化绿化、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县城 区“牛皮癣”广告清理等。 2)立项依据: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3)实施主体: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城区美化绿化工作定期进行,公共设施日 常维护、县城区“牛皮癣”广告及时清理等。会同相关部门 单位做好城乡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 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产生的烟尘和恶臭污染的监 督管理,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环节管理,联合交 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扬尘治理。负责市政网管和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已移交的交通设施的管护,实施园林绿 化工程,推进雨污分流。 5)年度预算安排:910.5112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资金利用平稳有效,保持市政基础 设施完好率达标。 2、安远县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项目 1)项目概述:安远县城乡环卫作业(清扫保洁、小广告 清理、交通护栏清洗与巡查、绿化带保洁、水域保洁、公厕 管养保洁、垃圾收集与清运、大件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清运) +填埋场运营+渗滤液综合治理(3 年服务期)。 2)立项依据:政府会议纪要[2022]11 号。 3)实施主体: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 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 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建立健全 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 正常化、规范化,确保 25 户以上自然村组保洁覆盖率达 到 100%,农村生活垃无害化处理率达 90%以上,农民群众对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 90%以上。 。 5)年度预算安排:6382.01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进展,完善政 府采购服务工作。 3、安远县城区污水处理服务费 1)项目概述:安远县城区主要流域污水处理服务工作; 2)立项依据:安府办抄字[2020]613 号; 3)实施主体: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我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于 2021 年 4 月启动,扩容规模为 1 万吨/日,目前,主体工程 已竣工验收,设备已安装完成。为尽快进入试运行阶段,确 保相关问题年底前整改销号到位,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 司临时代管运营我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污水处 理费按现有单位暂定为 3.559 元/吨,待工程审计完成后确 定项目转让金并重新测算。 5)年度预算安排:1,220.45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按照日处理 1 万吨量达标处理生活 污水。 4.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安远县城市管理局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 业性收费返还款等。 2)立项依据:《安远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3)实施主体: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4)实施方案: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公 用设施有偿使用费,城镇建筑垃圾处理费,城镇生活垃圾处 理费,城市管理处罚款,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镇管网接 入审批费。 5)年度预算安排:400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资金利用平稳有效,保持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与管理有序实行。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安远县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 排 34.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 16.1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1 万元,主 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 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1 万 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有关规定,公务车辆运 行减少,节省公务出行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 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减少,公务出行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3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 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 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 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 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 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 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 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 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 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支出方面的 支出; (十)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 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 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等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 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