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和谐商业企业”评选活动.doc
中商企协〔2017〕8 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和谐商业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商业、粮食、供销社企业管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各位副 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 推动全国商业企业建立规范有序、诚实守信、公正合理、互利共赢、 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我会决定 继续开展全国和谐商业企业评选活动。该活动经过多年的实践,对 推动商业服务业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广大 商业服务业企业产生了良好的反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企业行为,履行社 会责任,真情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科学管理。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经营管理模式先进, 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功能完备,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 —1— 能力。领导班子坚强团结,清正廉洁,尊重职工权益。 3、关系和谐。企业能正确处理好与职工、股东、供应商、顾客 的关系;工会组织健全,职代会作用发挥明显;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100%,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程 序规范,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合同履行好。 4、企业文化。企业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理念先进,运行有效。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注重 保护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重视技术业务培训,职工队伍科 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逐年有明显提高。 5、经营业绩。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显著,资产规模、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有显著提高,在同行业 位居前列,近三年无重大财务问题。 6、节能降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加强节 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效果明显。 二、工作程序 1、企业自评。申报企业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自评情况向 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综合满意率达到 90%以上是为 自评合格,方可提出申请。 2、推荐候选企业。各地商业、粮食、供销社企业管理协会、商 会、行业协会可推荐企业 1-2 家;中商企协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 事单位,各分支机构,可推荐企业 2-3 家。 3、申报材料。被推荐企业提供 2000 字以内企业简介和业绩材料 (材料包括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劳动关系、企业文化、经营业绩、 —2— 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突出企 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贡献) ,业绩材料要有标题,条理清楚, 重点突出,编辑出版画册。每个企业提交企业领导彩色照片 2 张,及 企业形象(店容店貌、厂容厂貌)彩色照片 3 张(电子版) 。 4、评审方式。中商企协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认真对材料 进行核实,初步筛选出候选企业名单;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考 察部分候选企业;成立全国和谐商业企业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企业 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名单。 5、公示。全国和谐商业企业名单,在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网 站上公示。 6、表彰。在 2017 年全国商业企业活动日上进行表彰,颁发全国 和谐商业企业奖牌和证书。并在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时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推荐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创建和谐企业的 重要意义,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按创建和谐 企业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在认真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企业。按照申报条 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上报。 请将候选企业推荐表和业绩材料一式 3 份及电子版 1 份,和有关 照片于 2017 年 5 月 30 日前寄至中商企协办公室。电子版可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报送。 中商企协联系方式 —3—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45 号 邮编:100801 联 系 人:马健伟、刘秋蓉 联系电话:(010)66095416、66095626(兼传真) E-mail:zhongshangqixie@163.com 网 址:www.accem.org.cn 四、注意事项 1、评选全国和谐商业企业活动,推选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 业负担。 2、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以确保本次活动 的公证性、严肃性、权威性。 3、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审、表彰工作,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 家参加表彰会。 附件:全国和谐商业企业推荐表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4— 附件: 全国和谐商业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 企业法人 职务 电话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E-mail 网 址 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企业简介和业绩材料(2000 字以内): 标题: 内容: (另附页) 企业意见: 企业工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全国和谐商业企业评选委员会: 主任签章: 年 月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意见: 日 (公章)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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