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 明 第一部分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行使渔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承担全市行政区域 内的渔业纠纷; (2)保护渔业水域环境,查处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重大渔 业违规事故和渔业船舶交通事故; (3)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按照权限管理水生 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捕捉、采集与运输; (4)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渔政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为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根据编委核定, 我站内设 3 个股(室、站),8 个执法中队。即:办公室,计财股, 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站,渔政执法一、二、三、四、五中队、值守中 队、内湖中队、内垸中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渔政监督管理站部门决算包括局机 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 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序号 1 2 3 4 5 6 单位名称 沅江市畜牧水产局 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第二部分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 情况说明 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收入总计 1360.54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257.34 万元,增长 19%;支出总计 1360.54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257.34 万元,增长 19%;。主要原因: 执法成本的增加,专项的增加,人员薪资的增加。 二、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合计 1360.5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47.15 万元,占 92%;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113.39 万元,占 8%。 三、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支出合计 1360.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7.51 万 元,占 86%;项目支出 193.03 万元,占 14%. 四、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247.1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23.07 万元,增长 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247.15 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加 169.02 万元,增长 14%。主要原因:执法成本的增加,专 项的增加,人员薪资的增加。 五、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247.15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 323.07 万元,增长 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 计 1427.1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69.02 万元,增长 14%。主要原 因:执法成本的增加,专项的增加,人员薪资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4 万元,占 0.3%。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1243.15 万元,占 9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06 财政事务(款)2010605 财政国库业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4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支出。 2. 213 农林水支出(类)21301 农业(款)2130101 行政运行 (项)财政拨款支出 826.1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 农林水支出(类)21301 农业(款) 2130102 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123.03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 支出;213 农林水支出(类)21301 农业(款)2130110 执法监管 (项)财政拨款支出 44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管支出;213 农林水 支出(类)21301 农业(款)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项)财政拨款 支出 22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 农林水支出 (类)21302 林业和草原(款)2130213 执法与监管(项)财政拨款 支出 30 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经费。 六、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24.1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 697.4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37.01 万元、津 贴补贴 187.71 万元、奖金 33.78 万元、伙食补助 35.69 万元、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8.19 万元、职业年金 6.02 万元、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6.96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3 万元、住房 公积金 53.09 万元、医疗费 0.44 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421.84 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 1.43 万元、印刷费 2.22 万元、咨询费 0.35 万元、 水费 0.10 万元、电费 1.27 万元、邮电费 0.75 万元、差旅费 1.46 万元、维修(护)费 1.76 万元、租赁费 3.65 万元、公务接待费 1.99 万元、专用材料费 0.11 万元、专用燃油 193.10 万元、劳务费 4.23 万元、委托业务费 73 万元、工会经费 0.40 万元、其他交通费 31.6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4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17.26 万元;资本性支出 4.83 万元。 七、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表 8 无数据,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 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沅江市渔政管理服务站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 万元,支出决算 为 1.9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99 万元,完成预算的 5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 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补充执法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4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99 万元,占 50%。2019 年度“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补 充执法开支。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1.99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15 批次,接待 200 人。 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巡查执法力度、联合执法的接待。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结果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预算收支为 841.863 万元,2019 年决算收支为 1360.54 万元,增加 61%,增加的原因是执法成本的增加,专项的增加,人 员薪资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26.1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43.43 万元,增减 21%,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的增加,执法成本 的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 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 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正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 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 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 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 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 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 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 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 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 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 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 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 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 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 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 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