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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D[2020]12号科学传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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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党〔2020〕 号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管 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部门,各党支部: 《水土保持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 经 2020 年 4 月 15 日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土保持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1 水土保持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17 日印发 2 水土保持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研究所科学传播工作的组 织管理,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整体工作提 升,依照党和国家以及中国科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思想 政治、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科学传播、信息公开、科技出版等 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学传播工作,指涉及我所新闻宣传 (含国内、境外新闻宣传)、党的宣传、政务信息、网络宣传 (含所网站中文版、英文版,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舆情应 对、科学普及、科技出版、音像资料摄制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 科学传播工作应紧密围绕我所的中心工作,以全面、 准确、适度、及时为原则,按照严谨、低调、务实、高效的要求, 宣传我所改革创新发展中取得的进展,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传 播科学文化、促进效能提升。 第二章 第四条 工作内容与要求 新闻宣传工作指通过组织面向国内和境外的新闻 发布会、记者通气会、媒体见面会、新闻通稿发放、记者采访等 新闻发布活动,引导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 1 关注、报道我所科研和管理活动中的新闻的工作。 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是: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宣传 我所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效果和优秀成果,及创新人 才与团队、创新思想等,注重“见人、见事、见精神”,大力弘 扬我所优秀文化传统。 第五条 党的宣传工作指根据党章要求和上级党组织及所 党委部署而进行的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包括我所精神文明建设、 创新文化建设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在公共媒体、内部网站 和展览展示等各类载体上反映上述工作情况的工作。 党的宣传工作的要求是: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 坚持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所上下团 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充分宣传我所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 情况,我所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科学家代表, 我所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及创新文化建设中的 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 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广大职工、学生爱听爱看、产生共鸣, 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第六条 政务信息工作指依托中国科学院政务信息刊物,收 集并报送我所在科研、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有参考价值的内部信息, 为党和国家领导、院领导、相关部委、地方领导和院机关各部门、 院属各单位了解情况、科学决策、传达精神、交流经验提供支撑 和服务的工作。 2 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科技、 安全等重大问题和我所工作实际,快速反应、认真组织,积极报 送情况准、内容新、针对性强的信息,切实促进“思想库”建设 和我所科研、管理效能的提升。 第七条 网络宣传工作指顺应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 所网站群、所二级子站和其他网络平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 手机报、抖音、快手等官方账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我所 工作信息,并依据发布平台特点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的工作。 网络宣传工作的要求是:不断拓展并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平 台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提高编辑质量,加快更新频率,全面、 准确、及时地反映我所的改革发展、科研进展、所内活动等工作 动态,妥善回复公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信息公开工作指主动或按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出的申请,通过所网站、新闻发布或申请者指定的其他方式, 对外公开我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 存的相关信息的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是: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对我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注。 第九条 舆情应对工作指收集、研判各类网络新媒体和传统 媒体上涉及我所相关工作和人员的舆情,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 理,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媒体、公众的主要信息需求进行信 3 息发布的工作。 舆情应对工作的要求是:密切关注、准确把握我所的相关舆 情,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问题调查处理、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努力消除误解、降低负面影响、维护我所形象。 舆情应对工作按照《中国科学院舆情应对工作管理办法》 (科发传播字〔2018〕59 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党办发〔2019〕18 号)和《水土保 持研究所舆情应对工作管理办法》(水保党〔2020〕11 号)等 相关办法进行处置。 第十条 科学普及工作指通过组织科普活动、创作科普作品、 开放科普场所、运用各类传播平台,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倡导 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工作。 科学普及工作的要求是:顺应科普工作发展趋势,遵循科普 工作规律,充分发挥我所学科、资源和人才的优势,组织开展高 端、有特色的科普工作,促进科研与科普工作的融合,提升我所 社会影响力。 第十一条 科技出版工作指出版高水平科技图书、报纸、期 刊、音像电子及网络出版物等,促进学术交流、普及科学知识的 工作。 科技出版工作的要求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出版方面的 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出版代表我国科技水平的各类出版物,注重 学术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发挥科技引领作用,提升在 4 科技期刊和出版界的影响力。 第十二条 音像资料摄制及管理工作指我所简介片、专题片、 各部门所需专题片的摄制,重大活动的摄影摄像,及为媒体、网 络、刊物、印刷、存档提供真实且优质的资料。 第十三条 所科学传播工作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 播字〔2016〕126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科学院、所保 密工作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不得违规 发布或报送涉及国家秘密、科研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知 识产权、个人隐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公开的其他内容, 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四条 全所职工和研究生须积极支持和参与科学传播 工作,工作中须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负责 的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所内任何个人不得以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水土保持研究所(中科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中科院教育 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及其下属部门、中国科学院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名义,擅自参与宣传活动。所内任何职工和学 生不得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中科院水利部水土 保持研究所、中科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及其 下属部门、中国科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名义发布非职务相关 成果。 5 第三章 第十六条 组织体系 全所科学传播工作由所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公 室、科技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和服务支撑,所内各职能 部门充分协同、各负其责。 第十七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所新闻宣传(含国内、境外新闻 宣传)、网络宣传(含所主页中文版、英文版)、党的宣传、政务 信息、信息公开、音像资料摄制及管理工作;科技办公室负责科 技出版、科学普及管理工作;所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舆情应对工作。 第十八条 在新闻宣传方面,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中国科 学院规定要求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所新闻发言人由主管新闻宣 传工作的所级领导担任,代表我所履行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 关重要信息等职责。新闻宣传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管理,并指定专 人负责。新闻宣传所涉及部门应充分协同、各负其责。 第十九条 在音像资料摄制及管理方面,党政办公室负责组 织和协调全所音像资料摄制和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 发起的音像资料摄制工作的责任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 和政治性负责。 第二十条 所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科学传播工 作中拟发布或报送内容的保密审查。科技办公室对全所科学传播 工作中涉及科研和专利等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审核,保密 委员会负责对全所科学传播工作中保密审查工作的总体指导和 6 督促检查。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工作程序 国内国外新闻宣传方面工作程序如下: (一)重要工作进展,相关部门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党政 办公室提出新闻宣传申请,同时报送相关背景资料。 (二) 党政办公室同申请部门,共同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视拟宣传内容情况,策划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发布新 闻通稿、联络安排媒体记者采访等形式发布新闻。 (三)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经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或中科院相关归口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方案 执行。 (四)所内人员若接到新闻媒体的采访通知或约稿通知,需 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通知党政办公室,经报主管新闻宣传 工作所领导审核审批后,方可发表。主管新闻宣传工作所领导若 接到新闻媒体的采访通知或约稿通知,需通知党政办公室,并经 党委书记审核审批后方可发表。 第二十二条 党的宣传方面工作程序如下: (一)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党的重 要紧急文件精神传达等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由党政办公室 负责组织落实。 (二)涉及全所党的宣传工作,由各部门、各党支部、群团 组织共同负责实施。各部门、各党支部、群团组织提供宣传信息, 7 由各自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党政办公室,经主管所领导审核后发 布到所网站等平台载体。需要报送给上级单位或发布给公共媒体 等的信息,由党政办公室组织落实。 第二十三条 政务信息方面工作程序如下: (一)中科院政务信息刊物包括《中国科学院简报》 《中国科 学院专报信息》《要情》《领导参阅材料》《情况通报》《“率先 行动”动态》等 6 种。 (二)撰稿部门提供的稿件需经部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和 主管所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公室上报给中科院科学传播局政务 信息处。 (三)上报的文章应紧扣主题,条理清晰,文字简洁明了。 党政办公室应根据文稿的实际内容和院政务信息刊物的要求,选 择合适的刊物进行投稿。 第二十四条 所网站新闻(含中文版、英文版)发布工作程 序如下: (一)各部门的新闻需先经部门审核后,填写《新闻发布审 批单》,提交党政办公室,经党政办公室、主管所领导修改审核 后,经由党政办公室上传发布信息,并负责信息的更新与维护。 (二)信息发布的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信息均须经信息 发布责任人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符合国家和我所的有关规 定。确认后提交给党政办公室。 (三)信息经党政办公室、主管所领导审核确认后在所网站 8 上发布。 (四)根据稿件重要性,经主管所领导审批后,党政办公室 将所网站新闻稿件向中国科学院网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网站以 及微博、微信等客户端进行推送。 (五)当天发生的新闻事件,一般要在事发 1 个工作日内成 文上传,最迟不超过 2 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 科学普及工作以科技办公室为主导,其他部门 分工负责。科普宣传工作中需要协调公共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的事 项,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科技出版方面工作程序如下: (一)各编辑部在年初会同期刊主编及编委会制定年度约稿、 组稿、选题及编辑出版工作计划。 (二)组约的稿件和作者的自由投稿,经过编辑部初审、同 行专家外审及主编、副主编终审,决定是否录用。 (三)录用稿件按照期刊发表要求的版式进行排版和制图, 然后由编辑和责任编辑共同完成三校任务,期刊负责人通读后定 稿并签字付印。 (四)期刊印刷完毕后,准时送交各发行机构及部门,并向 上级有关部门赠送样刊。 (五)将每期发表文章电子数据及时上传到各自期刊网站, 同时发送给国内外期刊合作收录的数据库及出版社,并向作者、 读者发送邮件或微信推送当期发表文章。 9 (六)将每期所有文章的电子版文件确认归档,并保存专家 审稿意见电子文档以及作者返修稿件和修改说明的电子文档。作 者文稿发表后,文章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其编辑出版权归期刊所 有。期刊电子数据推送,按照期刊合作机构(中国知网、万方、 超星、维普等数据库)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 音像资料摄制及管理方面工作程序如下: (一)所级立项的音像资料摄制、制作,各部门要履行相关 审批手续,并按照存档要求将摄制的音像资料存档。 (二)各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的摄影资料要自行保存齐全, 摄影作品要确保曝光准确、清晰、构图合理,满足后期可用于洗 印、印刷等需求。 (三)涉密项目的音像资料拍摄,需经所保密委员会及相关 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拍摄的资料所保密办公室按保密相 关规定管理。 (四)各部门制作的各种音像资料、声像片及拍摄的照片要 按照综合档案室要求定期、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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